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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个人总结,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个人总结

作者: 猫宁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7日

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个人总结篇1

  东港市不断探索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新思路,2013年7月启动党员“三评一登记”试点工作,通过党员民主评议、群众民主测评、组织综合评定和党员定期登记,在严把党员“入口”的同时,畅通不合格党员处置渠道,探索建立党员队伍能进能出的新机制。

  引导为先,找准问题排“毒”。东港市针对目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少数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组织纪律涣散等突出问题,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教育,通过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党员学习《》等党内有关规章制度,强化主体意识和党性认识。每名党员全面总结年度内理想信念、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工作学习和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客观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形成党性分析报告。对一些“大毛病不犯、小毛病不断”的党员进行谈心谈话,帮助找出问题,剖析根源。不少这类党员,经过学习教育,绝大部分向党组织表达了纠正错误的意愿,并付诸行动,落实整改。

  转化为主,批评教育祛“病”。东港市严格规范评议程序,通过揭短亮丑,找准问题,修正错误。在支部党员大会上,每名党员汇报党性分析情况,党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对每名党员进行无记名票决评议。党支部结合实际,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非党干部、职工,村(社区)群众代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服务对象、监督员等,按照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3个等次对每名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党组织对民主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坚持教育、转化“两手”抓,采取安排优秀党员结对帮扶、定期进行组织谈话、帮助制定整改措施和监督整改等办法,进行教育转化,努力争取不合格党员在党组织的关怀下回归正轨。

  惩治为辅,组织处理除“垢”。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结果、民主测评结果和党员总体表现,对每名党员作出综合评定。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经党员大会表决、组织部门审核、乡镇党委批复后作出组织处理。试点单位5797名党员中,共评定优秀党员407名,合格党员5301名,正常予以登记。共评定不合格党员24人,其中,经谈心谈话愿意整改的18人,作出限期整改处理,予以登记;经反复教育仍不改正的6人,作出除名处理,不予登记。在不合格党员处置上,除了严格遵循程序外,还坚持尊重事实、尊重本人意见、尊重党员大会意见,保证了组织处理公开公正,转化和处置并举有效,试点工作于上年底圆满完成。目前,东港市已将党员“三评一登记”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特色党建项目在全市推行。

  (作者单位:东港市委组织部)

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个人总结篇2

  **县第八届村民委员会于2013年12月31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4〕1号)和《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以下简称《选举规程》)等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于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全县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村级换届选举”),为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本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公正有序,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通过换届选举,切实选优配强村委班子,培养造就一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新型村干部队伍,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的全过程,切实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村党组织要发挥核心作用,要依法引导、保障党员和村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好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二是充分发扬民主。要积极探索推行正式候选人“全程签字”制度,切实尊重、落实群众的民主权利。通过扩大党内民主,不断提高选举结果的公信度。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按照《村组法》、《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选举规程》的规定组织实施,确保选举工作健康有序、风清气正。

  二、时间安排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全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从2014年1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前完成。

  三、方法和步骤

  这次村级换届选举,原则上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村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过程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2014年2月26日至3月13日前)。

  1.建立选举工作机构。县、乡(镇)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

  2.完成村级组织任期财务清查、经济责任审计公开和民主评议。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村级组织任期财务清查和经济责任审计以及村务公开的督查力度,及时了解和处理财务清查、经济责任审计和村务公开中的问题。对现任的村委会干部要进行民主评议和离任审计,评议和审计的结果要及时向村民公布。

  3.认真搞好有关情况摸底。结合村干部年度考核和创先争优群众评议等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个别走访等形式,对党员群众意愿、村干部实际想法等问题进行摸底,重点掌握换届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性问题,根据掌握的信访稳定情况和选情复杂程度,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认真摸清是否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关键情况。

  4.培训换届选举骨干,开展换届选举宣传。县、乡镇采取集中培训形式,村采用集中培训或以会代训形式进行培训。县负责培训选举办公室工作人员、乡镇换届选举工作骨干;乡镇负责培训本级选举工作人员和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村负责培训村干部、村选举工作人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栏、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5.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和新一届村民代表。

  (1)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一般由5至11人的单数组成,其中应当有妇女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直接推选产生。具体人数由本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选举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提倡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审查自己资格时应当回避,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正式候选人,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资格自行终止,即时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按推选时得票顺序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成员确定后,应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公告。村民选举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自组成之日起至新老届村民委员会工作移交完成为止。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有一定的代表性,一般要有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代表和妇女代表。多民族村还应有人数较少民族的代表。

  (2)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应具有代表性、群众性和广泛性。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同时,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委会成员任期相同。村民代表的基本条件是:居住的本村的年满18周岁以上的村民;遵纪守法,公道正派,能够忠实代表村民意愿;有参事议事能力;联系群众,并在村民中有一定的威信。村民代表由村民按5户至15户中推选1人,或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总数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原则上2000人以上的村村民代表会议成员总数不得少于60人,一般以不超过100人为宜,具体人数由村民会议决定。提倡推选党员为村民代表。

  6.制定选举工作方案。乡级选举工作方案参照县级选举方案,根据职责、权限依法制定具体规定。村换届选举方案可参考《选举规程》中的参考样式进行制定换届选举方案。

  第二阶段:选民登记和确定村委职数(3月14日至3月23日)。

  1.搞好选民登记,公布选民人数。根据上届惯例,对年满18周岁(以身份证为准)、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进行登记;对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进行登记;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1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同意(或不同意)进行登记。同意进行登记的人员,要出具没有在户籍所在地登记证明,属于城市居委会户口的,要出具户籍所在地第八届社区居委会未进行选民登记的证明。

  户口在本村但不在本村居住的村民,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名单,请村民提供联系线索,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联系,作好联系记录;表示参加选举的予以登记,选举时,没有回村也没有委托投票的,不计入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总数;表示不参加或多方联系不到的,不予登记,但选举日前回村并表示愿意参加选举的,或改变不参加选举的意愿要委托投票的,可以列入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总数。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征得其监护人同意,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不列入选民名单。

  驻村企业人员可以不予登记;监狱服刑人员可不予登记;现役军人、在校大学生、嫁出嫁入人员可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决定是否登记为选民。

  选民登记在选举日的20日前结束,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对公布的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以前作出解释或者调整。

  2.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按照隆发〔2014〕10号文件精神,按照高效精干的原则,严格控制村干部职数,领取固定工资的干部,1000人以下的村一般为2—3名;1000人以上的村一般为3—5名;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5人组成,我县原则上每村3名,情况特殊的大村最多不能超过5名,是否设副主任和委员的具体人数,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并张榜公布。要优化班子结构,村干部年龄以40岁左右为主体,力争每村有1 名30岁左右的干部,30岁左右的村干部人数应该在上一届的基础上有所增加,45岁以下的村党干部中,具备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的人数比例应比上届有所提高,逐步实现每村有1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每村至少要有1名女性委员,原则上村妇代会主任应进村委班子,是党员的应进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注意选拔优秀女性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

  3.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三阶段:提名候选人和正式选举 (3月24日至4月12日)。

  1.候选人提名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

  下列人员不得确定为候选人:①选举前三年内受过刑事处罚的;②选举前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罚的;③因贪污、挪用公款被查处过的;④拒不履行村民义务的。

  关于违反计划生育的问题,如多数选民推荐产生的候选人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在推荐和介绍候选人时,应当如实介绍被推荐人违法生育的情况,不得隐瞒。

  在正式选举日前违法判刑的不得当选为候选人,应依法中止;丧失行为能力的,其资格自行中止。

  2.候选人的提名、资格审查和公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由选民直接提名产生,具体提名方式由本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确定。应保证候选人当中至少有一名女性。要及时公布提名得票结果。

  提名候选人名单公布后,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对提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个人简历、家庭情况、工作能力或特点、竞选承诺以及遵纪守法、履行村民义务、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介绍。

  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报乡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审查后,于正式选举7日前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后,不接受其退出要求。

  3.集体谈话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0〕59号)要求,乡镇党委要建立和完善对参与竞争人员进行集体谈话制度。一个村的正式候选人确定后,乡镇党委要及时召集所有正式候选人集体进行谈话。教育他们自觉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有序参与竞争。对不当或非法竞争行为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有序参与不违规。

  4.正式候选人签字制度。选民名单、委托投票人员名单、使用流动票箱人员名单应交正式候选人签字认可。投票、检票、选举结果等都应当由正式候选人签字认可,投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监票人、检票人和正式候选人签字加封;分检票结下束后,由总监票人、监票人、检票人和正式候选人签字加封;唱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和正式候选人签字虽封。正式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签字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过半数同意,视同其放弃签字权力。正式候选人因无正当理由拒不签字并干扰选举进程,造成恶劣影响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可提请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取消其正式候选人资格。

  5.正式投票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必须分别选举,不能先选举委员,再从委员中推选主任和副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至少要有1名妇女。选举日和投票方式、时间、地点一经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变动和更改。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无法产生和确定正式候选人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选举日的,必须履行报批手续,填写申请报告单,经批准后才能更改。

  第四阶段:整章建制(4月13日至4月22日)。

  1.做好选举后的有关工作。新一届村级领导班子向乡镇党委、政府报告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持下,与上届班子搞好工作交接。原村级班子应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10天内向本届村民委员会、村委会移交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等。对拒不移交的和无故拖延移交的,乡镇党委、政府要督促改正,并视情节交由纪检监察、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耐心细致地做好退出班子和落选人员的工作。

  2.选举资料归档。县、乡(镇)、村三级都要建立相应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档案,对选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等全部资料是选举工作的真实记录,村党支部和村选举委员会应及时收集整理,分类装订成册,妥善保管。有条件的村,应建立档案室。

  3.推选村民小组长。《湖南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八条规定: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应当在15日内组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长一般在村民代表中推选。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推选出村民小组长后,村委会应张榜公布并造册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4.组建下属工作机构。依法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社会治安、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委员会和经济合作组织。人民调解委员名单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司法局。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工作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评议等各项制度;制定村民委员会任期工作目标和规划,明确村民委员会成员岗位责任和村民委员会下属各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工作职责。各村都要制定或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第五阶段: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4月23日至5月8日)。

  《湖南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经村民代表会议认定可能影响公正监督的人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机构名称、人数、职责、推选方式以及工作制度等,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议定,推选村务监督机构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

  四、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履行职责。为加强对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县成立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民政局。省、市文件明确规定县委书记为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选举期间,各乡镇要将换届选举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对在选举中出现恶性事件的,要追究乡镇主要领导的责任。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民政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安排换届选举所需的工作经费及培训经费,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正面舆论引导;信访部门要牵头抓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的暴力、威胁等不法行为的打击。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各乡镇、村要做好村级组织任期财务清查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行村务公开,并对现任村级领导班子进行民主评议。教育群众克服和纠正宗族派别观念,把优秀人才选进村委班子,对换届选举中落选的村干部,要做好其思想政治工作。

  2.严明纪律,严格查处。要认真贯彻《关于严肃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邵组通〔2013〕38号),严格遵守“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使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采取冲击会场、毁坏选票或票箱等形式破坏选举或妨碍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中的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迫害的,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村民有权直接向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必要时,提请县级纪检、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规调查认定。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违法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建立健全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因选举引发的重大事件。

  3.做好信访,确保稳定。各乡镇信访、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要尊重农民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要坚持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对群众反映属实,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及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查处;对群众反映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误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原因,争取群众的谅解。对群众来信来访,不得推诿和敷衍了事,更不能采取强制措施,人为激化矛盾。要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登记和复信回访制度,把来信来访内容摘要登记,并把调查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要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不及时或敷衍塞责、压制打击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个人总结篇3

  一、思想发动阶段(月日前)

  ⒈动员部署:

  月日总支书记、各支部书记参加学校动员大会

  月日中午召开总支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召开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议,部署工作计划。月日下午:召开全体党员转段动员大会,对学习阶段工作进行总结,阐明搞好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并对这一阶段工作做出部署,统一思想,明确做法。

  ⒉组织学习,统一思想:

  月日:—分支部组织集中学习,学习内容为《共产党员要坚定自觉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人民服务》、《中国共产党的三大作风》、《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等文章,以及学习《关于进一步做好处置不合格本资料来源于查看更多精彩文章请登录网站党员工作的意见》等,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进一步认识开展“党性分析、民主评议”的重要性,明确各阶段的任务、做法、要求。不断增强主动听取群众意见、查找自身存在问题、认真开展党性分析的自觉性。

  二、征求意见、党性分析阶段(月日前)

  ⒈征求意见:

  ①征求意见方式: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每个支部均设立意见箱、发放意见征求表。②征求意见的范围:本支部的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单位部分非党教职员工、派、工作(服务)对象及学生党员代表等。

  ③意见反馈:对征求到的意见,支部要进行认真梳理,如实向党员反馈;支委成员由总支负责反馈,普通党员由支部书记负责反馈。

  ④谈心活动:每位党员要主动找其他党员和非党员进行谈心。(群众名,党员名)⒉党性分析:

  ①、写出党性分性文章:对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的规定、党员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要求和先进典型,从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等个方面,查找自己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材料。

  ②审核党性分析文章:党支部负责审核,支部书记的由支委审核。审核后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给本人。③填写党性分析表:党员将修改后的党性分析材料填写到《杭州市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试点工作“党性分析、民主评议”表》中。

  三、民主评议阶段(月日前)

  ⒈月日,以支部位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

  ①、每位党员以党性分析材料为基础进行认真的自我总结和交流。

  ②、党员之间开展批评与本资料来源于查看更多精彩文章请登录网站自我批评,进行面对面的评议。

  ③、党员之间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背靠背的民主测评。

  ④、邀请部分政治素质好、熟悉党员情况、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群众代表和入党积极分子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群众代表与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原则上与本支部党员人数:的比例。⑤支委会对自评、互评、群众评议进行分析、综合,提出对每位党员的初步评议意见和评议等次。⒉月日,总支审查支部对每位党员的初步评议意见和评议等次。

  ⒊月日,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提请讨论通过,并以适当方式向群众通报民主评议的结果。几点要求:

  ⒈各支部要切实加强对“党性分析、民主评议”阶段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要求做好各阶段的工作,做到要求明确、任务具体、组织到位。支部委员要带头。

  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和党的规定办事,严格评议标准,严格评议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教育和引导党员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既不能失之于宽,走过场,又不能搞人人过关。

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个人总结篇4

  一、思想上

  思想上,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努力把改造客观世界同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进一步加深对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宗旨和精神的了解和理解,结合“云岭先锋”工程和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思考,努力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觉悟,让自己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入党。

  二、工作上

  工作上,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用“一滴水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辉”来警醒自己,踏实进取、认真谨慎,忠于职守、尽职尽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努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和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党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使命意识,努力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在每个细节中;以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为目标,积极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按时完成了上报下发的材料、信息等,并注意提高质量;二是认真做好全年文件收发的签收、登记、传阅、管理等工作,注意提高效率;三是在做好文书档案、后勤服务等工作;四是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并积极协助其他同志完成任务。

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个人总结篇5

  (一)制度

  “三会”指的是:支部大会(全体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简称支委会)、党小组会;“一课”指的是:党课。

  1.支部大会(全体党员大会)

  (1)支部大会的会期:支部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或适当增加大会的次数。

  (2)支部大会的内容: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措施;讨论通过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党员之间进行思想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或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党支部季度工作小结、布置工作;对支部工作规划、重要工作安排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3)支部党员大会一般由书记主持,如果书记缺席,可由支部委员主持。

  (4)支部党员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出席人数未超过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不得通过决议。决议经过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5)会后,要由支部书记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汇报大会的情况。关于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违纪党员和对党员劝退或除名的决定,要及时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上级党组织批准后,要及时向党员公布。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支部委员会和每个党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支部委员会(支委会)

  (1)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至三年。在支部党员大会休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

  (2)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支委会全体成员参加。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个人专断。支部委员会有权审议、监督支部书记工作。

  (5)支部委员会讨论和研究的主要问题: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研究支部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按照规定和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各项经常性工作,研究讨论本支部的党建和党员教育工作;研究抓好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以便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组织生活会的内容提出要求。研究本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以及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工作;研究对党员的奖励和违纪党员的处分等。

  (6)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半数,所作出的决议方能有效。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能够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7)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如卫生院、国税所)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如有个别问题不宜在支部大会上讨论,可由正、副书记提出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决定。

  (8)必要时可以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或其他党员列席,听取他们意见。但在决定时,被扩大参加会议的同志无表决权。支委扩大会支委必须超过半数才能召开。

  (9)支部委员会要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它的审查和监督。

  (10)支部党员大会做出的决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发现支部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3)党小组会

  (1)党小组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党员的管理,具体组织和指导每个党员的日常活动,保证党组织的决议的贯彻执行。

  (2)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根据本支部党员数量、分布情况及工作需要等方面因素划分,村上一般以村民小组划分,教育办以各小学划分。党员数量少的党支部和党员居住集中的党支部也可以不划分党小组,如中学、卫生院和国税所不划分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三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正式党员),党小组长必须由正式党员担任。

  (4)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工作、学习计划以及党支部近期的具体任务,结合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报、党刊、科学文化知识及其它有关材料,学习先进党员的模范事迹等;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团结带领本小组党员和群众完成各项任务;分析本小组党员和群众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党员、群众的

  思想政治工作;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情况,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改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及党务方面的工作;分析群众思想情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4.党课

  (1)党课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党课以为基本教材,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联系本单位党员思想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性修养、党风党纪及理想宗旨、党员标准、党的形势任务以及怎样做一名合格党员等方面教育,也可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等课程。

  (2)党支部要认真制订年度党课教育计划,确定每次授课的时间、内容、形式、教员。

  (3)一般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参加人员为支部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党课一般由支部书记、支委讲授,也可由优秀党员或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讲党课。

  (4)为了提高党课的质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也可以运用电影、电视、录像、录音等现代化手段进行教育。

  (5)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到所在的党支部或党建联系点讲授党课,每年不少于2次。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不设支委会的支部除外)

  支委会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两次,上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应在七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应在次年一月底前召开。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应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召开民主生活会的一般程序:

  1.会前准备。①根据上级的要求和领导班子的实际情况,确定议题;②指派有关部门或人员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转告出席人员,或在会上通报;③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思想;④将会议确切时间通知与会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书记、副书记一般不能缺席;⑤提前5天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议题,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2.会议准备。①准备学习资料;②准备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或缺席人,中心议题,每个成员的发言、记录人姓名和职务。

  3.学习文件通报情况。①围绕民主生活会议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提高与会人员的认识,为解决主要问题做好思想准备;②通报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①各自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针对存在问题作自我批评。(因故缺席者,如情况允许应提交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载入会议记录);②互相交流意见,开展批评,提出建议。(会后由主持人或由其委托与会的其他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③理出共性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初步整改意见。

  5.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材料(会后15天内)。①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内容: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②会议记录。记录要认真详细,符合发言人原意。重要发言应逐字逐句照录。会后交党组织负责人审核。

  6.落实整改措施。①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应由本级党组织解决的,要尽快加以解决;需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属于违纪违法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交由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②民主生活会中适宜向下级党组织或本单位通报的情况,应及时通报。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一次,类似于镇干部年终鉴定)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民主评议的基本步骤是:

  (1)学习教育。通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文件,一方面提高党员对评议活动的认识,使每个党员都明确评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高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学习,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的教育,使每个党员都能明确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标准是什么,为下一步的评议做好准备。

  (2)自我评议。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做出合乎实际的自我评价,并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

  (3)民主评议。一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一般程序是:首先,进行自我讲评。党员本人在党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上作自我总结,汇报自我评议情况。然后,进行党内互评。对照党员标准,组织党员互相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内互评后,还可以通过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

  (4)组织考察。召开支部委员会,在个人总结、党内评议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组织意见应与本人见面,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委审批。

  (5)表彰与处理。通过民主评议,对评出的优秀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对于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一)党员发展程序

  1.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1)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申请人的要求,观察分析其入党动机,表决是通过接收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确定1至2名培养考察人。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党小组提名,支委会讨论通过上报,党委组织部门汇总备案。

  (3)党支部、党小组对培养人进行教育、培养、考察

  方法: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②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③经常谈心了解思想情况;④参加党内有关活动;⑤政审。

  (4)党支部、党小组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簿》

  (5)镇党委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天(或24个学时),对经培训考试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要颁发结业证书。

  2.推荐发展阶段程序

  (1)党小组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由党小组长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提名推荐发展对象。

  (2)党支部制定并上报发展计划,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必须是培养考察一年以上的,政历清楚,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并须经支委会讨论通过。

  (3)召开支委会,审查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本人的政治历史是否清白,有无参加过任何反动组织、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是否清楚,入党动机是否正确,是否已基本具备党员的条件,确定发展对象。

  (4)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将发展对象情况公示,并召开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5)党支部向党委报告。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的政审材料(包括外调证明)、公示情况、党内外群众意见、《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薄》、支委会讨论意见,报上级党委。

  (6)党委分管书记、组织部门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合乎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3.发展预备党员阶段程序

  (1)申请人、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应向申请人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好后,由支部审阅。

  (2)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

  ①申请人读《入党志愿书》;

  ②入党介绍人发表意见;

  ③支委会发表意见;

  ④大会讨论;

  ⑤党员表决;

  ⑥作出决议。

  (3)党支部填写“党支部决议”并报党委,填写支部决议应注明应到和实到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数,同意和不同意的人数,通过决议的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报党委。

  (4)党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谈话前要认真审阅《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谈话中要着重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谈话后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5)党委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6)党委组织部门填写审批意见,对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7)党支部负责人与预备党员谈话,向预备党员介绍支部情况,提出要求;编入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8)党组织主持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时机和范围举行。

  4.预备党员转正阶段程序

  (1)党支部、党小组、介绍人继续对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

  方法:

  ①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②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

  ③听取党内外群众反映;

  ④预备党员定期汇报思想;

  ⑤介绍人定期向支部报告考察意见。

  (2)预备党员到期提出转正申请

  (3)党小组讨论并提出可否转正的意见

  (4)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审查并提出意见

  (5)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①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汇报预备期内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②介绍人及党小组发表意见;

  ⑤党员表决,党支部作出决议。上报党委。

  (6)党委召开党委会审批

  (7)党委填写审批意见

  ①对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在填写时应注明延长预备期的期限(从预备期期满之日算起),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②将材料及时归档。

  (8)党委以文件形式通知党支部

  (9)党支部负责人与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谈话

  (二)党费收缴

  党费收缴每年4次,3月、6月、9月和12月份各收缴一次,党员村干部每人每年缴纳党费40元,党员组干部每人每年缴纳党费10元,农民党员每人每年缴纳党费2.4元。干部职工党员党费按照工资比例进行收缴,党费收缴基数为月总工资减去减边津贴,收缴比例为:月工资在3000元以上的,按月工资1%的比例进行缴纳,月工资在3000元以下的,按月工资0.5%的比例进行缴纳。

  会后请各村党支部(总支)将第一季度的党费缴纳给党政办。党费收据同意粘在《党费收缴花名册》上,也可缴纳半年、全年的党费,机关单位支部在8号之前上解第一季度党费。

  (三)“星级党员”创评

  1.实施范围:全镇各党支部(总支)所辖的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对常年外出务工的流动党员和年老体弱、长期卧病的党员,根据本人意愿,并经所在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可以不参加星级创评。

  2.星级设置:星级党员分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无星6个等次,按百分制计分,对应的分值依次为90分及以上、80—89分、70—79分、60—69分、50—59分、50分以下。原则上,参评党员中五星级党员和无星级党员比例均不超过党员总数的5%。第一年度四星级党员不超过10%,三星级及以下党员不定比例,分别由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从第二年起,四星级及以下等次不再确定比例,以第一年相应星级最低得分作为确定星级党员的基准分值,综合得分达到某一星级分值,可初步定为相应的星级等次。

  3.创评标准:坚持以党员“五带头”为主要创评标准,以百分制计分,所占权重分别为:带头学习提高占20%、带头争创佳绩占30%、带头服务群众占30%、带头遵纪守法占10%、带头弘扬正气占10%。各党支部(总支)根据党员队伍实际,在组织广大党员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创评标准和实施细则。

  4.方法步骤

  党员星级创评工作,每年一个周期,每季度评议一次,年终进行综合评定,分五个步骤进行:

  (1)民主评议。主要包括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支委评议四个环节,对照党员“五带头”标准,在镇党委的指导下,进行百分制评分,所占比例分别为10%、30%、30%、30%。党员自评要求每名党员对照承诺事项,认真开展自查,进行自我评分;参加党员互评的党员不少于本党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群众评议会议一般由本村、本单位的群众代表组成;支委评议由本党支部委员对参评党员集体研究,逐人打分,并按照权重汇总民主评议得分。

  (2)研究审核。由各党支部(总支)根据党员民主评议得分情况,初步评定党员星级,并报镇党委研究审核。镇党委根据党员民主评议得分情况(干部党员还要参考年度考核考评结果),研究确定星级等次,并及时反馈复核结果。

  (3)公示定星。党员的星级评定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党员所获星级分级予以认定。其中,三星级及以下党员由各党支部(总支)认定,四星级及以上党员由镇党委认定。

  (4)授星挂牌。各党支部(总支)对星级党员评定情况进行通报,将星级评定结果报镇党委备案,同时对五星级党员授予年度星级奖牌。

  (5)整改总结。各党支部(总支)要结合星级党员创评工作,不断完善“”、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采取动态管理、整改销号的形式,对二星级以下和取消星级评定资格的党员,分别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督促和帮助其改进提高。同时,各党支部(总支)要对星级创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不断改进,年度星级评定情况书面报告镇党委。

  (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所有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

  (二)“五自主三合作”民主管理制度

  五自

  主即:民主理财、科普宣传、纠纷调处、安全管理、卫生监督5个农村社区化管理小组,三合作即资金合作社、技术服务队、生产互助组3个农业生产合作组织,协助村级“两委”班子开展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组织和引导群众在资金、技术、人力等方面开展互助合作。 (一)阵地建设。各支部必须有阵地,有党员活动场所,要将村上各功能室进行整合,一个功能室可以兼设多个办公室。

  (二)村级便民服务站

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个人总结篇6

  根据《中共安阳市委党校机关委员会关于召开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支部工作实际,经支委会研究,现制定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召开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学习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的有力抓手。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

  二、议程和时间安排。

  1、会前学习动员、征求意见建议、查摆问题、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提纲由党小组长负责安排布置、督促检查,谈心谈话由支部委员会安排进行,1月20日上午之前全部完成。

  2、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环节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民主测评以支部党员大会形式进行。

  1月20日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委会组织生活会,党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同时进行党员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并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3、1月21日上午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测评,同时开展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

  支部党员大会主要有三个议程:(1)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述职,报告一年来的支部工作,通报支委会查摆问题情况,并请党员进行评议;(2)全体党员通过民主测评方式,对支委会班子和成员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大会评议;(3)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民主测评。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三、具体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中共安阳市委党校机关委员会关于召开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方法》。

  四、注意事项

  1.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一是结合第三党支部微信工作群上传的《学习参考资料》和党章认真自学,打牢思想基础。二是深入查摆问题。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建工作“四级五岗”责任清单》等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和专项检查等情况,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三是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要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支部党员、各处室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作为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依据。要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并及时汇总梳理归档。各党小组长负责征求和收集党员意见建议。四是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支部要分析研究征求的意见建议,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根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每个党员都要写出个人发言提纲。支委会的对照检查材料和支部书记个人发言提纲报校机关党委审阅把关,支委成员的个人发言提纲由支部书记审阅把关,党员个人发言提纲由党小组长审阅把关。

  3.突出引领和示范作用。校领导成员、支部委员、党小组组长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每个党员员都要撰写个人发言提纲进行自评,然后党员互评。

  4.党小组会议结束,每个党员结合自评、互评以及本职工作认真撰写《中共安阳市委党校机关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以党小组为单位收齐纸质版和电子版,最迟1月20日下午下班前交到组织委员处。党小组组长梳理整理每个党员的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

  5.在召开支部班子组织生活会前,各支部委员根据谈心谈活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反馈意见以及《党建工作“四级五岗”责任清单》撰写发言提纲,支部书记还要准备对照检查材料。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支委会要坚持从严从实,逐项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整改时限

  6.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都要坚持做好“第一议题”,组织委员、党小组组长、每位党员都要认真做好记录。

  7.原则上不准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支部书记请假。

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个人总结篇7

  不断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着力发挥党员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规范程序,严把“入口”。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制定下发了会泽县民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办法、发展党员公示办法、发展党员投票表决办法、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党员发展质量。二是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根据中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精神,总结各地发展党员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制定了《会泽县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将发展党员程序归纳为4个阶段24个环节,并制作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发展党员预审登记表》等表册,使党员发展工作进一步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一是延伸管理范围,实施党员动态管理。针对党员流动性大、支部书记变动频繁、党支部没有规范的党员登记册,导致党员基数不清、去向不明现象较为突出的情况,把党员基本情况、党员发展、死亡、转入、转出、流入、流出、信息变动、民主评议、党内表彰、纪律处分等登记表编印成册。统一制作了34**册《会泽县党员动态管理登记册》,下发各党总支(支部),明确专人管理登记,随时记录本支部党员的变动情况,规范党员信息管理。二是建立健全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根据《》及有关党员管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流动党员请销假报告、流动党员联系汇报、流动党员目标管理、建立临时党支部、流动党员动态管理、流动党员交纳党费、外来务工党员接纳、登门家访、民主评议、流动党员学习、奖惩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创新机制,管“活”党员。一是为便于党员的教育、管理,对全县基层党组织的设置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调整。调整后党总支增至343个,党支部增至2413个。二是积极推行“支部归类设置,党员分类管理”的农村党建工作运行模式,构建起“村党总支——产业(行业)党支部——各类产业(行业)党员——产业”的分类管理网络体系,形成了“一个产业建一个支部(党小组)、一个支部抓一个产业”的工作格局,为农村产业(行业)的做大做强奠定了组织基础。在科学设置各类党支部的基础上,根据不同产业、类别和特点的党员,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形成了种植类、养殖类、运输类、非公经济类、老年类等五大类党员学习模式,增强了教育培训的针对性。

  建立阵地,发挥作用。20**年,全县共建立党员活动中心9**个、党员活动中心户1681个,村级党组织电教设备配备率达1**%。为充分发挥党员活动阵地的作用,制定了《会泽县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和党组织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制度,农村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的完善,保证了基层党员活动的正常开展。一年来,先后播放了《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谷文昌》等20多部党员电教片;发放了《养猪技术》、《大棚蔬菜种植》等农村实用技术科技知识宣传片,为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个人总结篇8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干部队伍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认真考察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年来履行职责、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通过评先评优,促进争先争优,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新*工程”的实施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对象与范围:

  评议考核对象为局机关国家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和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考核等次:

  局机关国家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考核等次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本年度局机关国家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优秀名额为2名,其中嘉奖1名。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本年度局属事业单位优秀名额为1名。

  基本程序:

  1、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内容和职位工作标准,对年度职位职责履行情况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经主管领导人(一般干部为科室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局分管领导)对被考核人的述职报告把关审核后,填写《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参加民主测评会人员根据被评议对象的平时表现及述职情况、对被考核人进行民主评议。

  3、评议情况经汇总后报局党组,在“双评议”基础上由局党组根据客观公正、注重实绩、领导和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原则确定优秀及其他考核等次。

  4、区管领导干部考核优秀的确定。班子成员由本局推荐1名预备人选报区委组织部,经组织部审核后报区委确定。

  5、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窗口人员被确定为考核优秀的,须事先经区行政服务中心同意。

  6、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考核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局考核领导小组书面申请复核,局考核领导小组在接到被考核人复核申请之日起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国家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到局办公室领取。本局“双评议”及考核活动具体于20*年1月5日前进行,年度考核工作于20*年1月10日前结束。

  三、考核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分管政工工作的副局长负责。

  1、严格按照区考核办有关考核工作的规定,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严格考核程序,保证考核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在局机关支部党建网上开通监督投诉信箱,接受对“双评议”及年度考核的意见和投诉。

  2、多角度全方位评议每一位参加考核的同志,做到客观公正。重点考核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也要掌握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状况;注重考核工作人员在单位的工作表现,同时也要了解工作时间以外遵纪守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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