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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作者: 猫宁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5日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岗位责任制篇1

  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倒查范围

  (一)车辆在辖区内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下同)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不足3人,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较大的。

  (二)发生较大火灾、交通等死亡事故,或一次重伤2人以上事故的;

  (三)半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2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3起一次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的;

  (四)上级机关或领导指示以及有必要进行责任倒查的其他事故。

  二、责任倒查内容

  (一)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签订责任书的情况。

  (二)是否按规定设置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办公经费是否保证工作需要;必要的安全监管措施和火灾、交通等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要求配备,并保持完好状态。

  (三)每季度是否按规定至少召开1次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

  (四)每年是否按规定开展了4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列为本年度重点监督的重、特大事故隐患是否能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

  (六)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驾驶人员是否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七)安全生产工作是否依法实施了有效监督管理。

  (八)是否按规定时限报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九)是否按规定编制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十)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是否快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十一)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文件、台帐、制度以及会议记录是否存档,主管或主要领导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是否记录、落实。

  (十二)与发生事故有关的其他情况。

  三、责任倒查的程序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认为符合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条件的,提请公司同意后,下发责任倒查通知。

  (二)根据事故情况,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提请公司同意,报请并协同各级安监部门进行责任倒查。

  (三)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在30日内向公司提交倒查报告。

  (四)如公司对责任倒查报告无异议,上报各级安监部门处理。

  (五)待收到主管部门处理决定20日内,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责任倒查情况通报。

  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监管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岗位责任制篇2

  一。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合理化建议时,都要会同安全部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无保证安全措施项目,一律不得采纳和推行。

  二。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三。在制订科技发展规划时,要有职业安全、卫生的内容、要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新技术。

  四。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岗位责任制篇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公司对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至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制度。

  公司已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任制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切实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3)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4)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部门、各类人员自签订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开始生效。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工程项目经理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作业班组长考核;作业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6)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项目每周、班组每天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7)每次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评优、晋升、奖金评定、降级、处分等重要参考依据。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称职,7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50%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均应填写考核统计表。

  (8)奖罚

  a。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的评定。

  b。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到期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罚款(部门领导罚款500元,部门内不称职的每人罚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

  c。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9)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岗位责任制篇4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证运输经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总经理为运输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车技部经理为安全管理工作第二责任人,负责涉及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领导交办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按“一岗双责”要求,对本部门许可事项和安全管理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各部门员工对本人主办的工作负安全管理岗位责任。

  第三条公司实行全员安全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岗位对保证运输安全负责。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的职责:

  1、对公司运输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审定运输安全计划,有重点地解决重大隐患。

  3、每月最少主持召开一次运输安全会议,分析运输安全形势,不断完善运输安全措施。

  4、及时研究解决运输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5、检查指导运输安全工作。

  6、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7、对运输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进行表扬、奖励与处分。

  第五条 车技部经理的职责:

  1、车技部是总经理在运输安全工作中的助手,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运输安全的政策、法令、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负责制订、修改运输安全工作计划、措施。

  4、负责组织各种运输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有权限期整改。

  5、负责组织运输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对受训人员进行考核。

  6、参加各种运输经营会议,提出安全方面的建议、要求。

  7、参加运输车辆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处理、索赔。

  8、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运输安全形势分析会,查找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第六条车技部安全员职责: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抓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制订单位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竞赛,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及时收集、统计、整理有关资料;

  3、处理运输事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和结案工作,同时做好事故车辆的估价、预算和索赔工作;

  4、负责事故登记、里程统计、安全奖罚等安全业务,做好营运证、养路费、牌照税的经办工作;

  5、办理公司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运输安全组织管理事项。

  第七条片区责任人的职责:

  1、对责任片区的运输安全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

  2、情况全面掌握责任片区车辆的数、质量情况和驾驶员情况。

  3、每月至少到责任片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组织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4、对责任片区的运输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驾驶员的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学习及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牌、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努力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7、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

  第九条押运员的职责:

  1、全面了解国家和地区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和规章。

  2、熟悉所押危险货物的性质、特性以及预防措施和急救手段。

  3、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熟悉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交接、承运、托运、单证、单据及办理有关手续的规定。

  4、掌握危险货物的包装标志、包装要求,对不符合拒绝起运。

  5、了解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设施、装卸设备的技术状况和安全系数,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安全。

  6、了解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过程、注意事项和安全要求。

  7、掌握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保管过程的消防知识和预防措施。

  8、熟悉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保管过程的劳动保护、现场急救等医疗常识。

  9、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在零时间内向公司报告,不得隐情不报或迟报。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岗位责任制篇5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企业及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目录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奖罚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四)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五)施工组织设计(含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

  度

  (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第

  1 页共18 页

  (七)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八)安全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九)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十)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十一)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控制及要求

  (十二)安全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十三)工会参与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十四)特殊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十六)从事危险作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十七)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十八)门卫制度

  (十九)脚手架验收交接制度

  消防管理制度

  (一)工地防水管理制度

  (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三)义务消防管理制度

  (四)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五)焊工十不烧

  场容场貌、生活卫生管理制度

  (一)场容场貌管理制度

  (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 2 页共18 页

  (三)食堂库房管理岗位制度

  (四)食堂管理制度

  (五)食品操作间岗位卫生制度

  (六)炊事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七)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八)生活卫生管理制度

  (九)防暑降温管理制度

  (十)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十一)灭蚊、灭蝇措施

  (十二)市容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操作规程目录

  一、目的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

  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

  能够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

  增强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

  安全管理能够形成有效网络,各人员互相协调,共同把

  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第 3. 页共18 页

  三、适应范围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各班组及其承包单位

  四、内容要求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各班组及其承包单位的各级管

  理人员及工人的职责;权利

  一、‘文务和目标指标的完成时

  间,根据年有标指标的完成时间,每年在确认前根据实际情

  况填写。

  五、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千人负伤率控制在2%o以下。

  杜绝重大设备、火灾、消防、管线、食物中毒、中署事

  故的发生。

  在建工程创市级文明工地12%、创省级文明工地

  6%。

  在建工程100%达到《建筑工程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jgj59-99合格工地,3.0%达到《建筑工程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优良

  工地,

  六、环境管理目标:

  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以内,周

  边居民投诉。

  固体废弃物处理目标、指标:

  分类堆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

  粉尘排放符合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测定重量法

  gb/t1943-1995标准规定。

  4 页共18 页

  污水综合排放目标、指标:

  符合gb8978-198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七、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岗位责任制篇6

  1.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本公司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就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等方面,确保本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

  3.职责

  安全管理部门及其相关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的相关事项。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后交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

  4.2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4.3安全管理部门修改后下发相关到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5.1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5.2安全管理部门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5.3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

  5.4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6.培训

  6.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6.2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

  6.3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7.评审

  7.1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等部门组成。

  7.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7.3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8.绩效测量

  8.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绩效测量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8.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绩效测量的结果报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认可。

  9.周期

  9.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每年应进行一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岗位责任制篇7

  第一条 为有效地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生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监察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区行政辖区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防范措施上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行政责任追究,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人,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行政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本辖区、本部门(或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各项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的人员包括:

  (一)区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领导人员及分管领导;

  (二)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以及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领导人员;

  (三)其他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

  第五条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实行 “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责任倒查原则。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的人员,对下列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本制度给予其行政处分;对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特大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事故;

  (三)重、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五)矿山重、特大安全事故;

  (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

  (七)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八)其他行政责任追究事项。

  第六条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检查有关区直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的安全监管职责是否落实到位,或者未按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履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人、分管领导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督促、整改不力的;

  (二)组织群众性重大活动或10人以上(含10人)外出考察活动时计划、组织不周密,对可能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场所没有制定防范重大安全事故预案或安全保障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的;

  (三)未制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或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不到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救助、不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事故扩大,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不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及时上报或瞒报、谎报事故的;

  (五)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不积极配合、提供虚假情况,或设置障碍、干扰事故调查的。

  一年内凡发生一次特大、二次重大、三次一次死亡2人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属地人民政府,必须向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第八条 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机构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发现的、上级批办的或下级报告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的;

  (二)不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和程序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实施行政许可的;

  (三)对发现或者举报的未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通过验收而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四)对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许可,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五)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不积极配合,提供虚假情况或设置障碍、干扰事故调查的;

  (六)阻扰、干涉对重、特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的。

  第九条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成立事故调查领导组,对事故发生的情况组织开展调查。事故调查工作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并由调查组提出事故调查报告;遇有特殊情况的,经调查组提出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90日。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

  第十条 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因不履行职责而导致安全生产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引咎辞职。

  对上一级政府或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致使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长期存在,或者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没有落实监控责任、措施的,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 凡镇街发现1处侵占国家矿产资源、非法开采矿山和非法生产经营危险物品从业单位的,对镇街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行政处分;非法开采矿山和非法进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其他基层组织的负责人,依法给予处理。

  第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防止发生食物中毒、踩踏、火灾、旅游、交通、触电、楼房倒塌等安全事故,确保学生安全。

  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学生外出参观、春游活动,以及进行劳动技能教育和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事先报告审批,并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和理由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和储存场所;严禁中小学生乘坐农用车、拖拉机回家返校以及组织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

  中小学校违反本条规定,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按照学校的隶属关系,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正职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当年度参与各类综合性先进(优秀)单位或个人的评比资格:

  (一)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与事发单位具有行政管理隶属关系的政府有关部门;

  (二)对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负有相关责任,受到纪律处分或者应当作出书面检讨的个人;

  (三)瞒报、谎报和拖延报告事故的责任单位以及对本辖区事故单位瞒报、谎报和拖延报告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

  (四)年度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单位;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四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中国***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

  第十五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标准(gb/t15236-94)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岗位责任制篇8

  (一)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机关的有关安全、防火、交通、卫生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指示和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 结合公司特点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指导各级有关部门执行情况。

  (三) 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解决施工生产中出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四) 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承包生产工作的同时,要列入安全生产工作内容。

  (五) 负责组织季度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照“三定”(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的原则,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六) 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同时负责编制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安全生产基础上组织好均�生产,注意职工的劳逸结合。

  (七) 负责职工安全教育,搞好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各级领导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不定期地举办安全技术知识培训班。不断提高有关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

  (八) 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研究安全施工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对各级领导执行与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情况进行考核,督促各尽其责,保证安全生产。

  (九) 公司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亲临现场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防范措施,讨论主要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督促职能部门尽快上报事故调查报告书。

  (十) 每年总结和交流一次安全生产经验,对有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以及预防重大伤亡事故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要及时给予表彰,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单位要及时召开现场会议,共同吸取教训订出预防措施,对其主要责任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岗位责任制篇9

  食品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保障国家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稳定和科学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确保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的高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减少和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三、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对各级领导、管理者、事故直接责任者及监督执法者予以追究。责任追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伤亡事故的后果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具体责任追究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各部门负责人责任:

  1、本年度内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

  2、因官僚主义失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整改不力,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

  3、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部门负责人未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伤亡事故和严重后果的,追究事故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严格执行或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

  3、对职工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无证上岗;

  4、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5、只重视生产和效益,忽视安全生产且连续发生伤亡事故;

  6、工程承包、分包未签定安全责任书的。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安全保卫和生产制造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及时贯彻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要求;

  2、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规程、规范,执法违法;

  3、工作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规定迟报、漏报事故或隐瞒不报的;

  2、改变事故性质或庇护事故责任者的。

  五、对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部门,均应受到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达《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通知书》。

  六、对被下达《通知书》的部门及被追究安全生产责任的,应组织相关纪检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被追究对象的责任进行调查。涉及行政处分的由监察部门提出处分建议,并按人事管理权限作出决定。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安全生产实施一票否决,凡被公司安委会下达《通知书》的责任部门,在当年内取消被评为文明、先进、红旗、模范等各种荣誉称号的资格;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当年内取消本人评先授奖。并按公司安委会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处理。

  八、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和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本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岗位责任制篇10

  为全面贯彻区安监局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社区结合全辖区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责任制。

  一、社区主任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的副职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直接责任人,其他副职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社区设专职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

  二、宣传及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综合管理本社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形势,拟定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规划、年度考核、奖惩办法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负总责。

  三、综合协调管理本街道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承担社区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办公室日常业务。负责本街道各类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和分析工作,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信息。参与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协助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各类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四、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检查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中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督促存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条件的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岗位责任制篇11

  为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员工及客人的利益,保证饭店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制定客房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此制度适用于客房部全体员工(含正式工、临时工、培训生),并要求全体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按照执行。如有违反者,将依责任轻重给予书面,甚至开除处分。

  01. 员工在未接受任何使用培训前,禁止操作各种机器设备。员工在使用电器(吸尘器、洗地毯机、抛光机等)前,必须先检查机器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电源插头、电源线完好无损。如发现有破损要立即停止使用,进行修理更换。严格禁止使用带有破损的电器。

  02. 所有电源插座在不使用时要将电源开关关闭。如发现插座松动,应及时报修。

  03. 员工使用电器时,要杜绝生拉硬拽电源线,确保正常安全使用电器。

  04. 员工需要进行登高作业时,要有安全保护措施,或由其他同事保护,不得单独登高作业,更不得使用其他物品代替梯子。

  05. 公共区域清洗地面、打蜡、擦地时,必须放置警示牌,提醒他人小心地滑。

  06. 员工在清洗玻璃杯时,必须要注意正常操作,以防伤害自己。

  07. 清洗浴缸和卫生间地面时,应注意地面是否有水,以防摔伤。

  08. 工作中如需要搬床或其他重物时,要按正确方法操作,防止扭伤。

  09. 清洗客房地毯需要将床立起时,要确保将床立稳,以防倒下砸伤自己或他人。

  10. 清洗房间或其它区域玻璃时,不要将全部身体探出窗外,以防坠落摔伤。

  11. 库房及工作间内物品摆放不要过高、过密,防止物品掉落。

  12. 更换房间灯泡时,确保手是干燥的。不得使用湿布擦拭电灯、电器。

  13、关房门时要注意不要将手放在门框处,防止被门阏伤。

  14. 正确使用各种清洁剂,防止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

  15. 员工在工作中不要随身携带锋利物品,以免伤害自己。

  16. 在上下消防楼梯及在其它区域行走时,应小心地滑。

  此制度是客房部安全制度的附加内容,并于即日起生效。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岗位责任制篇12

  矿山工程公司党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是党员日常思想教育制度。支部坚持经常性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党员执行标准化、服务安全生产的宗旨意识;同时,给每名党员肩上压担子,要求一名党员包保一名职工,做好包保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保证职工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安全生产上来。

  二、是党员交班制度。要求党员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班组职工的思想动态,收集班组职工对作业场管理、班组管理的意见、建议,支部每天组织一名党员和支部书记交班,实现了信息反馈的及时、畅通。

  三、是党员先锋队制度。结合夏季天气炎热,职工易患病出勤率不高的实际情况,支部组织成立了党员先锋队队伍,在当班作业人员不足规定对数时,休班的党员检车员义务顶岗作业,保证作业组人员满足作业所需对数。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岗位责任制篇13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批示精神,以人为本,细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基层区队行政正职在本单位安全和标准化管理方面的领导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定本制度。

  1、在每年年初职代会上,总经理与各基层区队行政正职和业务保安科室科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各区队行政正职及各业务保安科室科长,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生产方针,始终坚持“质量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把安全和质量标准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安全标准化工作始终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组织生产时首先要认真安排部署安全标准化工作。

  3、严细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从细微着眼,克服“三乎”思想和“三惯”作风。质量标准化工作要从文明生产,全员的自发行为和源头治理入手,克服脏乱差,粗枝大叶的粗放操作和管理局面。

  4、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带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区队行政正职每月下井班数必须达到12班以上,其中0点、4点班均不少于3班。

  5、强化安全管理“五项”制度和安全自律意识,扎实开展职工培训和警示教育,以人为本,以防范“一通三防”、顶板、机电运输和水患等重大事故为重点,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超前防范。

  6、发生事故和“三违”,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追查分析举一反三地吸取事故教训,并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7、业务保安科室科长要转变工作作风,强化业务保安,带头履行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制,经常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本系统安全标准化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及时堵漏补缺,确保防患于未然。

  8、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书上的安全管理目标,凡因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或业务保安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完不成规划的专业系统月度、年度标准工作,对区队行政正职按照矿一号文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制度追究责任,并对单位按公司有关文件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对业务保安科室科长按照公司一号文和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追究科长的失职失管责任。

  9、安全责任书签字后一式两份,一份由队长、科长持有,另一份由安检科备案。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岗位责任制篇14

  安全节能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申树兵、乔宇澄、刘孝斌等。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

  一、法定代表人安全节能岗位职责: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山西省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二、特种设备职能部门及负责人安全节能岗位职责:

  在法人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三、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员安全节能岗位职责:

  在法人领导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对本车间班组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落实本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明确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

  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确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

  四、管理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节能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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