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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

作者: 猫宁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2日

印章管理管理制度篇1

  部门印章管理制度

  一、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公章由企业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掌握使用。

  使用公章一律登记,要由经办人签字。

  2、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经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并严格登记手续。

  3、企业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时由总经理指定人代管,双方做好交接手续。

  4、企业员工因取款、取物、挂失、驾驶员办证等,需用单位介绍信,由总经理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6、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

  1、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

  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处理。

  2、凡在授权范围内洽谈的合同,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成立。

  经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审核、签字后,在财务部盖章,并严格按照登记手续进行登记备案。

  3、未经总经理批准,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审核、签字或者空白合同上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否则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凡私盖合同专用章或利用合同专用章营私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三、财务专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制度

  1、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财务负责人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给银行出纳员自行保管和使用。

  3、除正常的财务需要用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项需用必须经过财务负责人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征得法人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严格登记手续。

  凡私盖章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四、现金、银行、 收(付)讫章使用管理制度

  1、现金、银行、 收(付)讫章由出纳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现金、银行、 收(付)讫章只有在现金、银行、 收讫或付讫时使用。

  3、不得在空白书面上加盖现金、银行收(付)讫章,一经发现,严厉惩处并承担经济损失。

  五、发票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发票专用章由会计人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发票专用章用于加盖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部门在收到货款,验证购货方“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后给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盖发票专用章。

印章管理管理制度篇2

  建设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 。印章的刻制、改刻与废止( l )公司印章的刻制、改刻与废止议案由总经理提出,董事会审批。其他单位或人员未经批准严禁私自刻制印章;(

  2) 集团公司成立的二级公司单位及部门,其正式印章由总公司颁发或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持总公司证明制作。制作单位内部印章,必须持集团公司证明,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刻字单位制作。由集团公司办公室备案;(

  3) 废止的印章应交由办公室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为3 年;(

  4) 公司的印章在遇到散失、损毁或被盗时,相关责任人应迅速向总经理提交说明原因的报告书,由总经理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理决定。2 。用印手续印章的使用依照以下的手续进行:使用印章时应先填写‘公司印章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写明申请事项,征得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同意后,连同需盖章文件一并交印章管理员。3 。印章保管( l )集团公司办公室对所有印章应建立台账并逐一登记。根据印章类别由总经理指定保管部门,保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 印章保管单位设有印章使用登记簿,对每次的印章使用进行记录,包括使用日期、使用人、用途、使用审批人等;〔

  3) 公司印章保管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印章和签名章必须妥善保管,用时取出,用毕存放于安全柜内加锁;(

  4) 公司印章原则上只能由印章保管员保管使用,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携带印章外出,特殊情况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印章保管员带章跟随;(

  5) 公司需要盖印的文件、材料等,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印;未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公司印章。对于非法用印者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的程度,按公司规定子以处罚;(

  6) 保管人员对保管的印章应经常清洗,保持印章清晰;'

  7) 管理印章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8) 印章保管人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严格按规定办事,确保用印准确;(

  9) 凡以公司名义发文,需按公司公文处理办法手续完备方可用章;(

  10) 各种证明材料用公司印章时,需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先审批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加盖印章;(

  11) 任何情况下不得开具空白介绍信或在空白纸仁盖章;(

  12) 各类统计报表(含各种申请表)须逐步填写清楚,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加盖印章,空白表格一律不得先盖章后填写;(

  13) 重要用章需登记备案,详细登记用章时间,批准人及承办人。4 。所属分公司印章管理与使用参照上述制度执行。

印章管理管理制度篇3

  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 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由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 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两人分别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各印章保管人员名单须报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备案。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其部门主管同意,并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带离公司。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 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五条 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签字用印的领导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合同协议类文件须报印章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 银行印鉴章管理

  一、印鉴章保管要求

  1、 二枚印鉴章必须分开保管,不可一人同时保管使用,一般情况,财务负责人和会计各保管一枚印鉴章。

  2、 上班时间,印鉴章必须放在带锁的抽屉中,休息或离开位置时必须上锁;下班时印鉴章必须放入柜,不得随意摆放。

  二、印鉴章带离财务部门,必须进行登记注明用途,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时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印鉴章带离必须是公司内部2个人员,同时一定是财务部门和综合办各出一人。

  三、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文件,必须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进行登记。

  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单据(如收据、优惠券等)上,必须有本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盖章。

  四、刻制印鉴章,须经财务负责人书面申请,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报集团公司审批后,予以刻制。

  第七条 违纪处理

  一、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使用签批单》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相关行政部门汇总存档。

  第八条 附则

  《印章使用签批单》

  《印章移交表》

  《印章管理责任书》

印章管理管理制度篇4

  文广局印章管理制度

  一、单位印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局长印章由财务室专人管理。印章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持原则,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确保印章管理安全。

  二、 单位行政印章由局长负责把关审阅,单位党组织印章(党组、总支)由党组书记负责把关审阅。

  三、 印章使用实行审批制度

  (一) 凡重大事项、对外事务、重要文件分党政工作由局主要负责人审批;

  (二) 科室一般性发文、日常业务工作需由分管副局长审阅后由局主要领导批准;

  (三) 机关日常事务使用印章,需经办公室主任请示局主要领导后批准;

  (四) 以单位名义发出的法律文书,凡需上报的先进材料及加盖本局印章的各类报表及科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须经分管副局长审阅,局主要领导签字后用印;

  (五) 局长印章用于本局财务报表、银行支票、合同协议书,由本局出纳人员保管。除银行支票以外,用印时,须经局长签字为据;

  (六) 其他需使用印章问题,由办公室主任报局主要领导审阅后,根据具体情况审批。

  (七) 行政许可专用章、行政审批专用章由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人员交接时做好登记。音像制品、出版物、移动存储介质等审阅,由政务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用印;各类文化场所新办、变更等业务由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大队长审核,分管副局长审查,局长审批后用印。

  (八) 实行所有印章使用登记制度,用印时经办人需详细登记,以备后查。

  四、 印章必须在办公室(或政务中心大厅窗口)内使用,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经主要领导同意。对违反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保管人或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印章不用时必须存入专柜加锁。未经局领导批准,印章不得擅自携带外出或委托他人代管使用。

印章管理管理制度篇5

  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和严肃公司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确保印章在使用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项目部印章。

  第三条 公司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和合同专用章由办公室管理,使用失当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总监管理,使用失当由财务总监负责。印章的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原则上所有的印章均应置于保险柜内,并注意随时锁好,以免发生意外。

  第四条 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1、公司印章刻制均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刻制项目部印章由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

  2、印章启用应填写《印章启用申请表》,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正式的启用通知,注明使用范围、启用日期。办公室保存《印章启用申请表》一份,同时在公司《印章发放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第五条 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印章《印章移交登记表》,注明印章名称、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等信息。如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外出办事或因事因病请假时,须请示总经理同意由指定临时人员保管时,也应办理上述交接手续,做到职责分明。未履行印章移交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印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员和项目部负责人。

  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拿出公司,财务办理开户、销户事宜应将相关资料带回公司盖章(特殊情况除外),需财务负责人书面向总经理申请,同意后方可拿出。

  第七条 需加盖公司印鉴时应先向公司办公室汇报并报请总经理同意(工程招投标用章除外),印章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时间、用印编号、用印事由、批准人、经办人等,加盖公司章的文件文稿(各项协议、合同等),应留原件一份存档备查,介绍信、授权书(只限于工程投标)留存根备查。公司印鉴管理人员严禁在有关抵押、贷款、借款、合同担保等经济合同(承诺、证明等)上加盖公司印鉴,严禁在空白介绍信、授权书和空白纸上加盖公司印鉴或法定代表人印鉴。

  第八条 违反本制度以上规定用印者,除追究印章管理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外;还将追公司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印章管理管理制度篇6

  投资开发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一)印章保管

  1.公司财务银行预留印鉴章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管理和使用,公司公章和其余印章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保管和使用。

  2.指定印章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

  3.公司不允许开具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书面批准,印章管理员做特别登记。

  4.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印章外带审批单,由分管领导及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带期间,携带人员必须在两名以上,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二)印章使用程序

  1.各类材料需盖印章的,须凭盖章审批单,由部门填写,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加盖。印章管理员要亲自盖章,不可交他人代用。如事情紧急,未得到总经理签字急需盖章的,可先与总经理电话确认或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先予以盖章,并在3日内完成补签手续。

  2.按公司规定,各部门未经总经理批准,不能擅自对外签订合同,违反上述约定,印章管理员不得盖章。

  3.凡涉及工程资料盖章,需一事一签,不可在同张盖章审批单上写多件盖章事由。如有多份资料,需注明盖章份数和每份资料的盖章个数。事后一律不得加盖印章,如要补盖,需重新走盖章审批流程。

  4.外来单位要以公司名义盖章的,需凭管委会分管领导签字或公司总经理签字的盖章审批单盖章。

  5.法人章用印时须与公司公章同时使用。

  6.印章管理员离职或调离时,应履行印章交接手续。

  7.所有公司印章的刻制、领发和应用均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综合办公室备案统一刻制。

印章管理管理制度篇7

  企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1、机关印章是机关职权方面的合法代表,由办公室主任保管,用印要严格遵守印章管理制度。

  2、用印人对用印文件和介绍信的内容必须掌握,协助领导把关。对不符合用印手续和不让管印人看内容的信、文件或空白介绍信,要拒绝用印,由办公室主任报公司领导认定办理。

  3、用印只能在办公室内,不准拿出或由别人代盖。

  4、不属机关人员的用印,和不属本系统业务的用印必须由公司领导审核批准。

印章管理管理制度篇8

  目的:加强公司印章管理,保障业务工作安全而高效。

  范围:公司各部门

  权责:财务部负责公司印章保管和监印,对印章遗失和误用负不可推卸的责任。

  内容:

  一、印章的种类

  1.印鉴: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业务专用印章。

  2.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在公司范围内有效应)。

  3.签字章:刻有公司领导签名的印章。

  二、印章的使用规定

  1.与公司发展有重大关联、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单位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公司印鉴。

  2.以公司名义对机关、企事业单位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盖公司印鉴或领导签字章。

  3.因公司业务需要而以部门名义在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文件由领导签署的,盖公司印鉴或部门章。

  4.各部门在以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共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三、印章的监印

  1.公司印章由财务部负责人监印。

  2.业务专用章得由公司领导指定监印人。

  3.领导签字章由领导指定监印人。

  4.部门章得由部门负责人监印。

  5.印信带出外用应完善借用手续和指定监印人,监印人对印章使用负责。

  四、印章盖用

  1.文件需用印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以主管领导核准后,连同审核的文件文稿交监印人用印。

  2.监印人对未经领导审批的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

  五、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告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

印章管理管理制度篇9

  省中医院教育处印章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教育处的基础管理,规范处室行政管理运转流程,完善分工责任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z省中医院教育处”印章、“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教育处”印章、“z省中医院学术委员会”印章、“z省中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章、“z省中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审核章”、“省中继教”印章、“岗位培训”印章、“学术活动”印章、“进修录取通知”印章、“南京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分馆”印章、“z省中医院图书馆” 印章等实行分工责任制,统一归院教育处管理使用。

  2、与外单位联系工作需要使用以上公章时,须经分工负责同志审核,并经处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盖印。

  3、印章保管人员必须明确印章使用制度和纪律,对所盖印章的文书内容必须认真审阅,做好登记工作,严格手续,盖印正规。

  4、任何人不许私自携带公章外出。

  5、印章实行分工责任制,专人保管和使用,不得给无关人员保管,保管印章要有专柜或专屉,随时上锁,钥匙不得随意乱放和丢失。

  6、对新启用和作废的印章要登记存档,作废的印章要保存好或交有关部门销毁。

  7、印章保管人员应对其保管的印章经常检查、清洗、细心保护,一旦发现印章有异常情况或丢失,应保护现场,马上报告处长,查明情况及时处理。

  z省中医院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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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管理制度篇10

  公司财务印章的管理

  1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印章一般应由以下人员保管:

  (1)企业法人名章由指定出纳员保管。

  (2)财务专用章由指定的会计人员保管。

  (3)发票专用章、现金收(付)银行收(付)章由财务部部长保管。

  2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发票专用章应按规定用途和范围内用印,不准交由非负责人用印,不准在空白纸张上用印,违反上述规定罚款200元。

  3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出公司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出公司使用的,必须经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并登记,违者罚款200元并追究法律责任。

  4启用、封存或销毁财务印章,应当填制财务印章启用、封存或销毁表,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后,方可办理启用、封存或销毁,并做出记录。

  5财务印章应当随会计人员的交接办理交接手续,并写出书面材料。

印章管理管理制度篇11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 印章的种类

  (一) 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二) 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三) 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四) 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第二条 印章的使用规定

  (一) 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总经理职章。

  (二) 以公司名义对国营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

  (三) 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者,盖经理职衔签字章。

  (四) 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第三条 印章的监印

  (一) 总经理职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得由总经理核定本公司的监印人员

  (二) 总经理职衔签字章得核定由管理部主管为监印人员。

  (三) 经理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得由经理指定监印人员。

  第四条 印章盖用

  (一) 文件需用印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附表),经主管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二) 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信存档。

  第五条 各种印章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情事,由监印人全权负责。

  第六条 监印人对未经核准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

  第七条 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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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章是公司权力的信物,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和管理人的责任,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

  第一条印章定义: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等各职能部门章。它的管理范畴:印章、使用、废止、更换。

  第二条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与公司(办公室)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已经开始使用的需自通知日补办理领取手续)

  第三条公章公章由公司经理(或办公室)保管。各部门有需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先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公司领导核准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盖章后把《印章使用申请表》交予办公室留档。

  第四条合同章合同章由财务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合同使用专章,盖章前须先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公司领导审批,财务部审核后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经手人需将签批后申请表交由办公室并在《印章使用登记簿》签字。

  第五条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第六条财务章由财务部(或负责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签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

  第七条其它职能部门章主要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需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核该章的使用办法。

  第八条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核准后签批后统一废止或缴销。印章遗失时应由保管人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核准后,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交由办公室处理,如实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须登报申明。

  第九条更换印章时,应由保管人对印章更换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领导核准后,交由办公室按批示处理。如有需要须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第十条公章的保管人无独立的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保管人对公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负责人或保管人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第十一条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和允许使用的权力,因此财务章的保管人对财务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保管人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第十二条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既是保管者又是

  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印章一般不准私自携带外出使用,特殊情况需外出使用时需由公司总经理(或法人)批准同意,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由印章保管人等两人以上共同外出监督使用。

  第十四条凡因公司印章带出使用而发生严重后果的,公司将依据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公司任何人员都一律不准在空白纸上盖印章,不准盖空白介绍信。凡使用公章都必须造册登记备查。

  第十六条因公需要开出的介绍信,便函,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令的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能借公司的名义做任何损害公司声誉的举动。

  第十七条凡发出的文件需使用公司印章的,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公司印章。其范围如下:

  (1)呈报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

  (2)对公司各部门的通知、批示、批复、奖惩、任命、制度条例办法等。

  (3)有关重要计划,报表,预结算等。

  (4)对其它单位的公函等。

  第十八条公司全体员工一切应以公司的利益为重,自觉地遵守公司用章制度,保守公司的用章机密,不得泄露任何用章的信息内容。

印章管理管理制度篇13

  物业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是公司或部门权力的象征,应当严格管理:

  1.所有印章要由专人保管。

  2.加盖公司印章,须经过主管经理同意。

  3.加盖部门印章,须经过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

  4.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须经公司财务经理签字同意。

  5.印章的刻制、更换一律由公司综合部统一办理,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刻制。

  6.废弃的印章由综合部统一收回保存。

  7.由申报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及用文加盖公司印章,需登记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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