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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成果转化范例,成果转化

作者: 猫宁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1日

科研项目成果转化范例篇1

  【关键词】高校;政府;成果转化;政策建议

  引言

  在创新高校产学研创新体系中,需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高校在知识创新中的主体作用、高校联合科研机构在研究中的引领作用;使高校及科研机构成为“产学研”的重要基础作用和生力军作用,建设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和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在实践中走出有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产学研道路。

  以经济建设为出发点,政府主导下,通过联合、共建、融合等多种方式加强高校与企业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构建高校同企业“产研分工、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推进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形成高校科技创新的新特色和新亮点。

  一、健全法律法规,提供制度保障

  (一)改革科技成果鉴定办法

  打破现行的成果鉴定办法重学术价值、轻应用价值,重研究、轻推广的评价标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成果转化的需要。

  (二)改革大学实力评估办法

  改革现行的大学办学实力的评估办法,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数量及产生的经济效益作为高校科研能力的主要评价标准之一,真正把科技成果转化作为21世纪高水平大学的特别职能之一。

  (三)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及备案制度

  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政府给予资助的,可以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承担单位。将企业与研究单位签订的技术开发项目作为成果转化进行预审备案,并追踪转化情况。

  (四)完善人才培养引进制度

  复合型人才流失是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最主要问题,为此应鼓励高等院校和企业联合兴办以人力资源开发为主的综合性社会服务机构,按企业化运作,从事人才交流,孵化培训一批既有扎实的工程专业技术知识,又有敏锐的商业洞察力的科技成果转化专门人才。推荐和引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所需的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高新技术人才,以满足科技成果转化的人才需求。

  二、发挥监管职能,优化转化环境

  (一)加强信用环境建设

  要严厉打击不遵守科技合作合同的企业,进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并建立企业信用等级数据库,定期予以,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同时政府引导和激励社会资金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成立知识产权法院,加强《知识产权法》的实施检查与监督,今后在知识产权维权案件中,将更多地由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共同参与,除了民事、行政审判,更注重刑事审判,通过加大刑事手段的利用,提升威慑性,使知识产权维权更有力。避免高校在实施成果转化过程中技术流失以及可能出现的知识产权的权属纠纷,强化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

  (三)明确分配

  要明确落实高校的成果转化收益的分配政策,尤其加强对企业行为的监控,消除高校的顾虑。

  (四)规范成果价值评价

  建立权威的科技成果的价值评价机构,消除高校与企业在成果价值认定方面的分歧。

  (五)注重技术许可管理

  对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应用研究项目,具备转化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技术所有人许可实施时,经论证考核后发挥调节作用,必要时适当缩短强制许可期限。

  三、完善转化体系,转变服务职能

  (一)加强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中介的功能性建设。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中介的技术扶持力度,提高其项目孵化能力;建立风险基金和贷款担保基金,提高其投融资能力;搭建成果转化信息网络平台,提高其信息共享能力。积极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非盈利中介机构,以优惠价格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服务。

  (二)提高技术供需平台服务能力

  经调查,74.19%的企业认为技术供需信息平台不能满足企业需求,同时有22.58%的企业根本没有关注过技术信息供需平台。为提高技术信息供需平台的服务能力,要进一步疏通高校和企业的沟通渠道,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需求分析机制,精准把握科技成果转化方向。与机构化的公共服务平台充分融合,使信息充分畅通,充分交流,促进科技成果的充分转化。

  (三)创新校企合作模式

  加大力持高校和企业联合共建实验室及其设置企业需求的开放课题,鼓励和支持联合开展重大课题攻关。在满足正常教学科研需要的前提下,探索将高等学校重大仪器设备以租赁费、使用费等方式入股科技型企业等新模式。

  (四)加大税收减免力度

  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需求方面,政府应该加大税收减免扶持力度。应进一步加快落实国家对于大学科技园的优惠政策。地方税务部门对大学科技园自用及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有关税收政策尚未出台之前,知识产权作价入股所产生的所得税能由财政垫付,以解决科技企业初创阶段的生存问题。

  (五)完善金融风险投资体系

  建立财政部分出资、银行资金参与的政策性风险投资基金。同时,积极支持、鼓励建立各种形式的风险投资公司,通过招股、发行债券等方式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广泛吸纳居民投资、社保资金和引进外资,以建立规范运作的商业性风险投资基金,最终建立以商业性为主导的风险投资体系和投资机制。

  (六)明确高校与企业的两个主体地位

  高校是知识创新主体,提出成熟或先进科技成果是它的责任和义务;企业是技术创新主体,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受体,成果转化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企业以向高校主动提出技术成果需求和产品需求为目标。在两者融合的过程中提升各自的主观能动性,发挥相应的特长。

  四、加强课题管理,适应市场需求

  市场风险是影响企业吸纳高校科技成果的重要因素。因此,政府应改变以往的项目立项方式,以市场应用开发前景为导向,提高企业在高校科研项目中的参与度,从源头上降低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风险,提高企业吸纳高校科技成果的积极性。

  (一)把好项目立项关

  任何应用型科技项目的立项,必须要求实施人中至少应包括一个企业,企业参与项目研究可以以技术人员参加或按比例追加研究经费,企业、高校和主管部门共同确定成果知识产权的行使方法。

  (二)把好项目结题关

  任何应用型项目必须以在企业的中间实施作为结题的条件,或至少由一家企业提出工艺应用性或经济效益报告。

  (三)把好项目评审关

  要求项目评审、实施、鉴定等各环节与企业保持良好的合作,以该项目是否适宜工业化生产、能否取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作为评审、鉴定的重要指标。通过强化企业的作用,提高高校科技成果的市场适应性,有效调动高校与企业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成立专项资金,完善经费管理

  (一)提高科研经费投入比例

  要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政府应努力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使财政科技投入的增幅比例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比例。提高高校的研究开发经费投入占高校科研经费中的比例。

  (二)设立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政府应当设立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用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资助、科技成果转化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技术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奖励等。

  (三)调整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很多企业没有获得过政府科研基金的支助,因此提高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支助力度势在必行。建议根据国家有关科技项目资金管理的政策,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调整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鼓励科技人员承担重大和重点横向科研项目,对重大和重点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给予政策性优惠和支持。

  (四)改革人事考核制度,建立成果转化机构

  由于高校科技成果种学术水平,轻市场前景,导致研究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科技成果转化率低。针对这一现状,为提高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提升高校科技成果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作用,提出如下四点建议。

  (1)成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

  建议高校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等,负责校内外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科技成果和企业需求信息的搜集与沟通,负责组织学校相关单位或研发团队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产生的技术股份的管理等相关工作。

  (2)鼓励教师和科研人员从事成果转化工作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人员兼职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转让职务科技成果的收益主要用于改善科研条件和奖励科学技术人员。有条件的高校还可单独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对科技成果转化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及科研人员。

  (3)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人事考核评定指标

  鼓励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岗位,并在职称晋升上单独下达指标。对教师知识产权转化比例提出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在教职工考核和绩效发放上予以体现。

  (4)改革职称评定考核制度

  在职称推荐中,增加成果转让、成果服务及成果产业化等权重,并将科技成果是否成功转化作为该研究人员职称评聘定的重要依据。在年度考核中,把科技成果转化作为各单位、各部门和个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总之,要加快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必须合理吸收国内外其它高校的先进的科技成果转化的经验,针对高校和企业实际,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实行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和观念转变,进一步加强科技管理队伍建设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转化环境、完善转化机制,积极稳妥地发展风险投资业和中介服务业,形成经济与科技的良性互动、企业与高校的良性互动、学校与科研人员的良性互动,科技成果产出与转化的良性互动。

  参看文献:

  [1] 陈国顺。 湖北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分析与对策[D]。 湖北:华中农业大学,2006

  [2] 徐鹏杰。 国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经验与启示[J]。 经济研究导刊,2010,(23): 239~241

  [3] 钟鸣。 日本科技中介机构及其法律[J]。 全球科技经济望,1999,(5): 58~59

  [4] 李玉清,许朗。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J]。 科技管理研究,2006,(4): 128~131

  [5] 邱晓军。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与对策[J]。 理论学习―山东干部函授大学学报,1999,(6): 33~34

  [6] 张孝远。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障碍与对策[J]。 甘肃社会科学,2003,(3): 151~155

  [7] 刘庆贤,陈善忠,黄为民。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难点及对策研究[J]。 上海理工大学学报,2003,25(2): 23~25

科研项目成果转化范例篇2

  高校作为国家科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其能力和贡献是高校自身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不仅能够避免科研成果大量浪费,而且对企业、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因此,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是高等学校肩负的重要历史使命之一。同时,农业高校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阵地,也是“科教兴农”的强大生力军,这里人才密集、学科齐全、信息灵通,每年都有大量的新成果面世。加快农业高校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对于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加速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结合吉林农业大学近几年来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实践,对农业高校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模式进行分析和探讨。

  1 我国目前农业院校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

  1.1立项推广

  是指高校科技成果的持有者以现有政策和环境为依托,选择影响面大、增产增收效益高的技术和产品,经过申报与论证,并经上一级批准,定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这类项目有国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也有各省、地市、县级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广项目。如农业部提出的《丰收计划》、《跨越计划》、《公益性科研专项》;科技部提出的《星火计划》;还有教育部的《燎原计划》都属于全国性的推广计划。一般做法就是高校科技人员申请立项,争取国家经费支持,建立种植或养殖示范基地,带动企业和农户发展。如近年来吉林农业大学培育的一些玉米、水稻新品种、果树、蔬菜新品种等许多是通过这种模式推广到全国各地,“十一”期间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立项22项,如“滞育赤眼蜂生物防螟技术在玉米生产中的应用与示范”、“高产、优质、抗逆大豆新品种示范转化”、“高产优质水稻新品种吉农大23号、27号中试与示范”、“人参新品种繁育与示范”、“鹅规范化养殖关键技术示范与推广”“蓝莓加工专用品种中试与示范”、“产业化养猪综合技术体系应用示范”、“吉林省西部土地整理及种稻生产关键技术示范”等项目;“十二五”期间农业部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立项2项,如“小浆果产业技术研究与试验示范”、“人参产业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另外还有科技人员服务企业项目等形式,通过这种形式高校科研成果推广后都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该推广模式的方法是:由国家、省、市各级管理部门立项计划,高校根据自身科研实施,最后是各级管理部门组织项目验收。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转化速度快、耗时短,并且能申请立项申报,各级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论证确定立项项目,高校科研团队进行项目实够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和后续开发;缺点是生产资金短缺、管理上存在先天的缺陷、市场开拓能力弱等问题。

  1.2合作转化

  是指技术成果的拥有方与合作的企业以合股或利润分成(或产权部分转让,部分合股等)方式把科技成果投入到一个现成的企业进行生产,形成“龙头企业+成果+农户”的科技推广模式。合作转化中的核心问题,是双方(或几方)在合作过程中风险分摊和利益分成问题,因此,合同中要明确各方在各个具体环节上承担的义务和权利。这一模式的主要特点是科技成果提供方只提供成果和生产建议,其他生产条件由合作企业提供,经营策略也以企业方针为主。这种模式的优点是科技成果提供方的风险小、转化速度快;缺点是不利于成果的后续开发,而且由于该成果并非按企业要求开发,所以产品的市场接受情况不一定令人满意。如近年来蓝莓在我国发展迅速,栽培面积由2005年的3000亩发展到2012年的30万亩,增加了100倍,这其中主要是企业的规模化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企业的规模化发展所用的品种和技术多是来自高校的科研成果,而且发展前期主要是与高校合作,将高校的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如近些年吉林农业大学与吉林、广东、河南、辽宁、江苏、安徽等省的多家企业合作进行蓝莓优良品种推广及示范基地的建立,使蓝莓成为我国目前发展最快的果树树种。

  1.3成果转让

  是指科技成果拥有者通过技术市场把科研成果一次性地以部分或全部或特许权等形式转卖给企业。采用这种转化形式的科技成果的成熟度一般都比较高。这种模式量大面广,高校将科技成果转让给企业,有两种做法:单项科技成果转让;企业委托高校设计或科研。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过程简单,科研投入可以迅速得到弥补;缺点是买卖双方都要花费信息搜索成本,如果成果的成熟度不高有可能给企业造成一定的损失。以上3种模式的科技成果都应该是应用型的科技成果,但是3种模式下的科技成果又有所不同,主要的区分标志是科技成果的成熟度和专用性程度。通常情况下,科技成果专用性越强,则产品也相对成熟;反之,科技成果的通用性越强,则产品的成熟度低,需进一步研发工作。成果转让虽然不是直接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模式,但是能有效提高科研人员的市场意识,使科技成果更加符合市场的需求,对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

  成功率有巨大的帮助。如吉林农业大学“十一五”期间转让成果9项,将培育的一些玉米、水稻、大豆新品种、白鹅的三个品系及人参皂苷脂肪酸酯类化合物等科研成果转卖给企业,由企业进行品种繁育推广和产品生产,实现了成果转化。

  1.4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模式

  是指高效科研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将科技成果传递给农民,也能迅速反馈农民对科技成果的需求,保证科研成果符合农民的需求。科研院所直接面对农户的需求,信息、科技得以直接交流,减少了中间环节传递过程中的信息误导、失灵,提高了传递效率;同时也有效地解决了科技成果的时效问题,使农户的信息成本极大地减少,适用科技成果的获取成本也得以下降。在中国,农业科技成果的选题、立项就缺乏这样的机制,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科研与生产脱节。因此,必须有的放矢使科研面向市场和农业生产,使科技成果更快地应用于农业生产。目前我校从事种植和养殖的专家、教授每年应邀到村镇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500余人次,有5人为吉林广播电台12316热线专家,随时接听农民的技术咨询电话,有60人为各地区镇的农业技术特派员,定期为农户进行技术培训。高效的科研人员通过这些形式,将自己的新品种和新技术等科研成果传授给农民,使农民最直接的利用高校的科研成果获得经济收益,也实现了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

  1.5产学研推广模式

  产学研合作是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根本途径。我们要大力推进多种模式的产学研紧密合作,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技术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中互相结合、取长补短。产学研合作方式可有多种多样,既可以采取科研项目合作的形式,也可以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试验示范基地建立。另外,还可以采取大学与企业之间进行战略合作,企业为高校提供奖教金、奖学金、资助办学,而高校则为企业提供人才与成果等模式。近年来吉林农业大学与国内多家企业开展蓝莓、中药材、玉米的种植和加工合作,同时在全国各地建立校外试验实习基地及示范基地120余个,这些产学研合作示范中心和试验示范基地,为行业、企业的发展解决了一大批技术难题,成为企业的重要技术开发基地,也成为高校人才培养、实践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基地,也极大地促进了学校科研成果的转化。不同地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结合,办出各自的特色。同时,要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思想,合作中要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需。

  1.6建立农业科技园区

  农业科技园区是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应用于生产过程的重要组织形式。通过园区的示范作用,诱发农民应用农业科技成果的积极性。长春市政府依托吉林农业大学科研力量建立的长春现代农业博览园,占地106公顷,展示了我国目前种植、养殖、畜牧、农业机械等方面的最新科研成果和技术;园区通过生产与展示相结合、培训与贸易相结合、质量认证与物流相结合,真正打造了一个完善的“三农”服务体系;每年吸引国内外许多企业、科研院所和农民到园区展示科研成果和参观。大批农业高科技成果在这里转化为规模生产,产生规模效益,然后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2 促进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建议

  2.1在大学内部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门机构

  为了承担起“技术创新”的作用,国外大学内部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如美国各高校都设有技术转让办公室或者类似的部门;芬兰所有的高校都设有的“技术咨询部”或“技术服务部”,负责将本校的科技成果向社会推广,转化为生产力;德国西部50%以上的技术学院建立了类似机构的约占25%。这些机构一方面为高校教师、科技人员的研究成果寻找市场,另一方面将企业的课题的经营动态给学校的教师和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起“牵线”、“搭桥”作用。在我国,大学还很少有类似的相对独立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因此,在我国高校建立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队伍来支撑的专门机构甚为必要。

  2.2发展风险投资业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高风险、高投入与高收益的而且周期长的活动,这就决定了难以从常规商业渠道中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美国科研成果转化最快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美国的风险投资业非常发达。高科技风险投资事业,虽然在我国起步较晚,但在发达国家已成为实现高科技成果转化和发展高科技产业的重要途径。为了使我国高校的科研快速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应大力发展高科技风险投资事业,引入市场机制,加速高科技成果即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2.3健全高校科技成果中介服务体系。

  加快高校科技成果向社会扩散要保证信息畅通,使科技成果快速进入市场,科技中介应发挥更重要的桥梁作用。科技中介是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类创新主体的粘接剂和创新活动的催化剂。科技中介机构是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扩散、成果转化、科技评估、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决策和管理咨询等专业化的服务机构,在有效降低创新创业风险、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4充分发挥政府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职能

  自1980年开始,美国政府把科技成果转化纳入相关部门的职责中,制定了有效的政策措施,从而进一步推动政府支持的研究开发成果的商业化[3]。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创新系统工程,外部环境对科技成果转化起着推进或阻碍作用。因此,应充分发挥政府的导向功能、规范功能和政策环境等。具体来讲,政府可从三方面着手:①制定法规和鼓励政策,尤其是需要尽快制定一部专门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法规,使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有法可依;②制定和实施各种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计划;③共建产学研合作机构。

  2.5建立合理的、科学的科技成果评估标准和利益分配机制

  由于科技成果具备无形资产的特性,其价格难以准确合理地得以确定,具体操作过程中又缺乏对科技成果价值合理科学的评估标准和原则,并且合作中还会牵扯到许多具体问题,如技术转让允许的地区范围、时间长短、付款方式、合作形式、知识产权是否得到有效保护等问题。这些问题往往造成供需双方在价值和利益分配上的认识不同,产生分歧,导致成果转化过程漫长,甚至失败。因此,需要建立合理的、科学的科技成果评估标准和利益分配机制。

  综上所述,在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伟大实践中,高校集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项基本功能于一身,具有对知识的创造、加工、传播和应用作用,高校是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既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现阶段高等学校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20多年来,高校通过多种途径和模式转化科技成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然而,应当承认,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总体状况并不令人乐观。究其原因,转化模式问题是制约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一个关键因素。在上述分析的农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中,并没有一种模式是适合所有高校的。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优势和特点,选择有利于自身成果转化的模式。此外,还必须把握科技成果转化的规律,根据不同的科技成果类型选择不同的转化模式,方能事半功倍。

  参考文献:

  [1]孙卫,肖红,原长弘。美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经验及其启示[J]。科学管理研究,2006,(3):114~l17

  [2]程波。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的研究[D]。重庆大学贸易与行政学院硕士毕业论文,2007:22

  [3]石军,蒋晨。美国科技成果转化经验管窥[J]。世界电信,2006,(9):15~17

  [4]麦均洪,马强,张乐平。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研究[J]。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5):73~77

  作者简介:

科研项目成果转化范例篇3

  一、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外,国家授予科研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可以依法自主决定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作价入股等,并取得相应的收益。同时,在特定情况下,国家根据需要保留无偿使用、开发、使之有效利用和获取收益的权利。

  二、单位申请承担科研项目时,须提交该项目的知识产权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须根据相关领域知识产权的发展动态,及时调整研究策略和措施。

  三、项目承担单位须建立规范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对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研究成果及时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依法取得相关知识产权,并予以有效管理和充分使用。

  四、科研计划归口管理部门要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作为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的重要条件。在科研项目合同中须明确约定项目承担单位管理、保护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的义务,并依据合同对履行义务情况组织检查和验收。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项目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科研计划归口管理部门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研项目,须在立项或验收时予以确认,明确项目成果知识产权管理方式,拟定成果转化和应用方案。

  五、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取得相关知识产权的申请费用、维持费用等知识产权事务费用,一般由项目承担单位负担。经财政部门批准,在国家有关科研计划经费中可以开支知识产权事务费,用于补助负担上述费用确有困难的项目承担单位。

  六、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需要,报请国务院批准,决定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在一定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并区别不同情况,决定实施单位或无偿使用,或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项目承担单位支付知识产权使用费。

  七、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促进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的转化。项目承担单位转让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时,成果完成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的权利。

科研项目成果转化范例篇4

  1.1立项基本情况

  国家粮食局自2002年至今共有72项推荐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得到了国家的支持,获得国拨资金4260万元。这些项目的主要研究和转化方向是:粮食加工、粮食检测、粮食质量安全、粮食机械,生物技术、节能降耗技术、信息化技术在粮油领域的应用等。

  1.2项目的过程管理情况

  国家粮食局严格按照农业科技成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公开征集,组织专家对征集项目进行公开评审,将评审靠前的项目推荐至科技部,对于科技部批复同意的项目,组织项目单位与国家粮食局、科技部签订三方协议书。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粮食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中期监理,项目实施完毕后组织专家验收工作。项目验收时,严格执行现场验收和会议验收相结合的形式。

  1.3专项资金的管理情况

  2012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国家采取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的方式,国家粮食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执行过程督促把关,要求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执行各项科技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日常和年度的财务管理。在项目验收前要求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通过检查和监理,不断强化科技经费管理的重要性,督促项目人员认真学习项目财务管理的有关管理办法。2013年度,科技部和财政部对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先将国拨资金拨付到主管部门,再通过主管部门下拨至项目承担单位。国家粮食局严格按照科技项目财务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全部切块至地方管理,服务地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2粮食行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案例

  国粮武汉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的“饲料快速检测技术及产品”项目,国拨经费80万元。该项目利用显微摄影、显微快速掺假识别技术,将近年来国内外饲料原料中掺杂掺假物的主要鉴别特征真实地记录在图片上,开发了《饲料显微镜检查图谱》(400余幅图片),进行了数字化处理,同时开发出了“饲料快速检测辅助识别系统”。饲料显微镜检查图谱、饲料快速检测辅助识别系统、新型多功能饲料成分分析仪等成果熟化程度高,并已推广应用,技术水平居于国内领先,项目经济效益显著,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对保证饲料及畜禽水产品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在饲料生产加工企业中推广应用,将极大地促进饲料产品质量的提高。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承担的“便携式储粮真菌危害早期检测仪转化与示范”项目,国拨资金50万元。开发了便携式储粮真菌危害早期检测仪,建立了一条仪器部件加工、仪器组装及质量检测生产装配线。仪器已在全国16个省(区)推广应用。该仪器具有操作简便、快速、重复性好及实用性强等特点,带有四级人工智能判定,可提前进行粮食储藏真菌危害的检测。仪器整体设计科学合理,稳定可靠,功能完善,填补了我国储粮真菌危害早期检测技术研究的产品空白,该项研究成果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该项目研制开发的仪器对保障我国储粮质量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建议尽快在全国推广应用。国粮武汉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的“废弃油脂分相酯化制备生物柴油中试”项目,国拨资金60万元。该项目建成了年产能0.5万t废弃油脂分相酯化生产生物柴油中试生产线,执行期内生产生物柴油产品2080t,产品得率82%,其质量指标达到国家标准。该项目中试线建设完成后,分别在重庆环卫集团建立了60t/d生物柴油二期扩建工程和唐山环洁能源有限公司建立了20t/d生物柴油生产线。该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废弃油脂处理的技术水平,对提高生物柴油生产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废弃油脂利用率具有重要意义,应用前景广泛。无锡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油脂干式冷凝真空脱臭系统的转化”项目,国拨资金60万元。项目对油脂干式冷凝真空脱臭系统进行了优化和转化,在仪征方顺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建立了一条400t/d示范线,系统冷凝负荷为6.7×105kJ/h,与传统喷射真空系统相比,蒸汽用量节约88%,用水量节约80%,污水排放量减少91%。项目对生产条件进行提升,年生产能力达10套/a。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我国油脂加工企业综合节能和环保技术水平。中储粮成都粮食储藏科学研究所承担的“稻谷整精米率测定仪的中试生产”项目,国拨经费50万元。该项目针对我国稻谷品种繁多带来的检测难题,创新采用学习型数据库,即学即用,使仪器能很快形成新品种检测与识别能力;创新开发了稻米单颗粒排序装置,集成创新,利用大米特征参数的差异,进行识别和分离,实现稻谷整精米率的自动、准确测定。该项目开发的技术为粮食籽粒其他外观特性的检测打下了良好基础。稻谷整精米率测定仪示范应用表明,该仪器测定准确、重复性好、操作简便。

  3粮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实施的成效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经过10多年的实施,促进了一大批农业科技成果的成功转化,支持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高、产业化前景好、成长性好的科技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3.1转化资金项目支持院所保持科技创新能力

  2003年起,有关部门直接管辖的5家科研院所进入大型国有粮食企业,粮食科研体系经过改革后,发生了重大变化转制后的科研院所更加紧密围绕市场需求,开展工程化转化和创新,经营生存压力骤然升高。因此,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作为已有科技成果向产业化推动的重要资源,发挥了巨大的作用。2005年立项的“低温升碾米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国粮武汉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原有技术的基础上,将通风降温技术应用于碾米机上,通过碾米过程降低温度升高,高效降低碎米率,成为大米加工产业的重要升级技术,在强手如林的大米加工设备市场上,其优势更加显现,而且逐渐成为粮食行业具有特色的外销产品,为行业技术升级提供了良好的典范。同时粮食科研单位通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支持,提高了科技成果向产业转化的能力,更使粮食科研院所保持了可持续的创新能力。“醇法浓缩蛋白生产及改性技术转化”、“醇法菜籽浓缩蛋白脱毒技术中试”等一批粮油深加工技术成果的转化,形成了粮油加工科技成果转化增值的技术链条,不仅通过项目的转化解决了菜籽浓缩蛋白脱毒技术,更为拓展粮油加工资源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支撑,通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支持,各科研单位的特色专业优势在转制过程中不断发展、强化,在科技创新能力上不断发展。

  3.2转化资金项目为行业科技发展培养人才

  粮食行业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实施为粮食行业的人才培养提供了支持,培养了青年科研人才,特别是在粮食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方面取得了有益的经验。粮食行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主要由转制院所承担,因此科技成果与产业高度相关,随着各科研单位的发展,青年科研人才和工程人才走到前台。粮食行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承担的人数,每个项目大约20人,其中40岁以下的超过85%,部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牵头人或骨干力量为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才。在转化推广过程中,青年科研人才逐步成为转化资金实施的骨干力量,同时通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培养了一批粮食科技人才,每年5~6个转化项目,均有4~5名科研人才晋升职称,通过项目培养人才,更通过培养人才锻炼了粮食科研队伍,实现粮食科技创新能力的可持续性发展。

  3.3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再创新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为粮食行业提供了一个科技成果再创新的平台。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不仅弥合了科技成果产生到市场化“最后1公里”的缺口,更为科技成果更好地为产业服务。“移动式螺旋清仓机”的开发虽然受到仓库建设的影响,设备转化效果并不明显,但通过该项目研究开发,突破了螺旋叶片的生产工艺,能够实现连续长程螺旋叶片的一次性生产,在成果转化中获得新的技术突破,不仅为粮食产后仓储领域,更为农业加工领域设备创新提供了新产品。“谷物脂肪酸值测定仪的中试生产”通过电子设备对滴定过程进行监测,从而准确地确定滴定中间点,虽然该成果在转化期间没有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但是该设备为进一步提升化学检测设备电子化开辟了新的途径,同时奠定了粮食化学检测仪器设备的电子化基础,随着技术的不断创新,该设备已经成为电子快速检测系统的核心设备。

  3.4提升了粮食科技成果的竞争力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设立之初,粮食科技成果面向产业转化实现了科技成果向产业转化的重要推动作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关注粮食行业质量检测技术的研究开发,“粮油质量安全系列标准物质的制备生产线”为粮食行业油脂检测开拓了标准物质生产技术,为粮食行业提供了公益性的技术成果。粮食科研单位不仅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解决了关键技术问题,更通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推动了产品的市场化,实现了粮食物理检测设备的国产化。“电子式粉质仪”、“电子式拉伸仪”、“多功能滴定仪”、“电子式吹泡仪”等一系列粮食检测设备的转化,为粮食行业提供了大量的关键检测设备,不仅在检测设备领域建立了中国特色的设备体系,更为粮食科技支撑产业发展提供了支撑。“稻谷整精米率测定仪”等电子式粮油检测设备都实现了计算机与粮油加工设备高效融合,实现了检测设备的数字化,促进了粮食检测技术的升级。

  4继往开来,推动粮食科技成果创新发展

  4.1加强产业规划,引导创新研究

  2014年全国粮食科技创新大会胜利召开,推进了粮食产后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成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重要手段。“十三五”将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粮食科技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因此粮食科技创新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粮食科技应当围绕国计民生的重要技术需求,开展安全绿色储粮技术、粮油质量安全技术、污染快速检测技术、粮食营养健康加工技术等研究开发,以市场为导向,以行业需求为目标,合理规划创新发展,高度关注粮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促进粮食科技创新资源向科技成果转化聚焦,让粮食科技成果更好地服务产业,促进产业技术升级与发展。

  4.2搭建产学研创新体系,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是粮食科技成果向产业化推进的重要渠道,随着国家科技体制改革逐步深入,科研单位与市场的距离将日益贴近,因此,应当继续深化粮食科技体制改革,搭建粮食科技成果的高效转化平台,继续推动粮食行业国家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等产业创新平台的建设,以产业创新平台为基础,促进产学研用高效融合,推动粮食科研单位与行业企业有机融合,引导行业科研任务服务企业,探索粮食行业科技特派员机制,构建粮食产业服务体系,推动探索以科技成果转化为导向的人才考核机制,发挥粮食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服务行业科技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热情,让科研知识为行业发展服务,让科研成果为产业经济升级服务,让科研资源向粮食企业高效聚集。

  4.3培养以青年为骨干的科研团队

  针对目前粮食行业科研机构尤其是转制院所,普遍存在的人才断层和年轻人才不足、跨领域人才培养不足的现象,支持中青年骨干担任项目牵头人,开展创新人才推动计划,积极调动年轻科研人员的研发积极性,不拘一格启用人才,形成“以老带新”的粮食科技研发氛围,更好地吸引和培养人才。

  4.4继续推动粮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科研项目成果转化范例篇5

  2024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更是在中国科技发展进程中重要的一年。各地围绕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创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人才创新活力激发、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等进入全面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书记2024年11月11日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的主旨演讲提到“我们要加速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使创新成为统筹经济发展和绿色转型的有力支撑”。而科研院所、高校、企业作为科研力量的重心,尤其是高校作为社会核心的知识和技术的源泉,其精准的科技成果转化,不仅是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手段,更是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提升科技对社会发展的支撑。同时其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直接影响技术的进步及社会的发展。因此,做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复杂的经济活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涉及诸多利益相关者,如政府、高校、教师、企业等,其财务管理也具有复杂性。切实做好科技成果转化的财务管理,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然而当前存在科技成果转化的财务管理相对滞后,基础薄弱、经济效益不高等问题制约了科技成果转化。因此,本文研究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财务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

  1.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1)科技成果转化确认和计量存在执行障碍。依据新政府会计准则规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相关经济业务作为资产核算,并且增加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成果转化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阶段属于研发阶段的支出做费用化处理,不计入研发成本,属于开发阶段且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计入研发成本。这一规定为高校核算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经济业务提供了依据,指明了方向。但是对于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确定资本化与费用化的临界点存在实际操作障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具有周期性且从开发的初始阶段到开发成功的时间一般较长,开发期间存在很多不确定性,而且也存在开发失败的可能。再加上科技成果研发部门与财务部门隶属两个不同的部门,业务信息和财务信息融合度不高,而且研发部门可能同时研发多个项目,如何有效的区分各项支出属于哪一项目。同时研发阶段与开发阶段没有明确的界限,很难判定一项研发项目由研究阶段进入开发阶段的时间点。(2)科技成果转化的收入核算界定不清晰。对于可以转让或作价入股的科技成果比较容易界定,但是对于高校提供的技术服务或技术咨询等横向项目不容易界定科技成果。横向项目重在解决实际问题,一般是由企事业单位委托高校进行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科技成果转化的收入计入“其他收入”,而由于横向项目取得的收入计入“事业收入”。但是对于横向项目能否享受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的同样政策有待明确,再加上横向项目的收入是否上缴财政界定也不清晰。2.预算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在经费预算编制方面,高校的科研人员缺乏合理的规划,编制内容较粗放,这主要是受制于时间、精力等因素,再加上有些科研人员缺乏预算编制相关的专业知识。高校科研人员编制预算时一般都是基于主观判断进行的,且对预算大类理解不到位。比如科研人员将参加的“学术会议”相关支出计入“差旅费”中,将“专利费”理解成“专利费”。在预算控制方面,当前很多高校采用信息系统进行经费管理控制,一定程度上能够对预算的执行进行控制,比如科研人员填写报销单,如超出了预算的设定,系统会提示,但是若是将该项目填入其他预算大类,信息系统无法给予预警,预算控制效果较差。3.内部控制制度形式化。有的高校针对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内部控制过于形式化,缺少建设规范流程标准。再加上制度过于形式化。高校在没有制度制约下,基本支出的部分占用项目支出,很容易出现违规现象。4.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有待完善。第一,论文指标的比重较大。当前我国高校评价科研项目完成情况,一般以篇数、论文被引用情况作为考核指标。这种评价方式不仅不准确而且不公平。首先,的期刊级别有所不同,即使是同一核心期刊收录,其质量也存在不同。其次,科技成果评价一般以事后评价为主。科技成果经过鉴定,科研人员获得相应奖励之后,将科研成果束之高阁,不考虑科技成果的推广,进而导致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效益差。然后,评价周期短。科技成果转化周期一般较长,需要稳定的支持。而当前高校对科研成果的评价一般进行3次,即立项、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不符合科技成果自身发展规律。最后,科研经费评价指标较单一。当前高校的科研项目在运用财务分析时,其主要指标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经费自给率;二是资产负债率;三是人员支出等。使得具体分析时不能依据具体情况分析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财务问题。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相关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三、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存在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

  1.会计核算方面。(1)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确认和计量的执行力度。高校应针对科技成果研发部门设立专门的财务核算岗位,完善内控机制,实现业务与财务的高度融合。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财务核算时,首先应设置研发支出会计科目,根据不同的项目设置明细科目。其次,全过程跟进科技成果的研发,细化每项支出属于研发支出的哪一阶段,严格遵循符合资本化临界点的必备条件。(2)科技成果转化的收入核算建议。按照是否包含知识产权可以将科技成果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包含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这类科技成果可以通过买卖、许可等方式进行交易,因此比较容易确定市场价值;另一类是不包含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这类科技成果不具有市场价值,但可以通过提供的技术服务实现价值。因此,横向委托项目属于科技成果转化,其相关收入留存单位,并且应享受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如与科研人员奖励相关的政策。2.加强预算管理。(1)提升科研人员对预算的理解与重视。高校应向科研人员普及预算管理的重要性,科学编制预算,杜绝盲目申报预算。在预算编制环节,科研人员应熟知高校的预算管理办法,依据预算管理办法科学编制预算。只有编制的预算是有效的,才能有效的指导预算的执行。若是盲目的编制预算,可能会出现频繁调整预算或者后期突击花钱的现象。(2)制定差异化预算模板。高校的科研经费有多个来源渠道,比如国家自然基金、省市自然基金、企业投入等,不同来源的科研经费应制定不同的预算模板,依据不同的经费来源,细分预算项目,精细化的进行预算管理。(3)加强预算控制。高校应根据预算审批情况,严格执行预算过程控制。首先,引入线上信息智能采集系统。科研人员报销相关经费时,通过OCR光学识别手段等智能识别信息,并对项目支出进行分类。进而方便对比实际执行与预算之间的差异。其次,建立数据安全验证。对于不属于该预算支出类别的支出不能填入,对偏离预算的支出给予警示。3.设立内控制度,发挥内审的作用。从高校角度看,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核算应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关注点,可设立专门的内控部门,该部门负责制定相关的内控制度。此外,还可聘请专业的社会中介机构、聘用较为专业的内审人员,对会计账面进行检查、监督,为科技成果转化打造良好的环境。4.优化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提升经济效益。首先,高校应该创建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环境,客观、公正的评价科技成果,加强诚信建设,严惩学术不端行为。其次,完善评价体系。第一,选取综合指标评价科技成果。论文是科学技术产出的载体,情况只能片面的反映科技成果的价值。因此,对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时,应增设反映该科技成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指标。第二,从事后评价转为全过程服务。对科技成果转化的事后评价,即使成果评价不佳,也很难弥补前期的损失。第三,延长评价周期。尤其对科技成果的评价应采取延时评价,即完成科技成果结题验收后,还应注重科技成果推广情况的评价。第四,完善科研经费的考核指标。高校在对科研经费考核时,应在财务指标基础上增设非财务指标,全面的评价科研经费使用情况。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作为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支撑,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作为保障各项权责利的重要环节之一的财务管理,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也将也必须发挥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王海芸,曹爱红。立法视角下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规定模式对比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24(11):1-8.

  [2]郝涛,丁堃,林德明,等。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工具的选择偏好与配置研究———36所“双一流”高校政策文本分析[J]。情报杂志,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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