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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安全规程,油罐

作者: 猫宁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9日

油罐安全规程篇1

  一、作业准备

  1.计量员在日常计量、盘点计量中都要对储罐的水高进行实测,如发现水高超过安全高度时,要单独报告油库经理。

  2.油库经理根据计量员提供的油罐水高数据,及时安排计量人员放水作业,填写作业通知单,进行放水作业。

  3.油库经理安排机修工、安全人员携消防器材到排水现场执勤监护,配合完成放水作业;

  4.油罐放水前停止对该罐进出油作业。

  二、放水作业

  1.计量员、操作工和安全员按要求对放水作业现场巡视检查、监督。对作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2.机修工应按作业通知单的要求,到现场清理检查拆除排污阀的盲板。盲板拆除时严禁使用非防爆工具,并应逐渐松去螺栓,观察情况,防止闸阀失灵而出现的跑油事故;

  3.计量员开阀放水,应缓慢开启闸阀,观察出水情况,逐渐加大闸阀的开度,保持出水量平稳,待罐内水高下降后,应逐渐减少闸阀的开度;

  4.计量员应在排水现场,观察出水情况并对罐内水高进行计量,随时掌握罐内水容,并通知调度员和现场作业人员;

  5.放水作业必须认真仔细、随时看管,严防油料放出。

  三、作业结束

  1.一看到有油花出现,计量员应立即关闭好闸阀并上锁,同时清理收集油水分离池中的油;

  2.设备维修人员应及时安装好排污阀的盲板;

  3.计量人员应及时测量该罐的水高油高等,计算出排水量罐内存量报调度员;

  四、应急处置

  1. 排污阀失灵,不能有效闸死,机修工应紧急上盲板,同时向油库经理报告。

  2.出现跑冒漏油事故,立即停止放水作业,迅速向全库发出报警信号并进行抢险工作,具体执行油库《油罐区跑冒漏油应急预案》。

  3.火灾爆炸:当油罐放水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现场的操作人员立即紧急停止放水作业,关闭闸阀;迅速向全库发出火警信号立即提取灭火器材实施扑救。具体执行《油库火灾应急预案》。

  4.中毒:当有人在作业中毒时,在场人员立即向油库经理报告,将中毒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域,根据人员的中毒情况做必要的护理,或用专车送往就近医院急救。

  五、hse要求

  1.油罐放出的污水必须经油水分离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出库外。

  2.为了防止放水过程的油气,作业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并尽可能站在上风处,以免中毒。

  3.维修人员在拆卸、安装排污阀盲板时,要防止造成机械伤害,维修人员要相互配合协调。

  4.作业中严禁使用非防爆工具进行敲打;实行双人上岗坚守工作现场,不得脱岗、串岗;

  5.在放水过程中禁止阀门开得过大,防止跑油,并随时检查放水情况,禁止未着防静电服人员到作业现场,杜绝一切火种、火源,严禁在雷雨天气放水作业。

油罐安全规程篇2

  1.油罐车应配备专用灭火器,并应加装拖地铁链和避电杆。行驶时,拖地铁链应接触地面;加油或放油时,必须将避电杆插进潮湿地内。

  2.油罐加油孔应密封严密,放油阀门、放油管应无渗漏,油罐通气孔应畅通,油泵进油滤网应经常清洗,送油胶管用完后应立即装上两端接头盖,不得有脏物进入。

  3.内燃机的气化器和排气管不得有回火。排气管应安装在车辆前方。

  4.油罐车工作人员不得穿有铁钉的鞋。严禁在油罐附近吸烟,并严禁火种。

  5.停放时,应远离火源,炎热季节应选择阴凉处停放。雷雨时,不得停放在大树或高压线下方。行驶中途停放时,应有专人看管。

  6.在检修过程中,操作人员如需要进入油罐时,严禁携带火种,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罐外必须有专人监护。

  7.车上所有电气装置,必须绝缘良好,严禁有火花产生。车用工作照明应为36v以下的安全灯。

  8.油罐沉淀槽冻结时,严禁用火烤,可用热水、蒸汽融化,或将车开进暖房解冻。

  9.在车底下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轮揳牢。

  10.车辆经修理后需要试车时,应由合格人员驾驶,车上不得载人、载物,当需在道路上试车时,应挂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试车牌照。

  11.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应挂上一档,并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

油罐安全规程篇3

  第一章 检修内容及周期

  第1条 为做好油罐检修工作,保障油罐检修作业安全,不断提高油罐检修的技术水平,防止发生各类事故,根据“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 每二个月对油罐至少进行一次专门性的外部检查,在冬季应不少于两次,主要内容:

  1、各密封点、焊缝及罐体有无渗漏;油罐基础及外形有无异常变形;

  2、检查焊缝情况:罐体纵向、横向焊缝;进出油结合管、人孔等附件与罐体的结合焊缝;顶板和包边角钢的结合焊缝;应特别注意下层围板的纵、横焊缝及与底板结合的角焊缝有无渗漏及腐蚀裂纹等。如有渗漏,应用铜刷擦光,涂以10%的硝酸溶液,用8~10倍放大镜观察,如发现裂缝(发黑色)或针眼,应及时修理;

  3、罐壁的凹陷、折皱、鼓泡处一经发现,即应加以检查测量,超过规定标准应作大修理;

  4、无力矩油罐应首先检查罐顶是否起呼吸作用,然后再检查罐体其他情况;

  5、检查罐前进出口阀门阀体及连接部位是否完好。当发现罐体缺陷时,应用鲜明的油漆标明,以便处理。

  第3条 立式油罐第3~5年,应结合清罐进行一次罐内部全面检查。主要内容:

  1、对底板底圈板逐块检查,发现腐蚀处可用铜质尖头小锤敲去腐蚀层。用深度游标卡尺或超声波测厚仪测量,每块钢板,一般用测厚仪各测3个点;

  2、罐顶桁架的各个构件位置是否正确,有无扭曲和挠度,各交接处的焊缝有无裂纹和咬边;

  3、无力矩油罐中心柱的垂直度,柱的位置有无移动,支柱下部有无局部下沉,各部件的连接情况;

  4、检查罐底的凹陷和倾斜,可用注水法或使用水平仪测量。用小锤敲击检查局部凹陷的空穴范围;

  5、每年雨季前检查一次油罐护坡有无裂缝、破损或严重下沉。

  第4条 地上卧罐每3~5年进行一次内部腐蚀检查,并放空油品,顶起油罐,检查罐与座之间的腐蚀情况,且应同时除锈防腐。

  第5条 油罐主要附件的检查周期见附表1:

  第6条 油罐附件检修内容如附表2:

  第7条 埋地油罐每年挖开3~5处,检查防腐层是否完好。

  第8条 正常情况下,大修理参考周期为3~5年(超过折旧年限的为3年)。在事故等异常情况下,做到“修理按需”。

  第二章 大修理项目和主要标志

  第9条 凡属附表3内容之一者均列为大修理项目。

  第10条 凡需人员进罐修理或需动火作业修理的项目,一般应作为大修理项目对待。

  第三章 大修理作业的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11条 油罐大修理前应做好:

  1、将罐内存油降至最低液位,并按《油罐清洗安全技术规程》(下称

  《清罐规程》)中第三章“排出底油”的办法和要求尽可能排除底油;

  2、打开人孔、光孔,并根据《清罐规程》第四章“排除油蒸气”的规定,排除油气;

  3、人员进罐或动火前,应严格执行《清罐规程》中有关规定,动火前尚应严格执行相应的动火审批手续。

  第12条 罐体更换或补焊时,其钢板材质必须符合原设计要求。材质不清时,应进行必要的机械性能试验和化学分析。

  第13条 油罐修理时,应注意防止壁板或底板产生热应力集中等现象。

  第14条 内浮顶罐大修理作业应注意:

  1、确定维修时,必须将浮盘安置在维修位置上;

  2、在正常操作时浮盘上不允许进入,确需从罐顶人孔或带芯人孔进入前,要确认罐内油气浓度在安全范围内,否则必须配戴有供气式呼吸器和挂有救生索具,并要有人在罐顶监护;

  3、在浮顶油罐浮盘上动火时,应对密封圈处采取泡沫掩盖等防火保护措施,严防密封部位着火。

  第四章 试运转与验收

  第15条 油罐大修理后,至少应不低于石油库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

  第16条 所有焊缝在检验和总体试验合格前,严禁涂刷油漆。

  第17条 全部焊缝应进行外观检验,并符合下列规定:

  1、焊缝的表面质量应符合《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6-82)焊缝表面质量中ⅲ、ⅳ级焊缝的标准;

  2、焊缝表面及热影响区不允许有裂纹;

  3、焊缝表面不允许有气孔、夹渣和熔合性飞溅等缺陷;

  4、对接接头焊缝咬边深度应小于0.5mm,长度不应大于焊缝总长度的10%。且每段咬边连续长度应小于100mm;

  5、对接接头焊缝表面加强高度不应大于焊缝宽度的0.2倍再加1mm,且最大为5mm;

  6、对接接头焊缝表面凹陷深度壁厚4~6mm时应不大于0.8mm;6mm以上时,应小于1mm,长度不应大于焊缝全长的10%,且每段凹陷连续长度应小于100mm;

  7、角焊缝的焊脚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外形应平滑过渡,其咬边深度应小于或等于0.5mm。

  第18条 油罐焊缝探伤应符合《钢质油罐焊缝超声波探伤》国家专业标准(zbe 93001-88)的要求。

  第19条 罐壁对接焊缝射线(或超声波)探伤检查数量见附表4.

  第20条 公称容积等于或大于500m3的贮罐壁与弓形边缘板的t型角焊缝,焊完后应对其内侧角焊缝进行磁粉探伤,罐体总体试验后再次探伤。

  第21条 弓形边缘板对接焊缝在焊完第一层后,应进行渗透探伤,在全部焊完后,应进行磁粉探伤。

  第22条 上述焊缝的无损探伤位置,应由质量检查员在现场确定。

  第23条 油罐大修完毕,在罐底严密性试验后,应针对大修理项目的具体内容和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充水试验,检验如下内容:

  1、罐壁的严密性及强度;

  2、固定顶的严密性、强度及稳定性;

  3、内浮顶的严密性和升降情况。

  第24条 充水试验条件:

  1、在充分过程中水温不应低于50c;

  2、充水高度为设计最高操作液位;

  3、充水试验必须始终在监视下进行,检查罐体有无变形和有无渗漏;

  4、充水时,应将透光孔打开;

  5、在充水过程中,若发现罐底漏水,应立即将水放掉,待泄漏处补焊后,方可继续进行试验;

  6、放水管口应远离基础,以防止基础地基浸水;

  7、固定顶油罐放水,应将透光孔打开,以免罐内形成真空,抽瘪油罐。

  第25条 罐底的严密性试验前,应清除一切杂物,除净焊缝上的铁锈,并进行外观检查。

  第26条 罐底的严密性试验可采用真空试漏法。试漏时,真空箱内真空度不应低于40kpa(300mmhg)。

  已发现的缺陷应在铲除后进行补焊,并用原方法进行检查。

  第27条 充水过程中,应对逐节壁板逐条焊缝进行检查。充水到最高操作液位后,持压48h,如无异常变形和渗漏,罐壁的严密性和强度试验即为合格。

  第28条 试验中罐壁上若有少量渗漏现象处,修复后可以采用煤油渗透法复查;对于有大量渗漏及显著变形的部位,修复后应重新作充水试验。

  修复时应将水位降至300mm以下。

  第29条固定顶的严密性和强度试验按如下方法进行:在罐内充水高度大于1m后,将所有开口封闭继续充水,罐内空间压力达到设计规定的正压试验数值后,暂停充水,在罐顶焊缝表面上涂以肥皂水,如没发现气泡且罐顶无异常变形,其严密性和强度试验即为合格。

  发现缺陷应在补焊后重新进行试验。

  第30条罐顶的稳定性试验,应在充水试验合格后放水时进行。此时水位为最高操作液位。并在所有开口封闭情况下放水,当罐内空间压力达到负压设计规定的负压试验值时,再向罐内充水,使罐内空间恢复常压,此时检查罐顶,若无残余变形和其他破坏现象,则认为罐顶的稳定性试验合格。

  第31条 罐顶试验时,要防止由于气温骤变而造成罐内压力波动。应随时注意控制压力,采取安全措施。

  第32条内浮盘板应采用真空法检查,试验负压值不应低于40kpa(300mmhg)。边缘侧板与内浮盘板之间的焊缝及边缘侧板的对接焊缝均应采用煤油渗透法检查。

  第33条油罐充水、放水时,进行内浮顶的升降试验。内浮顶从最低支承位置上升到设计要求的最高位置,又下降到最低支承位置的过程中,应检查升降是否平稳,密封装置、导向装置以及滑动支柱有无卡涩现象,内浮顶附件是否与固定顶及安装在固定顶或罐壁上的附件相碰。并在内浮顶的漂浮状态下,检查内浮盘板及边缘侧板的全部焊缝有无渗漏现象。

  第34条 验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大修前检查记录及设计预算和审批等资料;

  2、大修后检查、验收记录;

  3、更换零部件记录及合格证;

  4、焊缝探伤和测厚等记录以及所用金属、电焊条等质量合格证;

  5、试压泵试压、试水记录以及油罐接地线测试等记录;

  验收结束后,上述资料应存入设备档案。

  第五章 报废条件

  第35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废:

  1、罐体1/3以上的钢板上,出现严重的点腐蚀,点腐蚀深度超过第9条规定;

  2、大修费用为设备原值的50%以上;

  3、由于事故或自然灾害受到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者;

  4、铆钉罐、螺栓罐发现严重渗漏者;

  5、无力矩罐顶开裂无法恢复其原几何状态或中心柱严重倾斜者。

油罐安全规程篇4

  1)油罐车应配备专用灭火器,并应加装拖地铁链和避电杆。行驶时,拖地铁链应接触地面。加油或放油时,必须将避电杆插进潮湿地内。

  2)油罐加油孔应密封严密,放油阀门放油管应无渗漏,油罐通气孔应畅通,油泵进油滤网应经常清洗,送油胶管用完后应立即装上两端接头盖,不得有脏物进入。

  3)内燃机的汽化器和排气管不得有回火。排气管应安装在车辆前方。

  4)油罐车工作人员不得穿有铁钉的鞋。严禁在油罐附近吸烟,并严禁火种。

  5)停放时,应远离火源,炎热季节应选择阴凉处停放。雷雨时,不得停放在大树或高压电线下方。行驶中途停放时,应有专人看管。

  6)在检修过程中,操作人员如需要进入油罐时,严禁携带火种,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罐外必须有专人监护。

  7)车上所有电气装置,必须绝缘良好,严禁有火花产生。车用工作照明应为36v以下的安全灯。

  8)油罐沉淀槽冻结时,严禁用火烤,可用热水、蒸汽融化,或将车开进暖房解冻。

  9)在车底下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轮揳牢。

  10)车辆经修理后需要试车时,应由取得驾驶证的合格人员驾驶,车上不得载人、载物,当需在道路上试车时,应挂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试车牌照。率接需盐

  11)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挡,上坡停放应挂上一挡,并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

油罐安全规程篇5

  概述

  柴油罐区位于煤场的东南角落里,共两台柴油罐,容积约为15m/台,约能容纳12.6t的0#柴油;罐体材质为铝;罐区周围有长5m、宽4m、高0.8m的围堰,柴油罐可用来储存柴油以备锅炉点火和废气燃烧使用,围堰用来防止泄漏事故发生时柴油流入外面造成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柴油罐车每车约20t,可同时进入两台罐,并时刻观察液位计液位,防止溢出。

  罐区主要组成部分

  柴油罐区主要由两台柴油罐、一台不锈钢滚柱式转子泵、两个液位计、一台压力表、、两个视镜、围堰、和各种不锈钢管、快接头、阀门组成。

  用途及注意事项

  (1)用途

  柴油罐用来储存柴油,以备锅炉厂使用;不锈钢滚柱式转子泵,型号为40gza5-5,流量为5m/h,扬程50m,转速30r/min,电机功率4kw,可用于卸车和输送;液位计可用来观察罐内柴油的液位,防止卸车时出现溢出和使用时油量不足的现象;压力表可用来判断泵的流量和泵工作时是否处于正常状态;视镜用来观察罐内是否有水,确保输送的油的质量;其它的管道、阀门可以用来输送和调节流量用。

  卸车和输送时需注意事项

  a、卸车时现场工作人员需在场并确保柴油运输车停在指定区域并熄火;

  b、检查防静电装置是否完好,确认完好后接在柴油运输车上;

  c、检查抽油的软管有无破损、接头是否完好,当确认软管无破损、接头已绑紧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d、检查管道和阀门是否存在泄漏或渗漏,确保管道和阀门完好无损;

  e、打开泵的输入输出阀,关闭两台柴油罐的输出阀,开启电源起动泵卸柴油,并观察压力表,确保泵运行正常;观察两台柴油罐的液位计,防止罐满溢出;

  f、输送方法:(1)打开液位计的底部排出阀和计量罐的进口阀,通过柴油罐与计量罐的液位差可以自动输油进入计量罐内,可通过观察计量罐液位计来确定是否需关闭阀门,直到输满;(2)打开柴油罐的输出阀,通过视镜观察油中是否含有水分,若有则打开底部分水阀排净罐内的水分,然后关闭分水阀,打开泵的进出口阀并开启电源,开始输油;

  g、柴油罐区内禁止烟火,严禁带入火种和在罐区附近(25米内)接打电话;

  h、火灾应急措施:灭火方法:用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火势判断无法控制必须马上撤离,通知或警示人员禁止进入火灾区域;灭火注意事项: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 应及时通知领导和安全办,火势判断无法控制拨打119.

油罐安全规程篇6

  一、目的:

  为了维护设备完好和安全使用,保证油罐车卸、抽料操作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油罐车卸、抽料。

  三、操作规程:

  卸料:

  一、按通知做好罐车入场前工作,保证有卸料员、保安、仓管员在场,其他与工作不相关的不准进入该区域,卸料员做好收料登记工作。

  二、由保安负责检查该区域的场所安全,禁止该区域有动火、撞击、通讯作业等不安全因素存在。罐车进场停放在指定位置熄灭制动,并准备好灭火器材。

  三、卸料员检查油罐车的阀门开关是否有滴漏现象,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四、各项安检完毕,将卸料管放入相应的卸油箱口内,管口接触到下料箱底。

  五、再次检查阀门开关,无异常则打开卸料阀门及油罐进料阀门,至流量平稳、合适为止。放油时密切注意观察,不得让物料溢出。

  六、卸料过程仓管人员发现物料色泽及气味异常要及时关闭进、出阀门,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处理。

  七、卸油过程中遇火险时,在场所有工作人员分工即关闭卸料阀门,指挥罐车开走,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来灭火,不准擅离岗位。

  八、卸料员每天上班前,卸料前及下班后检查贮罐区域的安全例检工作。平时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注意保养及维护油罐区的所有机械设备、防静电地线设施的完善工作。

  抽料:

  一、在车间贮罐低于贮存量时或车间要求抽料时准备抽料工作。

  检查泵电源开关有无异常,所有阀有无滴漏现象,输送油管及阀门接触处有无异常。

  二、打开抽油泵的进料及出料阀门,泵机及管道接触处放置灭火器。

  三、按下相应油泵的电源,巡查油泵、管道运行是否平稳、正常、无异响。

  四、待相应贮罐的指示灯亮后,即可关闭油泵电源,并关闭该油泵的进出料阀门。

  五、做好对泵机、阀门、管道的日常维护工作,所有管道阀门驳口须有静电装置。

  六、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处理。

油罐安全规程篇7

  5.停放时,应远离火源,炎热季节应选择阴凉处停处。雷雨时,不得停放在大树或高压线下方。行驶中途停放时,应有专人看管。

  9.在车底下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轮楔牢。

  11.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挡,上坡停放应挂上一挡,并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

油罐安全规程篇8

  充氮目的:为了延长成品玉米油的储存时间,减少成品油储罐内的空气含量,降低成品油与空气的接触几率,从而保证成品油的质量。

  1、充氮气前的准备

  1.1、准备好氮气减压表及充氮气用的氧气带,准备充足的氮气储瓶。

  1.2、检查氮气加压表是完好待用的,检查充氮用的氧气带不能存在老化现象,不能有裂口。

  1.3、关闭待充氮气的成品油储罐的进、出油管线上的根部阀门,关闭储罐充氮气的阀门,打开储罐上盖的放空阀门及压力表的根部阀。

  1.4、把装有一定压力的氮气瓶运到成品油储罐区,立着放置在待充氮气的成品油储罐附近。

  1.5、把氮气减压表装配在氮气瓶的出口处,紧固好连接螺帽。把充氮气胶管的一端牢固地连接在减压表的出口上,另一端连接在成品油储罐的氮气充填入口处,并要紧固好连接处,罐体上充氮气的阀门(对夹球阀、针阀)不要打开。

  1.6、稍开氮气瓶上的总阀门,检查氮气瓶内氮气压力,不能低于1.0mpa慢慢旋入氮气减压表上的顶针阀,调整减压后的氮气压力,把减压后的氮气压力控制在0.3~0.5mpa之间,同时检查氮气储瓶与成品油储罐之间连接胶管不能有泄漏处,两端接头处不能有泄漏。

  2、充氮气

  2.1、打开成品油储罐氮气充入口处的针阀及球阀,同时调整氮气瓶减压表减压后的压力,控制充氮压力在0.3~0.5mpa之间。

  2.2、置换成品油储罐内存留的空气,当充入氮气后储罐内的空气会通过罐顶部的放空阀排出,置换时间可依据储罐上部空间的体积确定。如果储罐近满时,置换时间可定为5~8分钟。

  2.3、置换时间达到后关闭储罐上部的放空阀,继续向储罐内充入氮气,同时调整充气速度及充气压力,观察储罐内的压力变化。

  2.4、当成品储罐内的压力升高到0.02~0.03mpa时,先关闭储罐充氮气的针阀及球阀,然后关闭氮气瓶的出气总阀,调节减压表上的顶针,松开顶针。

  2.5、观察成品油储罐保压情况,如果1小时后压力不在下降,则拆除充氮胶管、氮气减压表,移走氮气瓶,否则再继续补充氮气,直到压力达到要求的压力值为止。

  3、安全注意事项

  3.1、充氮气的过程中,头部要远离氮气瓶的出口位置,在操作储罐顶部的放空阀时,不能对着放空口呼吸,更不能对着放空口嗅排气气味。

  3.2、充氮气的过程中要注意观察氮气瓶内的压力,当瓶内的压力下降到0.5mpa时,关闭储罐上的充氮气阀门及氮气瓶的总阀门,更换使用满压氮气瓶,防止储罐内的油倒流进入氮气瓶内。

  3.3、充满氮气的成品油储罐,全部密闭保压储存,在没有接到任何指令时绝不可以打开罐体上的任何阀门,也不允许对罐内的成品油进行加热或冷却。

  3.4、每天要有专人负责定期巡检成品油储罐内的压力,当发现压力由于温度的变化而呈现微负压时,要及时稍开放空阀平衡罐内外压力或再次充入氮气,时罐内呈现微正压。如果储罐内的正压超过0.05mpa时,同样需要稍微打开储罐顶部的放空阀卸压到要求的范围为止。

  3.5、要使用该罐油之前,必须将罐顶排气阀打开,防止油罐被抽瘪。

  2024-2-22

油罐安全规程篇9

  1、检查燃油箱内燃油、水箱内冷却水是否加足。检查各操纵手柄、拉杆、踏板自由行程是否合适。

  2、检查放油开关与油管有无渗漏现象,采取预热方式时,不得以明火接近汽车,严禁拖、顶起动。

  3、发动机空转3-5 分钟检查:机油压力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水温是否达到40℃以上;确认各部件运

  转情况良好后,才能带负荷运转。

  4、水温未达到70℃时,不得高速行驶,变速时应逐级增减,正确使用离合器,避免挂档时齿轮撞击。

  5、行驶中发现有异响、异味、发热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行驶中不得把脚放在离合器踏板上,不得无故猛踩制动器。

  6、油罐车配备专用灭火器,并加装脱地金属链条。

  7、油罐加油口应密封严密,放油阀管均无渗漏,通气孔应畅通。不得穿有钉子的鞋上下油罐车,不得在附近吸烟,停放不许远离火源,雷雨时不得停放在大树或高压线下方。

  8、车上所有电器装置,必须绝缘良好,不得有火花产生,车用工作灯均须安装安全灯。

油罐安全规程篇10

  一、出车前:

  (1)召开班组安全早会,对当日工作进行安排并对具体工作进行风险分析,找到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风险点,进行合理规避。

  (2)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品。

  (3)领取当日运油料计划。

  (4)检查出车要携带的各种证件。

  二、车辆检查:

  (1)对车辆巡回检查点进行安全检查。

  (2)对油罐安全防火设备进行检查。

  灭火器是否完好。

  防火帽是否齐全。

  油罐接地线是否完好。

  三、 运输油料:

  穿好防静电工作服、工鞋、禁止穿带钉子的鞋上罐,防止静电火花造成事故。

  行车时保证安全时速,每小时不超过50公里。

  四、 加装油料:

  加油时,严禁身上有烟火进入加油区。

  放油时和加油站人员配合做好接地放电装置,司机不准离开车辆。

  给施工井场作业队加油时,注意周围是否有明火,确定安全后方可加油。

  五、 交接:

  入油库加油站按规定签字,出示出入证。

  给作业队施工井场加油时,必须用油单位签字,收车入库,向队里报到签字。

油罐安全规程篇11

  一、油罐车驾驶员除持有驾驶执照外,还要持有危险品运输证,缺一均不得驾驶油罐车。

  二、油罐车必须配备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是否完好若发现过期失效,应及时向所属领导报告更换。

  三、油罐车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前、回场后的例保工作,经常检查油罐和管道是否良好,倘发现漏油,应立即停车修理。

  四、油罐车内不论有无燃油,都不能随意停留在公路两旁,若因输送油,要控制流速。

  五、向油罐内加油时,应检验油面是否达到容器定位标记,要达到规定标准才能离开。并将油库签发的装罐单交单位列帐。

  六、严格交接手续,驾驶员收到燃油提单应签收,带回的装槽单、调拨单交给管理员时,应由经手人签收,以备查考。

油罐安全规程篇12

  1、柴油入库要检查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认真核对相应资料,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作好记录,及时处理和上报。

  2、检查接受油料品种、牌号是否相符,卸油前先测量原存油数,静接地装置、油泵油管、透气阀、阀门开关状态标识是否明显、有效,消防设施等是否完好,并布置好警戒人员。然后再按规定流程顺序,准确开启阀门,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并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卸油。

  3、油罐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油罐进行检查:有无渗漏、闸阀是否关闭严密、消防设施是否齐全与有效;在油罐区域内周围是否有不安全的作业或堆放危险物品等情况。

  4、要严格出入库管理,在油罐处设置严禁烟火等明显标志。

  5、对进入油罐区域加油领料人员必须明确告知:

  5.1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

  5.2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油罐危险区域;

  5.3临时进入区域人员必须由油罐管理人员同意并陪同;

  5.4加油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

  6、在加油作业中,未经允许,其他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油罐区域内。

  7、禁止汽车、拖拉机在油罐危险区内进行修理作业。

  8、在油罐危险区域范围内,禁止存放危险物品,爆炸物品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9、在油罐附近明火作业必须在20米以外,并有专人看护,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10、油罐及其相应附属设备、设施、器材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验,保证其在试用期内的安全运行。

油罐安全规程篇13

  1、严禁在储油罐及输油管线附近抽烟、电焊、切割或动用明火;

  2、 罐体、 阀门、 管道连接处不得有泄露现象, 油罐地坑内如有积油、 积水,应及时排净;

  3、应保持接地线完好无损,消防器材完备;

  4、油罐加油时做好跑、冒、滴、漏的处理工作,加完油后,立即盖 好,严禁无故打开;

  5、油泵在工作时,巡检人员注意加强巡检;

  6、正常生产期间,定期检查区域内安全状况;

  7、油泵房应上锁且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

  8、油泵开停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9、测量油罐油位时,抽取测量用铁片时应缓慢,防止磨擦生热产生 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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