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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作者: 猫宁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9日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篇1

  (一) 劳保用品的发放规定:

  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应严格按照《立恒钢铁责任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办法》执行。

  各级领导必须督促、强调员工按规定领用劳动保护用品,各级工会、安全管理部门和专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劳动条件,针对易受危害部位而确定,必须坚持“该发的一定要发,不该发的坚决不发‘的原则。

  供应部门供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经劳动保护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生产单位应持有”检验中心“发给的《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劳动保护用品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范围:

  从事有烧、灼伤害、高温辐射或低温作业的工种。

  从事接触散发毒性、腐蚀性刺激性物质作业的工种。

  从事特别肮脏的大量粉尘环境中作业的工种。

  从事露天、潮湿、严重磨损衣裤、机械外伤或物体刺割、击伤环境下作业的工种。

  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

  从事可能电击伤等危险的电气作业人员。

  与生产经营过程相关的人员。

  生产技术与装备部队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发放进行跟踪检查。收集职工意见,并向营销供应公司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营销供应公司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组织、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应实行“层层包换、包退”的办法。认真执行发放登记卡制度,按标准凭卡核对发放。并做好汇总工作。

  对于劳保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应当发给相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果工种相同二劳保条件不同,应当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期延长或缩短。凡从事多工种混合作业的职工,应按照主要作业工种的劳动条件发给防护用品。新工种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经由安全处核准。

  凡外单位来厂人员(包括培训、生产、技改、检修、试验、劳务等)其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按我厂规定穿戴,由他们自备。

  职工应病、伤、产、事假和学习离开岗位3个月以上,应相应延长其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饿使用期限;长期离职,应停发劳动保护用品,待重新上岗时再按规定标准发放。

  职工更换工种,应按新工种标准折算发放期限。

  新进厂职工上岗前可一次性领用一套工作服和工作鞋,提前发放部分按发放标准定期限顺延。

  集体领用安全带、绝缘鞋、防毒面具等重要防护用品,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检查,如发现损坏失效,应及时修理更换,以保证这些用品安全有效。

  营销供应公司对部分劳动保护用品如口罩与防尘口罩、肥皂与洗衣粉按等价原则供职工选择发放。

  禁止转卖劳动保护用品。

  (二) 劳动用品的使用规定:

  公司全体员工上班变按规定要求着装。

  员工上岗必须按岗位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员工上班禁止敞怀、挽袖子、挽裤子。

  员工上班禁止穿高跟鞋、喇叭裤。

  5. 机加工业禁止戴手套。

  6. 工作服应该保持整洁、完好、三紧(领口、袖口、下摆)。

  7. 如有遗失和被窃等情况,一律按价结合使用期限折算赔偿。计算办法:使用期未满二分之一的赔100%;满二分之一的雨衣、雨鞋赔70%,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等赔50%。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篇2

  医学院后勤产业处办公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以“保障供给、勤俭节约”的原则进行。保证教学、生产和办公的顺利进行。

  第一条 办公用品

  1、办公用品的计划采购由集团在每学期末安排完成,采购人员交库管员验收、入库、记帐、保管。采购人员对所采购的物资质量和数量负责。

  2、办公用品的发放由办公室主任批准,领用人签字,库管员发放。

  第二条 劳保用品

  1、劳保的发放以学校的发放标准为主,中心补充为副的原则进行。

  2、劳保的发放以学期为单元进行,在学校发放的劳保用品不能满足时,由物流中心报集团,由产业处安排统一采购补充。

  3、在平时因工作需要劳保用品,由部门负责人申请,集团分管领导批准,领用人签字,库管员进行发放。

  第三条 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在1000元以上由后勤产业处处长批准。

  第四条 办公用品劳保库管员做好保管和发放工作。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篇3

  公司职工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实用版本)

  为进一步规范职工劳保用品的配备、使用和管理,从而提高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水平,保障员工安全生产和身体健康。

  一、原则

  1、按节约有效的原则发放。

  2、不同劳动条件下配发的劳保用品和更换周期不同。

  3、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破损、严重污染无法继续使用时,经审批可以“以旧换新”。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三、职责权限

  1、综合部负责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职工岗位制订、审核发放标准和范围,监督劳保用品的使用和到期更换情况,建立员工劳保用品使用台帐。负责对新员工及岗位变更人员、因破损需提前更换劳保用品申请的审批,并做好审批记录。

  2、生产部和总务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

  3、物管中心负责劳保用品的保管,按综合部审核的领料单发放,并做好发放记录。

  4、各部门负责按期更换劳保用品,负责提出新员工、岗位变更人员及未到期损坏更换的领用申请和初审。

  四、劳保用品的配备和发放

  1、劳保用品按岗位配备不同的劳保用品,见附表《劳动保护用品配发标准》。

  2、发放办法

  (1)新员工入职安排工作岗位后,由部门按照该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填写领料单,由综合部审核后,本人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名后的领料单交仓库保管员,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劳动用品自综合部审核领用后计算使用期限。

  (2) 因提前更换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领用标准外劳保用品的,由部门负责书面提出申请,说明用途,经综合部审核批准后,可以发放。

  (3)换发领用劳保用品,须缴旧换新。使用期满后,能用的继续使用,不能用的,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名的领料单及旧的劳保用品一起交仓库管理员办理领用手续。

  (4)材料式样的选择。劳保用品的选购必须到指定的劳保用品商店购买,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以保证安全可靠。

  (5)工作服需按现有色系(灰白)、材质和样式配备(夏装轻薄透气,秋装厚暖),并绣制企业标志,由总务部按批量比质比价采购。

  (6)安全帽采购要达到安全帽国家要求技术标准,选择小沿边安全帽,重量最好不超过 400g;强度:经高温、低温、淋水处理后冲击力≤4900n;耐温性能:在-50摄氏度到100摄氏度情况下不变形;材质要求为abs高强度工程塑料制成的。硬度高、强度塑料含量高、硬而不脆。具有良好的抗冲击、阻燃性能;衬里应透气排汗,保证头部气流畅通。颜色为红色。

  (7)其他劳保用品由生产部按不同岗位通用配备技术标准要求,在保证安全使用的条件下,比质比价,统一采购。

  五、使用管理规定

  1、员工必须爱护使用劳保用品,劳保用品的使用应工作范围、时间内,不得作其他用途。

  2、不同区域生产、工作人员需按规定穿戴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工作服及相应的防护用品。

  3、员工在大型衡器事业部生产现场应穿戴的工作服装(包括安全帽)。

  4、个人劳保用品由员工自得妥善保管、劳保用品在使用期内如有遗失,由个人按未到期时间折价后予以赔偿后更换。

  5、试用期内员工离职,不满7个工作日需上交归还全部劳保用品(不包括日消耗劳保用品),且工作服,劳保鞋清洗干净;超过7个工作日,工作服、劳保鞋按旧服收回,公司按其原价在工资中扣除。

  6、员工在工作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劳保用品,违者予以扣发奖金50~100元。

  7、人员劳保用品由所在部门负责申请,实习结束后应清洗干净全部上缴,如丢失或损坏按原值折价赔偿。

  8、反劳保用品使用规定造成工伤安全事故的,扣发所在部门安全奖。

  9、库管理员对回收的旧劳保用品,能继续使用的,应妥善保管好,发放使用;不能继续使用的,如劳保鞋应定期进行销毁处理,工作服可剪成条状擦试设备。

  10、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按照安全规定检查员工的劳保用品穿戴是否符合规定,严格督促公司员工严格执行劳保用品穿戴规定,对不符合穿戴的员工进行扣罚,每季度末形成员工劳保用品使用情况形成报告,交综合部。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篇4

  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房屋建筑工程类为2.0%,也可根据房屋建筑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2、安全劳动保护资金、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我、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等全部按有关现行定额和国家有关规定投入使用。

  3、以上所有专项资金只得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一经发现挪作他用,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罚款处罚。

  二、安全生产劳保用品配备

  1、各分公司或项目部应按《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服务器配备及使用标准》规定供给施工人员适用、有效的防护用品,并建立健全按规定发放、保管、检查和使用的管理办法。

  2、对下列工种,应根据工作需要,分别配备防护用品:

  2.1架子工、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超重吊装工:a、应配备灵便紧口的工作服、系带防滑鞋和工作手套。b、信号指挥工:应配备专用标志服装,在自然强光环境条件作业时,应配备有色防护眼镜。

  2.2电工:a、维修电工应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和灵便紧口的工作服。b、安装电工应配备手套和防护眼镜。c、高压电器作业时,应配备相应等级的绝缘鞋、绝缘手套和有色防护眼镜。

  2.3电焊工、气焊工:a、应配备阻燃防护服、绝缘鞋、鞋盖、电焊手套和焊接防护面罩。高处作业时,应配备安全帽与面罩连接式焊接防护面罩和阻燃安全带。b、从事清除焊渣作业时,应配备防护眼镜。c、从事磨削钫极作业时,应配备手套、防尘口罩和防护眼镜。d、从事酸碱等腐蚀作业时,应配备防腐蚀性工作服、耐酸碱性胶鞋,戴耐酸碱性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眼镜。f、在密闭环境或通风不良的情况下,应配备送风式防护面罩。

  2.4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安装工:a、应配备紧口工作服和保护足趾安全鞋。在强光环境条件作业时,应配备有色防护眼镜。b、在地下或潮湿场所,应配备紧口工作服、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2.5油漆工: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防静电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从事砂纸打磨作业时,应配备防尘口罩和密闭式防护眼镜。

  2.6普工:a、从事淋灰、筛灰作业时,应配备高腰工作鞋、鞋盖、手套和防尘口罩,应配备防护眼镜。b、从事找、抬物料作业时,应配备垫肩。c、从事人工挖扩桩孔孔井下作业时,应配备雨靴、手套和安全绳。d、从事拆除工程作业时,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手套。

  2.7混凝土工:a、应配备工作服、系高腰防滑鞋、鞋盖、防尘口罩和手套,宜配备防护眼镜。b、从事混凝土浇筑作业时,应配备胶鞋才手套。c、从事混凝土振捣作业时,应配备绝缘靴、绝缘手套。

  2.8瓦工、砌筑工: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胶面手套和普通工作服。

  2.9抹灰工:应配备高腰布面胶底防滑鞋和手套,宜配备防护眼镜。

  2.10磨石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绝缘胶鞋、绝缘手套产防尘口罩。

  2.11石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手套和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2.12木工:从事机械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防噪声耳罩和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2.13钢筋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从事钢筋除锈作业时,应配备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2.14防水工:a、从事涂刷作业时,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和鞋盖、防护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b、从事沥青熔化、运送作业时,应配备防烫工作服、高腰布面胶底防滑鞋和鞋盖、工作帽、耐高温长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

  2.15玻璃工:a、应配备工作服和防切割手套。b、从事打磨玻璃作业时,应配备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2.16司炉工:a、应配备耐高温工作服、保护足践安全芏、工作帽、防护手套和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b、从事添加燃料作业时,应配备有色防冲击眼镜。

  2.17钳工、铆工、通风工:a、从事使用锉刀、刮刀、錾子、扁铲等工具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和防护眼镜。b、从事剔凿作业时,应配备手套和防护眼镜;从事搬抬作业时,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c、从事石棉、玻璃棉等含尘毒材料作业时,操作人员应配备防异物工作服、防尘口罩、风帽、风镜和薄膜手套。

  2.18筑炉工:从事磨砖、切砖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手套和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2.19电梯安装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从事安装、拆卸和维修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

  2.20其他人员:a、从事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时,应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b、从事蛙式打夯机、振动冲击夯作业时,应配备具有绝缘功能 的保护足趾安全鞋、绝缘手套和防噪声耳塞(耳罩)。c、从事可能飞溅屑渣的机械设备时,应配备防护眼镜。d、从事地下管道检修作业时,应配备防毒面罩、防滑鞋(靴)和工作手套。

  三、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及管理

  1.各分公司或项目部应选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合格供货方,为作业人员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应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厂家名称、无产品合格证、无安全标志的劳动防护用品。

  2.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年限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执行。劳动防护用品达到使用年限和报废标准的应统一收回报废,并为作业人员配备新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有定期检测要求的应按照其产品的检测周期进行检测。

  3.分公司或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管理制度。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应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4.分公司或项目部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分公司或项目部应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场所及具有尘毒危害的作业环境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及应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标志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篇5

  公司劳保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三)

  1 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1.1 各种劳保用品由(行政科)总务定期进行申购。劳保用品存于仓库,仓管员应根据本节之发放标准定量发给各部门。

  1.2 为了防止浪费的情形,各部门劳保用品领用均须以旧换新的方式,否则仓管人员有权不予发放。

  1.3 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发放对象及扣款办法另行规定。

  2 各种劳保用品使用管理办法

  2.1 所有人员在领取劳保用品后,在上班时间内,均须按要求配戴使用,否则对违规者将予以纪律处分。

  2.2 手套使用办法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篇6

  1目的

  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确保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

  《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5.2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检验工作。

  5.3公司物资公司负责所有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标准中规定的职工劳保用品的采购及发放工作。

  5.4项目部负责制订应急性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并负责具体的采购、检验、发放工作。

  6具体内容

  6.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6.2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6.3物资公司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采购、贮存与发放,并建立“职工个人用品发放台帐”。

  6.4公司安全监察部对物资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确保劳保用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6.5项目部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应急劳保用品进行采购、检验、发放。

  6.6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劳保用品使用情况,确保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篇7

  公司部门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采购部、各使用人员

  4.程序

  4.1公司仓储科按规定外根据员工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部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4.2仓储科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分发个人防护用品。

  4.3使用范围包括所有部门。

  4.3.1护目镜的使用规定:

  4.3.1.1投料岗位、离心岗位、回收岗位在操作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2包装岗位控制秤量的员工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3备料、装卸工在分装各种液体原料和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4成品库在成品转桶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5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6研发中心、质检员工在接触各种液体原料、中间体、成品及实验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2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

  4.3.2.1所有投料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2原料库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4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等工作时接触强腐蚀性或有毒物料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3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

  4.3.3.1生产车间投料、离心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4.3.3.2原料仓员工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搬动一般原料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3.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装卸一般原料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3.4中央研究所、质检部实验、测试过程中,若所处环境中含有毒有害气体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4.3.3.5烘房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4工作服、防护围裙、防护服的使用规定

  4.3.4.1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

  4.3.4.2原料仓库、装卸班、备料组及车间部分岗位员工下雨露天工作时必须穿防护服(雨衣);

  4.3.4.3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在接触有毒高腐蚀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服工作;

  4.3.4.4生产车间在研磨、包装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围裙工作;

  4.3.4.5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围裙工作;

  4.3.4.6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接触有毒原料时须穿防护服工作。

  4.3.5工作鞋的使用规定

  4.3.5.1原料仓库、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物料时必须穿水鞋工作;

  4.3.5.2所有一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公司规定的工作鞋;

  4.3.6氧气呼吸器的使用规定

  4.3.6.1 使用方法:将氧气呼吸器的悬挂佩戴皮带从左臂及头部穿过,皮带落于右肩上,然后打开氧气瓶压力所指示的压力值,就知道氧气瓶内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气瓶压力为10mpa,大约可供使用人员在毒区工作呼吸1小时),按一下手动补给器,使气囊内原积存的气排出,将面罩戴好后,进行几次深呼吸,以观察判断供氧呼吸系统是否良好,确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进入有毒区域内工作。

  4.3.6.2使用注意事项:使用中,氧气呼吸器防止与其它物件撞击,严禁沾染油类物质,严禁接触火源。严禁在毒区使用中摘下面罩与他人谈话,若有事应以信号或手势联系。使用中应时刻注意氧气瓶内的压力下降情况,当压力降到3mpa时,应立即退出毒区,予以更换。

  4.3.7长管式面具的使用规定

  4.3.7.1 使用方法:长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将有毒区以外的空气通过软管进入,供佩戴者呼吸,它不受毒气种类浓度的限制,是进入有毒设备检修。进塔入罐作业,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纹接头与面罩相连,另一端与大气相连。

  4.3.7.2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时应注意将进气口端放置于有毒区域外的上风向,无积水和不易引起尘埃飞扬的地方。使用时应注意防止管道绞结,踩压,以免形成管道闭塞。使用时必须有监护人。使用中若发现有毒气味时,则应立即停止作业,退出现场。

  4.3

  。8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规定

  4.3.8.1使用方法:过滤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学作用,将被有毒物质污染的空气,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质后,供以足够的清洁空气给人呼吸,使从事毒区工作人员不受毒气侵入。

  4.3.8.2使用注意事项:必须按滤毒罐的防毒范围,专防专用。使用时只适用于空气中有毒气体浓度不大于2%,氧气浓度不低于18%的场所中使用。使用时应作气密性检查,凡药罐有孔洞,药剂有松动现象应停止使用。过滤式防护面具不适用于容器内使用。防止药罐受潮,或与水接触,防止失效。防氨面具当吸气有氨味时,应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现场;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时,应特别留心,因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的气体,不被呼吸所感觉,若稍微感觉不舒服时,应立即退出现场。

  4.3.9特殊工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3.10事故应急处理按应急处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

  4.3.11危险性较大的特殊作业时,安全部统一安排防护用品。

  4.3.12个人防护用品将根据损坏程度或失效情况进行更换:员工首先需填写劳保用品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仓储科根据品种发放。

  4.3.13车间防毒面具和电气防护用品柜的管理规定

  4.3.13.1 车间防护用品柜,不准任意移动,柜内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4.3.13.2柜内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处理事故不准动用。

  4.3.13.3防护专柜存放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以备作业和抢救使用。

  4.3.13.4使用后应放回原处(氧气呼吸器使用后,应通知车间以便安技部门及时充氧)。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篇8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篇9

  (一) 劳保用品的发放规定:

  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应严格按照《立恒钢铁责任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办法》执行。

  各级领导必须督促、强调员工按规定领用劳动保护用品,各级工会、安全管理部门和专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劳动条件,针对易受危害部位而确定,必须坚持“该发的一定要发,不该发的坚决不发’的原则。

  供应部门供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经劳动保护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生产单位应持有”检验中心“发给的《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劳动保护用品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范围:

  生产技术与装备部队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发放进行跟踪检查。收集职工意见,并向营销供应公司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营销供应公司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组织、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应实行“层层包换、包退”的办法。认真执行发放登记卡制度,按标准凭卡核对发放。并做好汇总工作。

  对于劳保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应当发给相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果工种相同二劳保条件不同,应当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期延长或缩短。凡从事多工种混合作业的职工,应按照主要作业工种的劳动条件发给防护用品。新工种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经由安全处核准。

  凡外单位来厂人员(包括培训、生产、技改、检修、试验、劳务等)其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按我厂规定穿戴,由他们自备。

  职工应病、伤、产、事假和学习离开岗位3个月以上,应相应延长其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饿使用期限;长期离职,应停发劳动保护用品,待重新上岗时再按规定标准发放。

  职工更换工种,应按新工种标准折算发放期限。

  新进厂职工上岗前可一次性领用一套工作服和工作鞋,提前发放部分按发放标准定期限顺延。

  集体领用安全带、绝缘鞋、防毒面具等重要防护用品,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检查,如发现损坏失效,应及时修理更换,以保证这些用品安全有效。

  (二) 劳动用品的使用规定:

  6. 工作服应该保持整洁、完好、三紧(领口、袖口、下摆)。

  7. 如有遗失和被窃等情况,一律按价结合使用期限折算赔偿。计算办法:使用期未满二分之一的赔100%;满二分之一的雨衣、雨鞋赔70%,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等赔50%。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篇10

  公司员工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四)

  劳保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辅助措施。为加强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使其更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劳保用品采购、领用与发放管理。

  二、管理职责

  1.生产部负责加工厂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仓储管理。

  2.综合部负责其他部门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

  3.综合部负责各部门劳保用品的价格审核。

  三、劳保用品范畴

  1.根据公司生产性质和工作环境,员工劳保用品分为普发系列和专用系列。

  2.普发系列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棉衣、棉裤、棉鞋、棉手套等。

  3.专用系列劳保用品包括:绝缘鞋、防护眼镜、耐酸碱手套、皮手套等。

  四、劳保用品配置使用年限

  1.劳保用品配置使用年限表附后

  2.新设岗位(工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由该部门提出意见报公司审批。

  五、劳保用品采购程序

  1.按月进行采购。

  2.生产部要对加工车间所需劳保用品进行市场询价,然后编制采购计划单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方可采购。

  3.其他部门所需劳保用品由综合部统一采购。

  4.因安排专项或临时工作需要领用劳保用品的,由项目责任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综合部安排采购。

  六、劳保用品的领用与发放规定

  1.车间劳保用品领用与发放程序:车间经办人按照在岗人数和标准编制劳保用品发放明细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办人开具领料单-仓库管理员按规定发放-部门、车间发放至员工(需签字)。

  2.其他部门劳保用品每月由综合部一次性发放到各部门,各部门需建立建全本部门、车间劳保用品领用与发放台账,并设专人管理。

  3.对非人为因素造成个人劳保用品未到使用期限即无法使用的,员工个人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可提前领取使用。

  4.由人为因素造成个人劳保用品无法使用的,经批准后可提前领取使用,费用个人承担。

  5.因工作需要,本规定以外的劳保用品另行申请。

  6.合同制员工试用期内领用的劳保用品收押金,试用期后返还押金,员工离职时所领用过的劳保用品按其使用期限折价扣款,折价一律按新品价除规定使用期乘未用期。以月为单位计算使用超过十天的计使用一个月,不满十天的计使用半个月。(使用年限表附后)。

  七、劳保用品使用须知

  1.劳保用品是用于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非福利性用品。因此严禁员工变卖劳保用品,也不准将其赠予公司以外的任何人。

  八、着装规定

  1.公司行政管理人员工作时间一律着工作服,进入车间和生产现场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2.车间员工工作时间一律按本岗位规定穿戴齐全劳保用品。

  3.员工要爱惜劳保用品,经常清洗,保持其干净整洁。劳保用品上的公司标识不得人为损坏;不准穿着有污渍、破损、纽扣不全的工作服离开公司。

  九、管理责任与考核规定

  1.由于把关不严,造成劣质劳保用品入库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经济和行政处罚。

  2.部门负责人违反本规定乱批领料单的,按较重违章处罚。

  3.各部门、车间劳保用品台账不全、混乱的,未按规定发放员工劳保用品的,处罚直接责任人200元,部门车间负责人连带处罚100元;台账造假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4.员工擅自变卖个人劳保用品或将其赠予公司以外的人,处罚200元/次。

  5.未按着装规定着装的,处罚50元/次。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篇11

  公司职工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实用版本)为进一步规范职工劳保用品的配备、使用和管理,从而提高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水平,保障员工安全生产和身体健康。

  1、 按节约有效的原则发放。

  2、 不同劳动条件下配发的劳保用品和更换周期不同。

  3、 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破损、严重污染无法继续使用时,经审批可以“以旧换新”。

  二、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三、 职责权限

  1、 综合部负责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职工岗位制订、审核发放标准和范围,监督劳保用品的使用和到期更换情况,建立员工劳保用品使用台帐。负责对新员工及岗位变更人员、因破损需提前更换劳保用品申请的审批,并做好审批记录。

  2、 生产部和总务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

  3、 物管中心负责劳保用品的保管,按综合部审核的领料单发放,并做好发放记录。

  4、 各部门负责按期更换劳保用品,负责提出新员工、岗位变更人员及未到期损坏更换的领用申请和初审。

  四、 劳保用品的配备和发放

  1、 劳保用品按岗位配备不同的劳保用品,见附表《劳动保护用品配发标准》。

  2、 发放办法

  (1) 新员工入职安排工作岗位后,由部门按照该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填写领料单,由综合部审核后,本人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名后的领料单交仓库保管员,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劳动用品自综合部审核领用后计算使用期限。

  (2) 因提前更换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领用标准外劳保用品的,由部门负责书面提出申请,说明用途,经综合部审核批准后,可以发放。

  ⑶ 换发领用劳保用品,须缴旧换新。使用期满后,能用的继续使用,不能用的,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名的领料单及旧的劳保用品一起交仓库管理员办理领用手续。

  (4) 材料式样的选择。劳保用品的选购必须到指定的劳保用品商店购买,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以保证安全可靠。

  (5) 工作服需按现有色系(灰白)、材质和样式配备(夏装轻薄透气,秋装厚暖),并绣制企业标志,由总务部按批量比质比价采购。

  (6) 安全帽采购要达到安全帽国家要求技术标准,选择小沿边安全帽,重量最好不超过 400g;强度:经高温、低温、淋水处理后冲击力≤4900n;耐温性能:在-50摄氏度到100摄氏度情况下不变形;材质要求为abs高强度工程塑料制成的。硬度高、强度塑料含量高、硬而不脆。具有良好的抗冲击、阻燃性能;衬里应透气排汗,保证头部气流畅通。颜色为红色。

  (7) 其他劳保用品由生产部按不同岗位通用配备技术标准要求,在保证安全使用的条件下,比质比价,统一采购。

  五、 使用管理规定

  1、 员工必须爱护使用劳保用品,劳保用品的使用应工作范围、时间内,不得作其他用途。

  2、 不同区域生产、工作人员需按规定穿戴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工作服及相应的防护用品。

  3、 员工在大型衡器事业部生产现场应穿戴的工作服装(包括安全帽)。

  4、 个人劳保用品由员工自得妥善保管、劳保用品在使用期内如有遗失,由个人按未到期时间折价后予以赔偿后更换。

  5、 试用期内员工离职,不满7个工作日需上交归还全部劳保用品(不包括日消耗劳保用品),且工作服,劳保鞋清洗干净;超过7个工作日,工作服、劳保鞋按旧服收回,公司按其原价在工资中扣除。

  6、 员工在工作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劳保用品,违者予以扣发奖金50~100元。

  7、 人员劳保用品由所在部门负责申请,实习结束后应清洗干净全部上缴,如丢失或损坏按原值折价赔偿。

  8、 反劳保用品使用规定造成工伤安全事故的,扣发所在部门安全奖。

  9、 库管理员对回收的旧劳保用品,能继续使用的,应妥善保管好,发放使用;不能继续使用的,如劳保鞋应定期进行销毁处理,工作服可剪成条状擦试设备。

  10、 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按照安全规定检查员工的劳保用品穿戴是否符合规定,严格督促公司员工严格执行劳保用品穿戴规定,对不符合穿戴的员工进行扣罚,每季度末形成员工劳保用品使用情况形成报告,交综合部。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篇12

  第一条 为更好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矿靴、手套、手电筒、电池、防尘口罩、洗衣粉(肥皂)等。

  第三条 各生产单位负责向供销采购部门提出所需劳动保护用品计划。

  第四条 供销采购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负责购买与发放。

  第五条 供销采购部门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设计、制造应当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劳动卫生标准的要求。属于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使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批准的。

  第六条 供销采购部门对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符合《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工种核发。

  第七条 各单位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配备符合的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其防护性能,已经失效的禁止使用。

  第八条 员工必须严格按规定佩带、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第九条 安全环保部、工会负责对全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与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对违反劳动保护用品制度的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条 本制度之下发之日起执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篇13

  (1)粉尘

  (2)噪音

  (3)油漆及挥发性溶剂

  (一)粉尘、油漆、建筑垃圾应采取的措施

  (1)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弃物、噪音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创造文明工地

  1、施工现场做封闭式施工,用高度不低于2m的彩条布将现场四周围起来,书写文明创建标语。

  2、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散材成堆,型材成垛),标明标识。

  3、应时刻保持工程项目部现场临时办公室的整洁有序,各项管理制度齐全,岗位责任制,安全责任制,网络计划图,施工平面图,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等悬挂上墙。各项制度的执行及施工进度的推进情况用色控曲线标注,使其一目了然。

  4、现场临时仓库内各种袋(桶、箱)装材料码放成垛,小型材料上架存放,墙上悬挂材料管理制度,材料员职责。

  5、施工人员入厕到就近的公共厕所。入厕后例行程序及时冲洗,以保持其干净洁。

  7、对施工机械(如电锯等)产生的噪音,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有关环保部门的规定组织施工。

  8、施工现场设一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各单位在施工现场的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等。

  9、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符合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现场应佩带胸卡。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唯施工安全的夜间照明。

  10、在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生活设施符合通风、卫生、照明等要求,职工的饮食供应符合饮食要求。保持整洁有序的用餐一半。

  1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加强规范化管理和安全教育,严格例行安全交底制度。使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牢记在心,杜绝安全隐患。

  13、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的倾倒的地点,在接近工程移交时,及时拆除临时设施,移交时做到现场整洁,窗明几净,地无污渍。

  (二)噪音防治措施

  (1)制定现场文明施工的安全保卫制度,包括工地安全保卫制度、工地场容场貌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驻外施工人员行为准则(见附件)。

  (2)加强工地保卫工作。配备足够的保卫人员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以保护材料、设备、施工机械等项目,不受损坏或被盗。并提供足够的看管和照明,以保障施工的安全及对第三者的保护,直至工程的移交工序完成为止。

  同时,门闸安装在所在出入口,并在非工作时间关上及锁上,每个出入口在开放时任何时间内派有一至二名保安人员看守。

  (3)不允许任何未经同意的来访者在现场逗留,并备有一本来访者登记薄,并为来访者提供安全头盔。来访者进出现场只可利用一个进出口。

  (4)除工程管理方,如业主、总承包方、设计、监理公司等人员可自由进出施工现场外,其他工程分包商人员均需办理工地出入卡,其他授权人员不允许到现场逗留,以防止材料的丢失,对半成品及成品的损坏或在工地上受到伤害等不测因素的发生。

  (5)为便于保安人员履行职现,能辨别本公司施工人员与外单位人员,工地施工人员统一着装(工作服)、工作卡、安全帽、缺一者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6)工程管理方及其他分包商、总包商授权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一律实行登记制,必须由项目经理部派员陪同,并备戴安全帽后方可进入现场。

  (7)在工地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工地总包方汇报,必要时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并积极配合侦破。

  (1)首先注意施工现场的位置,以及了解附近房屋居民的情况,精心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及优化施工方案,以对该等临近房屋或道路引起最少的损害、噪音或任何其他的干扰和不便。

  (2)项目经理部需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流程,将噪声大的施工项目安排在白天,并将噪声大的设备进行防噪处理。

  (3)现场工程指挥部要认真对待人为噪声的发生,制定相关的施工管理制度,现场严禁出现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等现象。

  (4)现场工程指挥部要充分认识到环保方面的扰民问题。在施工中所使用的加工设备要设置除尘装置,清运垃圾必须使用喷洒后方可用垂直升降机或封闭专用垃圾道运输,严禁从窗口倾倒垃圾。细散颗粒材料的装卸运输必须要遮盖,现场专用道路要经常喷洒水,从而把粉尘污染扰民降低到最小限度。

  (5)工程指挥部要认真制定有关行为扰民的问题。不允许在施工入口处进餐、交接班、接送人的车辆要在现场内停放,如工人衣洁不整,则不允许在休息时逛街,教育员工要时刻注意企业形象。

  总之,项目经理部一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法》,《郑州市环境噪音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用上述文件指导我们的施工。

  6、仓库要管好劳动保护用品,对不合格或过期的及时检查及时报废。不足部门及时报计划购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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