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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经典,换届选举

作者: 猫宁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7日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经典篇1

  我协会按《职业技术学院环境保护协会章程》和学院相关规定需在本年度进行换届工作,为使换届选举工作稳定有序进行,敬请生物工程系社团部和环协各协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给予指导和监督,并拟定工作方案报告如下:

  一、换届选举时间拟定于5月初完成。

  二、本年度注册会员均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三、拟定于4月25日至30日报名,自荐新一届职业技术学院环境保护协会会长及协会管理委员会委员人选,由现任会长及委员会委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

  四、由现任环协管理委员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五、协会会长的选举实行差额选举。竞选人在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中产生,并向新一届委员会自我推荐并报送竞选资料(竞选演讲材料)。

  六、竞选协会会长中若出现竞选人等额候选或差额竞选人选票相等的情况,则由会员委员会委员投票决定。

  七、新一届会长产生后,由其拟定机构设置、人员任用、职责划分等运作办法,经会员委员会通过后实施。

  特此报告!

  职业技术学院环境保护协会

  4月20日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经典篇2

  ×××市2011年市、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市县、乡(镇)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2011年我市市、镇两级人大同时进行换届。为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一、我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拟于2011年8月底前举行,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拟于2011年7月底前举行。全市定2011年7月12日为市、镇人大代表选举日。

  二、我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各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确定我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00名,预留机动名额×××名,这次实选代表×××名;全市×××个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总数为×××名。

  四、成立选举工作机构

  (一)市成立选举委员会。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13人,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市选举委员会受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主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各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二)镇成立选举委员会和选举办公室,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

  员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三)市计划划分市代表选区200个,选区设立选举工作组,负责本选区的选举工作。镇代表选举也要根据《选举法》划分好选区。

  (四)为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市直抽调200名干部,镇抽调420名干部组成选举工作队,做到每个村(社区)有2名以上国家干部帮助组织选举工作。

  五、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这次市、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2011年5月开始,2011年9月底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3日至6月9日):准备阶段。建立选举工作机构,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准备好选举所需的各种材料。

  (一)建立工作机构。

  1、市成立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2、镇成立选举委员会和选举办公室;

  (二)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三)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任命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审议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宜。

  (四)做好代表名额分配工作。

  (五)准备好选举所需的各种材料。

  第二阶段(6月10日至6月22日):宣传发动、划分选区、选民登记阶段。选区工作组、工作队进村(社区),宣传发动,做好选民登记和公布选民名单等工作。

  (一)召开选举工作会议。6月10日前召开市、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训干会议。参加会议人员是市选举委员会成员、市直各单位负责人、选举工作队队员,乡镇选举委员会成员。

  1、传达上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

  2、培训选举工作队伍;

  3、讨论选举工作有关问题。

  (二)宣传发动。

  (三)划分选区。

  1、选区设立选举工作组,委派选区工作组长;

  2、选区划分若干选民小组,推选正、副组长。

  (四)各镇做好训干工作。

  (五)工作队进村(社区)、做好村(社区)训干工作。

  (六)做好选民登记和选民资格审查工作。

  (七)6月22日公布选民名单。

  第三阶段(6月23日至7月14日):提名推荐、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和投票选举阶段。提名推荐市、镇人大代表候选人;通过酝酿、民主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召开选民大会,投票选举产生市、镇人大代表。

  (一)6月23日至6月26日,提名推荐市、镇人大代表候选人。检查、更正错漏的选民名单并张榜公布。

  (二)6月27日,公布市、镇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

  (三)6月28日至7月4日,酝酿协商确定市、镇正式代表候选人,填发选民证、办好外出选民的委托选举手续。

  (四)7月5日,公布市、镇人大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五)7月6日至7月11日:

  1、宣传、介绍市、镇人大正式代表候选人情况;

  2、进一步做好选民参选的发动工作;

  3、最后核定选民人数;

  4、做好选举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印选票、制作投票箱、设立选举投票站,选出监票人、计票人等);

  5、统计委托投票人数,审查受委托人员是否符合《选举法》的有关规定。

  (六)7月12日至7月14日:

  1、选举市、镇人大代表(7月12日为选举日);

  2、各选区做好选举统计上报工作,并把选票及选民登记册运回镇存档;

  3、市、镇工作队集中到乡镇汇报,总结选举工作情况,各乡镇要把选举结果及选举工作总结书面报市选举办;

  4、各镇把选民登记册收集整理归档;

  5、各镇把选举市人大代表的选票封存包装后送市选举办。

  第四阶段(7月15日至8月底):召开新一届市、镇人大一次会议阶段。召开市、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新一届市人大、政府和“两院”领导人员及镇人大、政府领导人员。

  (一)做好代表资格审查,依法确定选举结果。当选结果经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发给代表当选证书。

  (二)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拟于8月底前召开,镇新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拟于7月底前召开。在召开新一届代表大会前10日把开会时间、地点、内容通知代表。

  第五阶段(9月):总结工作阶段。不论是选举代表还是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结束后都要按规定及时报告选举结果,填报各种表格;对选举工作的各种表册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整理存档;认真总结选举工作经验,写出选举工作总结报告。要求各镇于8月底前报送完所有材料。

  六、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经典篇3

  一、时间安排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现在开始,至11月底全部结束。

  二、方法步骤

  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10月20日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镇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上级部署要求,研究确定村“两委”换届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总体安排、思路措施。

  2、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党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3、建立镇党政领导干部包村工作责任制,镇党政班子成员每人分别包联1个强村、1个难点村。

  4、选派指导力量,确保每村一名工作指导员;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5、制定村“两委”换届选举实施意见,报镇党委讨论通过;开展“换届我承诺”活动、严肃换届纪律。

  6、提前介入治安混乱、选情复杂的村,为换届创造有利条件。

  7、做好换届前村级财务审计工作。

  第二阶段:动员部署(10月21日—10月26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召开全体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党委书记作动员讲话,对换届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

  2、举办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骨干培训班。

  3、做好宣传引导、舆情监测应对等工作;通过广播、明白纸、黑板报等形式,搞好宣传发动。

  4、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具体指导,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村党支部。

  5、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候选人标准条件,从法律、政策和道德品行等方面提出不宜提名的具体情形。选举前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6、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联系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

  第三阶段:全面选举(10月27日—11月底)。先进行村党支部换届,再开展村委会换届。鼓励和倡导村党支部成员积极参加村委会选举,依法兼任村委会成员或村委会主任。

  1、切实抓好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11月27日—11月5日)

  推行“两推一选”产生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由镇党委派人主持,现任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全体村民或户代表参加。户代表原则上每户1名,参与推荐的户代表应不少于总户数的80%。村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经镇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2、依法搞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10月27日—11月底)

  做好本村选民登记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做好对参加选举村民的资格审查和登记工作,原则上以户籍为标准进行登记,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每一选民只能在一地登记。选民名单在11月1日以前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选民登记和公布工作要在11月20日前完成。

  新的党支部成立后立即在支部主持下推选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支部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接受提名成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及时终止其资格。

  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也可由村党支部根据村工作需要和大多数村民的意见提出建议意见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直接提名。对直接提名的候选人进行预选时,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对候选人要进行资格审查。候选人中至少有1名妇女。

  精心组织投票选举。组织和动员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到选举大会现场投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加强与登记参加选举的外出村民的联系,提高参选率。完善秘密写票制度,保证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受干扰地行使民主权利。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12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建立抓难点村、重点村换届包靠制度,选派工作组驻村指导,限期完成换届选举。

  2、组织搞好新老村班子工作交接,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和村“两委”成员签订好任期目标责任书,并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后续工作。

  3、建立完善配套组织。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一经产生,应当在十日内组织选民推选或者选举产生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下属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

  4、12月中旬,做好迎接上级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工作。

  5、举办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培训班。

  三、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保障机制。镇党委、政府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保证选举工作正常进行。

  一是建立领导责任制。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分管副书记、民政助理员是具体责任人。

  二是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要建立自己的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寻找工作差距,加强督促检查,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三是建立督查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督促检查,不折不扣地按规定程序办事,使程序真正成为选好干部、配强班子、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保障。

  四是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落实,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认真、妥善地加以解决。制定工作预案,及时排查和解决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维护换届选举期间农村基层稳定。

  (二)加强培训,确保指导有力。

  大力抓好培训工作,保证骨干力量发挥关键作用。培训对象要横到边、纵到底,领导和参与选举工作的人员都要参加培训;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紧密结合村风民情,有针对性地增强培训效果;培训内容主要是《党章》、《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实施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及选举工作规程等,确保在选举中严格依法办事,杜绝在程序上出现问题。

  (三)坚持“两手抓”,确保“两不误”。

  坚持一手抓发展稳定,一手抓“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把二者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中心工作和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经典篇4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的规定,按照中共绍兴市委批转《中共绍兴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关于做好乡镇、街道科协换届工作的报告》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完善镇科协组织,充分发挥科协作用,拟定于今年9月上旬召开孙端镇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认真回顾总结镇科协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和工作经验,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研究确定今后五年科协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切实加强镇科协领导班子和科技工作者的队伍建设,努力开创镇科协工作新局面,为深入实施科教兴镇战略打造技术和人才优势,为加快建设创新型乡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步骤

  镇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研究阶段:7月206日至7月30日,镇科协第七届委员会组织专门力量,在认真学习科协《章程》和市委文件的基础上,深入村、企业和专业技术组织进行调查摸底;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镇科协的工作实际和有利于今后工作开展的要求,以不断加强科普队伍建设,不断满足群众愿望的需要,研究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二)动员推选阶段:8月1日至8月25日,按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召开好科协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到镇所属各村及有关单位。各村及有关单位根据分配名额,民主推荐产生镇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

  (三)会议阶段:8月26日至9月5日,完成换届选举的各项筹备工作,召开孙端镇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八届科协委员会。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6日至9月15日,换届选举后,搞好总结,会议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对新一届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

  三、关于村和有关单位及专业技术组织代表推荐的有关事项

  (一)代表名额及构成:镇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50名。代表构成的`比例一般要求为:负责科普工作的村干部代表24%;教育、文化、卫生界的科技工作者代表18%;农林、水利、畜牧界科技工作者及种养业大户代表22%;企业界科技工作者代表26%,其中外地来绍创业人员代表10%;镇机关代表10%。代表中,女科技工作者、女科普工作者原则上不少于20%,大专以上学历不少于50%。

  (二)代表条件: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热爱科协工作,能热心为科技人员说话办事,在科技人员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代表产生办法:本次镇科协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科协第七届委员会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到镇所属各村和有关单位,各村和有关单位要召开会议,根据分配名额民主推荐产生镇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然后提交镇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定。

  四、关于镇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

  (一)会议主要议程:

  1、镇领导和县科协领导讲话;

  2、听取并审议镇科协第七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镇科协第八届委员会。

  (二)委员名额及构成:本次镇科协委员会委员根据镇实际,在充分考虑各界别的代表性和科协工作的实际需要,人选确定为15名。

  (三)委员的产生:镇科协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镇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名单,商请人选单位同意,报镇党委批准后,提交第八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的选举实行等额选举。

  (四)科协委员会是镇科协的领导机构,设科协主席1名、副主席2名。秘书长1名,负责镇科协日常工作。科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在镇科协八届一次会议中选举产生,实行等额选举。选举产生的科协委员会须报镇党委审批同意,并报市科协备案。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搞好镇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镇科协新一届科协领导班子,事关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举措。各村及有关单位要把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集中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

  2、强化指导。本次科协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程序要求高、政策性强。各村及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加强指导、周密实施、严格程序、照章办事,按照科协章程的规定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大会的顺利进行。

  3、落实保障。各村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协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把它作为增强全民科技意识,提高科技人员地位,发挥科技作用的新契机,要克服怕麻烦求简单的思想,做到思想统一、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和经费落实,要长期关心和支持科协组织的活动和发展。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经典篇5

  2024年关于农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范文

  XX街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主要分为选前准备、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选民登记、提名确定候选人、投票选举、选举后续工作六个阶段。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XX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制定XX街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一、审计报告公示(20XX。X。11-20XX。X。25)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省委组织部、XX省民政厅、XX省财政厅、XX省农业农村厅、XX省审计厅关于做好全省村委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社区居委会财务收支审计工作的通知》(X审〔20XX〕109号)文件规定进行村(居)委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并对审计报告进行公示。

  二、选民登记(2024年X月4号)

  1、登记对象

  截止到选举日年满18周岁(计算村(居)民年龄的时间,以本村(社区)村(居)委会选举日为准;村(居)民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无身份证的,以户口本为准)的村(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社区)并且长期在本村(社区)居住的村(居)民;

  (二)户籍在本村(社区),登记选民期间或者选举期间不在本村(社区)居住,接到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通知后,表示愿意参加选举或者书面委托他人投票的村(居)民;

  有下列情形的不列入选民名单:

  (一)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告知,本人书面表示不参加选举的村(居)民;

  (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村(居)民(确认是否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应以司法机关的法律判决文书为准;同时,对因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案经济犯罪案而被羁押,正在受侦察、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批准,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这类情况必须由检察院或法院以公函或文件形式予以认定,其他部门的认定无效);

  (三)不能行使选举权和无法表达意志的精神病患者或痴呆人员。

  (四)现役军人、在校大中专学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干部职工。

  选民资格的认定有争议的,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

  2、登记方法

  登记时,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设立登记站,由登记员挨家挨户登记。

  3、审核和确认选民名单

  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必须对造册登记的选民名单进行认真审核和确认,做到准确、无误。

  4、公布选民名单(2024年X月4号)

  造册登记的选民名单,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后,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按村(居)民小组顺序在本村(社区)的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布。

  5、受理村(居)民申诉(2024年X月4号-8号)

  村(居)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如有异议,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向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超过提出异议期限的,不予受理。选民名单和选民总数以异议处理调整后的名单为准。

  6、发放参选证

  选举日前,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根据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填写、发放参选证,并由村(居)民签收。投票选举时,村(居)民凭参选证领取选票。

  三、提名确定初步候选人

  1、职位和职数

  XX街村(居)民委员会的职位和职数为3人,主任1人,委员2人。

  2、初步候选人报名条件

  (一)新进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原村委会成员参选的不能超过60周岁;

  (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工作作风好、群众口碑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奉献意识强、廉洁意识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等问题的;2.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3.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等立案调查处理的;4.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基本事实被有关部门查清的;5.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6.截留克扣扶贫、低保等民生领域资金,土地征用补偿款、财政专项资金,侵害群众利益,受到法律纪律追究的;7.挥霍、侵占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8.道德品行低劣,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处罚,或因涉毒被治安处罚的;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的;2.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的;3.近5年内有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4.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约定,拖欠村集体资产租赁费用、土地流转费用的;5.在任期履职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6.近3年党员民主评议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7.由于身体健康及年龄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8.拒不签订纪律承诺、创业承诺和辞职承诺的;9.个人未报名参选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实行近亲属回避,存在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及外祖孙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任职。

  (三)初步候选人报名

  报名实行“一人一岗”,即报名参选村(居)委会主任的不得再报名参选村(居)委会委员,报名参选村(居)委会委员的不得报名参选村(居)委会主任。

  (四)初步候选人资格审查

  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对报名参选村(居)委会主任、村(居)委会委员的村(居)民按照上级规定的“九不能,九不宜”进行初审,初审后符合条件的报街道办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审查,街道审查合格的再上报县级联审。县级联审合格的人员作为初步候选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及时发布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初步候选人名单。

  四、提名确定正式候选人

  初步候选人名单公布后,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投票提名村(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投票地点和时间,并发布公告。

  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应当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在初步候选人中根据拟定的职位和职数等额提名候选人,按照得票多少差额确定,村(居)委会主任差额1人,委员差额1人。每一村(居)民提名人数不得超过拟定的候选人名额。不是初步候选人的,不得提名为正式候选人。

  4、公布候选人名单

  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以得票多少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正式候选人应当于被提名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当日签订纪律承诺、创业承诺、辞职承诺并报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拒不签订三项承诺的取消正式候选人资格。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前将村(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和候选人签订三项承诺书情况向村(居)民公告。

  第五阶段投票选举

  一、确定投票方式

  村(居)民委员会投票选举采取选举大会方式,组织全体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集中统一投票;

  二、公布选举日、投票方式、投票时间和投票地点

  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5日前公布选举日、投票方式、投票时间和投票地点。

  三、办理委托投票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委托本村(社区)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的,不得接受委托。

  被委托投票人或者委托投票人应当在选举日前到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办理书面委托手续,选举日当天一律不办理委托投票。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批准后,委托生效。选民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收回该选民参选证,向被委托人员发放委托投票证,并在选举日前1天公布委托投票的选民和被委托投票的选民名单。

  被委托人在选举日当天应亲自参加选举大会或到投票站凭证领取选票、写票和投票,不得将委托证交他人再委托投票。

  四、确定选举工作人员

  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依法依规提名选举工作人员,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包括总监票员、验证发票员、唱票员、计票员、监票员、代书员、投票站工作人员等。

  选举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应当在选举日前公布,采取选举大会投票的还应在选举大会上宣布。

  选举工作人员确定后,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其进行培训。

  五、投票选举

  采取选举大会进行选举的,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投票结束后,应当将所有票箱集中,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同开一箱,防止秩序混乱和舞弊现象。开箱后,应先分别清点投票站票箱的选票数,核对无误后再清点中心选举会场票箱选票数。然后,将选票混在一起,由选举工作人员逐张检验,清点选票总数。在个别疑难选票认定上,应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集体认定,选举工作人员不得自作主张、自行认定。在实际工作中,要先将少数有瑕疵、难以认定的选票挑选出来,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集体认定后,再进行计票。

  在选票的认定上,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1.检验选票。选举工作人员应逐张清点检验选票。对难以确认的选票应当在公开计票前提交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决定。

  2.认定有效票。有效选票又分整张有效或部分有效两种:整张有效,是指一张选票完全符合选票规定的应选人数和写票规定;部分有效,是指在一张选票上,选民对有的候选人按规定写票,而对其他候选人胡写乱画无法辩认,该张选票为部分有效票。

  3.认定无效票。无效票,又称废票。包括: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书写模糊不能辩认的选票;在选票上书写(画)选票规定以外的标识的选票。

  4.认定弃权票。投出的未写任何符号的选票。

  5.无效票(废票)、弃权票与有效票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这就是说,判断候选人当选是以“参加投票的选民”为基数的,而废票和弃权票是包括在这个基数内的。废票、弃权票要与有效选票同时封存、存档和保管,不得随意销毁和丢弃。

  6.认定选票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检验选票是有效还是无效要依规定进行。同时,对每张选票要具体分析。一是未按选票规定的位置写票,但能表达投票人意向的选票,如有的选民未在候选人上方空格内划“√”,而在候选人姓名下划“√”,这样的选票明显表达了投票人意向,可视为有效选票。二是局部划错的应局部作废,不应将整张选票作废。三是另选他人的选票,将姓名写错或写成小名别名的,如果本村(社区)有选举权的村(居)民中无同姓名的村(居)民,如将李二牛写成“二牛”等应视为有效票。

  六、选举有效性确认

  选举村(居)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参加投票的村(居)民人数,以从票箱收回的选票数为准。判断本次投票是否有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从票箱收回的总选票张数超过本村(社区)登记的选民总数的一半以上;二是从票箱收回的总选票数要等于或少于发出的总选票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选举无效:

  (一)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未按照法定程序产生的;

  (二)候选人的产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参加投票的村(居)民人数未过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半数的;

  (四)违反差额选举原则,采取等额选举的;

  (五)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选票的;

  (六)没有公开唱票、计票的;

  (七)没有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的;

  (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有关选举程序规定的。

  七、确认当选

  正式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居)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另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居)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只宣布得票结果,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方能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选举结果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须当场宣布,同时应当公布所有候选人和被选人所得票数。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当选无效。

  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投票选举当日或者次日,公布当选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名单,并报乡镇(街道)备案。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无正当理由不公布选举结果的,乡镇(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

  八、另行选举

  村(居)民委员会当选人不足应选名额的,不再另行选举。

  第六阶段选举后续工作

  一、工作移交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之日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

  原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依规将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

  移交工作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乡级人民政府监督。

  二、选举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

  (一)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组成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主任一名。为适应履行职责的要求,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实行回避制度,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社区)会计(报账员)不得担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

  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应当及时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按照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程序进行选举,任期与村(居)民委员会相同,向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可以列席村(居)民委员会会议。

  (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交接

  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新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产生后的十日内主持新一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交接事项,程序、参加人员按照村(居)委会工作移交进行。

  三、推选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

  (一)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依法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社区)村(居)民;

  2.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3.热心为村(居)民服务,敢于坚持原则,遵纪守法;

  4.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二)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的数额

  每个村(居)民小组推选一名小组长。

  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

  (三)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的选举

  1.村(居)民代表的选举。村(居)民代表的推选在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主持下,根据村(居)民会议确定的村(居)民代表数额,以无记名投票、公开唱票的方式进行,得票多者当选。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1)按照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的办法进行推选。推选代表时,先计算出推选一名代表的户数,再按计算出的户数按居住相邻的原则划分出若干个选举单位进行推选,获得选举单位全体选民的多数通过者当选。

  (2)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本村(居)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选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被选人按小组应选的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

  2.村(居)民小组长的选举。村(居)民小组长由村(居)民小组会议直接选举产生,选举由村(居)民委员会主持,由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登记的本组选民参加,本组三分之二以上的选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获得参加投票的本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的村(居)民当选村(居)民小组长。得票过半数的超过一人,以得票多者当选;得票不过半数,以得票多者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数的三分之一。

  (四)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任期

  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的任期与本届村(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产生后,要及时发布公告,建立村(居)民代表和村(居)民小组长花名册,报乡镇(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领导机构备案。

  四、建立健全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及群众组织

  村(居)民委员会要及时健全村(社区)共青团、妇联、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红白理事会、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孝善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倡导其负责人由村(社区)“两委”成员兼任。

  五、村(居)民自治章程及村规民约的修订

  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村(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各村(居)委会要结合本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群众需求变化以及(村)社情民意等情况,对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修订完善。

  六、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建立选举工作档案。村(社区)建立的选举工作档案应当交由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指定专人保管,至少保存五年以上。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经典篇6

  我校第三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等自2018年5月23日换届产生至今已近三年时间,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为规范操作过程,切实组织好本次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工会换届选举工作,应在本单位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报经上级工会批准,严格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全国总工会《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苏州市工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有序地进行。

  二、工作程序

  1.候选人提名

  4月1日-4月9日:依照工会干部的条件,充分发扬民主,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组织提名,由工会小组长负责召集,时间由各工会小组自行商定。上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年级分管领导分别进入所在年级组进行监督。提名名额为:工会委员会:5人,经费审查委员会:3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一般与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不交叉。工会小组中每个成员都应充分发表意见,按照民主主集中的原则,确定小组提名名单,提名应面向全体工会会员。

  2.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

  4月12日-4月23日:工会小组提名委员候选人后,上届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意见,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学校党支部批准后确定候选人名单。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名额应按候选人多于应选人的10%的差额率确定,为6名。

  工会主席候选人,在广泛征求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党支部和上级教育工会协商、推荐产生,工会主席按同级党政副职干部条件配备。

  3.做好会务组织工作

  4月26日-5月14日:拟定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办法(草案)》、两委候选人建议人选基本情况等材料,做好各项会务准备与组织工作。

  4.召开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两委

  5月21日,召开由全体工会会员参加的第四届第一次会员大会,由上届工会委员会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以举手表决的方法,通过《选举办法》、工会委员和经审委员的候选人建议名单、监票人建议名单,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两委委员。候选人必须获得应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应当分两张选票分别进行投票选举,工会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为10%;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实行等额选举。

  5.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领导人

  会员大会后,立即召开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工会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女职工委员会、劳动监察委员会由新一届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基础上产生。

  6.上报选举结果

  向上一级工会报告行选举结果。

  三、工会小组分组安排

  按本学期工会小组(年级组)安排表确定。

  四、具体安排

  1.会员大会地点:报告厅

  2.会员大会时间:2024年5月21日(周五)16:15-16:50

  2.出席对象:全体工会会员。

  3.会议组织及主持:唐宇宏

  4.音响控制、摄影摄像、电子屏:影像组,提前准备好国歌及国旗图片及背景音乐。

  报告厅电子屏内容如下:苏州高新区长江小学校工会第四届第一次会员大会

  大厅电子屏:预祝我校工会第四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圆满成功!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奋力推进新时代学校工会工作创新发展!

  5. 选票印制及后勤服务:总务处。

  6. 新闻报道: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经典篇7

  官庄湖学校第一届工会代表于20xx年2月选举产生,现已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改选,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及上级工会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工会换届改选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工会换届选举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进行,为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成立换届选举筹备工作组:

  组长:付涛

  副组长:李传喜、钟敏

  成员:孙培华、王秀玲、王霞、马学耕

  二、换届选举的主要内容

  1.教代会代表的换届选举。

  2.在教代会代表换届选举的`基础上,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

  三、教代会代表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积极维护学校的荣誉。

  2.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师德规范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起骨干作用、表率作用。

  3.关心学校发展,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学校行政的决策指挥权。

  4.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人正无私心。

  5.学习和掌握学校民主管理知识,积极参加民主管理活动,并从学校和教职工整体利益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有一定的民主管理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

  四、工会委员条件

  1.必须是学校工会会员代表。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基本路线。

  3.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作风正派、工作踏实,富有成效地做好本职工作。

  4.努力学习,遵纪守法,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在教职工和本职岗位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热爱工会工作,热心服务教职工,有文化、有能力、具有奉献精神、协调配合能力强。

  五、选举程序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推荐阶段):20xx年2月9日―10日

  1.换届动员:组织召开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长会议,布置落实具体操作工作;动员换届选举工作。

  2.组建班子:组建筹备工作组,召开筹备工作组会议,研究、起草选举有关文件和具体工作事宜。

  3.教职工代表的产生:在广泛酝酿的基础上,各个选举小组(教研组),按比例推荐教代会代表。(本组选举推荐时要适当考虑性别、年龄以及年级组人数之间的比例)。

  4.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确定教代会正式代表,并公示。

  第二阶段(教代会预备阶段):20xx年2月11日

  1.确定委员名额。根据工会会员人数,确定本届工会委员7人。

  2.召开党支部会议。在各小组推荐的基础上,平衡各方面的因素,拟出工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第三阶段(正式选举阶段):20xx年2月12日

  按会议程序,召开二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经典篇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办事处关于做好第九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现就我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建设和谐社区的总体目标,以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为核心的社区自治组织建设为目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宣传发动广大居民群众广泛参与,选好配强社区居委会干部,优化班子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扎实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自治,增强和完善社区功能,努力促进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区第六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12月1日开始,5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摸底阶段( 1月1日至2月28日)

  1.各街道办事处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

  2.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各社区均应制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3.组织开展居民调查摸底工作。摸清社区的户数、人数、居民小组数、居民结构等基本情况。

  4.社区居委会人员配备。根据社区管户标准确定我区社区居委会应配备人员人数,提出人员配备方案。

  (二)宣传动员阶段( 2月15日至3月31日)

  1.组织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学习有关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利用电子屏、微信、横幅、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使广大社区居民充分了解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广大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履行应尽义务。

  (三)具体实施阶段( 4月1日至5月31日)

  1.选民登记。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居民家中进行选民登记,努力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2.选举居民代表。在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居民小组长主持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投票或举手表决选举,也可以向居民户发放选票,回收计票方式选举。

  3.确定选举方式、时间、地点。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召开新一届居民会议。根据本社区实际,按照街道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议确定本社区的选举方式、投票时间及地点。投票可采取设立中心投票站和若干投票点的方式进行。

  4.做好候选人提名,确定正式候选人、公布候选人情况。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应采取有选举权的居民10人以上联合提名,户代表5人以上联合提名和居民小组代表联合提名的方式。要积极拓宽社区居委会候选人渠道,可以采取面向社会选聘大学生,推选原社区居委会优秀工作人员等方式。居民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街道党工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应多于或等于应选名额。

  5.筹备选举大会,做好选票印刷,办理委托投票,推荐监票、唱票、计票候选人等工作。

  6.根据居民会议确定的`选举方式,组织选举。积极维护现场秩序,按照选举程序组织投票。严肃选举工作纪律,按时宣布选举结果,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时由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名,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通过,产生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

  (四)总结验收阶段( 6月1日至6月30日)

  1.各街道采取召开座谈会、入户访谈、听取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报告等方式,对选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查、验收采取查看各类名册、选票、选举结果报告单等相关材料的方式,查看选举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验收结束后,验收组应向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提交验收报告。

  2.各街道办事处召开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会议。总结选举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各街道办事处要于6月15日之前,向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向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工作要求

  我社区在选举工作中必须做到:

  1、严肃工作纪律,选举指导组成员必须服从安排。

  2、严肃选举法律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创造宽松的民主环境。

  3 、宣传发动到位。动用一切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动员、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到选举工作中来;

  4、维护社会稳定。对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的信访问题,安排专人负责,做到群众信访件及时回复,信访问题得到准确解释,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5、在选举工作中做到与社区其他工作两不误。

  6、严肃选举工作纪律。要坚持依法办事,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7、要认真做好落选居干的工作,妥善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完成。

  xx社区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经典篇9

  为做好建委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的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群众公认和民主集中制等原则,选准配优机关党委领导班子,不断增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振兴城乡建设、服务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机关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设置及任职条件

  (一)机关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设置

  第二届建委机关党委拟设委员7名,其中机关党委书记1名(由委党组成员兼任),专职副书记1名,兼职委员5名。

  (二)任职条件

  建委机关党委委员必须模范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党性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坚定的政治信念。

  作风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具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

  业务熟。与时俱进,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城乡建设工作。

  品德好。坚持公道正派,勤政廉洁,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委机关党委换届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建委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喜波兼任。领导小组负责对委机关党委换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工作方案经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后,要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内选举工作有关文件等。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起草党员大会有关文件,为选举工作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组织保障。

  (二)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建委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由各支部(总支、联合支部)根据机关党委委员任职条件,充分酝酿,分别推荐8名,报委机关党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确定预备人选。委机关党委换届领导小组根据各支部推荐的初步人选名单及工作实际等进行考核,按差额选举的比例要求,提出新一届委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8名,经委党组同意后,报市直机关工委考察、备案。

  (四)选举委员、书记、副书记。经市直机关工委批准的委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由新一届委机关党委委员召开会议选举产生。

  (五)报批及总结。换届结束后,委机关党委委员选举结果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委机关党委兼职书记、专职副书记选举结果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批。

  五、党员大会的主要议程

  召开市建委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党员大会。主要议程是:

  报告工作。宣读选举办法;全体党员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选举办法。推选监票人、计票人;全体党员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监票人、计票人。

  选举委员。宣读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候选人的批复。进行正式选举。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即可进行选举。全体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委机关党委委员。

  选举书记、副书记。由当选的新一届委员召开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并对其他委员分工。

  总结。由委党组书记作总结讲话。

  六、几点要求

  (一)精心组织。委机关党委换届选举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要在委党组的领导下,并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

  (二)科学运作。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实施,严格按程序办事,规范操作,严明纪律,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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