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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建议,安全生产建议

作者: 猫宁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2日

安全生产建议篇1

  1.引言

  电力企业,作为电力能源生产、输送的重要能源生产行业,在保证国民生活、经济发展、国防建设等各个方面的需求上,有着无可替代的重要意义。在高速发展的当今社会,恐怕没有哪一个行业的发展、哪一个居民的日常生活,能够离开电力保障。同时,电力生产的特点,又决定了电力企业产品-----电能的持续性和不可保存特性。每一个环节出现的不安全因素,都可能导致一场灾难性结果的发生。当前,面临着电力企业深化改革、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大调整,企业的安全管理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如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新课题。

  2.电力企业简述

  电力行业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对电力产业也是加倍关注。电力企业无论是电厂还是电网基本上是国家资本,但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后,电力企业吸引战略投资者,吸引外资、民营等各类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产权多元化已是箭在弦上。同时,加快重组步伐,积极谋划集团一级上市也是各大集团心照不宣的计划。产权多元化必然带来投资、融资的多元化,更多的资金将源源不断流入电力领域,规范投资、加强立法已是刻不容缓,电力投资体制改革已经如火如荼。

  2.1电力生产的特点

  1) 电力生产的整体性。电力系统是由发电、供电和用电三者紧密连接起来的一个系统,任何一个环节配合不好,都会影响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和经济运行。电网中,发电机、变压器、高压输电线路、配电线路和用电设备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缺少那一环节,电力生产都不可能完成。同样,任何设备脱离电网都将失去意义。

  2) 电力生产的同时性。发电、输电、供电和用电是同时完成的,既不能中断,又不能储存,必须是用多少,发多少,是典型的连续生产、连续消费的过程。电能的传输速度与光速相同,达到30万千米/秒(万km/s)。即使发电端与用电端相距千万里,发、供、用电都是在同一瞬间进行和完成的。

  3) 电力生产的随机性。负荷变化、设备异常情况、电能质量的变化以及事故的发生,随时都在变化着,而且发展迅速,波及面大。因此,在电力生产过程中,需要适时调度,要求适时安全监控,随时跟踪随机事件动态,以保证电能质量及电网安全运行。

  电能与国民经济各部门和人民生活关系密切。因此,对电力系统运行的基本要求是:保证安全可靠的供电;保证良好的电能质量;保证电力系统运行的经济性;电力生产的核心是安全运行。

  2.1.1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内涵

  从国家来讲,安全生产事关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事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企业来说,安全生产事关经济效益的提高,事关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从员工来说,安全事关生命,是人的第一需求。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人们对安全的关注越来越强烈。

  电力企业,作为二次能源生产转换企业,其生产特点决定了其具有特定的安全生产内涵。

  2003年8月14日,美国东部时间16时11分开始,美国东北部电网和加拿大联合电网发生了有史以来影响最大的电网停电事故,事故波及美国东部电网和加拿大电网,美国的密西根州、纽约州、新泽西州、马萨诸塞等八个州和加拿大的安大略、魁北克省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事故共计损失负荷6180万kw。事故中,美、加共有超过100座 电厂停机,其中包括22座核电站。纽约市在停电29h后恢复供电。

  2008年1月10日,一场50年罕见难遇的特大冰雪灾害袭击了中国南方大部分地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了广东、广西、湖南、贵州、湖北、四川等17个地区不同程度受灾。电力告急,南方电网多省区电厂大面积停机,全国发电用煤库存逼近警戒线;全国电力缺口达6963万千瓦,13个省级电网出现不同程度的拉闸限电等不利局面。

  2010年11日23时02分,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因c4a、c4b输煤传送皮带出现故障,12日凌晨4时致使1、2号机组先后停止运行,造成市中心区约900万平方米供热受到影响。单位、学校、医院、居民区均受到影响,占总人口的65%。

  由此可见,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关乎千家万户,关乎国计民生!因此,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内涵就是“安全、环保、经济、稳定”。

  2.1.2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特点

  当前,电力企业面临着深化改革、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大调整,企业的安全管理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如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新课题。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为全社会提供对人的生命和健康的保护,是为发展社会生产力,保护生产关系,促进社会繁荣进步提供安全、环保的电力能源。同时,确保电力企业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这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关乎社会稳定,因此,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保证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也是确保国计民生、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众所周知,2011年3月11日日本发生9.0级大地震,导致日本福岛核电厂发生核泄漏,不仅严重影响了日本人民的安全健康,也使东南亚周边国家,乃至全世界人民的生活造成恐慌。

  因此,“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作为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理念,也是其最重要的特点,具有非常现实的指导意义,对确保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处于可控、在控、预控状态具有高屋建瓴的指导作用。

  2.2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电力企业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逐步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尤其是在机制改革、新能源开发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面对世界资源,尤其是煤炭资源的日益紧张,电力企业也面临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

  中国近60%的煤炭资源用于火力发电电能的生产,火电企业面临一面是煤炭资源不断涨价的卖方市场形式,一面是迟迟等不来煤电联动政策的被动局面。也就是说,一方面面临着商业化的煤炭市场,一方面又面对国家控制的计划性电价。行业内多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亏损,安全生产管理大幅度滑坡,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无力投资,使得安全生产局面处于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险局面。

  核电建设最近几年在我国蓬勃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核电建设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安全要求高。尤其是一旦发生核泄漏造成的后果是不堪想象的。同时,我国核电也面临相对专业人才短缺、安全生产管理和国际先进水平存在一定差距的现实状况。今年1月,国务院研究室专家范必、唐元在《瞭望》杂志上撰文警告说,由于人才、技术和装备跟不上的原因,需要“防止一些地方和企业不顾客观条件,过多、过快开工核电项目”。为此,他们建议,2020年的核电运行装机容量应控制在7000万千瓦以下,加上在建机组,总装机规模应控制在1亿千瓦左右。受2011年3月11日日本大地震后福岛核电站发生核泄漏的严重后果影响,中国的核电发展战略在一夜之间发生突转。在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专家汪兆富眼中,我国核电发展指导思想的变化轨迹清晰可见:“十一五”之前,是“适度发展”;“十一五”时期变成了“积极发展”、“加快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表述改成了“安全高效”,而现在则强调“安全第一”。 “国家要求目前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与‘十二五’规划强调的‘安全高效’有了一些变化。如果做不到绝对安全,后续的核电站可以一个都不建。”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也作此表示。

  凭借清洁、高效的特点,新能源已被公认为未来能源发展的方向。虽然目前新能源发展还面临着结构比重低、入网难等问题,但随着人们关注度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新能源的发展将在探索中前进。风电产业迅猛发展。全国风电吊装容量累计达到4000万千瓦,连续5年翻番增长。上海东海大桥1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在世博会期间并网投产,成为除欧洲之外世界上第一座海上风电场。太阳能产业快速发展,国内光伏发电市场有序启动,2009年敦煌1万千瓦光伏电站项目实施招标,现已建成,全部并网发电。但是,从安全生产管理角度审视,目前我国发展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仍然存在一些瓶颈性问题。太阳能发电、风能受天气影响大,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具有间歇性、随机性、可调度性低的特点,电网建设已成为推进新能源发展的关键环节。另外,随着国家扶持政策的不断出台,各地、各集团公司也相继出现了一窝蜂上项目的现象。但是,不可回避的现实现象是,我们还没有培养和造就出适应新能源电力企业需求的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管理人才,新能源电源项目的建成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会由于后期的安全生产管理而成为限制其发展的又一瓶颈问题。

  面对日益短缺的煤炭资源和严峻的市场竞争形式,很多电力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积极投身于上游能源市场的开发或企业转型经营,形成了很多煤电一体化项目、盐化工、煤化工项目或是其他形式的多种经营模式的经济实体。但是,许多企业经营模式已经跳出了电力企业传统经营模式和安全管理的要求范围,而很多从事电力企业传统生产、管理的人员却在从事这些新型行业。这就让我们不得不担心,在这些电力企业衍生出的行业中,是否存在安全管理不科学、不客观、不专业的现象?是否存在安全生产管理漏洞?是否会形成新的安全生产隐患?等等一系列不利安全生产管理的现象亟待解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力工业一直是在深化改革中不断发展,在发展中不断深化改革。电力体制改革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在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电力工业都进行了相应的改革,从而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改革也是电力体制改革进程中的一个阶段。但是,不可回避的一个现实问题是,厂网分家,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很多问题的产生,其中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厂网分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厂、网利益分离,最终致使电网构架安全性下降。业内人士在对2008年南方冰灾造成南方电网电力告急事件进行反思时,也认识到:这次供电紧张背后所显现的“厂网分开”的利润矛盾也毋庸置疑是其中缘由之一。虽然整个电力行业的利润很高,在目前发改委的电力价格管制情况下,煤炭涨价的压力一直是由发电企业在承担,这也造成了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的利润分配的不合理。这种格局的形成必然导致区域乃至整个电网构架安全性能的降低。

  3.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3.1加大火力发电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夯实安全基础

  3.1.1克服困难保障安全生产管理资金投入

  由于煤炭市场的转型,卖方市场的形成,以及煤电联动难以实行等等诸多因素,对全国很多火电企业的发展造成了举步维艰的困难局面,这一现象在华中区域尤其严重。再加之五大发电企业前期跑马圈地过程中造成的投资不当行为,也导致一些项目盲目上马、亏损运营。一些发电企业甚至出现了资金链断的严重现象,面对恐难局面,企业无力加大电力生产安全基础设施投入。面对许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漏洞,无力投入改造资金,致使安全漏洞越来越大、安全隐患不断加剧,安全局面十分被动。

  面对种种困难,企业决策层应该清楚认识到,企业再困难,安全需保证。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企业而言,就好比是计算机的windows系统。它是整个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平台。没有windows,就无从谈及任何软件的应用。没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这个平台,我们的企业就失去了生存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困难都是暂时的,只要保住基础平台,紧咬牙关,共度维艰,保生存、求发展,困难之后一定能迎来胜利的曙光。

  3.1.2转变思想观念强化安全管理

  面对困难的生产、经营局面,面临生死存亡的决绝时刻,企业是走向死亡,还是争取生存,伺机发展?这是必须要认识清楚的问题。道路只有一条,那就是转变思想观念、积极谋求发展;强化安全管理,夯实基础平台。只有积极主动出击,直面激烈的竞争市场,找准发展方向,从夹缝中求生存。加大对相关上下游链条产业的开发,创一条发展的道路。,有供热条件的企业可以加大周边工业、民用热力市场的开发,加大供热力度,降低发电亏损。靠近煤炭周边的企业要积极发展煤电一体化项目,降低煤炭资源成本。靠近化工资源的企业要积极促进企业转型,实现电化联营。还有实现企业之间、企业和区域的直供电,降低供电成本等等经营策略,使企业绝处逢生,迎来新的发展和壮大。

  但是,这一切战略决策的实施,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必须得到保证。那就是现有企业的安全生产平台必须得到高度重视。不仅要高度重视,还要不断加大管理力度,提升管理水平,加大安全生产管理资金投入力度、人力投入力度。企业的决策层必须清醒认识到,企业转型必须在紧密依托现有生产平台的基础上谋求发展,所有的发展都必须在夯实现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行。每一次的跳跃和腾飞,都必须蹲下身体,蓄势待发。而我们依托的基础平台是否牢固,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们的明天能跳多远、飞多高!

  3.2用战略眼光重新审视和规划核电机组建设及运营机组的安全生产管理

  3.2.1合理布局、规划核电发展建设规划,提高核电机组建设安全性

  经过日本大地震后发生的福岛核电站泄漏事故,必须引起我们对我国核电建设和发展规划的认真思考和重新审视。既不能因噎废食,也不能盲目发展。虽然我国目前投入运营的7座核电站、13台核电机组均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但是“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他山之石引以为鉴”。我们必须认真审视和规划我国核电机组未来发展的规划和机组运营的安全性。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加大对安全和质量管理。抓好政府监督管理、行业和主管部门管理、建设单位业主管理、参建单位和承包商管理四个层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在此基础上,必须建立相应的体系确保核安全和质量要求并切实得以贯彻落实,确保安全高效发展核电。

  3.2.2加大核电安全生产管理及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整体提升核电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水平

  近几年,各地对核电站的建设积极性较高,投资量迅猛递增。 一位核电专家表示,一个核电站就是几百亿的投资,税收、就业、gdp,多快好省,地方政府怎么能不热衷?目前我国仅筹建中的核电站就多达90多个。其中一些在中国内陆,甚至靠近当地的饮用水源。如湖北咸宁、湖南桃花江和江西彭泽核电站。而河南积极筹建的南阳核电站,也被指靠近该市主要饮用水源地白河。连四川这样刚经历过大地震的地方也曾想建核电站。国家核安全局局长李干杰此前在一次清华大学的演讲中表示担忧,“部分企业和地方政府发展核电热情过高、目标过大、动作过快,只计一点,不知全局,不切实际,从而在经济和安全两个方面都带来了较大的风险。核电现在最大的瓶颈是人才。在人力资源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过快扩大核电建设规模,将造成现有人力资源过量稀释和无序流动,既难以满足新建项目人才需求,又影响已开工项目建造质量,其结果是直接影响未来核电厂的运行安全”。因此,在不断加大核电建设投资的同时,一定要本着安全高效的宗旨,同时加大和加快对核电安全生产管理及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的培养和储备。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没有高水平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技术人员做保障的核电站,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一颗随时可能发生爆炸的“原子弹”!

  3.3规范新能源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及人才储备、培养

  目前,由于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重项目、轻规划,规划与实际结果总是差之甚远,规划滞后且缺乏约束性,导致无序发展、资源浪费的问题十分突出。新能源并网难、消纳难、调峰难,装机多而发电少、速度快而效益低,一些不具备资源条件的地区,也盲目提出打造新能源基地。

  3.3.1规范新能源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由于目前存在的个别地方、电力集团存在的一窝蜂上项目的过热现象,使得风电等新能源企业一夜之间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但是,遍地开花的后面是否又普遍存在建设、运营不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健全的现象呢?这种满树开花,却没有结实挂果的现象显然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但是,也可能会在不远的将来,我们又不得不必须面对的一个尴尬局面呢?在大力开展新能源建设的同时,必须着力于规范新能源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从国家层面、行业层面制定相关标准、规范,使得新能源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纳入到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中来。

  3.3.2解决风电、光伏电等新能源发电企业间歇性、随机性、可调度性低等安全瓶颈问题

  太阳能发电、风能受天气影响大,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具有间歇性、随机性、可调度性低的特点,电网建设已成为推进新能源发展的关键环节。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将是保障系能源发电企业及电网安全运行的首要问题。2010年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为4000万千瓦,其中有30%左右未实现并网,处于闲置状态。

  加快加大建设特高压交流骨干网架进程,形成连接大煤电、大水电、大核电和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与主要负荷中心的大网架,是解决风电电流的不稳定性就难以克服,其并网也将因此受到很大限制的短期内的一个很好办法。

  加快加大智能电网建设,是解决新能源电力企业并网的做根本手段。一个由众多自动化的输电和配电系统构成的电力系统,以协调、有效和可靠的方式实现所有的电网运作,具有自愈功能;快速响应电力市场和企业业务需求;具有智能化的通信架构,实现实时、安全和灵活的信息流,为用户提供可靠、经济的电力服务。 中国的智能电网的基本特征是在技术上要实现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中国能源专家武建东提出了发展“互动电网”的概念,它将智能电网的含义涵盖其中。互动电网的功效包括:一是智能电网能够实现双向互动的智能传输数据,实行动态的浮动电价制度;二是可以利用传感器对发电、输电、配电、供电等关键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和数据整合,遇到电力供应的高峰期之时,能够在不同区域间进行及时调度,平衡电力供应缺口,从而达到对整个电力系统运行的优化管理;三是智能电网能够将新型可替代能源接入电网,比如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实现分布式能源管理;四是可以提高供电效率,减少能量损耗,改善供电质量,解决电网商业化运转;五是智能电表可以作为互联网路由器,推动电力部门以其终端用户为基础,进行通信、宽带业务或传播电视信号。为此,it产业的深度革命和能源革命将成为孪生兄弟,智能电网改革将推动全球能源革命的深度扩散。通过建造互动的电网,将推进it革命进入创新阶段;将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减少能源消耗的路径;将为整个社会节约成本、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并促进绿色经济占统治地位。

  3.3.3加大新能源电力企业技术人才培养

  对风电、光伏电等新能源电力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中毋庸置疑的包括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储备问题。坚定不移的把人才储备和培养放在战略高度看待,是解决当前日新月异的新能源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性保障工程。只有充盈的人才储备和规范的人才培养体制的形成,才能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源源不断的技术保障,确保新能源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绿色生产!

  3.4积极适应产业转型,加大转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化

  3.4.1广招专业人才,规范上游产业、转型产业安全生产管理

  对于近几年发展的许多上游产业以及转型企业,存在着电力企业人员隔行管理、跨专业管理的难题。这就导致新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存在一定的漏洞和盲区。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针对这一问题,企业的决策人员应积极转变观念,采取开放性的管理机制,敞开怀抱引进专业管理人才,用专业的模式管理转型产业,坚决杜绝用电力企业的传统管理模式生搬硬套、张冠李戴的方法去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现象。

  3.4.2做好转型产业和电力企业传统管理模式的有机结合和融合,促进转型产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更上新的台阶

  在采用对症下药,引进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同时,也要将电力企业优良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和转型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有机结合。电力企业传统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是经过多年实践检验的,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将能够适应于转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部分精华和心得行业要求有机结合,创造性的开展科学、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将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3.5解决厂、网利益分配、强化电网构架安全性

  3.5.1电价市场化

  煤电价格联动在电力行业未完全进入市场的条件下,只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计。但是,尽管煤电价格联动有不足,可作为一种旨在反映市场变动、弥补市场不足的经济政策,它的出台不失为是当前保证电煤稳定供应的一个手段,如果保障措施得力,对缓解电煤供应的紧张关系会有一定作用。当然,解决问题的根本还是要使电价完全市场化。在资源紧张的情况下,电价上升是不可避免的;从我国当前的情况来看,作为资源性产品的电价上浮也是不可避免的。电力价格的市场化进程对于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以及与此相关的各个环节,都是一场严峻的考验。在电力体制改革尚未完全到位的当前,非要靠竞争性电力市场来了结煤、电恩怨是不现实的。

  3.5.2加快电网构架建设,增强电网构架安全性

  随着电力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各种发、供电形式电力企业迅猛成长。电力系统装机容量不断增加。这对电网构架的安全性及可靠性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和考验。

  事实上,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规模快速扩张,全国电网都在以提升等级的方式迅速膨胀。“十一五”短短的五年间,我国电网的建设规模,相当于之前的建设总和,也就是在五年时间,电网在原来的基础上翻了一番。

  首先,就是要加大特高压输电线路的建设。特高压输电技术的日趋成熟,不仅强壮了中国电网,还推动了设备制造业的国产化步伐和技术进步。在未来5年,新疆将建设两条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从而使“疆电外送”能力达到2500万千瓦。目前其中的一条试验示范工程已经建成。我们发电装机水平,从现在开始到2020年还要翻一番,电源基地要建设,电网建设要跟上就要统一协调、统一规范。今后电网的建设任务还是很重的,要满足那么大的电力输送水平,就需要一个坚强的电网,才能保证电力的输送。

  其次,大力推广智能电网建设工作,是解决提高电网构架安全性和可靠性的根本之路。智能电网就是要建设以特高压电网为骨架、各级电网协调化发展的、智能化、信息化、互动化的电网。整个来讲,我国智能电网从去年开始,尽管起步很晚,但进展非常之快,在某些方面是引领世界智能电网发展的。“十二五”期间,智能电网建设重点是进行一些试点示范性项目,同时在这个过程中,加快智能电网标准方面的制定,到2015年左右,我国智能电网的标准要健全,然后在配网、电动汽车、新能源建设、智能输电网络、特高压网络技术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并在世界智能电网建设中处于领先和制高点。

  4.总结

  我国的电力企业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面临机遇,同时也面对挑战。但是,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是电力生产的一个核心基础。面对市场考验,只有不断转变观念,做到与时俱进,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决策,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才能坚定不移的走科学发展之路,为电力企业将来的发展壮大谱写新的篇章!

  5.注解:

  ①范必。核电安全检查针对性。中国能源报。2011年

  ②唐元。走绿色发展道路提升工业竞争力。中国工业报。2010年

  ③李俊峰。我国煤炭消耗量透支十年指标。中国矿业设备网。2010年

  6 参考文献:

  [1]薛广。农村供电所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电力教育,2008,(24)。

  [2]李谋泉,李勋艳。供电局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05)。

  [3]苏春华。6σ与电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24)。

  [4]李志民。浅谈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09,(02)。

  [5]杜新光。电力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j]。中国电力教育,2009,(12)。

  [6]王成章。浅谈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j]。安全生产与监督,2010,(02)。

安全生产建议篇2

  0引言

  电力生产的特点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决定了安全生产在电力企业中的积极性。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大好时期,对电力需求十分迫切。与此同时,我国电力工业体制正处在改革的关键时期,电力企业生产安全显得尤为重要。它既是改革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也是检验改革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

  1市场经济下加强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电力企业是公用事业,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电力供应的依赖性越来越强,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安全可靠供电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正常生活秩序。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对促进电力企业良性循环,努力构筑和谐用电环境更有着积极的作用和意义。

  1.1电力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已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改善、构建和谐社会等息息相关,涉及整个社会的发展和稳定,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日益凸显。

  1.2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最根本的效益所在,它是电力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关系到国家的财产安全、人民生活利益和电力职工的安康,影响着电力企业员工的切身利益和企业本身的内外形象。

  1.3安全生产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是对企业设计的最根本要求,是保护社会生产力,使之正常生产,保护生产关系,使股东合法利益不受侵犯,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

  1.4安全生产关系到企业的前途和命运,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是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基础。要使电力企业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就要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2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2.1重奖重罚原则正激励和负激励对树立职工尊重、遵守安全规则的观念,从而建立企业安全文化,具有巨大促进作用。对发现不安全隐患、纠正违章、加强管理的安全生产的优秀员工及时予以表彰奖励;而对发生事故的单位的领导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让有关责任人员在分析会上说清楚,给予经济处罚甚至予以处分。采用这种鲜明的正负激励手段,可以使职工在这种企业倡导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中不断强化安全的观念。

  2.2三不放过原则每件事故的发生都有原因,事故发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事故发生后的麻木不仁或稀里糊涂。对待每一件事故那怕是一件很小的事故,都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弄清过程中的每一细节和最终导致事故的原因,带着放大镜来看待事故的过程、细节和结果,并认真落实责任,客观科学地制定防止事故的措施。

  2.3责任追究原则发生事故 认真追究,以责论处,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原则。这一点不可动摇。对责任人的处罚是负激励,目的是让责任人充分诚恳地认识自身的错误,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在教育处罚责任人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教育全体员工。在责任追究时,应注意区别主观和客观因素,少讲客观、多讲主观。若老是强调客观则责任追究就会流于形式。

  2.4逐级负责的原则安全生产必须强调逐级负责。安全目标是企业的形象目标,是一个需要从每个员工做起并在心中为之工作的目标。只有各负其责、逐级负责、层层负责,这个目标才有实现的可能,任何一个人的疏忽都可能导致难以实现目标,这就要求:每个人安全责任必须明确,一级对一级负责。安全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事关每个职工的生命权,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事关企业形象、士气和稳定,在任何时刻都必须高度重视。在这个系统工程中人人都是关键,而各级管理人员的作用和责任更大。

  3加强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建议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非常重要,也是非常难管的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人员、设备、管理等,需要全系统、全过程、全方位抓好电力安全生产。

  3.1规范安全制度建设,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

  企业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教育制度、检查制度、考核制度、监察制度、奖惩制度,以及职业健康监护、女工保护规定等,并定期检查。要用制度管人、流程管事,做到安全监管有章可循。同时,严格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一是安全生产要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不断完善和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坚持行政第一负责人就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将线路、设备划分区域,以线路及配变台区为单位,把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实行各级承包。二是做好事故通报汇编工作,事故通报汇编是血的教训,是经验和教训的积累必须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举一反三,以杜绝重复事故的发生。在企业里推行安全生产责任追溯制度,对发生的责任事故和未遂事故 一定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3.2标本兼治,杜绝习惯性违章

  首先,要抓职工安全思想教育,针对常见习惯性违章,增强反事故 的正确习惯,培养良好的安全作风。二是规范现场作业程序,落实现场安全措施,确保现场生产流程的可控、在控。加强现场安全措施标准化管理。保证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提高人员失误的防范和控制水平。三是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有计划地组织学习现代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管理方法,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四是严抓安全监察,严格处理各种违章。在说服教育的前提下,必须严格安全监察,做到“三有三到位”。即有安监周期,有安监记录,有安监限改通知书;三到位即安监思想到位,安监人员到位。安监处罚到位。

  3.3系统设计,全面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电力安全生产是个综合指标,必须全方位、全过程、全系统管理,方可受到预期效果。首先,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必须是企业外部和内部相结合;党政工相结合;行政、法律、技术、经济等手段相结合,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创造良好的电力安全生产环境。其次,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实行“规划、设计、制造、施工、运行”等环节,均要严格规范,以电力安全为主线,明确安全职责,做到未雨绸缪。再次,全系统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对电力部门尤为重要。发供用当中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影响整个系统的安全。因此,必须抓好全系统电力安全生产管理。

  3.4常抓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设备健康水平是安全生产的硬件基础,直接关系到电网的安全运行,许多事故的发生都是与设备的缺陷有关。一是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以缺陷管理为中心加强设备管理,并落实安全工器具检修管理标准化制度,提高设备的检修质量,改善设备性能,加强对设备的监测与跟踪,并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二是加强设备管理中危险点的分析与控制。危险点一般可分为静态和动态两大类,危险点不是一成不变的,即使是静态危险点,在此时是危险点,在彼时不一定是危险点;有的此时不是危险点,在彼时由于条件的变化可能成为

  危险点。动态危险点更是如此。所以对危险点的控制应是动态的。危险点不应局限在人身安全方面,应该做到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并重。

  3.5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机制,提高全员安全管理素质

  培训教育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要使职工在提高安全意识的同时,能掌握更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以促进职工自主保安全,遵章守纪,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除了传统的强制性安全教育外,企业还要更多地利用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二是通过岗位竞争和绩效考核,加深忧患意识和竞争压力,促使作业人员刻苦学习、勤奋工作。通过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不断积累知识、增加才干、提高技能。三是加强脱产培训和现场实践,为作业人员创造良好的培训环境。要克服以往培训内容大众化的弊病,根据各专业、各工种的不同特点进行区别培训。要注重现场实践的培训,增加培训的实用性。

  3.6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和快速反应机制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电力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预防为主”,即超前做好预防工作,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但在实际工作中事故仍不断发生,究其原因,一是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不尽相同,有的还很低;二是电网设备的运行状况不一样,有的隐患还未被掌握;三是外力破坏和事故防不胜防。因此,电力企业应树立风险忧患意识,制定事故 应急处理预案和快速机制,把问题设想得复杂些,后果设想得严重些,措施考虑得周全些。

  3.7注重调查研究,不断调整管理思路和工作方法

  基层班组和施工现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也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最终落脚点。因此,安全管理的思路和工作方法要随着基层班组的构成和施工现场的变化而调整,以达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工作有效。电力企业分布在全国各地,由于地理环境、地域文化、人员素质的差异,各电力企业在安全生产的管理方法、现场施工的作业习惯上存在很大的差别。因此,需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安全生产的真实情况,倾听一线职工的意见,归纳总结基层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有针对性地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4结束语

  安全生产必须贯穿于电力企业的整个过程,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安全生产,安全管理是电力企业的永恒主题。要使供电企业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就要不断强化供电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安全生产建议篇3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力应用越来越广泛,与此同时,为了在安全、优质、高效中满足市场需求,集团公司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常抓不懈的同时,还建立了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督工作的实效强化机制,作为一名下属公司的主管生产副经理,我在骄傲的同时,也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想要得到不断的提升,就需要在实际工作中查找不足,发现问题,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刻的分析,有针对性的拿出解决方案,为此,我就多年来从事安全生产工作所发现的问题谈以下浅见:

  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监督管理意识不强 。就公司现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过程分析来看,其监督管理意识不强的思想问题存在于其中,致使安全生产过程中各种问题的频现,有的甚至直接导致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比如说,在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管理者习惯性的、被动的、针对一些问题进行监督管理,即当问题出现的时候才进行一系列的监督和管理,而没有在问题发生前进行预防性的管理,引发这种行为的最终原因就是其监督管理超前意识不强,没有忧患意识,这一问题,直接导致在日常施工中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督人员对施工中的危险点考虑不周全,防范措施不全面,不利于总结、落实和完善日常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也使公司安全问题受到了严重威胁,从而引发一些安全生产事件。

  二是监督管理过程中人员的监管力度不足、责任心不强。在生产工作中,安全监督行为的严谨程度,直接影响到安全是否到位,而制定完善的监督管理和考核流程,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在当今市场经济社会中,各类客户的用电需求越来越多、越来越精细化,势必导致我们电力工作在生产、运行中的安全要求日趋复杂,我们也迫切需要更为先进的电力安全监督管理与之相配合。只有强调和巩固对各类生产、运行的监管内容的领会程度,才能提高监管人员自身对各种危险点发展的判断力,从而促进地电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的完善。

  从目前公司的监督和管理整体水平来看,其在整个管理监督过程中没有呈现出人对不断发展、充实的各类监管要求完全掌握的完整性和可扩充性的状态,这种状态导致了安全监督管理措施落实的不到位。比如说未监督到基层工作人员的对事故、事件的真实推演工作,没有进行精密的设计和构建,缺乏规范化的指导和设计并让所有的监管人员熟知其中的道理,也没有根据施工计划或在市场导向性的前提下,进行过监督和管理的深层推演,极大的不利于公司现行的安全生产,直接导致基层安全监督人员在履行监管职能时,无法准确判断事件的发展轨迹,更无法在第一时间及时制止基层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最终导致人身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是监督管理工作缺乏战略化。 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即安全生产缺乏战略化的全盘监督管理,没有做到360度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在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忽视了人对制度化的规范和制度上的规章的执行力,同时也导致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现象的出现,严重的影响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在电力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过程中,我们需要在思想上做好进一步的落实和完善战略化方案的准备,使电力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能够与安全生产要求相适应。

  针对以上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刻不容缓,只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丰富安全生产的监察内容,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的监察力度,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我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断进步。

  二、优化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是强化安全意识。强化安全意识,对于目前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来说是一种突破,尤其是针对公司目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来说,不仅要强化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还要具有较强的监督管理超前意识,要将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来,即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具体规定,使安全生产管理意识与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结合,并不断的引进先进的技术和手段,提升我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力度,在问题出现之前就能够从主观上引发注意并进行干预和纠正,最终保证安全、可靠,从而促进监督管理工作的完善。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针对公司当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面对不断出现的新趋势、新问题,缺乏对应贴切的、合理的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这一问题,急需按照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只有在完善的规章制度基础上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这样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才能促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能够更好的发挥优势作用。在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的过程中,要突出的体现规划、制定对应监管要求过程的优势,即针对目前不断变化的市场供电需求,统计其所需要的技术要求、工作要求、标准要求等为基础,根据现阶段公司安全生产的具体情况来完善监督制度,从而体现出监管制度的严密性和时代性的特点,进一步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强化责任监督管理。在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过程中,需要进一步的落实和完善电力行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制度的执行力,体现出人的责任意识,在整个管理的过程中突出这种责任意识,最终将会带动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得到全面的发展和完善。要明确责任,即将监督和管理工作这一责任的形式落实到每一个人的身上,这样就能使集体的责任层层具体分解,也能使得每一个监督和管理者能够重视自己的责任,这样就能更好的带动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得到更好的体现。当然在强化监督管理责任的同时,也要强化过程管理,在管理的过程中体现出责任意识,带动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总之,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我们需要在日常工作中保持积极的、持续的、切合实际的工作态度,对安全生产进行不断探索和总结,借以寻求一条科学的、完善的监督管理道路,只有这样,才会使我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发挥优势作用,提升我们电力施工生产中的安全保障性,降低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用保障安全的行为,为集团公司的良好发展奠定基础。

安全生产建议篇4

  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正朝着稳定并持续向好发展。但是,随着煤矿开采的深入推进,开采难度正逐渐加大,开采成本将逐渐增加。本文通过对部分煤矿的初步调查,经仔细分析,找出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且制约煤矿长远发展的一些具体问题,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建议。

  一、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在企业业主及管理层面上,还普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认识。从了解的情况来看,企业对生产任务都有计划,在安全保障上则无举措,忽视安全工作。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部分企业制度仅在墙上和书本上,在安全投入、劳动用工、设备管理、技术及现场管理等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都没有完全落到实处。

  2、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客观地说,近年来煤矿企业在瓦斯抽采、机电设备、运输设备、“六大系统”建设等方面都有较大的投入,但部分煤矿规模较小,长期投入不足,安全装备欠帐较大,致使一些煤矿还在使用部分淘汰落后产品,基本的安全仪器仪表配备不足。

  3、机械化程度不高,安全科技水平低。经过近年的努力,全县煤矿在基本装备上有了较大发展,基本用上了金属支架、液压支柱、刮板运输机、皮带运输机、机车等,但机械化采煤工艺尚处于探索阶段,在瓦斯预测预报、瓦斯抽采、瓦斯治理、地质构造预测、水患预测、水害治理、环境整治等方面科技水平都还较低,手段匮乏。

  4、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一是煤炭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严重缺乏,部分煤矿配备的技术及管理人员数量达不到相关规定要求,且有部分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在专业素养和学习能力都不足以胜任其工作岗位的要求;二是工人大多数来源于农民,有较大的流动性和松散性,素质不高。

  5、采矿权设置有不合理之处。从了解的情况来看,采矿权设置存在不合理之处,例如,个别矿在其采矿权的范围内一共有四层可采煤层,但其采矿权内却只有其中的两层,由于区内煤层均为近距离煤层,层间开采相互影响很大,在同一区域内将不同煤层采矿权设置给不同的矿井开采,会给安全生产留下重大隐患,容易造成水灾、瓦斯事故等,甚至造成超层越界违法开采行为。

  二、对策建议

  1、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促进企业依法办矿。

  要着力构建煤矿安全生产“企业负主体责任,政府部门负监管责任”的工作格局,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中要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5号令)、《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9号令)和《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8号令)等,从煤矿证照管理、安全投入、教育培训、技术措施、现场管理等方面入手,加大对煤矿安全执法力度,采取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多种执法手段,有效震慑各种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维护煤矿安全生产秩序,从而促进企业依法依规办矿。

  2、坚决贯彻国务院23号令,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从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技术保障体系、监督管理、应急救援、行业安全准入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要督促我地煤矿企业按照国务院23号令的规定,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改善企业的软、硬件设施,在提升运输、通风、排水设备设施、支护材料等方面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逐步推进煤矿机械化开采进程。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六大系统”按规定期限建成投入使用,对不符合要求的煤矿要坚决停工限期整改,从而改变企业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

  3、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推进“科技兴安”。

  要突出“科技兴安”在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完善煤矿行业科技投入激励机制,继续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促进企业加大安全基础投入。要积极与科研机构、煤矿院校、煤炭大中型企业联姻,利用现有的煤矿安全专家资源,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重大难题。要尽快建立完善技术服务体系,组建煤矿技术服务中心,为煤矿瓦斯抽采、瓦斯监测监控、水患防治、生产系统布置、采煤方法、支护方法改革等方面服务。

  4、引导企业完善用人机制,实施“人才强安”。

  要着力引导煤矿企业重视人力资源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从工资收入、资金分配、生活条件、工作条件、劳保福利等方面构建灵活的激励机制,创造“留人”与“育人”环境,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的方式,将外引高层人才与培育本土人才相结合,不断培育人才和挖掘潜能,形成一支涵盖中高级安全管理人才、煤矿专业技术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的队伍,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起到有效监管和服务。

  5、抓好安全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从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主要表现为煤矿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溃乏,在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失误较多,不能针对煤矿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科学的安排部署,而从业人员自身素质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自我保安能力不足,“三违”现象还大量存在,为此做好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显得尤为重要。搞好煤矿安全教育培训。一是要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二是要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三是要抓好全员培训工作,特别是新工人必须进行不低于规定的岗前培训时间,并落实“以老带新”。

  6、实施精细化管理,把安全制度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确保安全生产持续向好发展,必须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向管理要安全。煤矿企业要摒弃“煤矿就是粗放型管理,没有必要推行安全精细化管理”的意识,转变观念,树立精细化管理理念,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到实处。煤矿企业在推进精细化管理上要结合实际,细分工作标准,细分岗位职责,严细监督检查,严格精细考核,建设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为此,一是要编制符合实际并有针对性的采掘作业规程,并按照规程要求加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作到真正按章操作;二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制度不要在于多而在于精、在于落实,特别是要真正落实“班检查、日监测、周报告、月分析”制度,让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做到安全生产胸中有数;三是要严格安全检查制度,加大安全隐患整治力度,严格按“四定”原则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促进煤矿安全生产。

  7、规范采矿权设置,促进企业向规模化方向发展。

  采矿权设置不合理,不仅给安全生产留下重大隐患,容易造成水灾、瓦斯事故,以及超层越界违法开采行为,还会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这在各地煤矿开采中是有教训的。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未来煤炭工业将以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为主线,逐步淘汰小煤矿。对现有的小煤矿来说走规模化、集团化发展的道路,将是他们的最佳的选择。因此,各级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应规范采矿权设置,整合现有的小煤矿资源,提高办矿规模,鼓励有技术实力、资金实力的煤矿通过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能力,走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的道路,创造安全生产有利条件。

  8、突出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遏制较大事故发生。

  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是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控制不好容易发生较大事故,因此,必须紧紧抓住这两根主线。在通风瓦斯管理上,一是企业必须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十六字方针,制定企业瓦斯治理方案并实施;二是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和突出矿井应当根据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三是要配备瓦斯监控系统,加强通风设施管理,配足瓦检人员和瓦检设备,加强井下电器设备管理,严格放炮作业等,有效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在水害治理上,各煤矿企业要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落实水患防治机构、人员和装备,落实水患防治责任,并形成防治水工作能力;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督促企业开展煤矿水患现状调查工作,构建煤矿防治水分级分类管理体系。特别是水患威胁矿井,必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水患整治论证,对采空区、含水层及岩溶水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制定科学的探放水措施、方案并严格实施,避免透水事故的发生。此外,还要加强顶板管、机电运输管理,防止相关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依法治理;以落实责任、打非治违、瓦斯防治、水害防治、隐患整治、整合技改、科技支撑、基础管理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继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安全生产建议篇5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大好时期,对、特种变压器、配电变压器等电力需求十分迫切;与此同时,我国电力工业体制正处在改革的关键时期,电力生产安全显得尤为重要。

  一、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中常见的4个问题

  (一)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

  目前,各变压器厂家等电力生产企业大部分都已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制度,也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责,但也有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只作一般性、原则性的动员和要求水平上。很少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或没有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专业人员对电力安全生产没有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没有熟练掌握必要的规程制度,不能很好地指导基层班组的工作。

  (二)习惯性违章

  习惯性违章是指定安全生产工作中经常发生的习以为常的违章行为。它包括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如某配电修理人员,在没有填写修理票的情况下开始进行修理工作,导致了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有些需要停电的作业,在没有停电、验电、挂地线情况下,就开始工作。如一些人身死亡事故,就是在处理二次刀闸接触不良故障时,没有对变台停电、验电,未挂地线,严重违章作业而酿成的。

  (三)安全工器具管理混乱

  一些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质量尤其是基层农村供电所或供电营业所的登高作业器具和小型起重器材等安全器具的质量合格率不高。同时,对安全器具的定期检测意识淡薄,报废管理流于形式。许多已明显损坏的工器具仍在超期使用,该淘汰的没有被淘汰。

  (四)管理工作不到位

  一些电力企业重视大型作业的管理,轻视日常管理。近几年发生的事故,多数是在进行小型、分散作业时发生的。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领导仍然习惯于靠搞运动的形式抓经济建设,抓企业管理,不注重研究事物的客观规律,不注意通过规章制度管理,不注重通过抓事前控制来预防事故。同时,设备的检修记录、试验报告、设备档案记录也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保管不认真。

  二、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5点对策及建议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强化安全意识

  电源制造企业要树立“管理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好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安全网络。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了解每一个员工的思想状态和喜怒衰乐,既严格要求他们,又热忱关心他们。这是因为,电力生产一线的职工日常工作单调、重复、枯燥,要应对随时发生的电力事故,心理承受着很大的压力。此外,我们还要对全体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体职工自保、互保意识。

  (二)坚持理论、制度、机制、科技创新,是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也要根据形势的发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与要求。继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要开展多层次的员工职业道德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管理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以适应电力体制改革与发展的要求。

  (三)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现场管理是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关键,必须从严要求,养成良好的习惯。在一些电力安全事故中,往往是由于现场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酿成了事故。

  (四)加强安全工器具的质量管理

  其一,要求严格工器具的报废制度。到期的,己损坏的和定期试用中检查到不合格的工器具一律要强制报废并破坏至不能使用。要禁止以任何形式将己报废的工器具转售(租)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使用。其二,要严格外包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制度。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认真行使安全监督职能。其三,要制定并落实安全工器具检修管理标准化制度。对使用的工器具,需要的材料,修试记录、验收记录都应做出具体详细的规定,做到有据可查,责任落实。

  (五)加强安全性评价工作

  开展安全性评价是实现安全生产的管理创新并与国际安全生产管理先进水平接轨的重要体现。安全性评价是应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手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推动安全生产全员、全方位、全过程闭环管理的方法。开展安全性评价是对现有的安全工作进行诊断,做到心中有数,也是提高安全管理整体水平的有效途径。

  总之,只有不断加大安全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严格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努力提高电力生产的科学管理的水平,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建议篇6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大好时期,对电力需求十分迫切;与此同时,我国电力工业体制正处在改革的关键时期,电力生产安全显得尤为重要。它既是改革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也是检验改革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不管电力体制如何改革,电力生产内在的固有特点和客观规律不会变化,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不会减弱。在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衡量一名领导干部的政治敏锐性、思想觉悟高不高,关键是看对“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措施落实得深不深、细不细、严不严、力度大不大。本文对电力生产安全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

  一、安全生产中常见的一些问题

  (一)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

  目前,各电力生产企业大部分都已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制度,也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责,但也有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只作一般性、原则性的动员和要求水平上。分管生产的领导忙于事务性工作,没有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很少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或没有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一些事故通报内容不详,语言含糊,没有把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深层次的根源及事故责任、需要吸取的教训等介绍清楚;也有一些单位将上级转发的事故通报一转了之,既不认真分析,也不提出和落实防范措施。专业人员对电力安全生产没有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没有熟练掌握必要的规程制度,不能很好地指导基层班组的工作。

  (二)习惯性违章

  习惯性违章是指定安全生产工作中经常发生的习以为常的违章行为。它包括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有些临时性工作,特别是配电修理工作容易发生无票作业。如某配电修理人员,在没有填写修理票的情况下开始进行修理工作,导致了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有些需要停电的作业,在没有停电、验电、挂地线情况下,就开始工作。如一些人身死亡事故,就是在处理变压器二次刀闸接触不良故障时,没有对变台停电、验电,未挂地线,严重违章作业而酿成的。

  (三)安全工器具管理混乱

  一些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质量堪忧。尤其是一些基层农村供电所或供电营业所的登高作业器具和小型起重器材等安全器具的质量合格率不高。同时,对安全器具的定期检测意识淡薄,报废管理流于形式。许多已明显损坏的工器具仍在超期使用,该淘汰的没有被淘汰。

  (四)管理工作不到位

  一些电力企业重视大型作业的管理,轻视日常管理。近几年发生的事故,多数是在进行小型、分散作业时发生的。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领导仍然习惯于靠搞运动的形式抓经济建设,抓企业管理,不注重研究事物的客观规律,不注意通过规章制度管理,不注重通过抓事前控制来预防事故。同时,设备的检修记录、试验报告、设备档案记录也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保管不认真。

  二、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强化安全意识

  各级领导要树立“管理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好《安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安全网络。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了解每一个员工的思想状态和喜怒衰乐,既严格要求他们,又热忱关心他们。这是因为,电力生产一线的职工日常工作单调、重复、枯燥,要应对随时发生的电力事故,心理承受着很大的压力。此外,我们还要对全体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体职工自保、互保意识。

  (二)坚持理论、制度、机制、科技创新,是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也要根据形势的发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与要求。首先要坚持理论创新,树立与市场化运作相适应的现代管理理念。其次要坚持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是指能使创新者获得最大利益的变革,是在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方面的一种新发明的结果。再次要坚持机制创新,关键是继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要开展多层次的员工职业道德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管理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以适应电力体制改革与发展的要求。最后要坚持科技创新,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要高度重视企业信息化建设,在安全管理上充分发挥计算机信息网络的优势,利用先进的微机监控系统与网络结构可极大降低电力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三)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现场管理是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关键,必须从严要求,养成良好的习惯。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班组管理是安全作业的基础,必须高度重视,抓细抓实。在一些电力安全事故中,往往是由于现场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酿成了事故。一些工作人员或者是贪图省事,抱着侥幸心理,或者是自以为是,盲目自信,不仅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了不幸和灾难,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因此,建议对多发性和重复性的事故进行认真的总结,提高改进办法,并形成规定和制度,治理薄弱环节。例如,可在企业中制定可操作性的“工艺、工序安全责任书”、“现场作业安全手册”、“工艺、工序管理卡”等标准化管理制度。这些标准化管理制度,应尽量简明详尽,操作性强,使每一个职工都能了解所从事的工作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此外,还应做好事故通报汇编工作,事故通报汇编是血的教训,是经验和教训的积累,必须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举一反三,以杜绝重复事故的发生。又如,可在企业里推行安全生产责任追溯制度,对发生的责任事故和未遂事故,一定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让事故责任人及其相关人员受到应有的教育并从中汲取教训。

  (四)加强安全工器具的质量管理

  其一,要求严格工器具的报废制度。到期的,己损坏的和定期试用中检查到不合格的工器具一律要强制报废并破坏至不能使用。要禁止以任何形式将己报废的工器具转售(租)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使用。其二,要严格外包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制度。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认真行使安全监督职能。其三,要制定并落实安全工器具检修管理标准化制度。对使用的工器具,需要的材料,修试记录、验收记录都应做出具体详细的规定,做到有据可查,责任落实。

  (五)加强安全性评价工作

  开展安全性评价是实现安全生产的管理创新并与国际安全生产管理先进水平接轨的重要体现。以往的安全管理手段在预见事故的水平和超前控制事故的能力上不尽人意。安全性评价是应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手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推动安全生产全员、全方位、全过程闭环管理的方法。它综合运用系统工程这一现代化的科学方法对日常生产工作的安全性进行度量和预测,确认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相应的整改和控制措施,达到预防、控制隐患和事故。开展安全性评价是对现有的安全工作进行诊断,做到心中有数,也是提高安全管理整体水平的有效途径。

  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是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广泛的业务培训。全体职工在参与这项工作的过程中,通过深入学习安全生产各项规程和规章制度,可以提高安全意识,熟悉和掌握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定、规章制度。尤其要通过安全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事故的处理能力。

  总之,只有不断加大安全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严格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努力提高电力生产的科学管理的水平,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建议篇7

  根据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和[2008]22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和国家安监总局、煤监局的统一部署,从4月下旬至7月下旬, 7个煤矿督查组利用三个多月的时间,对山西、黑龙江、湖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等7个省、市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共查出隐患和问题3989条,其中重大隐患640条;责令236处煤矿或采掘工作面进行停产整顿整改;经济处罚496.6万元。通过督查和调研,全面了解掌握了7个省、市的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经验做法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和促进了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各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落实国家重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存在差距。

  一是部分地区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煤矿安全的关系,没有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摆到应有高度,程度不同地存在着“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的现象,对国家重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不力,存在层层衰减的现象,部分地区仅仅是转发了上级文件,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二是部分领导干部不能直面和正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满足于对当地安全成效的纵向比较,对于加强安全监管,快速提升本地安全生产水平的紧迫性认识不够。三是部分领导干部对本地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不明确不清楚,盲目乐观,放松对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监察要求和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四是部分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管理者、煤矿业主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掌握,对“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等重大工作部署任务不清、责任不明,充分说明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忽视和弱化。

  2、“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薄弱。

  从政府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来看,一是对安全监管监察工作重视不够,在机构建设、人员配置、行政许可、执法检查、隐患排查、责任追究等方面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四川省安监局人员编制、经费、装备等目前仍未落实。二是监管体制机制不顺,存在着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职能交叉、机构设置差异较大、执法主体资格不明等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安全监管职能的发挥。三是基层安监机构相关装备、设备、资金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这在督查中反映较为普遍。四是存在着安监人员工作作风不扎实,不能从严履职、严格执法的现象。

  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来看,一是煤矿生产系统不完善,安全生产水平亟待提高。特别是一通三防、提升运输、供电、排水等大系统存在的问题较为严重,存在着制度不完善、防范措施落实不好、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设备淘汰更新慢等现象。二是瓦斯治理工作仍然比较薄弱。部分煤矿瓦斯抽放、“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不能完全落实;通风系统和巷道布置不合理;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未能发挥应有作用等。三是煤矿井型小,基础条件差,技术装备水平落后。黑龙江省生产能力4-6万吨/年的矿井400余处。云南省有616个矿井未实现双回路供电;大理、红河两个州219个井工矿平均核定生产能力不足3万吨/年。重庆市大多数煤矿整合后能力才达到4万吨/年。四是小煤矿生产工艺落后,机械化程度低,有的仍在采用已被淘汰的生产、支护工艺,工人劳动强度大,安全可靠性差。云南省435个煤矿仍采用已明令禁止的非正规穿巷采煤法。重庆市80%的煤矿仍使用原始的手镐落煤,30%的矿井未实行壁式开采。湖南省壁式开采煤矿仅占21.2%,使用单体液压支柱煤矿仅占6.1%,仅有2个煤矿实行机械化开采。五是安全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为严重。截至2007年底,重庆市国有大矿安全欠账达27.6亿元,其中新增欠账16.9亿元。六是地方煤矿事故总量偏大,小煤矿事故比例高。2007年,黑龙江省地方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省事故总量的72.7%和82.4%;重庆市小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事故总量的89.1%和89.2%。

  3、资源整合进展慢难度大,整顿关闭有待加大推进力度。

  一是部分地区对资源整合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思想统一到全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统一部署上来,存在观望思想和畏难情绪,责任不落实。二是部分地方领导干部对整顿关闭政策理解产生偏差,担心影响社会稳定和地方经济发展,重生产轻整合,加之部门之间协调不力、审批环节繁琐,导致资源整合工作进度较慢。截至目前,云南省各县(市、区)的煤矿资源整合方案尚未全部完成审批。湖南省计划今年底前完成整合技改煤矿571个,目前只有258个报批了整合设计和87个安全专篇。四川省1137处资源整合矿井只批复471处。三是资源整合过程中违法违规生产现象较为严重。有的整合主体矿井利用原有系统,不能满足整合提高的需要;有的矿井在新采矿许可证未办好、老证过期的情况下仍进行采掘活动;部分改扩建项目不按批准的方案施工,有的煤矿存在着边建设边生产现象;部分地区部分煤矿存在“三超”现象;部分地区小煤矿超层越界开采问题严重。山西省小煤矿长期存在超层越界开采问题;湖南省郴州市被督查的煤矿几乎都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黑龙江省鹤岗、鸡西市共有226个小煤矿在国有大矿上部井田范围内开采。四是整顿关闭不彻底,有的停而未关。湖南省公布关闭煤矿1136个,直接关闭的只有443个。

  4、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地方安全监管技术力量薄弱。

  这是全国煤炭管理、煤矿安全监察和煤矿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主体专业技术力量不足,造成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非常薄弱,地方行业和监管部门在审批矿井采区设计、通风设计、验收瓦斯抽放系统等工作中难以严格把关;在实施安全监管监察上力度不大、深度不够,造成很多安全问题尤其是矿井主要生产系统中的隐患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整改,影响了安全监管监察效果;企业在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推动技术进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稳定安全形势方面也受到影响和制约。重庆市奉节县煤管局100多人中有6名专业人员; 90%以上的小煤矿矿长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国家规定的中专以上学历资质。云南省大理州、县143名煤矿安全监管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不足10%。贵州省小煤矿平均每矿专业技术人员不足2人。湖南全省70%的乡镇煤矿没有专职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的地区一个技术员为6-7个煤矿服务。

  5、煤炭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煤矿安全生产造成一定影响,安全监管监察面临新的压力。

  一是少数省份煤炭行业管理职能弱化,与推动煤炭工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突出表现为煤炭行业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能不明确,管理人员不足,整体素质不高,行业指导乏力。二是当前煤炭市场需求旺盛、价格上涨,极大地刺激了能源企业尤其是煤矿企业生产,国有煤矿和私营小煤矿程度不同地存在“三超”冲动,少数煤矿甚至铤而走险,进行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生产活动,给安全生产带来了巨大压力。三是信息失真对政府和安监部门分析、决策产生一定误导,不利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主要表现为各地统计上报的煤炭产量数据受到包括煤炭行业在内的社会各界质疑,不同部门统计出来的数据不一致,有的相差甚远。失真信息不仅给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带来影响,也直接给高层对煤炭市场的供需分析判断和决策带来影响。山西省出台的少数煤矿安全监管政策,由于依据的信息基础存在问题,制定出台的政策也就缺乏可操作性,有些不符合实际。山西省规定所有煤矿必须做到“有掘必探”,刚性太强,许多煤矿为了应付检查虚造探放水记录。四是部分省份小煤矿数量过多,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低下,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一直是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小煤矿事故多发,持续影响全国总体安全形势的稳定发展。

安全生产建议篇8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市场需求的拉动下,2007年建筑业完成总产值50018.62亿元,同比增长20.35%。在建筑业持续高速增长的条件下,各地、各部门和各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大部署,深化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有效保障和促进了建筑业的安全发展,但建筑事故多发,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为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要求,当前我们必须综合、深入分析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和事故多发的成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和建议,以事故教训推动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保障安全生产。

  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2007年全国建筑业共发生伤亡事故2278起,死亡2722人,同比增加48起,上升2.2%,死亡人数增加176人,上升6.9%(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事故840起,死亡1011人,同比下降5.4%和3.53%。其中,较大以上事故38起,同比下降2.5%;死亡159人,同比上升8.9%)。其中,发生较大事故96起,死亡357人,同比减少7起,下降6.8%,死亡人数减少26人,下降6.8%;发生重大事故5起,同比增加4起,上升400%,死亡55人,同比增加44人。发生特别重大事故2起,死亡99人,同比增加2起、99人。建筑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总数的19.18%和19.60%。

  (一)事故特点

  1.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总量上升。2007年全国建筑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上年增长2.2%和6.9%,这是近两年来建筑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后出现的新情况,今年遏制建筑业事故上升的任务十分艰巨。

  2.重特大事故多发。发生重特大事故7起,死亡154人,同比分别增加6起,143人。特别是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特别重大坍塌事故和湖北省恩施州宜万铁路高阳寨隧道口“11.20”特别重大坍塌事故的发生教训相当深刻,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为建筑业比较罕见的。

  3.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仍是事故多发的主要类型。2007年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共发生1257起,死亡1574人,分别占总量的54%和58%。其中较大事故共49起,死亡197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51.0%和55.1%;重大以上事故4起,其中2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和2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坍塌事故,造成122人死亡。3月至11月份平均每月发生5起较大坍塌事故。

  4.房屋建筑、公路桥梁、电力及铁路等施工事故多发。从事故行业构成看,房屋工程建筑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居第一位,分别占较大事故总量的35.0%和18.9%;其次是:公路桥梁占14.6%和24.0%、电力占10.7%和9.0%、铁路施工占8.25%和14.5%。

  5.多数地区发生了较大以上事故。在全国32个统计单位中,有29个单位发生了较大以上事故,占90.6%。从地区构成看,发生4起以上较大事故的有14个。其中:

  7起以上事故:浙江(7起、死亡24人)、四川(8起、死亡38人)、湖北(10起、死亡74人)。

  6起事故:山西(6起、死亡35人)、江苏(6起、死亡32人)、重庆(6起、死亡23人)。

  5起事故:山东(5起、死亡17人)、河南(5起、死亡23人)、广东(5起、死亡15人)。

  4起事故:河北(4起、死亡17人)、黑龙江(4起、死亡12人)、陕西(4起、死亡14人)、甘肃(4起、死亡12人)、安徽(4起、死亡13人)。

  6.塔吊等起重机械事故多发。起重伤害发生较大以上事故23起,死亡90人,分别占建筑施工较大以上事故的22.3%和17.6%,其中塔吊倒塌较大以上事故发生16起,死亡65人,分别占起重伤害较大以上事故的69.6%和72.2%。特别是8月下旬至11月中旬,连续发生7起塔吊倒塌事故,死亡31人。塔吊事故主要发生在江苏(3起)、四川(2起)、河南(2起)等地,事发单位多为地方建筑施工企业及塔吊租赁企业。

  7.中央建筑企业较大事故时有发生。中央建筑企业全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16起,占总数的13.6%,死亡100人,占总数的19.6%,同比下降23.5%和12.8%。主要集中在中国铁路建筑总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和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8.上半年事故大体呈逐月上升、下半年保持高位略有回落态势。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分布看,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年初起点较高,到2月份下滑,从3月份开始逐月上升,下半年事故在高位保持平稳,至年底渐趋回落。

  (二)事故的主要原因分析

  1.建筑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基本建设规模快速扩大,城乡建筑增长过快,使建筑业现阶段呈现出事故高发、多发态势。2007年全国建筑业企业完成总产值50018亿元,同比增长20.35%。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达109751亿元,同比增长25.6%。全国公路、水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500亿元,同比增长22.3%。近五年来,高速公路建成2.8万公里,是过去15年的总和;新改建农村公路130万公里,是过去53年的总和。全国铁路基建投资完成1749.8亿元,同比增长12.7%,相当于2003-2005年三年的总和,在建铁路大中型项目125个。这些都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带来巨大压力。

  2.建筑市场不规范,监管不严。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建筑市场秩序不规范,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挂靠等现象比较普遍,建筑市场上存在着拆分项目过细、工程标价过低、不合理压缩工期等问题,特别是建筑业市场门槛儿过低,一些低水平、低素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队伍进入建筑市场,给建筑安全造成隐患。如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特别重大坍塌事故就是因为工程项目中标造价过低,且抢工期、赶进度,忽视质量安全等问题造成的。

  3.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滞后。在建设规模高速增长,施工战线拉长,安全风险加大的形势下,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管理滞后,安全责任不落实。一是一些项目建设单位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招投标环节不规范,不及时支付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任意调整和改变工期,抢工期、赶进度。二是一些施工企业技术管理、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安全管理工作不能适应企业规模发展的需要,难以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工序的安全监控。三是一些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对施工安全的监理职责,监理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岗位资质与规范要求不符等问题。四是勘察、设计单位对工程前期安全因素重视不足,前期地质勘察设计深度不够,重大危险因素判识不明,地质类别不清,客观上缺乏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有效指导。

  4.施工现场管理不严,隐患整改不彻底,“三违”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施工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力,对工程分包队伍资质审核不严,违规分包、转包、习惯性违章等现象还大量存在。农民工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如河南郑州富田太阳城二期家居广场中心工程“9.6”模板支撑系统坍塌死亡7人事故,就是由于施工作业人员违规搭设模板支撑系统,对劳务分包队伍疏于管理,以包代管造成的一起较大责任事故。

  5.违法违规行为是塔吊坍塌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2007年发生的16起塔吊坍塌事故中有9起是在塔吊安装、拆卸过程中发生的。主要原因和问题:一是塔吊安装、拆卸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违章从事特种作业;二是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不够,缺失旁站监理;三是非法使用特种设备,未经检测检验,设备存在缺陷和隐患;四是使用单位维修人员不按规程进行维修保养,无安全保障技术措施,作业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如河南南阳锦江公寓住宅楼工地“6.5”塔吊坍塌死亡7人事故,直接原因就是租赁企业不具备塔吊安装、拆卸资质,违规作业造成的。

  6.政府行业监管存在管理漏洞。建筑业专业门类较多,监管职责分属不同的职能部门,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监管体系,造成政府监管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一些铁路、公路、电力及其他工业建设项目等行业领域专业建设工程行业监管职责不明确,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管人员配备不足,责任没有完全落实;二是一些地区和部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对比较薄弱,一些领域和环节存在监管盲区,如经济开发区、高科技园区、工业园区、一些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村镇建设工程等游离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之外,存在监管盲区。

  二、典型案例分析

  (一)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坍塌特别重大事故。

  1.基本情况

  2007年8月13日16时30分,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正在建设的堤溪沱江大桥第一孔主拱圈支架拆卸完毕,正在1号桥墩下休息人员发现第一孔主拱圈多处开裂、掉渣。至16时45分,掉落砂浆碎块体积越来越大,数量越来越多,掉渣处出现明显裂缝,并落下大块石头。此时,0号桥台侧2号腹拱下方主拱圈局部下沉,该处桥面局部下凹,靠0号桥台的1号腹拱迅速破坏下塌,2号腹拱下方主拱圈完全断裂,1号孔坍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向0号桥台方向坍塌,坍塌过程持续30秒。事故共造成64人死亡。堤溪沱江大桥是在建凤凰至大兴公路(以下称“凤大公路”)控制性工程之一,属a1合同段,其建设单位是湘西自治州凤大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是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勘察设计单位是湖南华罡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是湖南省金衢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主要原因和教训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由工程质量引起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堤溪沱江大桥主拱圈材料不能满足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圈砌筑质量差,降低了拱圈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随着拱上施工荷载的不断增加,造成1号孔主拱圈最薄弱部位强度达到破坏极限而垮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坍塌。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施工单位施工管理混乱、建设单位抢工期、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理职责、勘察设计单位技术服务不到位、政府行业安全监管不力等问题。

  (二)湖北恩施宜万铁路高阳寨隧道口“11.20”特别重大坍塌事故。

  2007年11月20日8时44分,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野三关镇境内,正在建设的宜万(宜昌—万州)铁路ⅱ线高阳寨隧道进口发生了特别重大坍塌事故。该隧道进口端线路走向与318国道近垂直相交,公路外侧为木龙河河谷,隧道与木龙河大桥相连。隧道全长4404.76m,已完成开挖4388m,在距洞口还剩5米时,隧道进口周围的危岩发生了坍塌,致使在隧道进口下方作业的4名工人和318国道上途经隧道口下方的一辆长途客车被埋压,事故造成35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98.68万元。

  (1)直接原因

  隧道洞口边坡岩体,受施工爆破动力作用,致使边坡岩体沿原生隐蔽节理面与母岩分离,在其自身重力作用下失稳向坡外滑出,岩体瞬间向下崩塌解体,造成事故发生。

  (2)间接原因

  一是勘察设计单位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提交的相关勘察文件中有关高阳寨隧道边坡稳定性的地质勘察结论与现场实际不符,地质勘察工作深度不够,勘察设计方案中的部分措施指导性不够。二是施工单位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所属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在施工超前地质探测工作不到位;施工地质工作有缺陷;洞口段未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组织爆破施工;对导洞施工、洞口围岩监控监测和高边坡防护工程技术措施不到位。三是监理单位四川铁科建设监理公司的部分监理人员不具备隧道监理资质,现场监理力量不足;未做到旁站监理,疏于现场监理。四是建设管理单位武汉铁路局宜万铁路总指挥部对勘察设计的技术管理不够严格;在日常施工安全检查不严格;对监理单位的合同履约疏于监管,对现场监理的管理不到位。

  (三)无锡市银仁—御墅花园d-a8号房工地“11.14”重大起重机坠落事故。

  2007年11月14日,江苏省无锡市银仁—御墅花园d-a8号房工程施工工地,发生一起施工升降机吊笼坠落事故,造成吊笼内11人死亡,6人受伤。

  建设单位:无锡市银仁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总包单位: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赛华监理公司。

  设备生产单位:江苏启东市建筑机械厂。

  经调查初步分析认定:该升降机西侧吊笼电磁制动电机的制动力矩承受不了吊笼内的载重荷载,导致吊笼失速下坠。降坠安全器动作后,由于下背轮的脱落、上背轮螺栓的松动,导致驱动、防坠齿轮与齿条相脱离,防坠安全器不能起到保护作用,导致事故发生。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严,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不力,存在漏洞。升降机为明令淘汰的落后产品,其在租赁使用的各个环节都存在问题,投入使用前未验收,未委托评估机构对升降机进行定期评估,检查和维修保养不到位,没有定期进行坠落试验,导致设备存在重大隐患并未及时发现。二是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工作不实不细,没有对设备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等环节实施监理。

  三、主要对策措施与建议

  针对建筑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们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强化监管,在立足预防,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上下功夫,切实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为此,提出以下对策措施和建议: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措施,深化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

  现阶段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隐患是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等,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一句话,隐患是安全生产各种矛盾问题的集中表现,也是滋生事故的土壤,只有消除隐患,才能防范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当前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为此,我们要支持配合建设、铁道、交通、水利、电监等部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化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联合督查、抽查,指导各地、各企业、各项目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铁路建设、公路建设、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及风险较大的桥梁、隧道、电站、水利设施等专业工程建设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管。同时,对台风、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地质灾害所引发的建筑施工事故的重大隐患也要认真开展排查治理。对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塔吊安装拆卸、升降机作业、施工用电、施工现场排水、临时设施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排查,严防坍塌、坠落、模板支撑构件垮落、起重机倒塌等易发事故。

  (二)切实落实政府监管职责,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负有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的部门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当前,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深层次原因之一,就是建筑施工安全政府监管主体不明确,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多头管理,责任不落实。一些行业领域主体缺位,管理缺失,尚未形成统一、协调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主体。为此,建议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切实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的体制和机制问题,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三定”方案中应明确相关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对各类建筑施工领域实施由一个大部门统一监管的主体和体系。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铁路、公路、水利、电力及其他各类工业建设工程等实施统一监管。总之,要统筹城乡管理,转变政府职能,理顺监管关系,整合行政资源,形成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统一监管,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职,相互配合,协调运转的大建设安全监管模式和机制。

  (三)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大监管力度,防范事故发生

  必须强化事故管理,以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一是建立建筑较大以上事故备案制度和约谈机制。凡是发生较大以上建筑事故的,要求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后十五天之内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会同建设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三十天内连续发生两起较大以上事故和一起重大事故的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约谈,查找原因,吸取教训,强化督促整改措施和落实。同时,对事发企业(单位)视其不同情况,实施停业整顿,暂扣、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给予资质降级、经济处罚或组织督导组进驻现场督导。二是建立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制度。对较大以上典型事故或具有同类共性的案例要组织有关企业、专家和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事故分析,找出事故发生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建议。三是加大事故现场督导跟踪力度,掌握事故调查情况,指导地方做好事故查处工作。四是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严厉进行追究,处罚到位,决不姑息。

  (四)完善安全责任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防范事故发生,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关键在于落实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建设各方主体责任。一是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主要责任人特别是法定代表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构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从总公司、二级企业、项目部,到班组、作业队、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管理链,特别要落实企业和施工现场终端安全责任。三是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工作业绩考核,建立企业安全奖励激励机制,对安全管理先进的企业、个人要给予奖励、表彰,对管理不善,事故频发的企业要严肃处理,并记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档案。四是强化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把安全责任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规范建筑市场,实施综合治理

  建筑市场不规范,秩序混乱,严重影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必须实施综合治理,切实加以解决。一是规范建设业主的市场准入制度,防止不具备经营条件的投资者作为建设业主进入市场。二是加强对市场竞争行为的监管,规范招投标行为,并明确在工程招投标中,将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列出,不纳入商务竞标,并要求业主对该费用的使用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改变低价中标的方式,支持合理标价中标,防止一味追求压缩投资,为企业设备更新和安全投入提供一定的空间。三是着力培育建筑二级市场特别是劳务市场等,依托地方政府开办农民工培训学校,加强劳务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素质和基本技能,有组织和成建制地提供劳务用工服务。四是要提高建筑市场企业准入门槛,杜绝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资质能力差,管理混乱的企业和劳务队伍进入建筑市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五是依法严厉处罚违法违规分包、转包、挂靠等企业和个人行为。

  (六)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是新形势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之策。一是配合有关部门修订、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等,完善安全法规标准体系。二是研究建筑业安全状况评价指标及要素体系,形成科学综合的评价和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相关行业领域建设工程安全死亡、重伤事故信息统计分析制度,加强制度建设。三是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等经济政策措施,强化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高风险项目的安全投入,推进政策治本。四是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深化调查研究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地方和企业的联系和沟通,及时研究安全生产的重大倾向性、共性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等。当前应建立健全村镇农房建设安全监管体系,消除监管盲区,加强监管和指导。五是要研究建设单位(业主)全面认真履行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职责的政策措施,督促落实业主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安全投入等方面,以及对建设各方主体加强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建议篇9

  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是向生产经营单位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方针、督促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最主要环节。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工作开展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履职是否到位、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是否及时,也关系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升的快与慢,更关系到全社会安全生产整体工作进步的快与否以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形象。所以加强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工作,促进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履职和企业隐患整改,对于加快提升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目前,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机构升格独立已有近七年时间,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和省局对如何开展安全生产现场检查作了些规定,市、县、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安全生产现场检查也进行了一定时间的实践,但安全生产现场检查乃存在检查目的不清、程序不完善等问题,笔者根据多年的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实践,在分析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工作现状的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对加强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工作谈点体会。

  一、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工作存在问题及主要问题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立和人员到位后,各地普遍开展了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工作,基本上能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的要求开展,但从总体上而言,存在着服务目的不够突出、程序简单等问题,具体表现有:有的是为了行政处罚多办几个案件而开展,进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不注重发现安全隐患,专门寻找违法行为,一旦发现马上采取措施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有的以管理者的身份开展检查,一发现隐患或违法行为,就厉声叱斥企业员工,有时甚至会发生争吵,情况严重的还会通知公安部门;有的现场检查走过场,是为了完成检查任务,程序简单,到企业简单地走一遍,随便记一下检查记录就完成了,根本发现不了问题,起不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

  由于存在这些不好的现象,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产生反感,认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人员的现场检查的目的不明、工作作风不实、检查效率不高。这样的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工作,不仅没有产生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提升的正面效应,反而出现了败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形象的反面作用。

  出现这样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开展现场检查时指导思想的不纯,没有从当前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出发把握与展现政府的职能,没有将服务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落实在现场检查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

  二、加强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工作的建议

  (一)明确检查宗旨

  从宏观上来讲,当前,一方面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生产活动和交通运输规模急剧扩大,另一方面,安全科技和生产力水平较低,安全基础较薄弱,法制尚不健全,监管机制不完善,教育与培训相对滞后,在这两方面的共同作用下,我国生产安全事故高发,目前正处于事故易发期。为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从法律制度,监管体制、管理手段和措施、科技进步、安全文化建设等多个方面的推进此项工作,努力缩短事故易发期时间,遏制事故高发态势,限制破坏性作用。

  从微观方面来讲,作为负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企业,很大部分对安全生产工作刚刚开始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设施配备、安全资金投入、人员教育培训等均处于起步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与政府的期望以及社会的要求有很大差距。

  目前这样的大环境,决定了监管任务最高的市、县、乡三级政府的职责,就是督促企业落实法定职责,切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事故发生,减少人员财产损失。这也是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工作的宗旨,所有的现场检查工作都要围绕这个目的展开,不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服务于企业的安全发展。

  (二)明确检查内容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4号令第八条规定,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重点监督检查19项内容,概括起来是许可情况、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情况、安全机构设置和配备人员情况、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情况、重点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三同时、重大危险源、劳动防护用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这是法定职责,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都要检查到的内容,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的企业以及不同的检查时间,要突出不同的内容,在具体的检查中,要将这19项内容进行分解,根据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和现场检查方案,针对突出问题,每一次突出一个重点,制订现场检查提纲,重点检查某个方面安全生产情况,将检查情况记到《现场检查记录》中。

  (三)明确检查程序

  安全生产法、国家总局第15号令以及第24号令都对现场检查程序作了一些简要规定,《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管殖民地检查规定>的通知》(浙安监管法规[2008]20号),对现场检查工作程序作了完善和补充,但笔者觉得在现场实际监督检查过程中,还要增加“柔性”成份,开展文明检查,在检查程序中突出服务和说理,着重做好刚开始检查的说明和检查后的服务工作。

  现场检查第一步:进入企业,在主动向企业现场负责人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检查的法律依据的同时,要着重说明检查的目的,是帮助企业查找安全隐患,隐患找到后对如何整治进行指导与服务,帮助企业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可持续安全发展,检查不会影响正常的生产活动。通过说理和介绍,获得企业的认可和支持,能更好地配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开展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第二步:根据现场检查方案,针对检查重点内容,要求企业提供相关的资料,对资料进行检查;同时还要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好的做法和安全隐患,要逐一向企业现场负责人说明,并一一记录在纸上,有条件还可对隐患进行拍照。现场检查要做到全面、细致,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不走过场。

  现场检查第三步:在对资料和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后,要对检查过程和情况进行整理,按照《现场检查记录》的填写要求,将检查内容逐项填入。对属于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的,视不同情况作出相应的现场处置,发出相应的法律文书,可当场改正的,要求企业当场予以纠正;要一定时间才能整治的,要求企业限期改正;遇到重大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求企业停产,并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对存有非法、违法行为的,要采取强制措施,查封相关证据、物品和场所。现场处理情况也要记录在《现场检查记录》中。《现场检查记录》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填写,要有序、准确、全面、客观和简洁,避免出现模糊、笼统、模棱两可的情况。

  现场检查第四步:向企业负责人反馈现场检查情况,对好的做法给予肯定,鼓励企业继续抓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通过《现场检查记录》等法律文书向其介绍,说明存在什么样的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依据哪条法律作出了怎样的处理,接下来企业要做什么,如何整改、在什么时间完成等。介绍完后,要留下联系方式,企业在整治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可联系安监部门,安监人员再进行指导与服务,直到安全隐患整治消除。

  三、明确检查注意事项

  (一)提高检查技术水平。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要在每次现场检查前,针对不同的行业企业,学习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安全技术,在此基础上,制订现场检查提纲,对照提纲对企业进行逐项检查,确保现场检查全面、细致,取得较好成效。对专业技术比较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还要聘请相关专家一起参与,使现场检查能查到位,查出关健且重要的安全隐患,在要求企业整治安全隐患的同时进行技术指导,帮助企业不断增强本质安全。

  (二)要突出检查重点。一是要突出检查企业是否履行了主体责任。因受专业知识、检查经验等限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不可能将企业的安全隐患查得非常准确到位,有时可能还会出“洋相”,最好的方法是让企业自己来开展检查,所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检查的重点是企业是否履行了法定职责,督促企业自己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二是针对某一次执法行动,要突出某一个方面的内容。到企业检查不可能面面具到全部检查,要突出一个主要内容,这次就检查某一个方面的内容,做好相关记录。三是要突出安全的内容。目前有的检查人员去企业检查,查出来的问题全部都是消防的,体现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没有很好地掌握专业知识和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发现不了安全问题。当然,查出消防隐患也是好的,总比没有好,但全部都是消防的则好象有点过了。

  (三)要有证据意识。现场检查过程中形成的《现场检查记录》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等法律文书,一方面可以证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已经履行了法律所规定的职责,不存在失职等行为;另一方面,一旦企业对隐患逾期未整改完毕或者现场就发现了违法行为,要启动行政处罚程序,这些法律文书就是重要的证据,证明企业存在违法行为。这些文书要作为证据使用,就会有较高的制作要求,法律文书中所罗列的问题要有充分的法律法规依据,并且客观存在,企业负责人也对文书经过核实,并签字确认,确保《现场检查记录》等法律文书具有很强的证明力。

  (四)要注意廉洁树立安监形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入企业开展检查,是做“好事”而不是做“坏事”,不能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不能为了获得私利而故意刁难企业,不能接受企业的小礼品或者宴请,保质良好形象。另外,还要预防失职渎职,在现场检查时做好每一个细节,防止失职渎职发生。

安全生产建议篇10

  序号

  作业场所

  存在隐患

  对策与措施

  1

  1#2#空分塔

  未作压力容器定期检测。(1997.10投于使用)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周期进行检测。

  2

  1.下塔两个dg50弹簧式安全阀定检周期已到(2008.6) 2. 塔顶2个dg150弹簧式安全阀和1个dg100弹簧式安全阀未定检。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进行检测,并加强日常巡回检查。

  3

  两个进气塔 进口

  进口处空气未定期分析空气内烃类及碳氢化合物含量。

  根据《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应作空气内烃类及碳氧化合物分析。

  4

  室外设备 及管道

  部分设备设施、阀门、连接法兰部分锈蚀严重。

  维修、更换。

  5

  氧气管道

  1.管道漆色脱落,或部分未涂漆,未标指示箭头; 2.部分法兰连接处无防静电跨接;

  按《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保持漆色、指示箭头完整;法兰处加设防静电跨接;

  6

  1#2#空压机

  作业场所噪声较大。

  定期检测,并对从业人员采取防护措施。

安全生产建议篇11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大好时期,对电力需求十分迫切;与此同时,我国电力工业体制正处在改革的关键时期,电力生产安全显得尤为重要。它既是改革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也是检验改革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不管电力体制如何改革,电力生产内在的固有特点和客观规律不会变化,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不会减弱。在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衡量一名领导干部政治敏锐性强不强、思想觉悟高不高,关键还是要看对“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措施落实得深不深、细不细、严不严、力度大不大。在此,笔者就电力生产安全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

  一、电力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目前,各电力生产企业大部分都已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制度。也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责,但也有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只停留在开会,只作一般性、原则性的动员和要求水平上。分管生产的领导忙于事务性工作,没有深人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很少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或没有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一些事故通报内容不详,语言含糊,没有把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深层次的根源及事故责任、需要吸取的教训等介绍清楚:也有一些单位将上级转发的事故通报一转了之,既不认真分析,也不提出和落实防范措施。专业人员对电力安全生产没有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没有熟练掌握必要的规程制度,不能很好地指导基层班组的工作。

  2.习惯性违章习惯性违章是指定安全生产工作中经常发生的习以为常的违章行为。它包括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

  有些临时性工作,特别是配电修理工作容易发生无票作业。如某配电修理人员,在没有填写修理票的情况下开始进行修理工作,导致了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

  有些需要停电的作业,在没有停电、验电、挂地线情况下,就开始工作。如一些人身死亡事故,就是在处理变压器二次刀闸接触不良故障时,没有对变台停电、验电,未挂地线,以致严重违章作业而酿成的。

  3.安全工器具管理混乱一些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质量堪优。尤其是一些基层农村供电所或供电营业所的登高作业器具和小型起重器材等安全器具的质量合格率不高。同时,对安全器具的定期检测意识淡薄,报废管理流于形式。许多已明显损坏的工器具仍在超期使用,该淘汰的没有被淘汰。

  4.管理工作不到住一些电力企业重视大型作业的管理,轻视日常管理。近几年发生的事故,多数是在进行小型、分散作业时发生的。

  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领导仍然习惯于靠搞运动的形式抓经济建设,抓企业管理,不注重研究事物的客观规律,不注意通过规章制度管理,不注重通过抓事前控制来预防事故。同时,设备的检修记录、试验报告、设备档案记录也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保管不认真。

  要杜绝常规性的安全管理工作的随意性。在电力企业中,由于常规性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重复性和b常性的特点,因此往往凭经验便可应付自如。而经验有时会成为随意性的温床。比如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下发有关安全生产诸类文件时,常常一发了事。至于对文件要求的落实情况却不给予应有的关注,对其进行细化、量化,更认为是下面的事。

  这种以发代管,严格上讲就是随意性的表现,是传统管理思维的一种惯性效应。

  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在现场,深究起来,总能找到某个管理环节上的漏洞。现场操作人员操作过程中的随意性,往往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随意性的延伸,从而造成了安全管理与操作两个层面的脱节。

  要准确地把握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轻重缓急。安全生产管理者应把“安全重于泰山”时刻放在心上,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把安全提到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而且,要根据不同的环境、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以及职工精神状况,人为地去扩大安全生产外延的概念。比如,在传统节假日前后,人心浮动,职工工作时极易分散精力:高温酷暑和雷雨季节,职工作业环境差,设备易发生问题。对于这些特殊性,各级管理者应心中有数。又如,当安全生产与工作进度发生矛盾时,管理者应警惕急功近利苗头的滋生,应当放慢进度来保安全生产,要明确安全生产是企业效益的支柱。安全生产对企业效益来说是。l”,后面加一个0,就上一个数量级:

  没有“l“,也就是说没有安全生产的话,加多少个0,企业效益也是0.

  要加强安全生产的软管理工作。软管理是相对电力设备管理而言的,包括电力安全生产的资料、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等。软管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被淡化,比如,大修一台开关或主变压器与贯彻“检修现场安全措施标准化”相比,就所投入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后者远远逊于前者,甚至流于形式。应该看到随着技术的进步与发展,电网装备科技含量的增加,复杂的工作变得简单化了,现场工作量大大减少。工作人员也趋少,管理工作则相对复杂化,软管理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因此,要强化安全生产的软管理工作。比如,要对推行的标准化工作要强制执行,否则应当按违章对待。针对电网新设备的广泛使用,要全面实行电力安全生产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管理,在设备运行现场推行安全措施标准化管理,建立设备检修标准卡和运行设备巡视卡等规章制度。对开工前的每项工作,都要进行安全风险分析,把风险分析透,并使有关职工都清楚。总之,要通过这些软管理,增加强制化因素,把只注重设备检修的工作变为同时又注重标准化的软管理工作,实现安全工作不因领导注意力的转移,也不因员工素质差异而发生较大变化的目标。这是我们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方向。

  运用系统思维方法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的管理。在电网现代化装备的日新月异中,在大量新设备、新技术的采用和对电力安全生产管理提出新标准、高要求的形势下,电力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要有新思路,即必须具备系统思维。

  何谓系统思维系统是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组成部分结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而系统本身又是它所从属的一个更大系统的组成部分:

  思维是反映客观现实的能动过程。

  系统思维就是人们运用科学方法对这些有机整体和更大系统能动反映的过程。在电力安全生产的实际工作中,把握这种先进的思维方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系统思维与最先进的科技成果相联系,它的包容性更强,视野更开阔;而我们传统的管理思维定式却无法满足新的标准和要求。其次,运用系统思维对电力事故的分析认定较传统方法更具科学性,因而对事故的预防有着特殊的指导意义,为电力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提供了先进的思维方法和理论依据。

  总之,针对不同的情形,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有不同的措施。在当前,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中必须要加入系统思维方式和安全生产软管理方式,这是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保证。

安全生产建议篇12

  (一)提高认识,完善机构

  1、提高企业各级领导的认识。特别是企业法人代表必须充分认识国家提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意识到安全生产不但关系到企业的信誉,而且关系到国家财产及施工人员生命的安危。因此必须坚持贯彻执行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的关系。在生产、效益、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从企业到各项目经理均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以法人代表、项目经理为首,各分管领导,专职安全员以及各分项工程安全员组成。其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和规章,审批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完善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题,主持事故的调查,提出对责任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同时组织施工班组每周进行安全学习并填写好记录,组织安全大检查,召开安全会议,交流安全工作经验,确保生产在安全的状态下进行。

  (二)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1、加强对管理层人员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素质。企业必须定期、定时、分批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提高管理安全生产的素质,做到对安全生产能管、会管、管得好。、

  2、加强对施工人员岗前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企业对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使其熟知和遵守本工种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接、汽车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三)健全制度,严加防范

  1、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与生产有关的任何人、任何部门都负有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增强各级管理、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心,如对电工组人员要求必须做到合理布设线路,认真检查电器设备的防护性能,确保无漏电、触电现象发生;对机械组人员要求必须做到施工前检查机械各项性能,施工中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后做好保养、维修工作,确保机械无故障,无超负荷运转等等,消除一切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2、建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度。建设工程结构复杂、交叉作业,多层作业多,安全隐患无处不在,因此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针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防分析,从而进行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每个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根据分项工程的具体情况,用书面形式向施工人员进行操作方法、安全预防措施等作全面的针对性的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掌握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自觉增强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并要求交底人履行签字手续,把交底单作为技术档案存档。

  4、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实行每个分项工程均配备安全员。依据《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结合现场情况逐项检查评分,确保安全措施落实无死角;实行专职安全员每天例行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实行安全管理小组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大检查,进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评分,奖好罚差。

  总之,施工安全事故涉及的范围广、原因多、突发性强,但我们只要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管理机构,健全安全制度,根据各项工程的具体情况,制订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狠抓落实,做好防患于未然,那么施工安全事故必将大大减少,对保护施工人员生命和国家财产具有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建议篇13

  去年以来,乡镇煤矿经专项整治复产验收后,矿井安全生产的管理、投入等得到了较大改善。但是,由于乡镇煤矿自身和诸多方面的原因,事故仍时有发生,仍然制约着乡镇煤矿乃至煤炭行业整体安全生产健康发展。从今年情况看,1—8月全国煤矿发生死亡事故2254起死亡4007人,其中乡镇煤矿1477起死亡2700人,分别占总数的65.5%和67.4%。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38起死亡617人,其中乡镇煤矿27起死亡417人,分别占71%和67.6%。因而,对乡镇煤矿现状进行一个全面深入的剖析,对改善乡镇煤矿的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这里,我们想结合两年来对乡镇煤矿安全监察的执法实践,研讨分析影响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的各种因素,从执法的角度为煤矿安全生产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希望对有关管理部门和乡镇煤矿企业有所帮助。

  一、乡镇煤矿企业现状及影响安全生产的主要因素分析

  去年以来,乡镇煤矿虽然经过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的硬件有所改善,但基础并不牢固,装备差、规模小,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生产从根本上仍没有得到有效改善。我们就太原市乡镇煤矿现状,从内外两个方面来分析:

  生产能力

  就太原市乡镇煤矿来讲,复产验收合格的386对乡镇煤矿总设计年产量约在1000万吨左右,但设计生产能力在6万吨以上的不足15%。

  资源回收

  大多数乡镇煤矿虽然仍有一定的占有储量,但在眼前利益的驱动下,在地方利益的保护下,以及受买方市场的左右,采肥弃瘦,浪费资源,资源回采率不足50%。

  采煤方法

  乡镇煤矿原来大多采用较为落后的采煤方法,虽然现在已开始着手进行采煤方法的改革,但绝大多数还没有形成正规的采煤工作面,甚至有的煤矿不按已批准的采掘计划作业,私自打开密闭采煤,监察时又密闭,应付监察,逃避处罚。

  生产条件

  多数矿井随着开采时间的加长,其开采深度不断加大,井下掘进巷道星罗棋布,密闭漏风,通风系统复杂,通风能力不足。同时瓦斯等级的鉴定不甚规范,瓦斯灾害情况也不甚清楚,瓦斯防治缺乏科学依据。大多数煤矿没有配备专职的地测人员,地质预报工作也不能有效开展,加之图纸交换制度执行不严格,矿井水害情况底数不清,防治水工作不能做到有的放矢,甚至有的矿井受水害影响但不能完全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丢顶底煤开采,形成自燃发火危险。受火区威胁的矿井,采空区管理不善,留有隐患。洒水灭尘系统不能很好使用。大多数煤矿凭一些个人的经验管理顶板,支护质量较差。

  技术装备

  大部分乡镇煤矿双电源供电系统不能稳定、可靠运转。高瓦斯矿井瓦斯监控系统配置仍不能完全到位。掘进工作面风力发电闭锁、瓦斯电闭锁不能正常使用。矿井备用主扇不能严格按规程要求运转。安全欠账较多,有的甚至是故意的欠账,导致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设施设备短缺,预防抵御灾害的能力不足,给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

  安全管理

  从煤矿企业自身来讲,安全意识表现在经营管理者有重生产、轻安全的倾向,安全管理通常是由一名安全员负责,谈不上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规章制度执行不严,对“三违”现象熟视无睹,安全生产条件时好时坏,事故时有发生。无正式、合格的技术管理人员,图纸资料、作业规程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也没有明显的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一通三防”管理水平低,有些小煤矿随意增加工作面,或空班停风,甚至停风生产。就太原市来讲,乡镇煤矿的近400名矿长及近2000名特种作业人员均已通过培训考核,但其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受文化水平的制约,安全管理和操作水平令人堪忧,井下操作中一些基本的安全生产要求都达不到。且正式培训过的特种作业人员由于多是外地民工,职工队伍流动性大,煤矿因此在职工培训上不愿花钱,不愿投入,担心花钱培训的职工流失。同时,人员素质也制约了一些新工艺、设备的推广,成为乡镇煤矿发展的主要障碍。

  外部环境

  从外部环境来讲,地方保护主义仍比较严重。一些县(市、区)、乡(镇)财政来源主要依托煤炭,靠煤吃饭,他们从局部利益、眼前利益出发,对违法违规开采的小煤矿视而不见,听之任之,主观上形成了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客观上给安全生产带来了不利影响,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不安全也生产的现象。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非法违法生产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市场变化

  受煤炭市场大环境的影响,乡镇煤矿的生产波动较大,市场好时在市场需求拉动下开足马力突击生产,超通风能力生产,要钱不要命,根本顾不上巩固和提高安全条件。市场差时停产甚至停电停风,开开停停,安全生产也随之时好时坏。

  其他方面

  乡镇煤矿因为大多是集体或个人经营,在社会大环境中,长期以来这些经营者有着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从而形成的不利安全生产或管理的社会背景,一些矿主对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还有抵触、抗法的情况出现。

  多方面、多层次的诸多原因使乡镇煤矿安全生产具有较强的特殊性、不确定性,因而发生事故的几率也大大增加。

  二、对乡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几点建议

  如上所述,我们必须正视乡镇煤矿安全生产严峻的现实情况,找出改善其安全生产状况的关键所在,从根本上逐步加以解决。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规范管理,提高乡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提高乡镇煤矿矿主、主要经营管理者的“安全第一”意识和法制观念必须作为当务之急。要对乡镇煤矿的矿主、主要经营管理者进行经常性的、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守法,规范安全生产。二是要在制度创新上下工夫,建议县、乡镇政府试行派驻安全矿长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等,实行有效管理。三是采取相应措施,鼓励技术管理人员到小煤矿工作,填补空白,使乡镇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规范化。四是要依据《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乡镇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安全设施设备等方方面面进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进行全面规范管理,实施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五是强化职工队伍的管理,针对相对不稳定的职工队伍,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约束其流动性,保证基本的、有经验的熟练工。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下大力气搞好培训,提高素质,注重日常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普通职工安全知识水平,保证现场安全生产。六是搞好结构调整,采取行政手段,引导、鼓励小煤矿联营,形成规模经营,防止恶性循环。同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非法、违法矿井的打击力度,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和煤炭市场经济秩序。

  (二)、重点监控,防止重大事故

  要制订乡镇煤矿安全程度评价办法,包括采、掘、机、运、通、防治水等方面的规定,对整个矿井安全状况实施评价的制度,按照标准,对该煤矿作出安全度评估,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将矿井划分为不同的安全等级, 实行对重点矿井重点监控。

  针对重点地区和重大隐患,政府有关部门要重点抓,抓严、抓细、抓实,抓住不放,一抓到底。对由于投入不足使一些重大隐患长久得不到消除,不投入物力财力、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必须依法追究煤矿企业负责人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一通三防”工作是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的“牛鼻子”,必须把“一通三防”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来抓。在落实“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上,必须明确责任,把管理制度和措施真正贯彻落实到生产过程,在通风系统、通风能力、通风设施设备完好、风力发电闭锁、瓦斯电闭锁、通风仪器仪表校验上抓严抓细, 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在防治水方面,各级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对每个矿的水文地质灾害要心中有数,要有基本的防治水害计划和措施,有探放水设备,有足够能力的排水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转。

  (三)、加大科技投入,提升乡镇煤矿整体水平

  实现小煤矿安全稳定好转,还必须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基础上。为此要积极推进小煤矿安全技术的创新,有计划地安排资金,在乡镇煤矿逐步推广有科技含量的新技术、设备,如简易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移动式抽放泵站、洒水喷雾系统、井下火灾探测防治技术等,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乡镇煤矿生产力发展水平,逐步改善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状况。

  (四)、强化法制宣传,创造有利环境

  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要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到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引导乡镇煤矿企业自觉依法办矿,使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管矿。建立公告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予以公布,让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对群众举报的事故和重大隐患,特别是影响恶劣、群众反响强烈的,要限期认真追查,依法严肃处理。对影响大、性质恶劣的特大事故,及时将查处结果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在各级地方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有利环境。

  三、结束语

  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全省乃至全国安全生产发展的大局,搞好乡镇煤矿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只有从各方面入手,正确引导,从严整治,加强监管,依法监察,标本兼治,逐步提高乡镇煤矿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和防灾能力,才能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其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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