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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月活动方案,质量月活动

作者: 猫宁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6日

质量月活动方案篇1

  一、质量月活动主题:

  2009年质量月活动主题是:共铸质量安全、同迎精彩世博

  二、质量月活动内容:

  “2009年质量月”期间,区内各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围绕质量月主题,结合各自职能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一)9月5日,结合“9.9眼镜配镜计量日”活动,在全市首个计量诚信示范社区——殷行街道社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宣传技监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开展民用三表咨询服务、以及“免费验光、免费校准、免费小修”的“三免”活动、展示质监宣传板块等。

  (二)结合xx质监成立十周年,制作“xx质监十年回顾”系列展板,9月上旬和中旬,分别在xx区鞍山七村、香樟园小区举行质量咨询宣传活动,受理质量咨询和申(投)诉,宣传质量技监法律法规,维护社区居民合法权益,展示“xx质监十年工作回顾”宣传板块提高质量技监知晓度。

  (三)8月底——9月初开学前,开展区域内学校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保障新学期开学后在校老师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9月上旬,召开五角场商业中心申报xx市名牌区域工作动员大会,推进xx市名牌区域申报工作,动员(五角场商业中心范围内的商业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参与到申报工作中,力争通过xx市名牌办的评审和考核,五角场商业中心成功获得xx市名牌区域的荣誉。

  (五)9月中旬起,与xx市质监培训中心合作,在局培训教室,举办“质量工程师(初级)”考前培训班,组织周边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参加专业的质量知识培训,引导高校学生增强质量意识,掌握质量知识,鼓励学生参加质量工程师的全国考试,提高学生毕业后的就业能力。

  (六)9月中旬,结合质监系统职业青年“青春世博行动”要求,进一步提高质量意识、服务和安全意识,构建和谐生活,确保迎世博筹备工作的顺利进行。由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团委、xx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主办,共青国家森林公园协办,在共青国家森林公园举办质量和安全年宣传服务暨“质监青年林”揭牌仪式。

  (七)9月中旬起,组织开展月饼、肉制品、酒类等食品专项监督检查,帮促企业按照标准和要求有序生产,提高食品质量水平,维护百姓权益。

  (八)9月底前,组织xx区高校与实习基地(企业)签约仪式,为高校学生搭建见习平台,帮助学生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能力,提高就业率。

  (九)9月底,组织开展食品企业进城务工青年食品安全职业技能竞赛,进一步增强广大食品生产企业进城务工青年的食品安全意识,提升进城务工青年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十)质量月期间,按照xx市统一部署,开展清新居室专项执法检查,结合“质量和安全年”工作要求,开展建材产品、集贸市场电子秤和进口计量器具专项执法检查。

  (十一)9月份,组织3次《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应用指南》培训,并对区域内制作公共信息图形标志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并进行检查;组织对五角场商业中心进行服务标准化培训;

  (十二)9月份开展机关大楼节能减排标准化试点和大亚科技公司科技企业标准化试点启

质量月活动方案篇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品牌建设促进产业强市的意见》(x政发〔2017〕x号),切实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我市打造现代产业发展新高地、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注入质量新动力,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等部委、xx省和xx市开展2017年 “质量月”活动的总体部署,确定今年9月在全市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加快质量管理进步,促进质量科技创新,夯实质量基础建设,强化质量综合治理,在全社会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推动全市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促进质量提升,建设质量强市

  三、主要活动

  (一)深入开展质量提升活动

  1、深入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紧紧围绕消费者普遍关注、反映强烈、要求迫切的突出质量问题,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努力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推进重点消费品骨干企业率先开展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鼓励消费品生产企业公开并声明执行严于国标行标的企业标准,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指导企业以创新驱动为引领,优化产品设计,加快质量技术创新,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根据我市产业结构特点重点开展建筑装饰材料、休闲服装、内衣等产品开展监督抽查。

  2、深化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度,签署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书,设立永久性标牌。实施住宅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推动全市住宅工程施工质量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扬尘管控工作。

  3、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市园林旅游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交通、城管等部门,推进以“不合理低价游”、“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等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辨别旅游消费陷阱,抵制不合理低价游”、“文明旅游从我做起”等专题宣传活动,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文明旅游。配合上级旅游部门开展诚信旅游示范线路暗访活动,推动诚信经营,打造诚信品牌。结合文明创建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活动,开展旅游企业大走访,指导督促旅游企业规范经营、诚信经营,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宣传《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大力推进我市旅游诚信建设。

  (二)强化全市质量综合治理

  4、整顿规范电线电缆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电线电缆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督促电线电缆企业依法依规生产,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超许可有效期限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生产不符合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和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

  5、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组织召开成品油经营企业动员部署会,明确目标和责任,加快形成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氛围。重点检查加油站经营是否规范,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度,成品油经营等证件是否完备以及联合查处成品油市场领域违法行为。

  6、开展医疗质量管控和服务提升活动。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完善加强我市医疗专业质控体系建设,专业质控小组按周期开展质量控制活动,重点开展对病案、临床检验、院感、护理管理、口腔、输血、医疗装备及血透等8方面的质量检查,强化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的落实,确保医疗安全。落实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技人员培训,促进基层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的提升。

  7、开展专利布局实战培训。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老师带领企业学员们通过理论讲解、小组讨论、现场指导、分享交流等形式,在挖掘本单位技术的发明点、可专利性检索、技术交底书撰写等方面进行系统学习和实战演练。为企业从事研发和知识产权管理的一线人员开扩眼界、更新理念、提高技术,切实帮助我市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保护的整体水平。

  8、严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快推进江阴市电梯应急救援96333平台建设,全面缩短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响应时间,提高应急救援效率。力争在2017年将住宅、学校、医院、车站、商场以及展览馆等公众聚集场所电梯纳入96333平台。继续开展拉网式夏季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百日执法等工作,加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等气瓶充装单位的监管力度,落实“一瓶一码”管理,对充装记录异常的充装单位和检验信息上传不到位的检验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充装无码瓶、超期瓶、报废瓶、改装瓶和翻新瓶等违法行为。

  (三)加大质量主题宣传力度

  9、承办“中国质量发展圆桌会议—江阴峰会”。成功开好“中国质量发展圆桌会议—江阴峰会”,并抓住峰会在我市召开的契机,进一步加大质量、品牌的宣传力度,提高我市企业、群众的关注度和参与度。研究探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江阴如何以质量为抓手,引领实体经济创新发展,走出一条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发展新路,推动江阴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为全国广大区域的发展提供借鉴意义和示范价值。

  10、深入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完善各类法律法规宣传平台,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质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以学校、社区、企业、乡村为重点,开展普法行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质量知识水平和运用法律开展质量维权的能力。

  11、营造“质量月”活动良好氛围。以报刊、电台、电视台及网络等相关媒体为阵地,加强“质量月”活动的宣传报道。重视微信、微博等新兴社交媒体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传播形式新的特点,提高政府部门公众号影响力,增强人民群众参与质量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质量月”活动良好氛围,以新的途径和渠道传播质量“正能量”。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质量月”活动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计划或方案,明确“质量月”各项活动的分工和责任,加大落实和督查力度,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要加强沟通合作、部门联合,形成合力,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

  (二)提高“质量月”活动参与度。要广泛动员,推动各类园区及广大企业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合、企业参与的“质量月”活动机制,把“质量月”办成推动质量工作、展示质量发展成果的平台。

质量月活动方案篇3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开展“质量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行动,深入推进公路建设工程领域全面质量管理,积极引导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提升,推动公路工程高质量发展。

  202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主题是:“建设质量强国,决胜全面小康”。

  2020年9月。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质量主题宣传活动,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

  建设单位要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紧扣2020年“质量月”活动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公路工程各从业单位在抗疫情、稳增长、提质量、增效益方面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精神。通过举办公路工程全面质量强管理知识竞赛、工匠精神宣传等活动,加强质量基础知识教育,使高质量发展理念深入人心。采取“质量月”签名活动、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质量意识。

  (二)成立“质量月”领导小组,加强工程实体质量管理

  “质量月”活动期间,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要建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做到方案明、责任清,逐级管理,动员部署,按岗履职,责任追究。集中培训学习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普及质量安全知识教育,全面提高全员质量安全管理,严格工序管理,确保公路工程实体质量合格。全面梳理各工序可能发生的质量通病,重点抓好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的监督检查,把好隐蔽工程验收关、工序质量抽检关、工程实体报验关、工程计量支付关等主要关口,实现质量监督的全覆盖。以阶段性控制、施工过程控制、重点环节控制为抓手,强化工程实体质量和外观工艺。“质量月”期间,要求各从业单位重新审查质量责任登记、设计及施工技术交底、机械设备配置、试验检测频率、工程建设关键流程管理等工作情况;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在施工中的落实情况;全面落实分项工程“首件工程认可制“,分析制定工程质量通病防范措施,充分发挥试验检测数据的指导作用,加大原材料及交通产品抽检频率,严格材料台账管理,材料见证取样审批流程及材料检验程序,加强外委试验台账管理,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使用。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内业资料管理。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内业资料管理工作,做到工序资料和质保资料与工程实体进度相吻合,同步推进,要求公路工程项目实体完工、内业资料高质量完成。“质量月”活动期间,在合同工期内完成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应积极做好质量检测、鉴定工作,完成问题整改,按照事权划分,进一步强化交竣工验收的程序管理工作。

  (三)全面落实成熟施工工艺,助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提升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要不断提高工程施工工艺,探索创新新工艺。在桥梁工程建设中,加强桥梁工程的质量管理,强化施工专项方案的的审批评审,桩基成孔按照地质结构情况合理选择成孔机械设备,梁板预应力控制采用智能张拉,严格预应力数值精度控制要求;箱梁预制采用全液压定型钢模板,推拉式大棚蒸汽养生方式,提升梁板强度;钢筋加工用滚焊机、数控弯曲机、镦粗机等先进设备,确保钢筋焊接、尺寸下料准确;墩柱养生利用塑料薄膜包裹滴灌养生,满足砼强度增长需求,提高劳动生产效率,节约资源,降低现场养生劳动强度。路肩墙及排水边沟使用整体式滑模机施工,一次成型,全面提高线形标准。在路基土石方施工中,湿法作业,环保清洁,在控制路基压实度方面,羊角碾和其它机械设备配合使用。路面工程中,推行机械化施工,大型拌和设备、激光摊铺机、大小型路面压实机械的合理配置,有效提高路面工程施工效率和质量,结合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实际进度情况,施工中合理选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认真落实“质量月”活动精神内涵,有效助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提升。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结合公路工程项目实际,认真谋划,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充分发挥组织作用,激发参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人员的活力和创造力,私极参与“质量月”活动,形成质量提升合力。

  (二)积极动员,广泛参与。通过“质量月”活动开展,要让质量意识、质量管理、质量提升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质量月”活动的主力军作用,要有针对性的开展“质量月”活动,着力解决质量短板、质量通病问题,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广泛调动参建单位及人员的参与私极性,提高基层人员质量素质和技能,推动品质工程的理念深入人心,使“质量月”活动深入人心。

质量月活动方案篇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质量、品牌、标准、服务、信誉和效益为重点,围绕“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向质量要效益”的精神,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努力营造全员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努力提高品管部质量管理水平。

  二、活动主题

  质量奠定发展、实力铸就品牌

  三、活动时间

  XX年4月1日~4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福汉公司 “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XX年“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品管部,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

  五、活动内容

  “质量月”期间的各项活动均按照公司的活动要求并结合品管部实际开展,具体如下:

  1.大力营造“质量月”的浓厚氛围

  1)“质量月”活动开展之前,项目部首先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组织召开“质量月”动员大会,进行“质量月”活动动员和部署,引导全体员工积极投入到“质量月”活动中。

  2)在大楼办公区域、主要道路,悬挂横幅、标语,并制作展板,对质量法规、质量文化等进行宣传,营造全员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2.开展质量专项检查活动

  品管部响应公司号召,积极开展以“查质量意识、查质量水平、查保证体系、查标准执行情况、查计量检测保证、查现场管理、查质量损失”为主要内容的“七查”活动,要通过专项检查、综合检查等形式对工程质量重点控制内容及关键点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和隐患排查。

  3.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品管部将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开展一次木芯板质量知识讲座,培训对象为木芯板现场管理员、质检员主要内容是木芯板有关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工艺。

  4、开展岗位练兵,木芯板质量竞赛活动

  以实际生产现场的生产情况作为参赛方式,考评组在参赛时间内对各个参赛单位不定期按考核内容对日常生产过程进行监督抽查,以扣分方式分别对各个参赛单位、进行考评,参赛时间结束后,由品管部对各考评成绩汇总,扣分最少的为优,整条生产班组总扣分最少的为质量最优生产线;扣分最多的为最差生产单位。

  5、有奖质量征文竞赛活动

  从4月1日起至4月30日截稿,面向公司全体人员开展以质量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应征文体(如:记叙文、议论文、诗歌、散文等)不限,字数300字以上,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但不得抄袭或摘录报刊、杂志、网站、书籍等媒体的文章。

  每个部门在质量月活动期间,必须于4月25日前提交2篇以上应征文章, 4月30日前,活动委员会全体成员对各活动小组提交的质量征文进行征文质量评选。

  六、质量月活动的考核与奖励

  4月25日至4月30日活动总结期间,由活动小组通过评定、考核,评选“质量标兵”、“优秀质量单位”,具体规定如下:

  1、“质量标兵”与“优秀质量单位”评选 “质量标兵”候选人(每个车间可提报2名“质量标兵”候选人),各部门可在质量月活动实施期间提出本部门候选人人选,每个候选人必须提交一份竞选报告,说明自己对质量的认识、对“下一工序就是顾客”的认知、如何保证质量、已有的贡献或成绩、竞选优势和承诺等。然后由活动小组在活动总结期评选出10名“质量标兵”,每位“质量标兵”奖励奖金200元。

  2、根据各部门质量征文情况、管理质量的改进和提升的结果考核,由活动委员会评比出第一、第二、第三名共3个“优秀质量单位”,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批,“优秀质量单位”奖金为第一名800元、第二名500元、第三名300元和优胜锦旗。对评比最后一名的部门负责人罚款300元。

  3、生产部质量竞赛活动,质量最优的生产线奖励800元,质量最优的生产工序每个工序奖励500元;质量最差生产线和质量最差生产工序所在车间主任罚款200元。

  七、质量月活动总结大会

  4月30日早上8点40分由质量月活动组长 召开活动总结会议,公司领导发表讲话,对质量月活动作总结报告,品管部负责人发言。

  六、活动要求

  1.品管部要按照公司领导的要求,高度重视,周密策划,认真部署、动员、开展好“质量月”活动。

质量月活动方案篇5

  2020年全县文化旅游行业“质量月”活动,以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以标准化建设为基础,以细节化服务为切入点,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为重点,加强管理和服务的标准化、特色化、精细化建设,建立健全文化旅游服务质量长效监督机制,打造文化旅游服务质量品牌,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0年9月

  三、活动主题

  “建设质量强县,决胜全面小康”

  四、工作目标

  全县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和接待设施档次明显提高,城市旅游功能进一步完善;文化旅游市场环境秩序进一步优化,旅游服务品牌初步形成,全县文化旅游业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取得新成效。

  五、活动重点

  (一)开展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宣传活动

  按照《2020年县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文明旅游企业、文明导游、文明游客评比活动,在全行业树立榜样,引导文化旅游从业人员从自身做起,形成全民宣传的良好氛围。利用现代媒体、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大力宣传中国公民文明旅游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文明旅游指南等旅游公益广告和消费提示宣传片、编印宣传资料,在景区、宾馆饭店、公交车、旅游汽车、高铁上投放《公约》、《指南》、光盘、折页,引导旅行社在游客出行前进行文明旅游教育,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理性消费”。

  (二)开展旅游重点领域服务质量提升活动

  1.提升旅行社服务质量。深入贯彻落实《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以合同监管和旅行社规范用工为重点,抓好旅行社的守法经营,抓好旅行社对内设部门、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抓好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工作。有效遏制低价竞争、欺诈游客、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擅自变更行程、非法滞留等违规行为。培育旅行社诚信意识、品牌意识、优质服务意识,有效降低旅行社的服务质量投诉,防止发生旅游安全事故。

  2.提升旅游饭店服务质量。大力贯彻实施国家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标准,进一步提高星级饭店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星级饭店初评和复核工作,完善星级饭店的退出机制和星评工作的监督机制,切实维护星级标准的权威性,保证星级饭店的整体水平。积极创建绿色环保旅游饭店,促进全县旅游饭店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清洁生产,绿色消费,合理使用资源,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3.提升旅游景区服务质量。加强旅游景区标准化管理,加大对A级景区的初评与复核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国家A级标准的权威性。完善旅游景区解说系统,改善旅游厕所状况,提高旅游景区的软硬件水平。着力做好A级景区的创建工作,持续做好开展A级景区创建及文明景区评选活动。

  (三)组织旅游质量专项检查活动

  1.开展旅游服务质量专项治理活动。针对“不合理低价游”、低价竞争、欺诈旅游者等比较集中的问题和赴台旅游、出境旅游等重点市场,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违规、损害旅游者权益和旅游业声誉的旅行社,强化企业守法诚信经营、规范优质服务等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2.加快文化旅游企业诚信建设。建立完善文化旅游企业诚信“红黑榜”制度,加大曝光力度,完善违法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营造诚实守信的旅游消费环境。文化旅游行业要完善行业自律规则和机制,引导会员企业诚信经营。充分发挥旅游者、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引导作用,进一步推进文化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提升。

  3.开展对星级饭店、A级景区的暗访检查活动。结合2020年旅游星级饭店、A级景区初评复核工作,做好市上开展四星级旅游饭店和4A级景区的暗访检查工作。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开展对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的检查,对于服务质量不达标的企业严格按照行业标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做好旅游服务质量信息活动

  1.游客满意度状况信息。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进一步调整完善游客满意度调查工作方案,扩大样本量和调查范围,增强调查结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信度,通过旅游门户网按半年和年度满意度调查报告,公布旅行社、饭店、景区、交通等服务领域和目的地游客满意度状况信息,引导、督促各旅游企业围绕游客意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改进服务,提升质量。

  2.定期旅游投诉信息。通过旅游门户网向社会旅游投诉情况,表彰优秀诚信旅游企业,通报处罚违规旅游企业,促使旅游企业重视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引导旅游者选择有良好信誉的旅游企业提供服务。

  (五)抓好旅游质量保障基础建设工作

  1.提升旅游目的地服务质量。以建设“全国旅游市场首善区”为目标,巩固旅游工作成果,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2.提升文化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加强文化旅游企业自主培训和旅游管理部门集中培训,大力推进文化旅游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赴外挂职培训工作,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尽快完成2020年度文化旅游人才培训工作任务,提升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3.加强旅游安全保障工作。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思想意识,县文化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将在“十一”黄金周前开展全行业旅游安全和旅游市场检查,各旅游企业积极开展自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为“十一”黄金周营造安全有序的旅游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文化旅游行业“质量月”活动对于提升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服务质量、从业人员服务意识,促进全县文化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县各文旅企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树立“质量意识深入人心、质量管理深入人心、质量提升深入人心”的观念,认真落实好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按照方案的计划、部署和各自的工作特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对文旅企业各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质量月活动方案篇6

  围绕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__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为主题,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公布一批典型案例。举报受理率达到100%,违法线索及案件查处率保持100%,案件信息公开率达到100%,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努力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015年重点开展“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生猪屠宰等4个专项整治行动,每个行动的整治重点如下。

  重点产品:生猪、肉牛、肉羊。重点区域:生猪、肉牛、肉羊养殖地区。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生猪和肉牛、肉羊养殖场户,活畜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重点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养殖过程中饲喂“瘦肉精”的行为,向养殖户销售的兽药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的行为,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的行为。(此项行动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参加)

  重点单位: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重点区域:奶牛养殖区域地区。重点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无证收购运输生鲜乳的行为,生鲜乳中非法添加违禁添加物的行为,趁机压级压价、扰乱生鲜乳收购市场秩序的行为,倒买倒卖不合格生鲜乳以及不按规定对不合格生鲜乳进行销毁、无害化处理的行为。(此项行动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参加)

  重点产品:肉、禽、蛋产品;兽用抗菌药;禁用药物和假劣兽药。重点区域: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经营区,畜禽养殖主产区。重点对象: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户),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生产企业,基层畜牧兽医站药房、个体兽药销售点,从事畜禽疾病诊疗的单位和个人。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实施,规范兽用处方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深入开展“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规范再行动”,大力整治兽药生产、市场流通和使用环节中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不规范现象。全面核查兽药GSP制度落实情况,坚决清理未达要求的兽药经营门店,加强兽药经营环节监管。加大兽用抗菌药质量抽检和残留监控力度,实施检打联动,提高抽检结果使用效能。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责任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督促落实兽药安全使用规定。重点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兽药生产经营上,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药物、假劣兽药以及不按国家标准生产的行为,特别是擅自改变处方、违规添加禁用药物、人用药品或其它药物的行为。严肃查处未凭兽医处方或有效购药证明销售兽用处方药,处方药购销台账和兽医处方未按规定存档备查的行为。严肃查处将兽用原料药拆零销售或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在兽药使用上,严肃查处畜禽动物养殖中直接添加原料药,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菌药,不执行休药期的行为;在饲料生产上,严肃查处饲料生产过程中超剂量、超范围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产品标签不按规定标注休药期的行为。(此项行动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参加)

  重点对象:生猪屠宰企业,私屠滥宰窝点,收购病死猪窝点。重点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私屠滥宰行为,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行为,屠宰环节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的行为,违法收购、屠宰、销售病死猪的行为。(此项行动由畜禽屠宰科牵头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及相关单位参加)

  (一)加强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要采取多种方式,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告知其法定义务和违法犯罪后果,使其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和守法。实行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积极推进诚信生产经营。督促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照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MP)、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生产、经营兽药。督促畜禽养殖企业规范使用抗菌药,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督促生猪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健全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牲畜交易记录制度。督促屠宰企业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猪进场屠宰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制度,落实好各项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形成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肉品安全责任链。

  (二)抓好风险隐患排查。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立足“及早发现、切实预防”的原则,注重抓好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时段的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全面系统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要在稳定畜产品兽药残留例行监测力度的基础上,加大对畜产品中“瘦肉精”快速检测的比例,强化会商分析和结果应用,集中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性的隐患及“潜规则”问题。

  (三)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建立完善日常巡查检查制度,对于风险隐患大和问题易发地区要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对辖区内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全面建档,继续做好网格化监管工作。加强对兽药生产、经营、销售和使用各重点环节《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检查,有效落实分类管理制度。

  (四)加大监督抽查力度。要做好监督抽查计划,对于监测合格率较低的地区和对于抽查出的不合格产品,要跟进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建立检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督检查和“瘦肉精”抽检,对辖区内现存栏50头以上的生猪饲养场(户),每场(户)抽取尿样3个头份,每月抽检覆盖面达10%以上。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活畜依法实施无害化处理,涉案线索及时移送

  公安机关。组织实施2015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监测对象覆盖所有奶畜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检测指标覆盖国家公布的三聚氰胺、皮革水解物、碱类物质、β-内酰胺酶和硫氰酸钠等违禁添加物。

  (五)加大执法办案。各部门对于巡查检查、监督抽查、群众举报等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彻底,查不清源头的坚决不放过。要用好用足有关法律法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线索,要加强衔接协作,及时移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严惩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分子。完善大要案件查处工作机制,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等形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司法震慑作用。

  (六)强化行业管理。加强奶站和运输车发证监管,全面运行“生鲜乳收购站管理系统”,实施奶站和运输车信息化管理。对到期换证的奶站和运输车及时审核发证,对已经取缔、停办、停运的奶站和运输车及时清理注销,防止无证收购和非法运输。根据全省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屠宰企业设立标准,制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清理整顿。

  (七)构建社会监督奖惩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全面推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各方力量参与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扩大社会监督。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违法违规“黑名单”制度,对不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公开其违法信息,努力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八)加强服务指导。强化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掌握风险防控方法。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兽药投入品,督促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和用药记录,严格落实休药期制度。

  3月份,召开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全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局畜牧科牵头负责)。组织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

  ,“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和畜禽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

  4-7月份,组织开展辖区内兽药生产、经营、规模养殖、诊疗单位和基层兽医站药房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责任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

  4月份、9月份,组织实施2015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

  5-6月份,组织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的违法行为,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组织辖区兽药生产、经营、规模养殖、诊疗单位和基层兽医站药房等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严重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

  6月份,组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局畜牧科牵头负责)。

  7月份,组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督促各地落实整治任务情况(局畜牧科牵头负责)。

  7-8月份,组织开展畜禽屠宰市场专项检查,重点打击私屠滥宰行为,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行为,屠宰环节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的行为,违法收购、屠宰、销售病死猪的行为。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局畜禽屠宰管理科牵头负责)。

  7-9月份,集中力量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开展拉网式检查,集中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清缴禁用药物、非法兽药和假劣兽药,追根溯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依法严惩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兽药行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大队牵头负责)。

  12月份,开展节前专项监督抽查,确保元旦期间食用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绩效评价工作,督促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局畜牧科牵头负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全面落实监管职责。要根据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部门内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整治工作涉及多单位的,要加强合作,开展联合行动,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专项行动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案件查处过程中,要强化地域间的联合执法,建立案件会商、抽检结果共享、信息通报交流等制度,产地、销地衔接配合更加紧密,形成执法合力。

质量月活动方案篇7

  各市农业局(农委):

  为进一步加强农药监督管理工作,促进我省农药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农业部《2012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要求,我厅制定了《山东省2012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山东省2012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

  为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加大农药法制建设与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农药管理的良好氛围,根据农业部2012年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要求和山东省2012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农药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出台为契机,大力开展农药法制宣传培训,推进农药管理配套法规建设,健全全省农药监管体系,以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规范农药经营主体为抓手,以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以依法治理、科技促进、提升质量、确保安全”为目标,全面开展“提高农药质量、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残留引发的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的“双提双保”行动。通过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的开展,使全省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具体目标是:

  (一)农药产品质量市场监测合格率提高1个百分点,农药产品标签市场抽检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

  (二)假证、冒证、伪造农药登记证现象控制在市场监测总数的4%以下。

  (三)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确保年底所有农业县(市、区)全覆盖、全到位。杜绝甲胺磷等国家禁用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农药的违法案件,确保假冒伪劣及违规添加高毒农药案件等非登记成分等大案要案查处率达到100%。

  (五)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专项检查活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开展农药经营许可试点,总结经验,调查经营单位现状,提出处理意见,摸清非高毒农药限制使用名单。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广泛开展农药法制宣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省社会各界的农药法制意识。制定我省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经营许可。按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山东省农药管理办法》。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农药市场监管与法制年活动

  1.全力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规范农药经营秩序。按照省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确保到年底所有农业县(市、区)全覆盖、全到位。

  2. 强化高毒农药监管,确保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加强对高毒农药生产企业监管和对非法生产窝点的打击,深入高毒农药和其他社会高度关注的生产企业督导检查,严厉查处农药中非法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的行为。二是在农药销售旺季,组织拉网式检查,重点打击违法经营禁限用高毒农药行为。三是积极排查禁限用农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的隐患,要在关键季节,对重点地区、重点作物的农药使用品种进行全面监控,杜绝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行为。除禁限用高毒农药外,还要对三氯杀螨醇、百草枯、多菌灵、毒死蜱等农药重点关注,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3. 加大农药市场抽检力度,开展农药质量提升行动。农业部安排的常规抽检任务主要对农药市场进行普查,摸清农药市场的现状。省农药检定所将结合农时季节,在农药使用旺季,对小麦、玉米、果树、蔬菜用药、大棚用烟剂、种衣剂、卫生杀虫剂等开展专项抽查行动。各地要加强对农药产品质量的抽检工作,争取财政对抽检经费的支持,努力实现农药市场监管由标签管理向质量管理的重心转移,要对在市场执法检查中,从外观、标签、包装、价格、防效等方面可初步判断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农药产品进行抽检,提高执法有效性,确保农民用上合格农药产品。

  4.狠抓农药案件查处,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通过采取市场抽检、群众举报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大农药执法力度,狠抓大案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窝点。特别是对擅自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假冒、伪造、无农药登记证;擅自修改农药标签内容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对典型的农药大要案件要在新闻媒体曝光,有力震慑违法分子。要强化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按照货值标准,及时移交,坚决杜绝应付、推脱、瞒报和“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的行为。实行案件查处奖惩制度。对历次农药监督抽查合格、在为农民服务、开发新产品、促进农业生产上有突出贡献的生产企业,在有关媒体上进行表扬。省设立案件查处奖励基金,对查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及时果断、措施有力并对外宣传的单位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力,存在问题严重的市(县、区)进行通报批评。

  5. 打假扶优,继续开展“农药企业挂牌管理”和“四培育”活动。继续对农药生产企业实行挂牌动态管理,加强对违规企业跟踪。对没有问题的企业纳入“绿牌”管理,进行重点帮扶;对全国和全省监督抽查通报的标签违规企业纳入“黄牌”管理;对全国和全省监督抽查通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纳入“红牌”管理。“黄牌”、“红牌”管理的企业在整改结束前对涉及的产品暂不办理续展登记,并实行重点监控。省厅根据监督抽查结果及时公布企业挂牌管理动态,市县(市、区)要根据企业挂牌情况,分别做好跟踪服务和监管。继续开展“四培育”活动,坚持“公益性、公开性、公正性、权威性”的原则,对部、省农药抽检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产品实行评选“一票否决”制度,通过表彰树立起农药行业学习的标兵和榜样。做到农药生产企业监管到位率100%,农药经营单位监管到位率100%,

  (二)做好农药广告和农药产品展销会的管理

  要加强对农药广告的审查,与工商部门配合,加大对媒体农药广告的管理和宣传力度,对虚假宣传和未经审批刊登的农药广告违法案件要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同时农业部门对企业的农药产品质量进行抽检。要采取多种措施,督促农药企业依法向农业部门提出广告申请,严格执行审查标准,杜绝不经审查批准农药广告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农药展销会的监管力度,并会同工商等部门,对发现问题的参展企业和产品及时查处。做到农药广告审批受理率100%。

  (三)妥善处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

  高度重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切实加强预警分级管理,完善应急预案。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负责事故处理工作。对发生人员安全事故的,要积极协助当地卫生等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救治,按规定如实上报信息;对发生使用农药后作物出现药害症状的,首先报告当地政府进行处理;对于涉及面较广、影响较大、当地政府处理较为困难的,应急预案2级以上的,要及时以政府名义上报省厅,由省农药药害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调查鉴定,要做好协调工作,根据鉴定及检测结果,由当地政府与企业协商提出处理建议。做好《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工作,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实施方案,组建应急队伍,强化人员培训,做好突发事件的现场维护、样品检测、信息、配合协调等工作,尽最大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做到农药药害事故受处理率100%。

  (四)以新《条例》出台为契机,加强宣传培训

  《条例》出台以前,要做好《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一是对农药经营单位进行调查及统计分析。各地要对目前的农药管理单位进行清理,调查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不同类型经营单位各自比例以及各自销售农药所占比例。在此基础上,科学确定许可条件,合理核定经营者数量,研究制定现存经营者处置方案。二是对拟禁止经营高毒农药、杀鼠剂的区域及进行定点经营的四类农药(在当地易产生药害、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生态环境和使用技术要求高的农药品种)进行调查,确定本辖区全部或部分地区拟禁止经营的农药品种和拟定点经营的农药品种,并提出本辖区《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布局规划》。省农药检定所组织对部分有风险农药进行抽样,开展安全性评价研究。三是在部分县开展农药经营许可试点工作,研究不同类别农药经营许可的条件、程序、管理办法,探索经营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办法等。

  《条例》出台后,将《条例》实施前一个月定为《条例》宣传月,各地要采取办培训班、知识竞赛、电视讲座、印发解答画册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安排《条例》培训,由省负责市一级师资力量、农药生产企业负责人和农药登记办理人员的培训,市一级负责对基层农药执法和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培训,县负责经营人员培训,做到一般同志了解条例、负责同志熟悉条例、具体工作人员精通条例。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法制意识。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形成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市、县要有农药管理单位,乡镇要有农药监管人员,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农业局领导联系农药生产企业、监管人员联系农药经营企业的办法,做到监管到人,责任到人。农业行政部门、农药监管单位、农药执法人员不得参与农药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以其名义推荐、监制、监销农药产品。

  (二)制定实施方案

  各市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 ,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要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三)保障监管经费

  各市要多方争取支持,加大对农药市场监管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农药质量抽查、农药执法监督、培训等经费支出,确保农药市场监管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强化督导检查

  各市要加强对辖区内各县(市、区)农药市场监管开展情况的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做好阶段性总结,发现新问题要及时应对处理,对典型经验要做好宣传推广。省农药检定所将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迟缓、监管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及时上报信息

  各市从2012年4月份开始,每月底前要向省农药检定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综述、抽检、查处等方面的情况,以数据和典型事例为依据。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同时要认真组织填报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要求每月25日前上报省所。

  (六)做好农药项目

  继续实施低毒生物农药补贴示范推广项目,在潍坊寿光市、烟台栖霞市的蔬菜苹果生产基地开展示范推广工作,完善补贴模式。按照农业部制定的《蔬菜用药登记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蔬菜等联合试验试点。组织对农药经销商进行培训,提高农药使用者识别假劣农药的能力和用药水平,向农民推荐放心农药。

  五、重点活动安排

  (一)2-3月,组织召开全省农药管理工作会议和工作年会,部署2012年全省农药监管工作,表彰“四培育”活动先进单位,通报违规生产企业。

  (二)3-6月,制定全省农药监管和法制建设年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实施方案,结合“两项制度”的推行,对全省农药经营单位进行清查统计,对在当地易产生药害、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生态环境和使用技术要求高的四类有风险农药进行调查,在部分县开展经营许可试点。

  (三)4-10月,核查已经撤销登记高毒农药企业的产品停产情况,对涉嫌违规企业进行排查暗访、督促整改,发现问题,依法处理。8月召开企业整改情况通报会。

  (四)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抽查检查活动。4月,组织小麦用药抽查;6月组织蔬菜、果树用药抽查及植物生长调节剂检查;7月组织卫生杀虫剂抽查;8月组织玉米用药专项抽查和种衣剂抽查;11月份组织大棚等保护地用药抽查。5、10月对“两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12月省农业厅组织检查验收。

  (五)6-10月,开展蔬菜用药调研和专项治理活动;继续开展禁限用高毒农药专项治理活动,对涉嫌非法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重点抽查。

  (六)7-10月,组织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组,结合农药抽检工作,对近几年市场抽检中涉嫌生产假劣农药的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抽查,同时进行基层农药广告暗访工作。

质量月活动方案篇8

  为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使全院职工牢记医疗服务宗旨,强化责任担当,真正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规范医疗行为,优化就医流程,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医院决定在全院开展“强化爱岗敬业精神,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百日行动。为确保活动取得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持续推进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保证医疗质量,改善医疗服务,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强化爱岗敬业精神,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百日行动,激发全院职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勇于奉献的职业精神,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流程,实现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三、活动范围

  全院所有职工

  四、时间安排

  (一)梳理自查阶段(7月1日—7月20日)。各行政职能科室要找出服务不足,制定服务标准和流程,切实解决临床和群众反映强烈、自身确实存在的问题。各科室要克服“差不多”“说得过去”等平庸思想,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思维、高点定位,围绕服务、技术、便民、效能等方面做文章,形成百花齐放、竞相提升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21日—9月18日)。各科行政职能科室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创新和丰富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取得“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医疗质量明显提高,医疗服务明显改善”的活动效果。

  (三)总结考评阶段(9月19日—9月30日)。医院对各科室的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专项活动总结报告,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同时,研究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狠抓核心制度落实,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抓”,督导到科,落实到人。开展住院病历质量评比、处方审核技能大赛,进一步规范病历书写行为,提高病历书写质量。推行“6S”规范管理,定期实施评比。严抓医疗质量安全,夯实三级医师查房制度,规范医师诊疗行为,细化中医查房内涵。开展“患者安全文化月”活动,落实《患者十大安全目标》和护理核心制度。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继续规范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流程,加强医务人员个人健康管理,开展新冠肺炎救治演练及个人防护知识、操作技能比赛,确保医院零感染。

  (二)切实改善窗口部门服务质量。持续完善三个一站式服务中心,继续优化就医流程,做好引导分诊,加强预约挂号,微信、支付宝、扫码付等诊间付费方式宣传,缩短患者排队时间。各窗口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建立突发应急预案,开展服务标兵、星级服务、文明窗口等评比活动,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医患沟通,落实首问负责制、首诊负责制,提升医务人员医患沟通技巧,降低医疗纠纷发生率。

  (三)理顺拓宽行政职能部门服务渠道。要加强工作主动性,变临床、医技科室往上走为职能科室往下跑,下送、下收、下传、下联,为一线提供优质、高效和快捷的服务。要强化管理知识、专业知识、办公技能等培训,强化岗位职责,严格劳动纪律,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改进管理措施,注重服务质量。开展互评互促活动。

  (四)提升后勤部门服务效率。后勤部门要加强培训,开展技能比武,提升专业技能水平。强化外包单位的管理,定期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考评,改善食堂饭菜质量,营造整洁就医环境。加强巡检,主动服务,做到报修与预防性维修相结合,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六、活动形式

  各行政职能科室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科室工作特点自行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活动形式可以采取竞赛、日常督导考核、评比等形式。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职能科室要明确工作目标,加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建立推进机制,全力推进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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