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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爆破安全规程

作者: 猫宁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5日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篇1

  一、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爆破证。

  二、爆破工必须持爆破证,才能去火药库领取爆破材料,领取时要认真检查爆破材料的质量和数量。

  三、炮孔未经验收或不能满足爆破要求的不准装药爆破。

  四、爆破物品应用专用的火药车或矿车搬运,起爆材料应专人背送。禁止炸药与起爆材料同车装运,装卸爆破材料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摔打碰撞。

  五、使用导爆管爆破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①要根据炮孔数量、排列形式和位置,领取不同段数的导爆管进行分段爆破。

  ②导爆管联接。每3-5个导爆管联为一组,每组不得超过5个。

  ③导爆管联接方法,可采用并串联或串并联相结合的联接方法。

  ④导爆管的联接应采用联接块或用胶布将每根导爆管紧紧地和起爆雷管捆扎在一起的方法。

  ⑤导爆管联结不应打死弯,联接角度亦为10.—15.

  六、电力起爆注意事项

  ①距爆区边界5 0米范围内不应有电缆通过或存留电器设备。放主线时,不应通过电缆线,若必须通过时,要用木板或绝缘物品垫好。爆破施工前应对杂散电流进行测试,对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存在危险立即采取预防和排除措施。

  ②联线时各接头要擦净。每孔都应进行导通试验,应使用专用导 通器和爆破电桥,仪器仪表应每月检查一次。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头要结牢,缠绕圈数不应少于6圈,并用胶布包好。

  ③电爆网路不应使用裸露导线,不得利用铁轨、钢管、钢丝做爆破线路,爆破网路应与大地绝缘,电爆网路与电源之间应设置中间开关。

  ④爆区网路全部联接完后,应用专用仪表测试其电阻,并使其符7矿发计要豕。零线与阀路接头应在工作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区,警戒人员发出安全信号后,由爆破总指挥发布命令方可联接。

  ⑤线路联接后,不应有其它人员进入爆区。

  七、爆破后检查和盲、残炮的处理方法及注意事项

  ①爆破后须在有1 5—3 0分钟的加强通风时间。待炮烟排除后,方准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严禁一个人单独进入。

  ②进入工作面首先应将照明灯装好,然后检查顶板和两帮的安全情况,并处理好顶、帮的浮石。

  ③发现盲、残炮可采用重新装起爆药包或离开一定距离打平行炮孔装药爆破处理。在往外掏盲、残炮眼的填塞物时,只允许用水或竹制工具。打平行孔距盲、残炮孔最小距离应小于0.3米。

  八、剩余爆破材料应在当班及时交回炸药库,不得遗失、自存或移交下拼。

  迁西县滦阳福珍全铁选厂

  滦阳二采区铁矿

  年 月 日

  迁西县滦阳福珍全铁选厂 滦阳二采区铁矿松树胡同采区 爆破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1、总指挥:刘文珍

  2、副总指挥:胡明同

  3、爆破工程技术赎:武占洋

  4、爆破员:党岳军 李印平胥明松 赵国瑞

  二、职责

  l、总指挥职责:负责整个矿山系统爆破作业管理、监督、指挥。

  2、副总指挥职责:负责爆破施工现场指挥。

  3、爆破工程技术员职责:负责整个矿山系统爆破设计、监督、指挥、检查、爆破工作。

  4、爆破员职责:负责爆破操作实施、清退、检查爆破后现场处理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 司 经 理

  1、贯彻执行安全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中哦共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金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

  4、负责建设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领导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揉入的有效实施;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领导、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5、对安全生产条件必须的资金投入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6、直接领导(兼)职安技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工作。支持安技人员和其他人员提出的有利于企业安全的改革措施。

  7、组织干部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技术业务知识,督促有关部门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8、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制定措施,并确保按期实现。

  9、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调查、研究和分析事故原因,并拟定改进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10、对上、对下实行经济承包时,要提出具体的安全内容、要求和措施,不得“以包代管”,并承担因对上、对下实际经济承包而放弃或疏于管理造成事故的责任。

  矿 长

  1、按照誓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矿井的妥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执行“五同时刀愿则,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上级部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公司经理报告。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6、负责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矿井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8、按规定使用安全技措经费,落实安全技措计划,组织实施安全技措工程。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0、按照上述职责,每年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逐,矿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炸药库保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1、要求保管员思想纯洁、责任心强、工作认真。

  2、保管员必须懂得所存爆炸物品的性能及出现事故后的紧急处理措施。’

  3、收存爆炸物品要坚持四不入:

  (1)没有公司主管部门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正或im有其他规定的手续不入库。

  (2)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不清不入。-(3)库内混存或超量不入库。

  (4)过期失效、变质的爆炸物品不入库。

  4、发放爆炸物品要坚持四不:

  (1)没有公司主管部门发料单据签字不发。(2)运输工具不当,领取人员不够二人的不发。(3)品种、发量与单据不符不发。(4)过期、变质的爆炸物品不发。5严格执行炸药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6、严格出入库手续,做到日清、月洁、帐物相符。

  7、经常检查下列内容:(1)货架、堆垛是否牢稳。(2)库内温度、温度是否正常。(3)有无失效、变质物品。(4)爆炸物品是否缺少,丢失。(5)防火用具是否齐全、有效。(6)雷电防护是否可靠。

  爆破器材管理制度

  (一)、基本管理办理

  1、为加强对爆破器材的管理,根据《爆破安全规程》规定,我矿特设立以矿长为爆破工作领导人,各采掘队技术人员任爆破工作技术人员,供应科科长任爆破器材库主任,并由派出所、供应、安全、生产技术等部门参加爆破器材。

  2、根据《民用爆破物品的管理条例》规定,在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贮存、使用等环节中,必须依照条例规定,办运各环节--中的许可证,并依照条例规程等的规定,搞好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

  3、爆破器材管理人员和放炮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作业许可证方可顶岗操作,无证人员一律不准顶岗操作。

  4、爆破器材库必须保证24小时内有人值班,人员要保证2—3人。管库人员不得让任何无关人员在火药库值班室或库区范围内逗留和随便出入,违者按违章论处。

  5、炸药库值班室内设来人登记簿。要做好各种人员入库的登记。

  6、爆破器材不允许私自外错。特殊情况必须经分管经理(矿长)批准后,方可办理。

  7、爆破器材的出入库、领用和推交等手续,必须齐全,做到账物相符,日清月结。

  8、爆破器材管理人员放炮员必须固定,有变动时,要及时通

  (二)爆破器材的发放

  爆破器材的发放由爆破器材保管员在发放时间内发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管库人员有权拒绝发放。

  1、火工器材领用单填写不齐全,无使用单位工队长审章的和无单位值班干部签字的。

  2、没有火工品清退单的(一式二联)。j

  3、放炮员不代放炮作业证或冒名顶替的。

  4、领爆破器材不使用容器的。‘

  5、放炮员不带手章的。

  6、容器有供应科提供,容器使用木板钉火药箱,并用个半隔开或使用两个绝缘体制作的背包,火药箱要加锁,如使用背包工作地点附近要设火药箱,并也要加锁。

  7、发放时,要按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严禁在贮存瀑破器材的库房内和室内发放。库房内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8、变质和性能不想的爆破器材不得发放。

  (三)爆破器材的领用和使用

  1、领用爆破器材时,必须要由放炮员单人领取,领取时,要持一式三联式火工品领用单,领用单的填写要由工队值班干部填写并签字,同时必须有印章。

  2、如领取数量超出《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重量,可由熟悉爆破器材性能的人员协同背运。

  3、背运爆破器材时,要使舟容器背运,不得将火药,雷管装在口袋中和提到手里,使用火药箱时,必须加锁。

  4、背运时,要直接运到使用地点,不得在人员集中的地点休息和逗留。

  5、爆破器材背到使用地点后,要辟开机电,电气设备和管线,放至安全地点。

  6、背运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机械拉运。

  7、装配引药时和爆破时,要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中的各项规定。

  8、剩余的爆破器材要由当班班验数,并在清退单上签字后,必须由放炮员当班交回库房。剩余的爆破器材不得私自收藏,到处乱扔、乱埋、或转借他人,否则按规定进行处罚。

  (四)爆破器材的销毁

  1、经检验确认失效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或国家标准的爆破器材都应销毁。

  2、销毁时,按《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由供应科登记造册,并编写书面报告,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进行销毁。

  3、销毁刊,要由供应、安全、保卫等部门参加,验数后,按照审批意见进行销毁。

  矿山监炮员职责

  一、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必须对本单位使用爆炸物品的情况,经常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对无法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和保卫部门

  三、与爆破员密切配合,认真检查各班组使用火工材料的情况,不许少报多领占为已有,更不许与爆破员等人合伙私存或倒卖火工材料。监督爆破人员将当班用剩的火工材料在下班时,立即交回存放点退库。

  四、爆破前应认真做好警戒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爆破区域。

  五、爆破结束后,认真检查爆破情况,经确认安全后,方可撤除警戒。

  六、有权制止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并及时向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矿山爆破员职责

  一、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必须按当天现场爆破实际需要药量,领取爆炸物品,剩余部分应在当班结束后立即交回存放点退库。不许少报多领占为已有,更不许与监炮员等人合伙私拿、私存或倒卖爆炸物品。

  三、领往作业现场的爆炸物品须妥善保管,不得乱堆乱放,不得挪作它用,不得转借或送人。

  四、爆破作业时,要督促无关人员撤离现场,应与监炮员密切配合。

  五、爆破结束后应与监炮员共同检查爆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撤除警戒。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

  (1)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2)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制走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指导实施;

  (4)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安全员的职责

  安全员应由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或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1)负责奉单位爆破器材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2)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3)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时有权制止爆破作业;

  (4)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5)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6)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爆破物品管理制度

  1、爆破物品坚持每日领用制度,需用多少领多少,并由专人进行管理。管理人员要帐物相符。

  2、爆破物品必须分开存放保管,严禁混在一起。

  3、使用时要小心,严禁挤压、碰敲,以免引起雷管爆炸

  4、放爆后剩余小量爆破品必须严加保管,避免偷盗和遗失。

  5、爆破物品只限工地使用,任何人不得转借和让售,否则造成后果,当事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6、石工对爆破物品的保管和使用负有法律责任,如发现私自给亲友放炮、采石等行为,则报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7、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迁西县滦阳福珍全铁选厂 滦阳二采区铁矿松树胡同采区 关于申请爆破作业许可证的报告

  迁西县滦阳福珍全铁选厂滦阳二采区铁矿松树胡同采区,隶属于漆阳镇管辖。为民营股份这企业。

  矿山始建于2006年,采用竖开升拓方式。2009年6月,公司聘请邯郸市大地矿产资源开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工程由温州东大矿建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现有员工40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2人,具有初、中级专业职称的采矿技术人员lO人,包括地质2人,测量3人,采矿3人,总工程师1人。该矿具备有效的采矿许可证,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原矿2万吨。

  矿区开拓工程均在设计范围内,该基建施工系统主井坐标 X=4471306,Y=39608895;副井坐标X=4471487.Y=39609050;风井1坐标X=4471476,Y=39608868;风井2坐标X=4471 552、Y=39609298;风井3坐标X=4471301、Y=39608730;主井井筒全长186m,直径4.2m,主要承担矿石、废石及人员材料的提升和下方任务,采用箕斗罐笼,井筒内设梯子间兼作人行安全出口。副井位于矿体上盘、开采岩石移动范围内,井筒全长189m,直径3.5m;风井1布置在矿体上盘、开采岩石移动界之内,井筒全长179m,直径3.Om,风井2位于矿体下盘、开采岩石移动界线之外,井筒全长180m,直径3.Om;风井3位于西翼矿体中、岩石移动范围内,井筒全长130m,直径3.Om。

  迁西县滦阳福珍全铁选厂滦阳二采区铁矿松树胡同采区,为地下开采+108m、+

  58、+8m三个中段,中段高度50m。采掘设备7655凿岩机8台,6台型号为OGFD45型螺杆空压机。铁矿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生产工艺、设备设施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汇总了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通过专家组的审查。

  我铁矿武占洋同志经过培训,取得了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证号为C200803135,指导铁矿爆破员按规程要求进行爆破操作。

  我铁矿建矿以来,从事爆破作业多年,未出现过爆破安全事故。工商营业执照标明我铁矿注册资金达到200万元,符合爆破作业乙类资质,特此申请。

  证 明

  我单位迁西县滦阳福珍全矿选厂滦阳二采区铁矿松树胡同采区已配备爆炸物品专用运输车,车辆型号为福田牌混合运输专用车及OGFD45型螺杆空压机。空压机6台,7655凿岩机8台,装药为人工装药,配备了测量杂散电流仪器两台。

  特此证明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篇2

  一、穿爆作业一般规定

  l、爆破作业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理》的有关规定。

  2、爆破开工前,凭相关手续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爆破施工审批手续,得到公安机关的爆破许可方可领取爆炸物品开工。

  3.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技术、安全培训,经公安部门考试合格,持有《爆破安全作业证》方可上岗作业。

  4、作业前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严禁穿带铁钉鞋、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和班前饮酒作业。

  5、深孔爆破、硐室爆破、拆除爆破和控制爆破,由爆破工程师按照“安全作业证”规定相应级别和作业范围编制《爆破设计说明书》和《爆破施工组织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报请有关部门审批或安全评估,方可爆破施工。

  6、矿山或工程岩土深孔爆破,在穿爆作业前,每个爆破区按照《爆破设计说明书》确定的爆破安全技术下达《爆破作业指导书》,做好作业分工和技术指导布置工作。

  7、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爆破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作业,听从穿爆组长和爆破工程技术员的指挥,并接受安全员的监督。

  8、爆破作业如遇到与《爆破作业指导书》不符,或存在严重威协安全作业的情况,应报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关领导,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修改爆破方案后,再进行作业。

  9、禁止在大雾6级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中进行爆破作业。装药作业中,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品,严禁在作业场所吸烟。

  10、大雾、6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不许爆破作业。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进行爆破作业:

  炸药过期变质、无雷管编码或超期、爆材性质不详、水孔装不抗水炸药、特殊地质构造或地形变化大的炮孔装药不采取控制措施、安全环境复杂不采取控制爆破技术、露天与井下采矿同时爆破、临近二个矿山起爆不沟通、有塌陷或滑坡危险的情况。

  12、采矿许可到期、越界开采、上级主管部门责令停产整顿的矿山禁止爆破作业。

  二、爆破操作过程安全规定

  (一)、钻孔与验孔

  1、钻孔

  (1)钻孔前,必须将爆破区地表、崖体边檐线清理,检测爆区安全环境,确定爆破方法,进行钻孔设计,方可布孔。

  (2)布孔应避开岩石断裂带、厚泥夹层,头排炮孔留下钻机安全作业崖边距≥1.5m。

  (3)将标定炮孔编织袋定位,用测量仪器准确标孔,不得估量标孔,将炮孔孔深、倾角、方向用塑料标签标注后装订在编织袋上。

  (4)布孔时,要求爆破工程师与钻孔负责人一同操作,布孔结束,工程师现场绘制布孔图,进行钻孔技术交底。

  (5)钻孔前,必须将空位附近的碎石、泥土清除干净,按照设计的孔深、角度确定孔位后再行开钻,深孔应钻至一定的长度后,检查一次倾角,直至钻孔完毕,用编织袋装上岩粉封盖炮孔。

  2、验孔

  (1)爆区钻孔结束,爆破工程师与钻机负责人对照布孔图进行成孔检测,要逐一进行清孔和验孔,记录孔深、孔距、排距和倾角,上述爆破参数与钻孔设计有变化,进行适当废孔补钻,计算单孔装药量和装药品种,提出爆材审批和领用计划,爆破工程师设计爆破作业指导书。

  (2)装药前,爆破员在验核孔深,发现堵孔进行处理。

  (二)爆破作业准备

  (1)爆破员准备好爆破作业所需的器具和材料:

  测孔米尺、工具袋、胶布、透孔杆或锤,炮杆、铁锹、刨镐、起爆主线、起爆连接小线、警戒旗、警戒带、对讲机、报警器、起爆针、起爆器、电雷管测试仪、提水桶、填料塑料袋、灌装填料漏斗、雷管暂存箱、苫布、导爆四通、各种爆破记录等。

  (2)根据起爆方式、装药方法不同,适当选择上述器具和材料携带爆破作业。

  (三)作业分工与技术交底

  (1)爆破作业前,由穿爆组长现场组织爆破员、安全员列队。

  (2)由爆破工程师进行爆破安全技术交底,穿爆组长给每个爆破员做作业分工。

  (3)交底会结束,爆破员在作业分工明细表和爆破作业指导书上签字。

  (四)爆破器材领取、分发、保管

  1、爆破器材实行配送制,由爆破工程师、安全员、爆破员在运抵爆破现场的爆材运输车上领取爆破器材,会同押运员一起清点爆破器材品种、数量、规格是否与领用计划相符,查验爆材质量,确认无误分发爆材。

  2、爆破员根据爆破技术交底,按照每个炮孔装药量和炸药品种,将炸药搬运分发在炮孔两侧,领取分工作业所需雷管。

  3、剩余雷管放置于雷管暂存箱内,箱实行双人双锁制,安全员和临时兼任保管员的爆破员各执钥匙看管,炸药堆与雷管暂存箱之间相隔25m以外,炸药堆、雷管暂存箱与装药作业点之间相隔25m以外。

  4、填写爆炸物品领取、使用、退库明细表,押运员、爆破工程师、穿爆组长分别在明细表和出库单上签字。

  5、搬运爆破器材中不得扔、砸、撞,应轻拿轻放。

  6、爆破员领取的管材禁止放置在炸药箱或袋上,应放置在工具袋内妥善保管,不许乱丢乱弃,剩余爆材退给临时兼任保管员,不得私自处理。

  (五)装药警戒

  装药前,由爆破工程师划定装药安全警戒,爆破员将警戒旗插在警戒线位置,清理装药区内无关员和可移动机械,通往爆破区的路口设置隔离带,禁止无关人员和可移动机械进入。

  (六)装药、起爆体加工置入

  l、装药前,爆破员用米尺查验是否堵孔后装药,根据炮孔含水情况装入抗水或不抗水炸药。

  2、先将炮孔超深段装药,装药到位停止装药,加工起爆体。

  3、起爆体置入:

  (1)若使用导爆索起爆网路,将起爆药包捆扎在导爆索一端,再慢慢下入炮孔定位。

  (2)若使用导爆雷管起爆网路,每个炮孔应使用两只毫秒雷管组成复式网路,即:先将一发孔内雷管与起爆药包组装成起爆体,再将加工好的起爆体放入炮孔超深段装药上,另一发孔内雷管与起爆药包组装成起爆体后,放入到炮孔上装药段1/3处。

  (3)若使用电爆网路,用电雷管测试仪逐发检测电雷管导通和阻值误差,发现阻值误差大于±0.3Ω,剔除阻值差大的雷管,注意在同一起爆网路应使用同厂、同批、同型号的电雷管,经检测合格的电雷管与起爆药包捆扎成起爆体,根据雷管脚线长短和起爆网路联接形式,确定起爆体放入炮孔内的位置。

  4、每个炮孔装药操作过程:倒药→下入起爆体→倒药→下入起爆体→倒药。

  5、装药安全注意事项:

  (1)含水炮孔,应用绳勾吊起药卷一端,慢慢系入水面,靠药卷自重沉降上下药卷接触,不许掉入石块隔断药卷。

  (2)装入粉状炸药,倒药不能过快;防止炮孔空气隔断堵塞,粉状炸药结块时,用木板或石块将炮孔遮盖一半倒药,结块大的炸药用手或木棒轻轻敲碎后装入炮孔。

  (3)出现装药堵塞时,在未装入起爆体或距离装入起爆体以上0.5m处,可采用炮杆处理,起爆体堵塞或带有起爆体炸药段堵塞炮孔,严禁用炮杆透孔处理。

  (七)填塞

  1、填塞前,负责填塞的爆破员用米尺或炮杆测量填塞高度是否满足于技术交底规定的安全填塞长度要求,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爆破工程师和穿爆组长,进行补药、掏药或孔口防护处理。

  2、填塞料选择钻孔排出岩粉,禁止使用石块(块度大于30mm)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3、含水炮孔用碎石堵塞炮孔,一边排水一边倒入碎石,将起爆线拽在炮孔一侧,在炮孔另一侧用炮杆轻轻捣实填塞段。

  4、水平孔、缓倾斜孔填塞时,每放入一节炮泥卷或带有填塞料塑料卷后,用炮棍将炮泥卷轻轻送入孔内,然后捣烂压实。

  5、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体。

  6、禁止拔出或硬拉引出炮孔的导爆索或导爆管。

  (八)起爆网路联线

  l、装药与填塞结束,现场清理完毕,发出第一声预警信号,爆破区除联线人外,无关人员及爆炸品车辆撤离,交叉作业停止,扩大安全警戒范围,按照设计起爆网路敷设图进行联接起爆网路。

  2、在进行爆破网路联接时,应防止塑料导爆管拉细、拉断、变形和打死结,引出炮孔导爆索与主索起爆方向连成钝角。

  3、地表微差起爆时,传爆雷管结点最多捆扎起爆导爆管不许超过30根,胶布缠绕传爆连接点至少3层以上,缠绕紧固牢靠。

  (九)起爆警戒

  l、按照爆破设计确定的警戒范围和现场负责人指令,负责警戒人员从装药警界线开始,向外清理无关人员、和可移动设备,封锁交通要道,负责警戒人员将警戒旗拔下,到达指定警戒点坚守岗位,警界线插上警戒旗,各警戒点互相通视并与起爆点用对讲机保持通讯联络。

  2、由爆破工程师、安全员、联线爆破员复查起爆网路敷设质量和可靠度,查验起爆网路实行“六查”工作:即一查:起爆顺序与设计是否相符(防止后爆炮孔与先爆炮孔延迟时间超长,导致岩体先爆炮孔形成的爆破漏斗改变了后爆炮孔抵抗线,炮响出现飞石);二查:是否漏联;三查:连接点捆扎质量和松紧度;四查:网路中的导爆管是否有刺破、打结和进水;五查:孔内、地表雷管段别与地表微差起爆间隔时间是否出现差错;六查:确保网路传爆的安全防护是否到位。

  3、确定起爆网路连接可靠,用装石粉编织袋或石块覆盖地表连接点。

  4、起爆前,查验岗哨布控。警戒区撤离、受保护对象处置、起爆站安全位置、起爆器检验,再从总网路起爆端向起爆站连接 起爆主线。

  (十)起爆

  l、经检查确认起爆网路无误,所有警戒人员报告爆破作业现场及安全距离范围之内无人和其它机械设备,具备起爆条件,然后负责起爆的爆破员将有关情况报告穿爆组长,并请示起爆。

  2、穿爆组长用对讲机再次联系各警戒岗哨注意警戒,拉响起爆预警信号,穿爆组长下达倒计时起爆命令:“5、4、3、2、l”起爆,起爆员听到起爆预警信号后,起爆器开始充电,听到起爆指令后,摁下起爆电钮接起爆。

  3、炮响后,在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之前,警戒点岗哨应继续警戒,除爆后检查人员外,不许任何入和车辆进入危险区。

  (十一)爆后安全检查

  l、炮响后,等待炮烟散尽,穿爆组长带领爆破员、安全员、爆破工程师对爆破作业区进行全面认真地检查,确认无拒爆、盲炮和险情,即发出解除警戒信号,警戒岗哨撤掉警戒旗和警戒隔离带,警戒人员撤回。

  2、爆后检查发现拒爆、盲炮,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或工程技术人员,查明拒爆原因,并通报单位领导,能够采取措施现场立即解决的,处理前应扩大警戒范围,无关人员不准接近警戒区。

  3、处理拒爆有重大安全隐患,一时难于解决的,要在拒爆爆区设置警告牌,圈定警戒范围和拉上警戒带,不许其他作业进入拒爆区工作,立即研究拒爆处理方案,报单位领导批准,选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拒爆处理作业。此时,处理过程警戒不许撤离。

  依据《爆破安全规程》规定: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盲炮短路。采取检测、捋线、找出漏联、错连、短路、断路、虚连接头,重新联接网路起爆。

  ②导爆索和导爆管起爆网路发生盲炮,检查网路是否破损或断裂,经修复及检查重新起爆。

  ③发现残孔和漏联拒爆孔,严禁用镐刨或从炮孔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雷管。

  ④处理拒爆的炮孔爆炸后,爆破员必须详细检查炸堆,收集未爆的雷管和炸药。

  ⑤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⑥处理拒爆孔作业,必须在工程技术人员或有经验的爆破作业人员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员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员交接清楚。

  ⑦拒爆处理后,处理者填写拒爆处理卡,说明产生盲炮的原因、处理方法、处理结果、预防措施。

  (十二)剩余爆材回库与填写记录

  1、清点剩余爆材,填写剩余爆材退库单——“爆炸物品领取、使用、退库明细表。

  2、将回库爆材与配送爆材车上的押运员交接,对照“明细单”将退库爆材装车。装车结束,押运员和临时负责保管爆材的爆破员在“明细单”签字,押运员将“明细单”作为退库单返回药库。

  3、爆破员在安全员监督下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4、销毁炸药包装物和残余导爆管。

  (十三)爆后总结

  l、由穿爆组长召集爆破作业人员现场列队分别由爆破工程师和穿爆组长总结爆破作业指导书执行情况;执行作业分工情况;施工、技术、安全、爆效等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以及防范办法,提出改善施工工艺的措施,总结经验和教训。

  2、穿爆组长询问参加爆破作业人员,是否有持续改进意见,对此次爆破作业组织存在哪些不足等。

  3、穿爆组长宣布爆破作业结束,爆破员清点带来的器具和材料,撤离爆破现场返回驻地。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篇3

  一、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爆破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头脑清醒,熟知爆破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必须经过专门的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爆破证方可爆破作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现场且不得私自实施爆破作业。

  三、作业人员对爆破物品应轻拿轻放,不得丢弃、遗失。不得在大风、大雨、雷电、大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领取实施爆破作业。

  四、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身着工作服,戴好安全帽,领取、使用电雷管时必须关闭手机,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化纤衣服、戴化纤手套,防止辐射波和产生静电。严禁任何火种,严禁吸烟。

  五、使用危爆物品,必须建立严密的领取制度。在领取使用时,必须填写《现场爆破物品使用申请表》,即预领表,由本项目工程技术部批准,安全员、爆破员和押运员3人联合领取。领取时认真检查爆破器材的品种、包装、数量和质量;如果包装破损,名称、数量与质量不符时,应严格登记领取物品名称、数量、规格等,并在登记本上签名。严格进出入库登记制度。

  六、审批雷管、炸药时要严格控制数量,根据每次用量的多少,坚持用多少,批多少,领多少。一次审批一次使用,严禁一次审批多次使用。

  七、领取途中要有由安全员、爆破员、押运员专人负责押运, 不应使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畜力车运输爆破器材。(1)在斜坡道上用汽车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行驶速度不超过10km/h;不应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时运输;车头、车尾应分别安装特制的蓄电池红灯作为危险标志; 应在道路中间行驶,会车让车时应靠边停车。(2)用人工搬运爆破器材时,应不应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雷管和炸药应分别放在专用背包(木箱)内,不应放在衣袋里;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应乱丢乱放;不应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不应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 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器材数量不超过:雷管200发; 拆 1 箱(袋)运搬炸药24kg; 背运原包装炸药一箱(袋); 挑运原包装炸药二箱(袋)。

  八、爆炸物品必须用于正常的施工用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爆炸物品用于非施工生产。使用过程中要认真填写《爆破作业现场记录》。

  九、爆破作业,必须有专人在现场指挥,做到作业前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明确作业指挥、联络信号等,必须协调一致。

  十、对特殊情况,一次不能用完的雷管、炸药、导火线要及时退库。保管人员要及时做好登记。严禁将剩余的火工品随意乱丢、乱放或带回住处私自保存。

  十一、爆破器材的现场测试、检验:在实施爆破作业前,应对所使用的爆破器材进行外观检查;对电雷管进行电阻值测定; 对使用的仪表、电线、电源进行必要的性能检验。爆破器材外观检查项目应包括:雷管管体不应压扁、破损、锈蚀,加强帽不应歪斜;导火索和导爆索表面要均匀且无折伤、压痕、变形、霉斑、油污;导爆管管内无断药,无异物或堵塞,无折伤、油污、穿孔,端头封口;粉状硝铵类炸药不应吸湿结块,乳化和水胶炸药不应稀化或变硬。

  十二、爆破前应搞好安全警戒,警戒时,警戒线设置在能绝对保证安全的距离,对于警戒线以内的人员、设备要全部要全部撤离,各警戒点的人员警戒完毕后及时报告指挥员或爆破员,指挥员确定全部警戒完毕后,用对讲机告知所有警戒人员,方可下达口令进行起爆。起爆完毕后,应立即取出旋钮开关盒导线接头,并撤收起爆器。

  十三、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出危险区域。洞内爆破时的安全距离:双线隧道全断面开挖不少于500米;单线全断面开挖爆破不少于450米;单线分上、下半断面开挖时不少于400米。当隧道两端对面开挖相距最少不得少于15米时,应停止一端爆破作业,将人员机具撤离,并在安全距离处设立醒目警戒标志,严禁人员进入。

  十四、雷管炸药组装连接作业,必须在指定位置进行,严禁边连接组装、边装药。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不应穿戴产生静电的衣物。

  十五、爆破作业,必须按设计方案要求使用的炸药种类、规格、数量、部位装填作业,严禁擅自改变设计方案。

  十六、洞内爆破时为防止爆破作业过程中突然发生照明熄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矿灯、手电等照明工具,严禁使用明火照明。

  十七、在潮湿或有水环境中使用的爆破器材,应作防潮防水处理;使用抗水炸药时,应对起爆器材作防水处理。

  十八、装药

  1、装药前应对作业场地、爆破器材堆放场地进行清理,装药人员应对准备装药的全部炮孔、药室等进行检查。各种爆破作业都应做好装药原始记录。记录应包括装药基本情况、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措施。

  2、从炸药运入现场开始,应划定装运警戒区,警戒区内应禁止烟火;搬运爆破器材应轻拿轻放,不应冲撞起爆药包。

  3、在铵油、重铵油炸药与导爆索直接接触的情况下,应采取隔油措施或采用耐油型的导爆索。炮孔及药壶、蛇穴装药,应使用木质或竹制炮棍。

  4、装药发生卡塞时,若在雷管和起爆药包放入之前,可用非金属长杆处理。装入起爆药包后,不应用任何工具冲击、挤压。在装药过程中,不应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火索、导爆管、导爆索和电雷管脚线。

  十九、照明

  1、在能见度差的条件下,如确需进行装药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保证作业安全。爆破装药现场不应用明火照明。

  2、爆破装药用电灯照明时,在离爆破器材20m以外可装220V的照明器材,在作业现场或硐室内使用电压不高于36V的照明器材。

  3、从带有电雷管的起爆药包或起爆体进入装药警戒区开始,装药警戒区内应停电,可采用安全蓄电池灯、安全灯或绝缘手电筒照明。

  二十、浅孔爆破

  露天浅孔爆破宜采用台阶法爆破。在台阶形成之前进行爆破应加大警戒范围。采用导火索起爆或电雷管、非电导爆管雷管秒延时起爆,应保证先爆炮孔不会显著改变后爆炮孔的最小抵抗线。否则应采用齐爆或毫秒延时爆破。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为限。在高坡和陡坡上不宜采用导火索点火起爆。露天采取二次爆破,起爆前应将机械设备撤至安全地点。

  二十一、预裂爆破、光面爆破

  临近永久边坡和堑沟、基坑、基槽爆破,应采用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技术,并在主炮孔和预裂孔(光面孔)之间布设缓冲孔;运用该 3 技术时,验孔、装药等应在现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指导监督下由熟练爆破员操作。

  预裂孔、光面孔应按设计图纸钻凿在一个布孔面上,钻孔偏斜误差不超过1°。布置在同一平面上的预裂孔、光面孔,宜用导爆索联接并同时起爆,如环境限制单段药量时,也可以分段起爆。

  预裂爆破、光面爆破均应采用不耦合装药,缓冲炮孔可采用不耦合装药和间隔装药。若采用药串结构药包,在加工和装药过程中应防止药卷滑落;若设计要求药包装于孔轴线,则应使用专门的定型产品。预裂爆破、光面爆破都应按设计进行填塞。

  二十二、在有瓦斯和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进行爆破作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工作面有新鲜风流、风量和风速符合煤矿的特殊要求;

  ——使用的爆破器材和辅助爆破器材,应是经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煤矿许用起爆器材,且有安全标志;在杂散电流大于30mA的工作面或高压线射频电源安全允许距离之内,不应采用普通电雷管起爆。

  ——掘进爆破前,应对作业面20m以内的巷道进行洒水降尘;

  ——爆破作业面20m以内,瓦斯浓度应低于1%。

  二十三、爆破后的通风排烟及检查

  爆破后,必须做到及时通风排烟,其通风时间不得少于15min,否则不准进入掌子面。露天浅孔爆破,爆后应超过5min,方准许检查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如不能确认有无盲炮,应经15min后才能进入爆区检查。露天深孔及药壶蛇穴爆破,爆后应超过15min,方准检查人员进入爆区。露天爆破经检查确认爆破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许作业人员进入爆区。地下矿山和大型地下开挖工程爆破后,经通风吹散炮烟、检查确认井下空气合格后、等待时间超过15min,方准许作业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1、进入人员必须先进行下列检查:①有无瞎炮及可疑迹象;②有无残余或未爆炸的炸药和雷管;③拱顶及围岩是否稳定,有无松动危石;④支护有无变形或损坏。

  2、爆破后,必须先清理危石,发现盲炮及其他险情,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无关人员不应接近。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3、在爆破作业结束后,发现残余爆破器材应收集上缴,对剩余的 爆炸物品要退回到原借贷单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转让、倒卖、易物、私存、携带危险物品。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篇4

  编制:湛自稳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为了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激励体制,促进安全生产和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煤矿安全规程》、《民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产和爆破物品管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在规划煤矿长远发展的同时规划安全生产和爆破物品管理工作,制定煤矿生产经营目标的同时制定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和爆破物品管理工作目标。

  3、法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和爆破物品管理工作目标负责,实行民主管理,采取相应的组织、技术和政策措施,鼓励员工参加安全目标管理工作。

  4、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和爆破物品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爆破物品管理工作的要求,矿每年制定企业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内容包括: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矿长:何有福 副组长:安全矿长 何坤龙 生产矿长:叶云文 工会主席:张泽鑫 成员:自纠自查领导小组、规程措施审批领导小组和各特殊工种及班组长。

  (2)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爆破物品管理工作;

  (3)安全管理目标;

  (4)保证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和爆破物品管理工作的组织、技术和政策措施;

  (5)安全目标管理的实施、考核和奖惩。

  5、纳人安全安全生产和爆破物品管理工作目标计划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

  (1)事故死亡人数为零(2)千人负伤率为1‟(3)工日损失为零(4)设备必须完好(5)工程质量必须达标(6)设备和财产损失为零(7)安全教育与培训达100%(8)遵章守纪,制止“三违”,让“三违”现象处于萌芽状态中。

  (9)爆破事故率为零

  (10)民爆物品丢失率、盗窃率为零

  各项管理目标值不得低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政府主管部门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没有规定的,不低于上年实际或计划水平。

  6、制定和落实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矿与车间、炸药库、班组以签订合同或责任状等形式,将各项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

  落实,并制定季度、月份安全管理目标,逐级按季、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承诺的安全管理目标完成情况;(2)炸药库、车间、班组安全管理情况;(3)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4)遵章守纪,制止“三违”情况。

  7、煤矿鼓励职工参加与安全目标管理,对完成安全管理目标好的炸药库、区(队)、车间、班组或个人给予奖励,具体条件是:

  (1)完成考核期内的安全管理目标;

  (2)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职责,无重大“三违”行为。

  8、、季度、月份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实行单项打分,综合考核,一票否定的办法,即将炸药库、区(队)、车间、班组承诺的安全管理目标各赋一定的权值,满分100,出现死亡、重伤事故,不得奖。

  9、奖励标准平均每月100元,月考核,季兑现,一次结清。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为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保护工作,做到安全生产的文明施工,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煤矿的生产实际,为杜绝重大恶劣伤亡事故的发生,降低—般事故频率,切实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发展生产,并推行以安全生产为突破口的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加强落实各级领导部门及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特订立本制度。

  第2条 煤矿各层《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明确责任制和奖罚,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安全生产领导班子。

  第二章 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3条各级正职领导是“安全生产”第—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责,分管领导应对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4条煤矿法人责任制:

  1、煤矿法人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应对全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所订的劳动保护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3、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则和安全生产条例,拟定奖惩办法,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

  技术措施,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检查督促各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5条煤矿矿长责任制:

  1、贯彻国家、政府的劳动保护条例和法令,执行制度,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程的要求。

  2、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生产工作中不足之处。并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3、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遵章守纪及法制教育,领导和督促各级职能部门及全体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主持重大工伤事故的现场调查和处理,拟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6条煤矿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责任制:

  1、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审批安全生产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2、组织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为完善、改进和提高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的安全作业,编制操作规范、技术措施。

  3、解决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重大隐患的处置技术方案。

  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情况。

  第7条煤矿经济师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1、按照煤矿和上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的规定和使用方案。

  2、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经济可行性条例和实施方案,达到经济杠杆作用,使安全生产经费被合理利用,产生出更好、更多、更积极的安全生产效益。

  3、根据煤矿实际和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的各项经济政策和奖罚条例。

  4、加强经济核算,统筹安排安全生

  产经费的筹集和使用。

  5、总结和调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和经费的实施情况,提出新的可行性方案。

  第8条煤矿总会计师安全责任:

  1、根据煤矿的章程,统筹落实安全生产材料、设备、技术经费。

  2、按财务制度对审定的经费列入预算,确定各类用途的需要并进行统一资金调度。

  3、设立专项资金课目,随时调查、监督使用安全经费的情况,杜绝各类占用经费的现象。

  4、年终进行安全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和总结。

  5、及时向煤矿老总汇报安全经费使用情况,以利于领导正确决策。

  第9条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政府各部门和煤矿的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结合煤矿生产实际,充实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布置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许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积极支持安全工作管理人员的工作。

  3、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及法制教育,领导和督促各作业地点的安全生产工作。

  4、组织进行安全竞赛活动,经常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阻止危险事故苗子,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参加调查处理工作,并制订落实整改措施,按照实行可能,改善职工劳动和生活条件,搞好工地卫生,注意职工劳逸结合,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发展生产,提高效益。

  第10条区(队)、各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制:

  1、区(队)、各部门是本部门、采区、队的安全生产负责人,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施工现场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争创施工现场标准化合格工地和文明了地。关心职工生活,搞好卫生和文明施工。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排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记录入册,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杜绝违章指挥,不准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3、坚决贯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组织班组、职工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违章作业进行坚决阻止,对阻止不听者,有权责令停工并执行制度加以处理,根据作业环境实际,完善制订工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劳动纪律,并贯彻实施。

  4、对施工现场做好按规定做好例检工作和完善施工设备、保险设施的添置维修工作,督促安全员做好安全资料。

  5、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督促检查,并负责整改。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迅速上报,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和落实整改措施。

  第三章 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11条安保科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政府部门及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

  程,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产过程安全控制,辅导工地完善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并提出建议意见。

  3、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有权责令工地和个人暂停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4、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订仓库民爆物品和有毒材料的保管和保卫制度,严防不法分子扰乱生产秩序,依法打击危及工地安全和生产的违法事件。做好与当地公安及本社区的横向联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应对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不够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意见。

  6、督促煤矿、区(队)完善施工限产的保险设施,对违章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按制度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单位与个人按刺度给予奖励,组织特殊工种上岗培训和职工的三级文全教育,定期对安全员进行监督考核和继续教育。

  7、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安全科权数分配为70%,全权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第12条技术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组织编制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适合本煤矿实际的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确保针对性。

  2、对施工现场的特殊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和技术数据的换算,负责安全

  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提高。

  3、机电科、安全科一起共同审核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指导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13条财务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2、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3、负责安全生产奖罚款的收付工作,保证奖罚兑观。

  第14条机电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制订煤矿所有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对一切施工机械、电器、等施:必须配备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保险装置,并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添置,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

  3、确保施工现场中所需的安全设施、材料物资。

  4、施工设施的材料、设备必须保证质量,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保证国家所规定的标准,并应有合格证书。

  5、采购人员的购买施工设施、设备、材料等。应注意安全性能指标,不能贪图便宜,把不符合要求的物资采购进库,应选择技术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并有鉴定合格证的设备和材料。

  6、参加调查处理与设备有关的安全事故,并作出技术鉴定和整改意见。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15条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l、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操作制度,有权执行煤矿奖罚制度,阻止违章

  违纪行为。

  2、及时检查机械、支护、爆破、保护措施,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3、做好安全设施验收工作,及时做好安全交底与安全资料。

  4、发生工伤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和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上级。

  第16条班组长(工种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头做好安今生产工作,监督职工的安全生产』二作上的违章作业,确保职工安全。

  2、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并记录入册,合理分配职工的工作,杜绝违章指挥和不准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3、及时检查施工作业处的安全防护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和设施不完善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并整改,对没有可靠安全措施的情况,应责令停止作业。

  4、发生工伤事故,迅速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报告领导,如实汇报情况。

  第17条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安全设施不完善和危险区域,无安全措施应停止操作,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和提出整改意见。

  2、熟悉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爱护机械、电器等施工安全设备和设施,不准乱操作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决不能不懂装懂,乱玩电器、机械等设备,不准私自架设、安装电器设备。

  3、经常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发生工伤事故,应及时全力抢救伤员,并立即报告领导,保护观场,如实向调查组反映事故经过和原因。

  第五章煤矿工会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18条煤矿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1、工会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规范制度及操作规程。

  2、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协调劳动关系、改善劳动条件,参与安全工作不足的处理。

  3、督促协调劳动保护工作,按照国家劳动法规给予工作上的监督指导。

  4、发现劳动保护工作上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5、积极为职工排忧解难,维护职工的正当利益和权利不受侵犯,发挥好职工的劳动热情,加强安定团结。

  第21条招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工地招收安排职工时,严禁招收安排有癫痫病、心脏病、高血压、贫血和患精神分裂症、身体残疾的人,严禁招收十八周岁以下的少年和五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安排工作,如擅自安排招收,则由招收者负全部责任。

  2、不准招收带幼儿和儿童的人参加工作,不能安排妇女下井作业,应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2、安全隐患是指生产作业环境和设备、设施及矿井周边所存在的可能危及矿井安全,导致事故的危险情况。

  3、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各类安全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整改。

  4、矿长对本矿存在的隐患负有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的责任。建立煤矿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领导。

  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制。相关人员的职责是:

  (1)矿长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

  (2)分管矿长、技术负责人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对主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班组长、电工负责职权范围内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4)安全检查员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管理。

  6、煤矿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例会制度,保证每月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一次。排查结果报告县煤炭管理部门。

  报告内包括:隐患级别、隐患类别、风险程度、治理前的防范措

  施、治理措施、资金情况等内容。

  7、对煤矿安全隐患实行分类掌握、分级管理。

  (1)根据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别,安全隐患分为10类: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害、提升运输、机电、放炮、顶板和其他。

  (2)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安全隐患分为3级: A级:危害严重或治理难度大,需要停产整顿的。

  B级: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须由矿限期解决的。C级: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班组能够且必须解决的。

  8、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安全隐患的类别和级别,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重大安全隐患还要落实项目、资金和施工队伍。

  9、排查出的A、B级隐患,由矿治理,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治理措施,矿长落实整改,保证资金,C级隐患由班组立即解决。

  10、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前,必须有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矿长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11、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结束后,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存入安全隐患管理档案。

  12、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挂牌、建档制度,实行安全隐患跟踪管理。

  13、煤矿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安全隐患进行监控,督促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14、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5、贯彻本制度,煤矿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内容和标准,经矿长批准后执行。

  安 全 教 育 制 度

  一、应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工作计划。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二、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三、对从业人员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不能上岗作业。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内容: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七、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1、必须对新上岗的工人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2、项目部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项、多样化的安全培训,理化结合实际,视频结合现实,以提高员的岗位技能水平,新上岗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3、新进作业人员,应接受不少于48小时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老工人带领工作至少2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八、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的工作,所有人员必须每年、每月、每天都要不断的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及时报告、分析、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二、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调度室、煤矿矿长、科室负责人等有关责任人;煤矿矿长或相关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的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施工现场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当发生事故后,在立即组织抢救的同时,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报告,除电话汇报外,还需进行书面报告。安全主管部门知道情况后,立即用电话将事故简要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报告时间不得晚于事故发生后2小时。

  四、发生伤亡事故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伤者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并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才能清理。

  五、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应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六、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部门负责落实,煤矿安全管理部门监督落实情况。

  七、事故结案后,煤矿应及时将事故材料归档,保存备案。

  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审

  和交底制度

  1、为了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审和交底审批工作,落实技术审批责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技术审批,是指设计、措施、作业规程和临时措施的审批。

  3、设计、措施、作业规程和临时措施依照本制度编制和审批。编制、审批人员应当具备相当的资质。

  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报省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的,如“三下采煤”安全措施和开采设计、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已留设的防水煤柱需要变动时新编的设计等,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按程序上报。

  5、经批准的设计、措施、报告,如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的通风设计、安全措施,矿井瓦斯等级、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报告,煤尘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结果等,报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6、煤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采区设计方案、“三下采煤”的方案设计、矿井反风演习计划、采区水文地质探查设计、“带压开采”安全措施等,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按规定的程序报县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7、其他由矿批准的,如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修改采掘作业规程、补充安全措施、巷道贯通措施、采掘工作面用串联风的安全措施、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的停风措施等,由矿主管技术负责人审批。

  8、采区设计方案,采区、采煤工作面设计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的编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应符合采区设计和工作面设计。

  9、设计、规程和措施应当符合实际,内容全面、具体,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可行、安全可靠的原则。

  10、设计、措施和规程的编写,应条文清晰,语言精当,数据准确,表达简练。计量单位、计算方法及比例尺的使用符合要求。文本要字迹清楚、图表清晰、装订整齐。

  11、经批准的安全措施、作业规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向参与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传达贯彻结束,接受传达的人员应当签字。未参加传达贯彻的人要补课。

  12、超越技术审批权限进行技术审批的,要及时纠正;设计、安全措施、作业规程等有严重缺陷,审批人员未能认真履行审批职责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编制、审批人员的责任。

  13、本制度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有抵触时,按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规范和加强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劳保用品是保护员工在民爆器材配送、装卸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的一种保护性装备,因此,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有利工作、有利安全生产的原则。

  二、享受劳保用品的岗位和人员由公司相关科室研究审定,并按公司制定的标准进行定期、定点,并且登记造册负责发放。

  三、认真做好按工种、工序、危险程度及时足额发放劳保用品。

  四、炸药库相关工作人员、爆破员等禁止穿戴化纤衣料上岗或进入炸药库。

  五、使用劳保用品的人员,要经常对用品进行清洗,并作好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

  六、发给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丢失、改装、送人、变卖。如属个人责任损坏者,按价赔偿。凡使用期限少于规定期限二分之一的按原价赔偿,期限超过二分之一的,按半价赔偿。赔偿后凭财务部门的赔款凭证,重新补发。

  七、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八、在物品发放过程中,若发现劳保护品质量不合格或号码差错等现象,服务部门应予以调换。

  九、劳动防护用品进库要严格履行入库手续,认真保管,做到防火、无丢失、无霉烂变质。

  十、员工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劳保用品,对在使用期间内已损坏的劳保用品,应及时申请补领或更换。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实施爆破作业应当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等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

  2、爆破员、安全员到仓库领取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当在《民用爆炸物品领用单》上签字,爆破员应当凭本人IC卡领取,不得用他人IC卡冒领,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

  3、不应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不应将雷管和炸药放在衣袋里,领到民用爆炸物品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应乱丢乱放,不应携带民用爆炸物品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

  4、电力起爆时,(1)应使用同厂、同批、同型号的电雷管,电雷管的电阻值差不得大于产品说明书的规定。(2)电爆网络不应使用祼露导线,不得利用铁轨、钢管、钢丝作爆破线路,爆破网络应与大地绝缘。(3)起爆电源功率应能保证全部电雷管准爆,流经每个雷管的电流应满足:一般爆破,交流电不应小于2.5A,直流电不应小于2A。(4)雷雨天不应采用电爆网络。(5)起爆网络的连接,应在工作面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之后,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

  5、导爆管起爆法:(1)导爆管网络应严格按设计进行连接,导爆管网络中不应有死结,炮孔内不应有接头,孔外相邻传爆雷管之间应留有足够的距离。(2)用电雷管起爆导爆管网络时,起爆导爆管的雷管与导爆管捆扎端端头的距离应不小于15cm,应有防止雷管聚能穴炸断导爆管和延时雷管的气孔烧坏导爆管的

  措施(可以用电雷管反向装置),导爆管应均匀地敷设在雷管周围,并用胶布等捆扎牢固。(3)用导爆索起爆导爆管时,应采用垂直连接。

  6、实施爆破作业时,应当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示标志,并安排警戒人员,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爆破结束后,应当及时检查、排除未引爆的民用爆炸物品。

  7、爆破结束后,爆破员、安全员应当填写《现场爆破清单》,如实记载当班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并在《现场爆破清单》上签字,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当班清退回库,不得存放在作业现场、工棚等非专用仓库。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施工区人员、设备的安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防止爆破事故的发生,规范爆破施工,特制定本规定。

  一。作业人员的职责和管理

  1、建立爆破施工安全管理机构

  成员由主管爆破施工负责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及火工品仓库管理人员组成;

  2、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的要求

  (1)从事爆破工施工的主要人员,应经过爆破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作业证书;

  (2)爆破员应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的公安机关颁发的作业许可证的人员担任;

  (3)安全员由取得爆破安全管理员资格证或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证的人员担任负责爆破安全施工的安全员;

  (4)仓管员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仓管员证的人员担任。

  3、爆破施工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1)主持制定爆破工程的全面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2)组织爆破业务、爆破安全的培训工作和审查、考核爆破工作人员与火工品管理人员;

  (3)监督本单位爆破工作人员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情况;(4)组织领导爆破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总结工作,并制定爆

  破施工安全操作细则及相应的管理条例;

  (5)参加本单位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

  (1)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和总结,指导施工;(2)制定爆破安全的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3)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进行盲炮处理和技术指导;

  (4)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仓管员的职责

  (1)负责制定火工品仓库管理细则;

  (2)负责炸药和雷管的验收、发放、退库、统计,并做好记录;

  (3)对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有权拒绝发给火工品;(4)及时统计上报质量可疑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火工产品;(5)检查库区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6、爆破员的职责

  (1)保管所领取的火工品,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3)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4)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退回爆破器材库。

  7、安全员职责

  (1)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2)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有不安全因素时有权制止爆破作业;

  (3)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保管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4)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场所;

  (5)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8、人员管理教育

  爆破施工人员应服从公司管理,公司对参与爆破施工的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考核,提高安全意识,减少麻痹思想,防止事故。

  9、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日晨会(由工地爆破负责人主持),每周例会,月度总结会。

  二。器材管理规定

  (1)爆破器材购买、运输、使用应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爆破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2)爆破器材发放有取得资格证书的仓管员按规定发放;

  (3)爆破器材运送到工地后,应由爆破员和安全员及器材管理员共同清点确认器材品种、规格、数量,并做好登记记录,共同签字确认;

  (4)运至工地使用的炸药、雷管应放在加锁的保管箱内保管,并有专人负责看管;

  (5)做好爆破器材的领用、清退登记工作,保证爆破器材不丢失,不流失,不给社会造成安全隐患。

  三。爆破施工规定

  爆破施工应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应做到以下几点:

  (1)每次施爆前都要对爆点的地质、地形、岩性、节理裂隙、软弱夹层等情况做好堪查,为爆破装药提供依据。

  (2)爆区(炮孔)抵抗线方向应尽可能朝向空地方向,防止飞石造成危害。

  (4)爆破装药联线人员严禁烟火,闲杂人员禁止随意出入爆区。

  (5)装药联线施工人员,必须是持证上岗的爆破员。(6)遇有雷雨与大雨等恶劣气象条件时,禁止施爆。(7)露天爆破起爆后应等待5-15分钟,由爆破员先进入爆点,检查有无盲炮及其他险情,确认无任何险情后,才可下达解除警戒命令,警戒人员方可撤离警戒哨卡。

  (8)爆破施工中若出现盲炮或其它险情,应由爆破员按《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处理。

  (9)盲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② 难处理的盲炮,应请示爆破工作领导人,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

  ③ 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境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他作业。

  ④ 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

  ⑤ 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电爆网路短路。

  ⑥ 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⑦ 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2)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① 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② 距盲炮孔口不小于0.3m处打平行炮眼装药起爆。③ 用木质、竹质等不发生火星的工具,轻轻将眼内堵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④ 在安全距离外远距离操纵的风水管吹出盲炮堵塞物及炸药,要回收雷管。

  ⑤ 盲炮应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

  爆破器材管理规定

  一、爆炸材料储存保管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二)爆炸材料必须储存在专用爆炸材料库(发放所)内,并设专人管理,不准任意存放。各爆炸材料库(发放所)必须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破物品储存许可证》。严禁超过最大允许储存量。

  (三)爆炸材料库(发放所)内应通风良好,便于行走,爆炸材料码放整齐稳固,搬运方便。火药硐室必须铺垫木板,雷管硐室铺垫橡胶板,所有硐室入口处应设置静电帘。要经常保持库内清洁卫生,设施符合规程规定,并建有齐全的规章制度。

  (四)爆炸材料必须分类存放,禁止将火药与雷管混存,火药、雷管储存的安全殉爆距离必须符合规定并分别存放在专用硐室内。严禁发放变质的爆炸材料。

  (五)爆炸材料库(发放所)内不得存放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必须建立外来人员登记簿,非本库工作人员进入时必须进行出入库登记并遵守相关规定。

  (六)爆炸材料保管员必须由责任心强、政治可靠并经过专业培训、熟悉业务、掌握爆炸物品性能和安全储存常识的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

  (七)爆炸材料出入库帐目清楚,帐、卡、物相符。严格执行批准手续和出库发放制度。

  (八)爆炸材料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做好安全四防工作。

  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建立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品仓库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危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

  三、责 任 者:供应部经理、仓库主办、危险品仓库保管员。

  四、管理制度:

  1、除严格执行仓库安全制度外,还要遵守以下各条。

  2、严格扫许责任制,对仓库危险品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帐物相符、帐卡相符、帐帐相符。

  3、对易燃、易爆品搬运要轻盒轻放,防止互相撞击磨擦。

  4、严禁任何火种入内,严禁在库房内动用明火、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头等电热器具,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严禁穿带铁钉的皮鞋进入,防止磨擦产生火花。

  6、保持通风、每周未检查一次、定期清理;特别是夏委注意降温。

  7、对化学试剂等易燃易爆品进行分类存放,霍垛之间保证应有的安全距离,不超量贮存。

  8、危险品仓库严禁闲人进入,保管员离开必须锁好门。

  9、设立应有的消防器材和防火防爆安全标志。

  10、消防器材设备严禁圈占、埋压、挪用。

  11、库区消防通道保持随时畅通。

  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位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关系着企业的兴旺和发达。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形成网络管理。

  2.认真搞好新工人培训、教育和操作、换岗及特殊工种培训和教育,凡未经入场教育考核登记注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进入地面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持有用火证;进入井下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穿矿工鞋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烟草火入井。

  4、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

  6、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有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可靠。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严禁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闸门、开关等,拒绝违章作业。

  8、现场使用机械、临电要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要详细,验收手续要齐全,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维修设备必须拉闸、断电。

  9、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安全设施、严禁他人随意拆除和移动,拆除和移动安全设施、设备造成事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防止人 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我矿特种作业人员包括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企业内机动车驾驶。

  4、压力容器操作。

  5、爆破作业(凿岩作业)。

  二、特种作业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 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三、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年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 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四 年一次。

  四、复审合格的由复审单位盖章、登记予以确认复审不合格的 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复审单位申请再次复审。复审单 位可根据申请再复审一次。再复审仍不合格的或未按期复审的 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的按有关规定对用人 单位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六、用人单位应当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审批、培训、考 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检查工作。

  七、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六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 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八、用人单位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九、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单位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合格的

  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

  3、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4、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应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十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实行定期安全考核奖罚办法每半考核一次年终对照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进行全年工作考评半年和年终考核须有记录。经年终考核个岗位责任人员能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给予安全奖励表现突出的授予安全先进个人奖。

  2、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发工资和年终安全奖并责令作深刻检查和待岗教育或解除劳动合同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的法律责任。

  3、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能对即使发生避免发生重大事故的有贡献人员应进行重奖并对避免事故过程进行

  安全生产档案制度 第一条、根据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档案加强痕迹资料的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万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一)收集整理企业法定证照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照从业人员登记表及上岗证。(二)收集整理安全生产机构设置文件逐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的安全环保责任书。(三)收集整理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四)收集整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资料。

  第三条、爆炸物品基础管理制度台帐可装订成册也可在档案盒中依次存放

  1、单位资质证书

  2、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3、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4、爆破施工设计方案

  5、建立爆炸物品库房的申请或计划管理办法第六条

  6、同意建立爆炸物品库房的批复

  7、爆破工程项目审批表

  8、同意使用爆炸物品的《证明》

  9、爆炸物品库房方位图

  10、爆炸物品库房平面图

  11、爆炸物品库房设施照片库区围墙、库房、监视器、报警器、照明设施、避雷针、看守犬等

  12、涉爆人员花名册库管员、看守员、安全员、爆破员、监炮员、押运员及证件复印件

  13、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

  14、成立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小组的文件。

  15、避雷装置安全性检测报告

  16、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状保证书逐级签订

  17、安全应急涉爆预案设想3-4种火灾、泥石流、地震、盗抢爆炸物品刑事案件等等

  18、爆炸物品购买合同

  爆炸物品供货方资质

  19、委托爆破合同协议、被委托方资质 20、撤库报告

  21、剩余物品销毁移交记录。

  第四条、爆炸物品日常管理台帐

  1、项目部每季度对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总结分析

  2、项目部每月对爆炸物品保管、使用检查记录表局指每月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

  3、项目部安全员每周对爆炸物品保管、使用检查记录表

  4、涉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1、局指每半年对辖内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结一次并形成文字存档、备查。

  2、每季度对辖内爆炸物品库房及管理人员统计一次上报并存档备查。

  3、局指每月对爆炸物品保管、使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表》存档、备查。

  第五条、爆炸物品日常使用台账入库申领出库退库监炮等项目部定期对保管、使用领发记录台账要及时收集整理装订成册保存两年以上工程结束时主动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移交。

  第六条、物资管理的台帐有使用计划购买数量统计及对施工队使用爆炸物品统计账目等等。

  民爆物品运输车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及公司

  “民爆物品管理细则”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民爆器材的运输工作。

  2、运送爆破物品时,驾驶员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责任心,严禁酒后驾驶,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在运送途中严禁携带烟火。

  3、驾驶员必须持驾驶证,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严禁炸药和起爆器材同车载运。

  4、运输爆炸物品时,要做到遵章守法,安全运输,到达库区时押运员、保管员要清点核对数量。

  5、运送爆炸物品时,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送、押运和看护,押运、看护人员在运输途中负监管责任。

  6、出车前后要检查车辆,不准带病作业。如天气影响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禁止雷雨天气运输民爆物品。

  7、在运输过程中,行驶过程中不得超过10km/h,不得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时运输,运输途中遇到前方有车辆应停车、躲避,在主运输巷道有放炮作业时,必须听从警戒人员指挥,将车停放在警戒线之外的安全区域,禁止在人多的地方停车,安全把民爆物品送到各个工作面。

  8、在井下运输时,要按照井下车辆运输管理制度执行。

  9、民爆运输车辆只允许运送民爆物品,不运送民爆物品时,车辆应停放在发放站附近。

  煤矿爆破作业安全操作流程

  瓦斯检查→防突→规划炮眼→打眼→瓦斯检查→装药→警界撤人→联线→爆破→30分钟后既然工作面→瓦斯检查→支护检查→检查有没有拒爆炮→出渣

  爆破员操作规程

  一、放炮前的准备工作: 第一条 放炮员下井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领取发爆器后,应检查其发爆能力。可将开关钥匙转至“充电”位置,观察氖灯是否发亮,用灯泡试验启动能力是否达到要求,检查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禁止用短路的方法来检查发爆器的能力。

  2、带好合乎规定的放炮母线和连接线,放炮母线要采用中间无接头的绝缘电阻小的芯线。

  3、根据现场区队布炮的任务,领取当班使用的经药库鉴定质量合格的炸药雷管,将领取的炸药和雷管分别放在火药箱内,并加锁。

  第二条、炸药和雷管的运送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273条,274条的规定,并注意下列事项:

  1、运送炸药和雷管时,雷管必须装箱加锁由放炮员运送,炸药由专用专兜运送。

  2、途中一般不得休息,更不能在有人集中或运输频繁的地点停留,必须停留时选择预帮完好支架下面。

  3、背运火药应注意车辆。机电设备,以防万一。第三条 在工作面存放炸药注意下列事项:

  1、炸药箱应及时加锁,存放量最多不得超过迎头一小班用药。箱内严禁放其他物品。

  2、药箱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远离电缆和电器设备,地点应在警戒线外无淋水地点存放。

  3、存放火药地点不准有人休息,严禁坐在药箱上。

  第四条发爆器应放在顶板完好、无淋水的地方。开闭把手必须随身带,发爆不得任意敲打或拆卸。第五条 放炮前应准备好水炮泥和炮泥。第六条 装配引药工序与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抽雷管或解雷管(已由药库工抽好并单个绕好)。抽雷管时一手捏住雷管上脚线散尾端,另一手捏住一个雷管上带脚线轻轻抽出,并将脚线挽成小卷。

  2、扎孔:将药包拆开取出药卷,拆开顶部(不允许撕破药卷)。使用时,木棍在药卷顶部中心位置扎一直径略大于雷管直径,深度同雷管长度的小孔。

  3、将电雷管全部插入药卷(雷管聚能穴要朝向药卷聚能穴)将拆开的药卷纸封好后把脚线插入雷管一端,绕扣锁紧,并将脚线绕在药卷上,将雷管脚线扭结短路。

  4、引药按炮眼数做好后要按程序放在箱子里,点清数目并将箱子锁好,不得多做炮头。

  5、做引药只能由放炮工自己做,其他人不能代替。

  6、每个药卷只能插一个雷管,不准插两个或以上雷管。

  7、禁止将雷管由药卷外面斜插进去或捆在药卷上。

  8、做好药要躲开电缆、机电设备,严禁雷管脚线同轨道或其他

  任何导体接触,要在支架完好的地点做引药,严禁做在火药箱上装配引药。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装药放炮:

  1、装药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工作面风量不足,风向不稳,局扇停止运转,循环风未改善以前。

  3、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在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后,附近20米巷道内没有洒水。

  4、工作面顶板,支架等出现不安全现象时。

  5、工作面炮眼深度、角度、位置和方向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

  6、发现炮眼缔小,坍塌时。

  7、炮眼内煤粉和岩粉没有清除干净时。

  8、没有合乎质量和满足数量要求的炮泥(或水炮泥)时。

  9、发现炮眼有异状(出水,瓦斯增强、温度忽高忽低)时。

  10、残眼或互相打透的炮眼未经过处理时。

  11、放炮地点20米内,有未清除的煤、矸、矿车或其他物体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时。

  12、放炮地点的电器,如电钻、电缆等未撤出迎头时。第七条装药的操作(注意事项):

  1、首先用炮棍检查炮眼的煤、岩粉是否清除、炮眼是否有堵塞现象。

  2、按爆破说明书规定的雷管段数用木质炮棍将送入眼口的引

  药和药卷轻轻推入眼底,但用力不得过猛,装药量要符合规程的规定。

  (1)正向爆破先装药卷,后装引药,使聚能穴朝向眼底方向。(2)反向爆破先装引药,后装药卷,使聚能穴朝向眼后。

  3、装引药时应用一手轻拉雷管脚线,另一手用炮棍轻推引药。防止雷管脚线被推入炮眼。

  4、在倾角较大的炮眼装药应防止引药或药卷掉出,方法如下:可在装药卷的后面顶上一段炮泥(约50毫米)一起送入眼底,用炮棍轻捣使炮泥卡住药卷,在施工垂直的反井装药时就两人装药,一人用手堵住炮眼,防止药卷掉出,另一手拿炮棍顶药卷,另一手递药,将全部药卷依次装入炮眼后在后面装一小段炮泥,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到眼底而后用炮棍轻捣炮泥使之卡住药卷,然后继续装炮泥。

  第八条 炮眼封泥时,装第一二要用慢力,轻捣以后的炮泥在依次捣实,捣动时一定要手拉住炮线,要拉直但不要过紧以防捣坏,炮眼的装箱量要符和《煤矿安全生产规程》第203条规定。

  第九条 使用水泥炮时应先检查水袋是否漏水,使用水针将水灌满,装水炮泥的方法如下:先装30—50毫米炮泥然后在依次装入水炮泥,并用炮棍轻轻推入眼内,最外面的封泥不得少于100毫米。

  第十条 特殊情况下炮眼的深度,装药量和封泥量必须符合《煤

  矿安全规程》第303条规定。

  第十一条 装药和封泥必须由放炮工、班组长3人进行,其他无关人员应撤离迎头。第十二条 联线操作:

  1、雷管脚线接头的灰尘等要擦干净,脚线接头如有锈必须清掉。

  2、脚线的扭结必须接触牢固,采用对头扭结的方法扭结,不得虚接,不得有油、泥。

  3、联线必须按照作业规程采用串联,并联或串并联的方法。

  4、在母线与脚线连接之前,放炮员要对网路的连接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最后母线与脚线的连接必须由放炮员进行。

  5、炮眼深脚线不够长(脚线露不出眼外),必须接长脚线,两根脚线错开接。

  第十四条 放炮前的准备工作:

  1、收拾工具、将电气设备撤到安全地点弊病法保护好。

  2、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禁止放炮。

  3、清点人数,撤出人员。

  4、放炮前由班长按作业规程规定在可能通往放炮地点的通道上派人站岗。并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一炮三检制度。第十五条 放炮母线的敷设,先将母线挂在迎头上,放炮员由迎头往外挂在一帮,放炮母线不准与电缆导体挂在一起或接触。放

  炮母线的长度按作业规程中规定执行。(放炮完后,收起母线扭结并盘好,放在安全地点)

  (二)放炮

  第十六条 放炮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按如下程序进行放炮:

  1、先发出放炮信号,至少等五秒钟可放炮。

  2、将放炮母线连接在放炮器接线柱上。

  3、用钥匙将发爆器开关转至充电位置。

  4、当氖灯发亮,或闪烁稳定后,将开关钥匙转至放炮位置,使来观起爆。

  5、每放一炮后,放炮员放炮员再去联炮时必须立即将钥匙拔出,自己带上,并摘掉母线加以扭结。

  6、通电后炮未响时,放炮员放炮员必须先取下钥匙,将放炮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时,至少等5分钟;使用延期雷管时,至少等15分钟)才可沿线检查,找出不响的原因。

  7、放炮后放炮员放炮员将母线缠起,不准继续悬挂在巷道中,以备下次放炮使用。

  第十七条 放炮后,放炮员和班组长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瞎炮等情况,视有险情得立即处理,待工作面炮烟吹散,不安全因素处理完,班组长解除警戒后方可进入迎头工作。如临下班前放炮必须把炮烟吹散,检查好顶板进行交接班。

  第十八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收拾好放炮工具,将母线,发爆器等交专人保管。放炮员将剩余的炸药、雷管、送入火药库保存。第十九条 用放炮方法贯通井巷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16条的有关规定和作业规程中的具体措施,并注意:

  1、当两巷相距15米时,每次放炮前要派两人到予透巷道指定的安全地点站岗,其一人留在此处,另一人回到放炮地点才能放炮。

  2、予透地点透前要加强维护,防止贯通时冒顶。

  3、放炮后由班组长亲自派人撤岗。

  4、对要透巷道的设备、电缆等要保护好,否则不许放炮。第二十条 本班装的炮眼必须当班放完。在特殊情况下,本班门药放不完或瞎炮未处理时应手把手与下班放炮员交接清楚,方可离开工作面。

  第二十一条 其他未尽事宜《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执行。

  安全员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安全员应由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或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严禁携带烟草、点火工具执行任务。督促接触爆破器材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GB6722《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时有权制止爆破作业。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保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2、保管员必须懂得所存爆破物品的性能及出现事故后的紧急处理措施。

  3、收存爆破物品要坚持四不入:

  (1)没有公司主管部门签发的爆破物品运输证或其他规定的手续不入库。

  (2)爆破物品的品种、数量不清点不入。-(3)库内混存或超量不入库。

  (4)过期失效、变质的爆破物品不入库。

  4、发放爆破物品要坚持四不:

  (1)没有公司主管部门发料单据签字不发。(2)运输工具不当,领取人员不够二人的不发。(3)品种、发量与单据不符不发。(4)过期、变质的爆破物品不发。

  5、严格执行炸药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6、严格遵守出入库手续,做到日清、月洁、帐物相符。

  7、经常检查下列内容:(1)货架、堆垛是否牢稳。(2)库内温度、温度是否正常。(3)有无失效、变质物品。(4)爆破物品是否缺少,丢失。(5)防火用具是否齐全、有效。(6)雷电防护是否可靠。

  风钻工(凿岩工)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了解凿岩机的构造和性能,并熟悉操作和保养方法,否则不可单独操作。

  2、凿岩工在凿岩前严禁喝酒,要戴好安全帽、穿好紧身工作服、手套、矿工鞋,并检查风、水管路的密封情况及支架的牢固度。

  3、施工时,压缩空气的气压必须符合凿岩机的要求。

  4、凿岩工作必须使用取湿式作业,严禁干打眼和打残眼,严禁在粉尘量超出国家标准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5、钻孔开孔时,风门应开小一些,把钎的人眼睛不能正视孔口,以免岩粉伤眼。

  6、开钻时,检查周围有无不稳固的岩石,操作人员两脚应前后侧身站稳,防止断钎伤人。在凿岩过程中要时刻保持钻头、钎杆和凿岩机的轴向推力,操作时人员要站在凿岩机的一侧,不得用身体压凿岩机,不得骑杆凿岩,手不能离开钻机风门,并时刻注意周围作业环境的动向。

  7、钻水平孔时,严禁用胸部顶住风钻。钻孔前面不得站人。

  8、严禁打旧孔,不论深浅一律不准再打。

  9、更换钢钎时,要关闭风水阀门,防止钻机转动。

  10、钻机停止工作时,先将风水阀关闭,然后再卸风水管。

  11、吹炮孔时,吹风管应用转心阀门,并注意前后左右是否有人,要打招呼后,再开风阀,避免碎石伤人。严禁采用对折风管停风的方法吹孔。

  12、要随时注意顶板岩石稳定情况,如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退出。

  13、凿岩工要勤磨钎子头,磨钎子头时应首先检查砂轮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在戴好防护镜后,才可将钎子头轻靠砂轮,不可用力太猛,并且钎子头朝上,不得低于砂轮中心线,人员要站在砂轮一侧。

  15、瓦斯超限,有透水预兆、煤与瓦斯突出预兆严禁进行凿岩作业。

  LG27/8型空压机操作规程

  第一节

  开车前的检查与准备

  第一条检查机器各部是否完好,各部螺丝有无松动; 第二条检查油路、风扇是否正常,油量是否适当; 第三条检查控制设备是否完好,电压是否正常;

  第四条 检查各仪表是否完好,指示是否正常,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第五条盘车检查有无卡阻现象。

  第二节

  操作程序

  第六条关闭减荷阀,使空压机处于无负荷状态下起动; 第七条起动油泵,向传动机构和气缸内注油,观察油压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第八条按下起动按钮,起动空压机,达正常转速后,逐渐打开减荷阀,使空压机投入负荷运转。

  第九条关闭减荷阀,空压机进入空载运转; 第十条按下停止按钮,停止空压机运转; 第十一条停止油泵运转; 第十二条待气缸温度下降;

  第十三条放出气缸内存留的压缩空气。

  运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注意检查电动机及机械部份的响声、震动情况,发现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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