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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

作者: 猫宁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5日

民事起诉状篇1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

  附:本诉状副本______份

  注:本诉状格式亦可适用于公民提起经济诉讼

  起诉状是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分割自己的侵权或者争议的其他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法律文书。

  书写起诉状告要求诉讼请求明确、证据充分,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起诉要符合规定的`条件。

  第二,主体要合法。

  第三,应当写明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第四,必须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五,当事人在书写起诉状时,应客观、全面,不能感情用事,在书写起诉状时不能用谩骂和人身攻击及其他污秽语言,以免矛盾激化。

  第六,书写起诉状时,当事人是公民个人的,要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当事人是法人的,应写明法人全称,住所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其他组织,应写明全称、住所,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在起诉状的最后,要签署起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起诉日期。

民事起诉状篇2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

  被告: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___元及利息(暂计至___年___月);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被告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于___年___月___日向原告借款___元,出具借条一份,并承诺两个月后还款。

  但被告不守信用,期满后一直未还款,且一拖再拖,虽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无理拒不偿还,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借款及利息。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年___月___日

民事起诉状篇3

  原告________,男(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________路________弄________号________室,邮编:________,电话:________。

  被告________,男(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________路________弄________号________室,邮编:________,电话: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要求被告返还借款人民币________元。

  二、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________为由向原告借款人民币________元,言明于________年归还,有借条为证。届时被告未还,经多次催讨,被告至今未还,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尽速归还借款。

  此呈

  ________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签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民事起诉状篇4

  控告人:____,男,现年____岁,____族,____省____市人,

  农民,家住____市办事处院内(死者之夫)。

  被告人:____,男,现年____岁,____族,____省____市人,

  ____区卫生院院长,家住____卫生院。

  请求事项:

  一、要求____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玩忽职守者____,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

  二、要求____区卫生院偿付安葬费壹萬元及死者之子____抚恤金贰萬伍仟元。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凌晨____时____分,控告人之妻张____因产前大出血被送至____区卫生院急诊(前胎曾作剖腹产术),该院院长__听取了经管医师吴____诊断病情后的‘汇报。吴____提出由妇产科唯一的医师凡____参加剖腹产手术的建议,并通知天明即作手术(因当夜停电)。____月____日上午____时,被告____来到病房见张下肢浮肿已至腹股沟部,宫底在脐下四指,无宫缩等症状,在场保健员朱____建议即行手术,同日下午____时,产妇全身水肿,宫缩无进展,病情严重,经管医师吴____建议立即转院或即行剖腹产手术。但是,被告____对医护人员的上述正确意见均置若罔闻,未采取任何具体措施。被告明知产妇病情严重,唯妇产科医师凡____参加会诊,方能保障安全,否则应当立即转院。但被告不顾产妇家属的请求,仍安排凡____继续下乡搞计划生育工作。更为严重的是____日上午____时,产妇宫缩加强,胎心音消失,病情危急,但____仍然让凡____下乡,而未采取及时的抢救措施。至____时,产妇岌岌可危,王方派人寻找凡____。同日下午____时凡仍未归,产妇张____终因未被及时剖腹,子宫破裂合并低血容量休克,于____时死亡。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____县医疗事故鉴定小组认定产妇张____之死为“一级医疗责任技术事故”。

  被告____,身为医院院长,竟玩忽职守,对病危产妇漠不关心,不积极组织会诊小组,让妇产科唯一医师离院下乡,置病危产妇于不顾;不采纳医护人员的合理建议,要想看病无经济压力,还少不了医疗保险今后将更显重要及时为产妇作剖腹产手术或及时转院,致使产妇张____长达____个小时之久未得到及时医治,以致病情恶化死亡。后果严重,影响极坏。有关机关给予其行政处分并不能代替政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了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维护医疗卫生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3条第一款及第13条第二项之规定,特告于你院,请依法立案、侦查、起诉。

  此致

  ____省____市人民检察院

  具状人:李____

  代书人:____市法律顾问处律师____

  附:

  1.《____市卫生局_卫字[84]第05》一份。

  2.__县医疗事故鉴定小组《鉴定报告》一份。

  3.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另呈于____市人民法院。

  4.证人凡____,女,____岁,____区卫生院妇产科医师,家住本院。

  证人吴____,男,____岁,____区卫生院外科医师,家住本院。

  证人朱____,女,____岁,____区卫生院保健员,家住本院。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起诉状篇5

  原告:xxx,女,x族,19xx年xx月xx日生,住xx市xx区xx路xx号院x号楼x号。电话xxxxxxxxxxx

  被告:xxx,男,x族,19xx年xx月xx日生,住xx市xx区xx路xx号院x号楼x号。电话xxxxxxx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确认位于xx市xx区x号楼x单元x号的房屋归原告所有;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xxx、被告xxx系xxx的子女,xxx系被告xxx的`父亲。20xx年xx月xx日xxx立下遗嘱,其自愿将位于xx市xx区x号楼x单元x号,面积为xx平方米的房屋在xxx去世后由原告继承,该遗嘱于立遗嘱当天经xx省xx市xx区公证处公证。20xx年xx月xx日xxx去世,原、被告因继承发生争议,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依法提起诉讼,恳请依法判决。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诉状篇6

  原告:

  何x,男,汉族,20xx年11月19日出生,身份证号:4305x91113,地址:x229号3单元602号;

  范x,男,汉族,20xx年02月03日出生,身份证号:432x4570,地址:xx村6组17号;

  彭x,男,汉族,20xx年04月02日出生,身份证号:43x217,地址:x开发区45号。

  被告:x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某某,地址:x工业厂区。

  1、依法判定xx市xx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双倍返还原告押金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合计人民币500万元;

  2、本案诉讼费用全由被告自行承担。

  原告(原告三人之间的关系为自然合伙人,合伙人略有变动,有相关合法变更手续证明)于20xx年06月10日与被告签订了《**客运站租赁合同》。截至今日这段时期内,原告屡次强烈要求被告严格按合约履行自身的职责和义务,被告却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完全视合约为一纸空文,严重违反了合同的各项约定,亦严重损害了原告的经济利益,被告的行为已属严重违约。原告不得不向人民法院陈述事实,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其中,被告严重违约事实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1、交付的建筑物及附属物问题重重 根据合同法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被告交付给原告经营使用的建筑物应该是合法合规合标的。时至今日,被告交付原告使用的建筑物主体工程及附属物都未合格验收,主体工程合格验收证仍迟迟未见下达。车站在原告连续经营长达一年后,被告的施工人员依然驻守在车站,还隔三差五地进行相关项目的施工和整修,就连消防许可证亦是不久前才审批下来。与此同时,被告拥有车站物业相关的资料和手续只有部分与原告沟通或移交过。截至目前,原告全然不知车站的。建筑物及附属物究竟还有多少手续仍未办理完毕或合格验收。

  2、协助办理的营业执照与合同约定大相径庭 “**汽车客运站”与事实上由被告协助办理的“xx市**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完全是两码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广东省交通厅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法》相关规定,等级、简易站的站名为“地名+标志名+(汽车)客运站”,如“广州××汽车客运站”,配客点的站名为“地名+配客点名称+(汽车)客运配客点”,如“xx××汽车客运配客点”,而以范才云为法人注册的“xx市**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为客运站(配客点),而合约上所签约的“**汽车客运站”,只有等级和简易站才能配有该名,而目前经营范围上明确规定为(配客点)的**客运站,按照法律规定只能配用“xx市**汽车客运配客点”这一名称,而不是现注册的“xx市**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这一名称。显现,合约上所签署的“**汽车客运站”跟实际营运的“xx市**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在法律规定和实际经营范围方面完全是南辕北辙、极不吻合。

  3、核心经营租赁物迟迟未实际履行 《**客运站租赁合同》明确提出:“乙方承包甲方出资成立的**客运站及xx市**镇公共汽车有限公司、xx市**客运有限公司”。而事实上,原告现经营的“xx市**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是由原告出资成立(法人代表为范才云)的,被告只是充当一个协助办理的角色。可想而知,就连原告租赁的核心经营标的物,被告从一开始就未交付,也未交付任何由其出资成立的公司给原告实际经营使用,难道不是蓄意欺诈和有意违约吗?同时租赁期间,合同约定由被告出资成立的xx市**客运有限公司,虽未明确什么时间成立、如何成立等问题,但原告经营车站长达一年之久后,被告对xx市**客运有限公司的成立没有任何反应和作为,甚至避口不谈或虚与委蛇。而**客运站实际经营的需要,客运有限公司的成立便显得迫在眉睫、弦在箭上。如果客运有限公司成立不了,原告根本就无法以客运公司的名义向政府部门申请相关营运线路的经营权,也就是说在客运有限公司未成立之前,原告根本无法正常开展自身的线路业务,致使原告进驻车站长达一年之久依然连续巨额亏损、债台高筑,蒙受了巨大的经营压力和经济损失。被告的不作为和违约行径,严重有悖原告承包车站经营的初衷,原告就连一个核心业务的客运有限公司都没有,拿什么去谈车站实际性的经营和润利呢?

  4、其它违约事实 《**客运站租赁合同》中的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中的第四款:“该客运站可先以临时配合点名义进行营运,并开始报验,一年后,政府部门方可按客运站的营运情况进行验收,达到标准后,方授予三级站的资格”。其文字中的‘配合点’按规定应为‘配客点’,不知被告是有意为之,还是故意混淆视听,以此来逃避法律事实。同时,一年之后,**汽车客运站虽经相关部门验收后,但因主体工程未合格验收和消防资料不齐等原由,三级站资质亦迟迟未见授予下来,被告完全对这一约定视而不见、置若罔闻;《**客运站租赁合同》中的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中的第八款:“甲方应负责与**镇政府沟通,确保所有途径**、并在**境内经营客运的车辆务必进入**汽车客运站,由乙方统一管理”。合约规定被告必须履行义务,商请**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等。而事实上,被告对这一约定没有任何积极作为的表现,直至20xx年07月15日,在原告自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投诉和上访政府各主管部门后,才有了目前车辆初步进站的事实。

  5、实际损失金额 原告实际投资和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500万元(见损失清单)。

  综上所述,被告已严重违反合同多项约定、损害了原告的切身利益,致使原告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宗旨原则和相关规定,被告行为已属严重违约,同时,被告的违约事实确凿清楚,证据充分肯定,原告现依法向xx市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状,请求xx市人民法院秉公依法办理和审判。

民事起诉状篇7

  原告:xx,男,x年xx月xx日出生,住所地:(现住地址),联系电话:x

  被告:xx,法定代表人xx,住所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x

  案由:劳动争议

  1、判令被告支付给原告12个月的双倍工资共xx元(x×11个月=xx元)。

  2、判令被告为原告补交社会保险金(从x年x月至x年x月)。

  3、判令被告支付给原告经济补偿金xx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原告经过应聘,自x年xx月xx日开始,到被告公司销售部门工作,任职xx,工作期间原告遵守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但被告一直不与原告签定书面劳动合同,也未替原告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手续,原告向被告提出纠正未果,x年xx月xx日双方劳动合同解除,被告未给予原告任何补偿。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向原告支付相关的'经济补偿并办理社会保险。重庆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未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法定期间内作出仲裁裁决,根据该法第43条规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遂起诉至贵院。恳请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纠正被告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判决支持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重庆市x区人民法院

  20x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诉状篇8

  原告:X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生,身份证号:XXX住所地:XXX

  被告:XXXX公司

  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XXX

  诉讼请求:XXX

  1.判令被告立即退还居间服务费XXX万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XXXXXXXXXXXXXXXXX

  被告进行业务合作的XXXXXXXXX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XXXX公司)开发了XXXXXX社区(X)项目,该项目推出七十余套联排别墅供预售,XXX年XXXX月XXX日,被告作为居间人与原告在XX社区售楼处签署了一份《居间合同》(编号为XX),被告承诺将促成原告在XXX社区上述七十余套联排别墅中能购买到XXX套。原告于签署合同现场即以刷卡方式支付了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XXXX万元。

  XXX年XXXXX月XXX日(该项目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资格),原告在XXX公司的安排下,参观了楼盘,参加了产品推广活动,进行了选房,并与XXXX公司确认后,选定了三套意向房源。但此后不久,原告选定的房源均已被XXX公司售予他人。鉴于此情形,原告于XXXXX年XX月XX日XXX年XX月XX日分别通过电话及律师函要求被告全额退款。

  截止到原告起诉之日,被告仍未退款。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据合同约定,原告要求被告退还XXX万居间服务费,请求贵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诉状篇9

  原告:,女,汉族,20xx年XX月XX日出生,住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凉风娅村小组,身份证号码:。电话:

  代理人:徐翠,重庆律师事务所,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石路88号美景华联大厦26楼。电话:

  被告:

  法定代表人: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号

  组织机构代码:

  电话:

  被告:,男,汉族,20xx年XX月XX日出生,住重庆市开县郭家镇郭正路号附号,身份证号码:。电话:。

  案由:违约(运输合同)

  一、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因违约给原告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暂定1万元。(最终赔偿金额以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二、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20xx年X月X日下午5时许,原告作为乘客乘坐由第二被告程军驾驶的`公交车,后因车辆撞击造成原告身体受到伤害。经查,公交车下属于第一被告。同时第一被告已支付部分医药费。

  原、被告双方之间已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原告未能平安的达到购票终点并受伤,被告构成合同违约。

  现因双方就,因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的其他各项损失,未能达成一致,依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特具状诉至贵院,望盼如所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20x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诉状篇10

  原告人:,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

  身份证号码:

  被告人:,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

  1、要求被告人归还向原告三次所借的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xx0.00元)。

  2、要求被告人支付原告约定的借款利息。

  3、要求被告人承担本次诉讼形成的所有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人于20xx年xx月xx日,以急需付购房款为由,向原告借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原告收到被告人亲笔所写借条一份。

  被告人又于20xx年xx月xx日,以急需周转资金配货为由,向原告借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原告收到被告人亲笔所写借条一份。

  被告人又于20xx年xx月xx日,以急需周转资金付会为由,向原告借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原告收到被告人亲笔所写借条一份。

  因被告人丈夫与原告既是老亲、又是多年的朋友,所以原告对于被告人借款行为和信誉深信不疑。三次累计借款给被告人x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xx0.00元)。

  原告与被告人在借款时口头约定,当原告急需要钱的时候,提前十五天告知被告人,被告人将按时归还所借的。钱款。

  原告因经营资金紧张及归还他人借款的需要,于20xx年xx月xx日向被告人提出归还所借的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xx0.00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原告与被告人双方约定20xx年xx月xx日归还。

  到期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人按时归还借款。被告人均以过几天就还甚至说没钱为由,不予归还。严重违背了诚实守信的为人原则。

  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支持为盼!

  证据和证据来源:

  1、被告人亲笔所写的借条三张。

  敬礼!

  x市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诉状篇11

  原告:许,男,____________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在家务农,中专文化,家住____省____县____镇坝28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137.被告:王,男,苗族,经商,家住____街__号__栋__单元401室,联系电话:手机158xxxxxxxxxx。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还清所欠债务共计壹万柒千柒佰元整。

  二、在多次讨要债务未果的`情况下产生的交通费与误工费一千二百元。

  三、案件的受理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年12月被告与其二媳妇王到我家购买地瓜种子950斤,折合人民币17700元,买完种子以后并没有当时付清买种的款项款,打下欠条一封于____________年清明付清。事后我去讨要这笔款项时被告多次推脱,并在欠条上修改还款日期,一直没有还款。由于被告多次不遵守承诺,特向黄平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还清所欠债务共计壹万柒千柒佰元整,案件的受理费用由被告承担。

  证据和证据来源

  一、购买种子时所写欠条一张。

  ______县人民法院

  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民事起诉状篇12

  原告:楚玲,女,汉族,出生年月日,现住北京市朝阳区__东街__楼__号,电话:______

  被告:韩茜,女,汉族,出生年月日,现住北京市朝阳区__东里__楼_门__号,电话:______

  案由:欠款纠纷

  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欠款20万元及利息2701元,共计202701元;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被告20xx年5月11日向原告借款二十万元,并答应三天之内还清。还款期满后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被告均借口种种理由拒不偿还。为保护原告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起诉状篇13

  原告:xx,男,xx岁,住所地:xx。现居住地:xx。电话:

  被告:xx,男,xx岁,住所地:xx,电话:

  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900,000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20xx年xx月xx日,原债务人xx将欠原告的人民币九十万元债务转移给被告,被告同意承受,并当场向原告出具还款承诺书承诺:20xx年xx月xx日归还欠款,若不能归还,则以其所有的房屋直接作价偿还。原告也表示同意。然而,被告既未在约定期限内偿还债务,也不按约定将其房屋过户至原告名下,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依法判决。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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