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大全

委派书范例,委派

作者: 猫宁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6日

委派书范例篇1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促进市直部门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一)改革领导体制,将派驻机构由市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双重领导,改由市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

  (二)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组织,尚未设置纪检监察机构的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予以设置,实行统一管理;对党群部门派驻县处级纪律检查员。

  (三)强化监督职能,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四)维护政令畅通,保证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落实到位。

  (五)确保工作成效,实行统一管理后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切实加强。

  按照以上要求,*年3月底前,市纪委监察局将首先对派驻机构的业务工作和干部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派驻机构的后勤保障工作仍由驻在部门负责。

  二、派驻范围

  派驻机构为市直党政群机关、直属部门,人大、政协机关,法、检两院机关,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三、工作职责和工作关系

  (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的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和市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

  2.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维护政令畅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及行政效能、廉政勤政的情况。

  3.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政纪问题;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政纪的案件;调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科级干部违纪政纪的案件和其他重要案件。调查或配合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调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其他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

  4.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6.承办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的工作关系

  1.派驻机构实施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直接受市纪委监察局领导,重要情况和问题直接向市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

  2.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对本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派驻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予以协助配合,有关情况及时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沟通。

  3.为便于派驻机构履行职责,派驻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继续担任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县处级纪律检查员参加驻在部门行政领导会议;派驻监察室主任列席驻在部门有关行政领导会议。

  统一管理后,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仍实行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四、干部管理和后勤保障

  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其干部工作和后勤保障按以下方式实施:

  (一)派驻机构的市管干部,其任免、考核、交流和管理等按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派驻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县处级纪律检查员人选,由市纪委提名,与市委组织部共同考察,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后,由市委组织部呈报市委任免。派驻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一般不从驻在部门产生;新提任的纪检组组长人选一般从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或其他后备干部中提名,交流使用。

  (三)派驻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县处级纪律检查员向市纪委述职述廉,其履行职责和廉政勤政情况,由市纪委监察局商市委组织部考核或将考核情况向市委组织部备案。

  (四)派驻机构其他干部的招考录用、考察任免、年度考核和奖励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

  (五)派驻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经市编委核定后,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非领导职数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六)派驻机构及其干部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做出突出贡献的,由市纪委监察局表彰奖励或由市纪委监察局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表彰奖励;其他方面的表彰、奖励,由驻在部门商市纪委监察局进行。

  (七)派驻机构干部的教育培训由市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共同负责。按照干部培训计划和要求,参加有关培训和外出考察活动。

  (八)派驻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县

  处级纪律检查员的交流由市纪委监察局统筹考虑,商市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办理。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县处级纪律检查员在同一岗位上任职时间超过5年的,根据工作需要,征求本人意见,应向纪检监察系统外改任使用。对表现优秀的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县处级纪律检查员,经市纪委商市委组织部考察后,向市委推荐提拔使用。派驻机构监察室主任在同一岗位上任职满5年的,应当有计划地进行交流;需要在驻在部门交流的,由市纪委监察局商驻在部门实施。派驻机构监察室主任以下干部经市纪委监察局同意,可以参加驻在部门的干部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

  (九)派驻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县处级纪律检查员的档案由市委组织部按市管干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市纪委监察局建立干部档案副本;派驻机构其他人员的档案由市纪委监察局管理,驻在部门建立干部档案副本。

  (十)派驻机构干部的党(团)组织关系由驻在部门负责管理。派驻机构干部评定法官、检察官等级、警衔及其他专业职务(职称),继续由驻在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报市纪委监察局备案。

  (十一)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干部的工资关系暂时保留在驻在部门,其工资外津贴、补贴及生活福利、住房、医疗及退休后有关事宜等由驻在部门负责,享受驻在部门同职级干部待遇。派驻机构的办公经费、工作用车等后勤保障及传阅文件等事项仍按照原渠道实施。

  五、组织领导

  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是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实践,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一)加强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察局、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有关领导为成员的统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职能机构要适应统一管理新体制、新任务的要求,充实工作力量,改进工作方法,建立健全业务工作制度和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

  (二)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积极配合做好统一管理工作,大力支持派驻机构开展工作,并自觉接受监督。

委派书范例篇2

  [回放]

  一次偶然的试验,湖南省张家界市开创了“下派纪委书记”的模式。

  1991年3月,为照顾莫辉华家庭困难,同时也为了锻炼女干部,张家界市纪委把她派到慈利县任纪委书记。上任后,莫辉华凭借在市纪委工作7年的经验,很快打开局面。慈利县纪委的工作在市里的综合评比中,连续两年排第一,案子查得最多,党风廉政建设也搞得最好。据时任张家界市纪委书记的张贤易回忆,“因为她是代表市里下去的,所以有事敢讲,案子敢办,没有顾虑,在当地查案的阻力也小。”

  经过慈利的实践,张贤易和他的同事很快意识到了进一步推广的必要性。于是,他们专门针对全市四区县选派纪委书记的问题,向当时的市委书记肖征龙汇报。在经过到慈利县调研后,肖征龙冒着一定的政治风险同意了市纪委的提议。

  1995年2月,时任张家界纪委宣教室主任的李平桑和时任审理室主任的雷智勇,被分别下派到永定区和桑植县任纪委书记。一年后,两个地区的工作都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绩。在这一形势的鼓舞下,张家界市委更加坚定了贯彻“张家界模式”的决心。“由市级向所辖区县选派纪委书记”的“张家界模式”正式开始运作。一场纪委改革在张家界正式上路。

  1996年至1997年,张家界纪委又选派了5名室主任到张家界所属4个县区任纪委书记。至此,从1991年开始的6年内,张家界共向所属两县两区选派了8名得力骨干任纪委书记。

  这场改革留下了一连串的骄人数据。8名从市纪委“空降”下去的纪委书记,在区县竞相刮起了一场接一场的“廉政风暴”。199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35件是1994年的2.2倍,其中查办万元以上经济大案40件,是1994年的3.3倍;1996年,立案数增至924件,同比又增长45.5%。到了1997年,张家界4个区县的纪委书记均为市纪委“下派”,立案总数为926件,其中,立案处级干部15人,同比增长2.5倍,查办案件数名列全省第三。

  在试验接连取得成果后,形成制度也提上了议事日程。

  1998年,张家界市委书记刘力伟以市纪委上报的材料为基础,亲自撰写了《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几点意见》,经常委会研究同意后,以市委8号文件下发。此文件明确了建立“下派纪委书记的制度”,制度规定,下派纪委书记候选人由市纪委提出,考察工作由组织部门承担,最后由市委常委会任免。

  以8号文件为标志,张家界市下派纪委书记的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划化运转的轨道,并且提出这种格局将长期固定,不因人事变化而变化。

  然而,变化还是来了,1998年以后,张家界市纪委再也没能选派出一名干部任区县纪委书记。1999年,纪委书记张贤易离任。与此同时,向4个区县选派的纪委书记,都先后调出。经历了约10年的“下派纪委书记”就此中止。

  [演变]

  “江苏曹克明模式”的推行

  改革中止以后,张家界市纪委的不少干部,也开始对“张家界模式”产生了怀疑。他们认为,“张家界模式”之所以在张家界取得过较好的效果,是由于张家界建市历史短、面积小、当时市纪委的室主任素质较高等特殊情况决定的,在全国并无典型示范意义。

  到了2001年,“江苏曹克明模式”在全国开始推行,客观上给“张家界模式”的继续推行设定了难度。

  如果进行对比,“张家界模式”是“条条(垂直)管理模式”,“江苏曹克明模式”则是“块块(横向)管理模式”。

  “江苏曹克明模式”的贡献是,在同级党委和政府内部加大了纪委的力量。1983年,中央要求纪委书记参加同级党委常委,继而要求参加同级党委书记办公会。江苏的曹克明是首位省委副书记兼任省纪委书记,提高了司职反腐工作的纪委书记的权重。2001年,“江苏曹克明模式”在全国开始推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明确指出要“逐步做到地方各级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此后,各地普遍采用了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的模式。

  到2006年下半年,地方党委集中换届中,纪委书记改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而不再是党委副书记,并且出现了省级纪委书记由中央派任的趋势。

  [评述]

  “张家界模式”的创新意义

  什么是“张家界模式”的实质呢?表面上,是下派或“空降”纪委书记;从深层次上说,是地方纪委书记的“提名权”由同级党委调整到上级纪委。张家界市委通过的8号文件中讲得很明确:“实践证明,区县纪委书记人选由市纪委推荐,经市委组织部考察后按《》规定和干部任免程序任免的做法,效果很好,应当继续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名权”的调整还不足以揭示“张家界模式”的实质,其实质应当是:纪检系统领导体制的垂直化;或者说,是上级纪委领导比重的强化。

  从根本上说,“张家界模式”的体制创新,至少是从创新实践所实现的程度来说,还没有实现纪检系统的完全垂直领导,而只是沿着垂直化的方向迈出了重要的一小步,但这一小步,已经显示出了巨大的体制威力。张家界各区县竞相刮起的一场场“廉政风暴”就是这种体制威力的充分体现。下派纪委书记个人素质是一个因素,但从因果分析来看,导致变化的显著因素是体制变革而非人的因素。张家界之外的全国各地同级监督难的现状,都可以从相反的方面证明张家界体制创新对于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张家界模式”所实践的纪检监察体制创新不仅仅停留在实践上,而是上升到了制度层面,这是非常了不起的。可见,时任张家界市委书记及市委其他领导人有很高的理论水平、创新意识和改革勇气。而且,“张家界模式”具有科学性,符合监督理论的一般原则。监督要有效,有两个要素:独立性和信息对称性。“张家界模式”是在独立性方面的重要探索。从原理上来说,2006年下半年开始的地方集中换届中中央“空降”纪委书记到几个直辖市的做法,和“张家界模式”是一致的。

  与张家界模式相比,曾在十六大之前地方集中换届中成为主导模式的“江苏曹克明模式”,实际上是传统思维的产物,也不符合监督理论的一般原则。江苏模式丝毫没有扩大纪委的相对独立性,简单升格除了给纪委书记个人带来职位上的变化外,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贡献。

  从监督理论的一般原则出发,有效监督的一个决定性因素就是监督者要独立于被监督者。根据这个原则,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可以有两种路向或模式。

委派书范例篇3

  一、选派办法

  1、选派范围。“第一书记”主要从区直部门、镇街机关选派,也可从强村、强居、强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有志于服务基层的离岗退休党员干部中选派。选派对象采取个人报名、组织推荐等方式,经单位党研究确定。

  2、选派标准。选拔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和责任心强,热心为基层和群众服务,身体健康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第一书记”。

  3、选派数量。全区第一批共选派21名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其中,区直部门选派8名,镇街选派13名。对问题较多的村居,要派驻工作组。

  4、选派去向。农村,重点向“两委”班子不团结、集体经济薄弱、干群矛盾比较突出的村选派;社区,重点向班子不健全、经费保障不到位、服务设施不完善、工作运行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的社区选派;“两新”组织,重点向党组织成立不满2年、党员人数较少、工作不规范、机制不健全、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的“两新”组织选派。派驻单位由各镇街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任职时间。结合实际工作,原则上不少于1年。不改变后进面貌、不实现既定目标,干部不撤回,单位不脱钩。

  二、职责任务

  “第一书记”在派驻单位的上一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发挥指导帮带作用,全程参与派驻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派驻单位没有党组织书记的,可以担任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要深入调研,在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明确目标规划,作出公开承诺,实施项目化运作,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真正让群众满意。

  1、农村“第一书记”:(1)建设一个好班子。帮助加强“两委”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任期内至少培养1名较为成熟的后备干部、2-3名入党积极分子,力争任职村班子建设整体水平达到本镇街中等以上水平。(2)培植一个好项目。帮助村内发展1个产业项目,力争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本镇街平均水平。(3)打造一个好阵地。帮助升级改造办公场所,达到有铭牌、有旗帜、有制度、有办公设施、有公开栏、有教育设备等“六有”标准,功能完善、配套齐全、运行良好。(4)建立一套好制度。指导健全完善班子运行、决策议事、民主公开、村务财务管理等制度,促进村级工作规范。(5)营造一个好环境。帮助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搞好路面硬化、村庄绿化、主干道亮化和文明街、健身广场建设等,力争2年时间达到市级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标准。

  2、社区第一书记:(1)落实有人管事。帮助选优训强党务工作者,实现社区志愿者注册率占居民人口10%以上,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少于5人。(2)落实有钱办事。达到工作经费不低于每千户每年1万元、党建经费不少于办公经费80%的标准。(3)落实有场所议事。帮助调剂解决不足150平方米的老小区用房,新建小区和改造社区办公用房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满足办公和活动需要。(4)构建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帮助推进党建网格化建设,开展“结对共建”、党员志愿服务、在职党员社区报到等活动,形成共驻共建工作格局。

  3、“两新”组织第一书记:(1)抓政策宣传。每季度组织1-2次政策法规知识讲座,引导业主爱党敬业、依法兴企。(2)抓党建指导。帮助培养1名后备干部、2名入党积极分子,组织开展1-2个主题实践活动。(3)促企业发展。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贷款融资、招工培训、市场开拓等方面的难题。(4)促企业和谐。帮助企业加强文化建设,理顺劳资关系,职工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管理考核

  1、任职培训。选派前,各级要组织“第一书记”进行集中培训,根据派驻类别,重点突出党务工作知识、有关政策法规、社会管理、群众工作方法、任职工作纪律等内容,提高其履职本领,为开展工作打好基础。

  2、日常管理。对“第一书记”实行分级管理。区直部门选派的,由工委组织部备案管理;镇街选派的,由镇街党委备案管理。日常管理由派驻单位所在镇街党委负责。“第一书记”任职期间,要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组织关系转入派驻单位党组织,每周在派驻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5天,每月要向工委组织部、镇街党委和派出单位报告工作,未经工委组织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抽调;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给基层增加负担。

  3、考核奖惩。区直部门选派“第一书记”的考核,由工委组织部负责;镇街选派“第一书记”的考核,由工委组织部会同镇街党委负责。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采取召开座谈会、组织民主测评、实绩考核等方式,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确定等次,计入干部本人档案,并向派出单位反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在派出单位年度考核中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不占派出单位名额;考核结果较差、群众不满意的,要严肃批评教育。“第一书记”工作情况,将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

  选派“第一书记”到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是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和机关作风建设年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1、落实领导责任。工委组织部和各镇街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好日常管理、调度协调和督导落实等工作。镇街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带头抓工作部署、抓责任分解、抓经费保障、抓难点推进;要建立工作联系点,定期调研指导,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开展。

委派书范例篇4

  同志们:

  选派干部到村任职,是省市县委作出的重大举措,对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农村工作机制、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安排部署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根据省市县委统一安排,全县共有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干部XX名,其中省直机关X名,市直机关X名,县乡机关X名,平均年龄X岁;共有驻村工作队员X名,其中省直机关X名,市直机关X名,县直机关X名。首先,我代表县委对省市县乡机关选派的同志响应组织号召,主动到农村工作,扛起新的使命,表示诚挚的敬意!大家就要奔赴农村工作第一线,在大家即将出征的时刻,我强调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重要意义

  2017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从县级以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干部组建驻村工作队。最近,省委书记XX同志就选派省市县机关干部到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专门作出指示。X月X日和X月X日,省市先后召开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工作动员会议,要求4月底前选派干部全部到岗到位。大家肩负着组织重托,承载着群众期盼,一定要充分认识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上来。

  第一,选派干部到村任职是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的现实需要。党的报告提出,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农村等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五个堡垒”,并强调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提出的这些新部署新要求,是新时代赋予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历史使命,是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遵循。近年来,县委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在村干部的选拔配备、激励保障,农村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培训,基层组织的阵地建设、运转保障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还不高,还存在党员干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能力素质参差不齐,村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凝聚力号召力不强,党组织书记人难选等问题。着眼破解这些问题,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县共摸底排查出X个无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村,选派机关优秀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同时还选派了X名驻村工作队成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驻村干部一定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切实选优配强村级班子,打造坚强战斗堡垒,筑牢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

  第二,选派干部到村任职是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之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发展是重点,脱贫攻坚是前提,党的领导是关键。中央明确提出,要五级书记一起抓。各项政策的落实落地,各项工作的推进实施,最终都要依靠过硬的村党组织书记和农村干部队伍。省市县委决定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就是要培强壮大农村工作力量,强化乡村振兴的动力引擎。这次选派的党组织书记任职村,都是基础条件差、工作难度大的村,选派的驻村工作队队员,也都要到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希望同志们发扬不畏困难、能打胜仗的优良作风,完成好组织和人民交给的重任。干部派出单位、相关部门、所在乡镇(街道)要坚持不懈推动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向基层倾斜,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为决胜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选派干部到村任职是培养锻炼优秀干部、打造小康XX建设生力军的长远之计。党员干部的培养成长离不开良好的组织环境。干部在基层成长,干部从基层选拔,干部到基层培养,是党的一贯用人方针。党的和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明确提出,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干部,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当前,我县农村基层迫切

  需要大批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大批敢闯敢干、勇于创新的干部,大批作风扎实、默默奉献的干部。省市县委把大家派到农村去,一方面是以事择人,用优秀的干部资源为农村发展注入源头活水,但另一方面,才是更重要的,就是让大家在艰苦环境中锻炼党性、磨练意志、丰富经验、增长才干。大家一定要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一心一意谋发展,全心全意为人民。

  二、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开创农村工作新局面

  选派到村任职的干部,无论是担任党组织书记,还是驻村工作队员,虽然工作的重点各有侧重,但肩负的使命是相同的,重点要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在培养后备干部上下功夫。培养后备干部是村党组织书记首要任务,也是驻村工作队的重要任务。大家要积极在回村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和返乡务工经商的年轻人中物色有培养前途的优秀青年,采取到村跟班、到组担任“联络员”“协调员”等方式,委以一定责任,促其锻炼成长。要深入实施城乡基层党组织书记“育苗升级”工程,以返乡创业的大学生为重点,通过扶持创业引导他们扎根基层,递进培养为党支部书记,力争在任期内培养一名具有较高素质的村支部书记,建设一支坚强有力的村干部队伍。

  二要在建设过硬支部上下功夫。大家到村任职,要始终牢记抓党建第一职责,把抓支部作为核心任务,努力将任职村党支部打造成过硬支部。要从规范组织生活入手,坚持“三会一课”“三务公开”“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让组织生活严起来,把党员先锋旗帜树起来,把人心凝聚起来,把党员有效地组织起来,在经常性活动中彰显党员的存在和作用,在一点一滴中体现党组织的战斗力,使党组织说话有人听、办事有人跟。要创新思路办法,凝聚村内共识,着力解决影响村级发展的困难和问题,打造过硬党员队伍。

  三要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上下功夫。加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提升村级组织服务群众功能、增强村级党组织凝聚力的根本途径。省委提出力争到X年底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使集体收入X万元以下的村实现收入翻番。就我县而言,全县村集体收入X万元以下的村还有X个,占总数的X%,这与省委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支部书记是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带头人,要在吃透村情、找准问题、抓住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村级经济发展思路,充分调动村里致富能手、专业大户、党员的带动作用,积极创新村级经济发展和群众创业模式,注重内培与外引相结合,加速对土地、资金、技术等发展要素的流转和集聚,鼓励和引导群众实干创业。要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采取流转、入股、托管等方式,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积极盘活村级“三资”,将更多休眠资产转换为财富活水。特别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强村固基”工程培育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意见》,把抓党建促村集体经济发展作为驻村工作的重要职责,牢固树立区域发展、融合发展、共享发展新理念,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功能,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土地资源、人才资源、工商资本和一二三产业等发展要素深度融合,培植符合村情的项目,建立稳定增收渠道。

  四要在打好脱贫攻坚战上下功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们党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务必完成的政治任务。我县是全省X个重点扶贫县之一,精准脱贫已到了攻城拔寨的时候。大家到村任职后,要帮助村干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厌战情绪、畏难情绪、松懈情绪,一鼓作气、马不停蹄向前推进。要认真开展走访调研,每一户贫困户都要走到,而且要常走常访、访深访透,真正把贫困情况和致贫原因摸清。要努力提升脱贫质量,把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作为根本举措,持续在精准识别、精准扶持、精准退出上下功夫,以狠抓作风转变促脱贫攻坚,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要突出抓好产业扶贫,重点实施好特色产业带动,建立好贫困户与产业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贫困群众脱贫不返贫、长期稳定受益。要以农村“七改”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载体,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变贫困村和贫困户面貌。

  五要在加强乡村治理上下功夫。当前,农村经济社会组织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革,这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带来新挑战。大家到村任职后,要紧紧围绕党的提出的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目标,转变治理方式,完善治理机制,走好乡村善治之路。要健全村内议事制度,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三务”公开等制度,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工作机制,坚持大家的事大家议、群众的事群众定,让村级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党员干部群众主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让干部学会用法治的手段化解矛盾、推动工作,让群众懂得靠法律的武器维护权利、解决纠纷。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符合村情实际的村规民约、公序良俗,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培养良好的个人品德、家庭美德、乡村公德;要用积极健康的文化引领群众,简化红白喜事,倡导移风易俗,开展好媳妇好婆婆、模范夫妻、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营造文明向上的村风民风,引导农民群众形成新风尚、过上新生活。

  三、尽快转换角色,争做农村工作的行家里手

  村党组织书记是一个充满挑战、体现才干的岗位。只有尽快实现角色转变,真正融入基层,不断提高能力,才能担负起组织上交予的重担。

  一是要善谋事。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村干部处在党和群众的中间,即是桥梁纽带,又是各种矛盾的焦点。当群众对某些政策不理解或不符合自已的意愿时,往往把矛头指向村干部。这就要求选派干部,特别是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干部要“善谋事”,做到事先有考虑、有准备,而这个考虑、准备又不能天马行空,而要有所遵循。党组织书记执行的是党的方针、政策,所以“谋事”的前提是吃透政策,否则,即使考虑得再多、谋划得再好,也不能很好地完成任务。

  二是要会办事。

  到村工作后,常打交道的既有通情达理的人,也有胡搅蛮缠的人;办理的有公事、私事、大事、小事,听的话有真话、假话、好话、坏话。因此,在村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把依法办事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结合起来,学会做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善于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对一些重大的带有倾向性的问题,要明察秋毫,防微杜渐,及时采取措施,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万一出现较大的事件,也要冷静对待,不可感情用事,以免矛盾进一步升级扩大。只要采用得当的方法,把工作做到家,不管遇到多复杂的问题,都有解决的办法,也能得到群众和各级的理解支持。

  三是要能成事。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农民群众最讲实际,他们衡量干部的标准,不是会不会说,也不是工作的过程,而是看到底干了哪些事,结果怎么样。所以到村任职后,要尽可能地为群众多办实事、办好事。群众遇到举棋不定、左右为难的事情时,要主动发挥自己了解政策、见多识广的优势,帮助群众解决现实困难。想为村里做项目,要立足自身和本地实际,不能生搬硬套。别的地方搞企业能赚大钱,你这个地方就不一定行;你搞畜牧养殖能发家,其他地方也不一定灵。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发挥自已的优势,不仅能成事,而且还会百战不殆。

  四是要不出事。

委派书范例篇5

  关键词:派性村委会选举村集体经济半熟人社会村级治理

  第一次将选举、派性与村集体经济状况联系起来,是在湖北一个长期存在派性斗争村庄观察选举的感受,那个村以前因为村集体经济资源多而派性斗争不断,历任村委会主任和村支部书记都为争夺村集体经济的控制权而斗智斗勇。等到1999年第四届村委会选举,虽然选举时依然竞争激烈,选举后却因为村集体经济的衰败,村干部的报酬无法兑现,村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第一次真诚地协商合作,村中以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为首的派性斗争惯例,历经20余年,在此有了中止的希望。第二次产生这种联系,是在2000年到沙洋县一个近年来为派性斗争所严重影响村的调查。这个村并无派性斗争的传统,但因为镇里撤换老支书引起一些村民及村中党员的不满,他们通过种种办法来反对新任村支书,最后通过选举将新任支书选掉,由此形成以老支书和新任支书为中心的长达6年的派性斗争。他们双方的基本手段就是用经济手段和利益许诺来收买支持者。第三次产生这种联系,是在浙江丽水市一个县的调查。在城关镇,镇委书记讲县城内的5个村,每个村的派性都很严重,村委会选举的竞争也十分激烈,因为当村干部有利可图。这就一语道破了派性的实质。以下我们讨论派性、选举与村集体经济资源的关系。

  一、派性与村委会选举

  选举并不是投票者单纯依据自己的意愿去投赞成或反对某某侯选人的票的过程。选举必须要有侯选人与选民之间的互动,也要有一种集结选民意愿,形成选民力量的机制。吴重庆在调查村委会选举后,认为“分散的村民是无力的,真正能反映力量对比的变量是村民自组织的程度”,无力的村民在对待选举时,必然是一种“选来选去都是这些人”,“反正个个都是贪的”的结论,因此而影响了他们对选举参与的热情[1]。仝志辉较吴重庆对村委会选举中村民参与的热情稍稍乐观,因为他认为在村委会选举中,有一种精英动员的机制在起作用。精英动员是指那些较普通的村民有更大影响和更愿意参与村庄政治的人在选举期间的活动。他们明确赞成一些人,而反对另一些人,他们制造有倾向的舆论导向,用感情或许诺去拉拢村民,从而将本来无政治的村民一一拉到了村委会选举现场[2]。

  吴重庆是希望通过对村委会选举的考察,说明当前村庄自组织资源的严重不足,这反过来影响了村级治理。仝志辉则分析了在当前村庄自组织资源不足的情况下,村庄精英个人的影响能力,这种影响能力通过一种颇为特殊的机制弥补了村委会选举中村民参与效能感的不足,集结了选民的感受,并形成了选民的力量。

  精英动员并非所有村委会选举中都出现的现象,大多数的村委会选举,还是如吴重庆所观察到的,因为村庄缺乏自组织能力而导致村民参加选举的效能感过低。而从精英动员本身来看,我们本文关注的派性,事实上正是选举中精英动员的形式之一种,这种精英动员与一般的精英动员所不同的是,它具有更加一般化的形式并与选举形成了互动关系。这种一般化的形式,就是它形成了自己较为固定的结构,在村庄日常的治理过程中,它也会表现出来,并且它往往以形成对垒两派为自己的表现形式。与选举的互动关系是,选举是派性形成和表达的集中场合,派性作为一种特别的选举组织形式,会对选举产生关键性的影响。一般情况下,选举会强化派性意识,复活派性斗争,而派性则增加了选举的激烈性和真实性,提高了村民政治参与的效能感与参选率。派性与村委会选举的关系是,派性是村委会选举的组织形式之一,村委会选举是派性表达自己的场合之一,总的来讲,当前因为村委会选举而形成派性的只是少数,村委会选举也往往只是派性表达自己的一种场合。我们说派性因为选举而被激活和强化,并不表明派性是因为选举而产生的。产生派性的原因大致有二,一在于当前村庄自组织能力缺乏,村民要表达自己感受,形成一致行动时,传统的宗族宗教组织已失去作用,而现代的组织形式又没有,作为过渡形式的派性便可能应运而生;二在于当前村庄有让村民一致行动的需要,特别是村集体占有一些经济资源,选举出来的村干部掌握着村集体经济资源的分配大权时,这些村集体资源如何分配,与每一个村民和这些村民中一些群体的关系极大,村民便会有集结起来行动的要求,选举正好提供了表达这种要求的场合。派性构成了一些村庄选举的基本力量,这种力量是在传统的村庄自组织资源大都消失,新的正式的结构性力量还没有产生的情况的产物。存在强宗大族,它们在选举中的表现当然不是派性而是宗族,若存在正式的组织诸如为选举而形成的相当稳定的派系,也不会有派性在选举中发生作用的余地。一个相当稳定的派系事实上会构成政党的雏形。但派性并不必然在村委会选举中产生出来,因为形式派性本身需要成本,它需要找到自己的收益空间,只有有了一个收益的空间,派性这个需要不断地投入时间和精力的争斗形式才会延续下去。集体经济资源是派性最为重要的收益空间,村庄精英对荣誉和面子的看法也可以构成此种收益空间。与派性需要收益空间相关,随着自然村的功能逐步集中到行政村(村委会),和行政村半熟人社会的特点,行政村越来越成为形成派性斗争的?〉背『稀?nbsp;当前的农村,荣誉和面子收益越来越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和农村普遍贫困化的困扰,而构不成派性斗争的收益空间。本文中,我们重点讨论村集体经济资源状况为派性提供的这种收益空间。

  二、派性的基础与展开过程

  派性是与派系不同的一个词汇。一般来说,派性和派系都是指农民之间的分派特征,但派系既然形成了“系”,就相当稳定,而派性仅仅是一种分派特征,还没有发展出稳定的组织形态。笔者曾比较台湾乡村选举中的“派系政治”和大陆选举中的派性斗争,讨论了派性与派系之间的不同[3]。

  派性的产生是有社会基础的。一般来说,当农村中强有力的传统组织如宗族、宗教组织存在时,派性并无产生的空间,这时候,农村社会是通过宗族、宗教等特定规则和方式组织起来运作的。而在农民已完全原子化的社会中,仅仅依靠裸的利益联结,也无法形成派性,因为原子化的村民是难以达成有效的合作协议的。因此,构成派性社会基础的,是农村传统的强有力的具有构成涂尔干所说“机械关联”基础的集体意识解体,自组织能力消解,但村民现代的公民观念还没有完整发育,农民也还未完全原子化的产物。建国后,随着革命运动的强有力冲击,农村传统的自组织能力丧失,农民需要一致行动以表达共同利益时,他们以新的形式组织起来,这种形式是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建构起来的,比如具有共同地缘利益且相互熟识的邻里关系,因为同学而形成的朋友关系,因为学艺而形成的师徒关系,因为婚姻而形成的亲戚关系和因为血缘而形成的宗亲关系,这些关系的重要特点是往往限制在一个相对狭小的范围之内,关系链条很短,而且大都是十分个人化的关系。这种十分个人化的关系是从个人出发的,只有他本人才可以享有。其他人不能共享的关系,他的朋友,他的兄弟、亲戚,他的邻里等等,是以他本人为中心线索展开的。其他人也如他一样形成了自己特殊的个人交往圈,构成这每一个特定义往圈的关系,每一个都是特殊的、每一个也是狭窄短小的,没有如过去强宗大族那样可以动员很多人的强大关系(这种关系大都已通过建国后的革命运动瓦解掉了),也因此,没有一个具体的人的特殊交往圈是可以为其他人共享的。每一个人成为自己关系的独占者。(相对来讲,宗族是所有同族的人共同占有的交往圈和每个人都可以动用的关系力量。)这种特殊占有状况,就使得他本人没有办法将这些关系移交到其他人,他退出派性斗争时,其他人也无法重拾他的全部关系资源,这正是派性不稳定容易解体的原因。以上每个人特殊占有自己关系资源的状况,为派性的形成及其特征提供了展开的基础。但仅有这种交往圈是不够的,还需要动用这种交往圈和关系资源去为特殊目的服务,比如为选举服务或争取其它好处。而在村庄,因为大的传统和现代组织资源都不存在,每一个具体的人都无可以有效控制全村的交往圈和关系资源,因此,不同的交往圈就需要为某种目的进行合作,这就产生了许诺和利益收买的问题。这正是进一步展开派性的前提。具体展开派性的以上两点,第一点就是,派性斗争是以具体个人的关系为基础展开的,是以两个对垒的个人为中心展开的特殊交往?凸叵底试吹亩岳荨5弊魑行牡木咛甯鋈舜优尚远氛型顺鲋螅渌宋薹ㄌ畈挂蛩顺龆帕粝吕吹目杖保飧鑫谱帕礁鼍咛迦说墓叵等Φ亩岳菀惨虼送呓狻U馐保诖遄冢尚远氛蛭涤胁尚缘拇遄。赡茏魑恢止呃有氯ィ馐焙虻慕沟闳宋锘蚨岳菟降墓叵等σ汛笪煌尚远氛皇且宰橹男问剑且韵肮叩男问降靡栽诖遄有6赡茉蚴牵尚远氛蛭岳菟街幸环降耐顺觯绕煜⒐摹E尚栽诖遄Я恕?nbsp;展开第二点,就是派性斗争的双方因为都缺乏足够战胜对方的群众基础,而不得不收买村中的其他村民,尤其是掌握着其他村民关系资源的那些村中精英人物,所谓选举时“拉中间”的策略。既然是要拉中间,就一定要有经济利益上或其他方面的许诺,这种许诺十分危险,因为许诺者往往无法兑现自己的诺言。起码是无法公平地兑现自己的诺言。这样一来,中间派变成反对派,另一方便会在村中占居上风,派性斗争因此而出现轮番执政的景象。以下我们讨论兑现许诺的村庄经济基础。

  三、派性与村集体经济资源

  从以上讨论可以看到,派性斗争的双方都具有两重结构,一是与自己关系十分接近的紧密关系层,这一层面的人不是很多,但构成复杂,基本上是以派性焦点人物为核心的亲朋好友。亲即姻亲和宗亲。在宗族意识不是很强的情况下,宗亲主要是兄弟及堂兄弟这样的近亲。友则指与他关系密切的好朋友,拜把兄弟、同学战友、生意上的合作者以及其他具有共同的特殊经历而结成的友谊。在当前大多数农村,友的力量已超过亲的力量,成为村民交往圈的主导部分。无论是亲是友,都是围绕每个具体的人的,是特殊的;第二层面的是通过利益许诺而结成的利益联盟,这部分人试图通过支持派性斗争中的一方,来获得经济上的好处或安全感。其中也有一些人因为是对方一派的坚决反对,而成为另一派的坚定支持者。

  村集体经济在两个方面为派性斗争提供了理由或动力。第一个方面为,村集体经济较多时,当村干部会有更多个人经济收益上的好处,村干部职业成为村中精英人物谋取的目标。村庄精英为争夺村干部职位而充分利用已有的关系,并不断通过拉关系来结成新的利益联盟。在争夺村干部职位的过程中,村庄精英逐步分化结盟,形成一般是两派有时是三派的对垒格局,到底鹿死谁手,需要到选举的市场上或上级的关系中得以决定。精英的分化与结盟,自然带来村民的分化与派别的形成,派性自然而然就产生了;第二方面为,较多的村集体经济为派性斗争提供了兑现许诺的条件,这种兑现又反过来会强化许诺的效力,从而强化在村干部选任时拉关系的力度,这种拉关系的力度进一步稳固了派性的基础,增加了派性斗争的机会。

  除以上两个方面以外,较多的村集体经济对派性产生的影响还有以下一点:在任村干部兑现许诺本身当然是对村集体经济资源的一种再分配,这种再分配做得过头了,就会引起其他村民的不满,不满的村民在一些有个人目的的村庄精英的动员下,结成了对在任村干部的反对,这种反对可以利用一次选举,一次村中重大事务的决策,或一次罢免案及上访来予表达。这个时候,充当组织者的村庄精英,大都是在前次选举中落选的那些有意当村干部的人,他们因为获得了大量中间派,而具有了将那些兑现利益许诺时做过头了的在任村干部反下来的实力。

  在村集体经济资源较多的村,村干部当然不只是在兑现许诺时行使集体资源再分配的权力。而每一次对村集体资源的再分配,都会引发公平与否的争论,这些争论若多次重复,就可以被村庄精英利用,也就可能形成派性。村集体经济资源越多,再分配村集体经济资源的机会就越多,数额也越大,形成派性的可能性就越大。没有村集体经济资源,不仅失去了再分配村集体资源的机会,也没有关心个人经济利益的村庄精英来掺和村里的事情,这时候,村庄的派性斗争无从谈起。

  但并不抽象地存在集体经济资源与村庄派性的正相关关系。这与村集体经济资源获得的途径有关。村集体经济资源大致有两种获得途径,一是某个村庄能人以他个人的经营才干和人格魅力来经营村庄企业,发展村集体经济所形成的集体财富。这种村庄如河南、江苏华西村等著名村庄和与这些著名村庄紧密相联的王洪彬、吴仁宝等著名村庄创业者。这些村庄的集体资源起码在创业者仍然健在时,不会成为形成村庄派性斗争的剂:村庄中无法产生一个与创业者魅力相提并论的反对派的首领。

  与派性斗争的产生有正相关关系的拥有较多集体资源的村庄,是那些意外得到资源的村庄。在城郊村,村民并没有创造财富,村庄领导人也没有创造财富,但城市化提升了村集体土地的价值,巨额的土地征用费,和没有任何一个村民及村干部享有巨额土地征用费的合法占有权的情况下,如何分配这些意外得来的好处,就会引起村庄内部的激烈争论,分歧分派,派性自然而然就产生了。

  若恰好在这时候进行选举,村集体经济资源争夺所形成的派性便集中爆发出来。之所以经济发达地区村民的参选举可能更高,是因为发达的经济带来土地增值,带来村集体资源的再分配和在这种再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派性。有了派性的选举,就会有一幅热闹的图景:精英走家串户拉票真忙,村民三五成群细慢思量,最终,村里所有人都被动员进行选举投票的现场。

  四、讨论与结论

  1、派性与半熟人社会

  半熟人社会是我们用来描述当前行政村(村委会)一级,村民相互之间不很熟悉,但每个村民都与村干部熟悉现状的一个概念[4]。正因为村民之间不很熟悉,在缺乏组织结构的情况下,派性成为动员村民参与村庄事务的重要方式,这种动员通过村委会选举、村庄重大事务的决策等表现出来。

  一般来说,在熟人社会如自然村中,村民相互之间十分熟悉,东家长西家短,村民都很清楚,村庄舆论因此较为健全有力。没有外来的组织结构发生作用,自然村内就可以达成共同决定,村民内部分派斗争在绝大多数时候就没有必要,也缺乏产生的理由。在熟人社会中,裸的利益许诺往往为他人所不齿,而因为熟人社会中每个人都是其他人的熟人,围绕两个焦点人物形成两派时,对每个人的人际关系都损害太大,没有人愿意在一个熟人社会中公开支持一个人以反对另一个人及这个人背后的群体。其实,一般情况下,以自然村这样的熟人社会为代表的地缘群体,往往是构成行政村一级派性斗争的基本力量。自然村一般都具有共同的地缘利益,有形成一致行动的理由。自然村内相互熟识,它作为一个基本力量参与到派性斗争中,可以获得本体性的安全感。自然村内,相互熟识的每个村民一同参与到行政村的派性斗争中时,它更象是为公共利益而不是为了裸的个人好处在行动。相互熟识的人们相互鼓励和支持,会创造超出村庄社会中的理性算计和行动来。村委会选举时,投票因此理直气壮,村务决策时,表态因此旗帜鲜明。也正是有了自然村及村庄派性斗争焦点人物其他各种特殊关系的组合,构成了派性斗争双方的基本力量,没有这种基本力量,完全是利益许诺,很难形成派性斗争的理由,特别是派性斗争可以延续的理由。

  若以地缘或业缘等关系组合起来的基本力量足够有力而稳定,这种基本力量事实上就变成了不是围绕某一个具体的人而是围绕某一种共同的利益的新生力量,事实上就是形成了派系这样一种远较派性稳定的力量。派系之争在台湾乡镇长选举中十分普通,但派系一般是较行政村这一半熟人社会更为庞大社会比如乡镇社会的产物,因为在乡镇这一层面,派性这一依赖个人关系形成的组织力量,已没有能力主导选举过程。派系是较派性更为稳定的力量,也是更为结构化的力量,它是在超出半熟人社会的选举中,政党结构还没有形成时,产生的一种替代结构,派系以若干乡村精英和他们所代表的利益群体的结合为基础,在派系的运作中,乡村精英是重要的,但派系并不因为某个乡村精英的退出而解体,因为派系已形成了次生的领导结构,可以完成内部的领导替代。一句话,派性与半熟人社会存在亲和关系。

  2、派性斗争的两种表现

  一般来说,派性斗争以两种形式表现出来,一种形式是在任村干部与在野村庄精英的斗争,一种形式是在任村干部这间的斗争。

  在任与在野两派的斗争,大多数时候是围绕村庄权力进行的。一派在任时,另一派不满,不断上访告状,拉拢村民,或直接对抗,使得在任村干部工作不能开展,村庄秩序无法维持,而不得不中途下台或在新一届选举中落选。在野派上台后,下台的一派也会上访告状、拉拢村民,或直接对抗,使得当上村干部的原来的在野派同样无法开展工作,村庄秩序得不到维持,最终,相互斗争的两派,要么是两败俱伤,要么是一方退出,要么是达成妥协。无论是哪一种结果,派性斗争都会改变形式,或者派性斗争消失,或者派性斗争的主要当事人退出村庄政治的舞台,而新的派性斗争的首领上来,将派性斗争的习惯(仅仅是习惯,而不是以前的派性斗争中两派的分派结构)延续下去。

    热门推荐

    猜您感兴趣

    相关文章

    上一篇:中小企业发展调研报告,中小企业发展
    下一篇:实验报告总结,实验总结
    

    Copyright © 2022-2024 www.juzici.com

    All right reserved. 猫宁早安 版权所有

    鲁ICP备15008254号

    返回顶部重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