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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原则基本要求,德育原则

作者: 猫宁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1日

德育原则基本要求篇1

  论文摘要:本文就如何科学、有效的开展研究生德育工作提出了十条基本原则,即德育的首位原则、方向性原则、主体性原则、“三全”原则、超越性原则、长期性原则、系统性原则、服务性原则、层次性原则和实践性原则。

  研究生是社会的精英阶层,研究生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最高层次,研究生德育是研究生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德育的最高阶段。知识经济社会中,人才是最主要的资源,社会对高等教育尤其是研究生教育的依赖性有不断增长的趋势。研究生教育越来越受到各高等院校的重视和关注。要提高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完成研究生教育的历史使命,德育的作用是巨大的,否则研究生就难以承担社会的历史重任。

  研究生德育原则是研究生德育工作实践的抽象和概括,是研究生德育工作规律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研究生德育工作过程中必须考虑和遵循的工作准则。一般地说,在实施研究生德育的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德育首位原则。德育首位原则是端正办学方向的根本指导思想,是保证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措施。坚持德育首位原则,就要正确处理好德育“知识性”和“思想性”的关系。高校研究生德育工作,要紧紧围绕研究生德育目标,弘扬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用正确、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占领德育阵地。

  2.德育的方向性原则。历史唯物主义认为,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的有机组成部分,属于社会上层建筑,它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和阶级利益服务的。作为道德的外化过程和动态表现,德育必定具有特定的阶级性和方向性。

  在我国,高校研究生德育工作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准确地宣传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与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腐化、侵蚀和影响。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坚持德育的方向性原则,并不拒斥在进行研究生德育的过程中,要讲究方式方法的多样性和灵活性,重在实效,不要拘泥、固守于固定的模式。

  3.德育的主体性原则。德育的主体是研究生,德育效果的评估也主要是研究生及其道德状况。自我教育是科学的教育理念的根本要求。在进行研究生德育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研究生自我德育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受教育者内在的自我关系,转化为他们自身的内在要求,将德育内容(客体)内化(主体化),才可能为其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和可靠保证。有人甚至认为,自我教育是实现研究生教育目的的最后和关键一环,更是凸显出研究生德育的主体性原则。要发挥德育教师和研究生两个方面的积极性,使教师育人与研究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互相协调,形成合力。

  4.德育的“三全”原则。即研究生德育的全程原则、全员原则、全方位原则。任何与研究生工作相关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都有德育的责任与义务。研究生的德育是一个党政互相配合,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上对研究生思想、道德、心理、品质及其学习态度、生活方式、行为修养等整体素质进行教育熏陶、引导的系统工程。要有效进行研究生德育,就必须构筑全方位的德育网络,形成卓有成效的德育合力。

  5.德育的超越性原则。超越传统,是高校德育创新的必然选择。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国家的建设需要人才,人才的培养靠教育,教育的灵魂是德育,德育的精髓在创新。创新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扬弃,是时代的最强音。因此,研究生德育也应该而且必须创新。研究生德育可以在内容、方式、方法、手段、机制、目标等方面得到改进和升华。并且,研究生一般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理论水平,因此,对他们的德育要求要适当地提高一些。这也符合教育学理论中的“皮革马力翁效应”原理。强调研究生德育的超越性原则,并不排除研究生应当紧密联系社会生活实际,不能排除德育的现实生活取向。

  6.德育的长期性原则。德育是一项特殊的事业,是一门深奥的学问,她的对象是最复杂的人,她的目标是为了塑造人的灵魂。研究生德育作为整个德育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可能一跳而就、立竿见影,需要长期的熏陶和培养。

  7.德育的系统性原则。由于研究生的个性、差异性,要求研究生德育本身必须是系统的、科学的,否则德育就难以实现正效益,甚至出现零效应和负效应。德育实效性追求的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德育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8.德育的服务性原则。从一定意义上说,德育是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为社会服务的,这是我们一贯坚持的原则。但德育最主要的还是应该服务于研究生自身的发展。教育是一种有目的的改造人与发展人的实践活动,是对人自身主观世界的改造,这是教育的惟一目的。换句话说,人才是德育的终极关怀对象。要努力优化德育环境与氛围,使德育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9.德育的层次性原则。由于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不断深人,我国研究生招生规模连续三年以30的比例增长,表现出跨越式的发展,研究生构成出现了一系列新的变化,非传统概念的研究生人数增加,人员构成日益复杂化,主要表现在生源背景多样化、生活方式多样化、学习目的差异化等等。据有关资料显示,研究生思想道德紊质参差不齐,价值取向呈现多元化趋势。因此,研究生德育面临着很多问题和挑战,在进行研究生德育的过程中,要因地、因人、因事、因时制宜,就要正确处理好德育的层次性原则。

德育原则基本要求篇2

  一、德育实践课有利于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

  德育实践课注重弘扬人的主体性,挖掘和引发人的自觉性、积极性、独特性和创造性,从学生兴趣出发,从学生的情感需要、意志、理想出发,在活动中为学生提供发展个性,进行独立思考和选择的道德实践的机会。这充分体现了对学生主体的尊重,体现了德育工作的人本化特征。

  二、德育实践课有利于学生德育实践能力的培养

  学生德育实践课的内容是极为广泛、极为丰富的。就其内容的性质划分,可概括为:学习性的德育实践,人际交往的德育实践,社会公益性的德育实践,自立自理的德育实践等。实践性德育活动是促进德育影响转化为学生品德的基础。学生在道德形成过程中要完成由知到信,由信到行的转变,其中道德实践环节是必不可少的。实践性德育课为学生的品德外化提供了实际锻炼的机会,同时,学生对一定道德知识的理解掌握、运用和深化也依赖于德育实践活动。

  三、开展德育活动课的几个基本原则

  1.主体性原则。德育活动课应贯彻主体性原则,一是给学生以选择的权利。活动的内容由学生自己选择;活动方式和具体要求由学生自己安排;活动的材料也由学生自己去搜集整理。二是看学生参与程度。一堂德育活动课是否成功,关键看学生参与的人数。应该给每一个同学机会,在活动中大胆尝试,自我体验、自我评价、自我教育。

  2.实践性原则。德育应把以道德为基础的道德实践作为其终极目的,付诸于实践。实践是德育活动的根本特性。通过实践,学生可以认识人生,去追求生活的意义,进而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人生理想。因此,德育实践课应把学生引向社会,引入生活,走近大自然,去和周围的世界积极对话,广泛交流和沟通。

  3.系统性原则。德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的内容和形式既要考(下转第158页)(上接第157页)虑其包容性和灵活性,更要考虑其德育的内在规律,只有掌握了德育的系统性,才能保证德育活动课做到“德育目标,一以贯之;德育内容,循序渐进。”

  4.创新性原则。创新是素质教育的核心。这就要求我们在德育实践活动创设中要不断研究和发现学生的特点和德育的规律,研究时代的特征。在活动的形式、方法到活动的内容方面不断有所突破和创新,以利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5.层次性原则。第一,重视培养学生的基本生活习惯、自我控制力和遵守日常社会规范。第二,在更广泛的人际和社会关系中,强调自我探求精神、性格发展和生活观念的教育培养。第三,重视学生个性发展,强调培养学生对待工作、学习、生活的正确、严肃的态度。

德育原则基本要求篇3

  目前,我国关于社会主义教师职业道德的描述各有不同,大致包括以下几种:“热爱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①,“ 献身教育, 甘为人梯”②,“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育民主、教育人道主义”③,“乐教勤业、教育民主、教育公正”,“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教育人道主义”④。就字面表述而言,不同的说法都包含了不同的时代特征及要求,但就社会主义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确立的依据以及目前存在的多种表述来说,应当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考虑:

  一、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确立应当反映一般社会道德原则的基本要求

  道德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社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由社会经济关系决定,并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的,教师职业道德必然要反映相应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 同时也应当体现一般社会伦理原则的基本要求。

  首先,社会主义道德是在无产阶级自发形成的朴素的道德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为指导,由无产阶级自觉培养起来的道德;是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以社会主义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以代表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先进道德体系。因此,社会主义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必须符合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并符合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

  在社会主义道德中, 明确强调了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原则。并且在1996 年, 中国共产党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指出:“社会主义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华民族优良的师德传统也需要适应社会新的发展要求。虽然前人不可能站在今天的教育高度,但我国教育史上曾经出现过许多献身教育事业的先贤和典范,都可以成为我们确立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历史依据。

  特别是多年来党和政府为改善广大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作出了诸多努力,但仍未达到理想状态,东西部地区的教育发展依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近年来,在大学毕业生就业时,党和政府也在对西部计划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方面逐年加大投入力度,让更多的青年人投身祖国西部地区的基础教育建设,逐步提升我国教育的整体水平。加之教师的工作繁重而复杂,工作周期长,见效又比较缓慢。教育的对象也都是一个个各有特点的独立个体,需要教师花费极大的精力去了解学生和帮助学生成长。如果在这个过程当中没有一种忠于人民教育事业的精神,是很难搞好教育工作的。因此,在社会主义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内容当中应当体现出对人民和集体的阶级本质和时代特征,并且这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体主义原则的具体化。所以,终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原则应当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原则。

  其次,从社会经济关系来看,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依法治教、依法从教既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教育领域中的贯彻,也是其必要保障。依法治国包含依法治教,并需要通过具体的人来贯彻执行。只有依法治教、依法从教,才能培养出具有较高知法、懂法、守法和执法素质的公民。所以,依法从教是确立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

  再次,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应当体现一般社会伦理原则的基本要求。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当中,还普遍存在着甚至是违背教育人道主义的行为。体罚学生、填鸭式教育、限制学生个性发展等野蛮教育的方式仍然不绝于耳。而人道主义早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便作为新兴资产阶级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出现并倡导。从本质上讲,教育作为一项培养人的社会事业,必然要致力于对人的普遍关怀和对人的价值、尊严、权利和自由的追求,致力于人自身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人道主义基本上是一个教育问题。它以最纯粹的形式和最简单的办法把最深刻的人生内容交给青年”⑤。因此,应当在教育过程中积极倡导教育人道主义,强调尊重人的发展需要,主张个人的全貌发展,并从教育制度及社会环境上最大化的给学生创造良好的受教育条件。

  因此,在从反映一般社会道德原则的基本要求来看,应当包含“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依法从教”和“教育人道主义”三方面的原则。

  二、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确立应当反映教师职业活动及教育过程的特点

  教育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培养人的活动。教师在职业活动当中要处理好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等各方面错综复杂的关系,需要充分发挥教育民主的特点。并且教师要通过多种方式教书育人,培养出品学兼优的优秀人才,还要时时刻刻体现教师职业的示范作用,这也是教师明显区别于其他职业的特点。教师职业道德作为对教育活动的一种伦理导向,其原则的确立应当反映这几方面的要求。

  首先,从教育民主而言,教育不仅受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制约,而且要收到以政权为核心的上层建筑的调节。不同的上层建筑对教育产生不同的影响。社会主义教育民主是适应社会主义政治民主需要的教育。作为一种教育制度,教育民主规定了全民具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力,同时也是作为教师在教育劳动中必须信守的道德原则和教育措施而存在的。它能使教师和教师,教师和学生之间平等协作的开展教育活动,也能使学生的个性和人格得到全面发展。

  其次,不论哪个社会、哪个时代,对人才的培养既包含知识的培养,也包含道德的培养。一个完整的人,不仅要具备所处社会和时代所需要的文化知识及知识运用的综合能力,还要在道德方面具备时代所要求的思想道德品质。因此对于教师来说,既要教书也要育人。在教书育人的过程当中,既要探究科学可行的教学规律,还要积极培育能够参与各方面社会建设的社会主义人才。与此同时,作为教师还需要在实践当中用优良的道德品行和扎实的专业能力做学生的榜样。

德育原则基本要求篇4

  [关键词]大、中学校德育衔接工作 本质层面原因 非本质层面原因德育活动 特殊本质和规律 德育衔接基本原则及具体方法

  我国大、中学校教育阶段的德育衔接问题的提出,起源于大、中、小学教育阶段衔接问题的提出和发展,它首先是作为一个大、中、小学教育阶段衔接的实践问题提出来的。我国的大、中、小学教育阶段衔接问题是在20世纪80年,最早是在上海提出来的。这是从大学生中发现的。在大学中反映出来的学生在学业上、思想品质和能力培养上的诸多问题,并非大学教育的缺陷,而是中小学教育的“后遗症”。在德育教育及思想政治教育方面。中小学不是集中在培养学生的基础道德品行和学习、生活待人接物的行为准则、社会公德方面下功夫,却把一些应在大学进行教育的基础理论、观点,放到中学作为教育的内容,到了大学,学生感到重复而失去学习兴趣。把德育衔接问题从大、中、小学教育阶段衔接问题中分离出来,明确提出大、中学校教育阶段的德育衔接问题,从时间上来说应该被认定为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德育不衔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校德育教育工作存在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实际德育教育中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都是从当时大学生的道德失范现象中发现并引起人们的注意的,而这种道德失范现象产生的直接原因与基础德育相关。近几年,学校德育衔接问题主要是作为一个实践问题被提出来,这里的所谓“德育衔接问题”概念有特定含义,它主要指上面所说近几年我国学校德育及其衔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即各种不衔接的问题。面对这些新问题,学校的德育教育虽做了许多改进,但由于在解决德育不衔接问题过程中,教育者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及所采用的具体方法往往不是建立在对德育过程及其阶段衔接本质规律自觉认识的基础上,而主要是根据自己的德育经验提出和应用,或者随意性大,或者方法陈旧,跟不上社会变化和未成年人思想变化的要求,因而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效果总是难尽人意。关于大、中学校德育衔接问题的研究最终目的要落脚到怎样提高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及德育衔接工作的科学化、有效性上来,也就是要落实到怎样运用思想道德教育的规律提高思想教育及其德育衔接方法和实践的效果,因此如何使德育衔接工作及其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更加科学有效也就成为本文研究所要达到的最主要目标。要达到这一目标,我们认为,首先要准确了解和分析德育衔接工作的现状,对涉及到关于大、中学校德育不衔接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和基本原因的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深入研究和正确揭示目前大、中学校德育工作中不衔接问题产生的根本性原因和解决途径,以德育衔接根本方法、基本方法及辩证逻辑关于归纳、演绎推理的基本原理为指导,参考全国近几年关于大、中学校德育衔接问题调查和研究的大量相关文献资料,提出和制定出一套关于对解决大、中学校德育教育不衔接问题的基本原则、具体方法及其对策措施。

  1.当前我国大、中学校德育衔接工作的现状及具体原因分析。科学、有效地解决目前我国大中学校德育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要准确了解和分析德育衔接工作的现状。为此,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座谈访问及统计处理等方法,对6所中学、4所大学进行了调研,覆盖面近2000人次,获得了大量有说服力的第一手数据。我们还采用了大、中学校德育工作观摩交流、高中毕业生情况通报与跟踪反馈、高中毕业生品德考评系统试验等方式,开展了大学德育衔接实践环节的探索。我们还采用了研讨的方法,对大、中学校德育衔接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共召开大型专题研讨会、小型讨论会多次。根据本课题组对山东省及济南市大、中学校较系统的调查和分析,我们认为目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尤其是大、中学校德育工作现在仍然存在着不可忽视的脱节现象,对衔接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宏观协调指导上没有明确的整体衔接意识,缺乏既有系统性又有层次性的操作原则。对德育工作不衔接现状的分析,不仅涉及到关于大、中学校德育不衔接问题产生的非本质层面原因的分析,也涉及到关于大、中学校德育不衔接问题产生的本质层面原因的分析,对于正确揭示德育工作不衔接现状直接性表层原因、具体原因和基本原因有重要意义。以下我们从几个大的方面(基本原因)对德育工作不衔接现状和具体原因进行粗浅的分析。限于我们的能力,难以对全国近几年大、中学校的德育衔接问题进行系统的调查与分析,因此本节分析存在问题所依据的资料有一定局限性。

  1.1 未将德育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把不同教育阶段的德育目标、内容、方法等通盘考虑。

  1.1.1 学校各个教育阶段的德育工作层次不清,分工不明,德育工作任务序列化的设计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我们的大学、中学的德育工作未能根据学生年龄层次和思维特点制定相应的目标任务,尤其是各个阶段的具体目标不明确,没有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及阶段性思维特点科学的有计划地设计中学阶段、大学阶段各个不同年龄层次及阶段学校德育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的德育教育实施方案,大、中学校的各项德育工作层次和总体思路不够清晰,具体分工不够明确。虽然我国大学、中学已有了德育大纲。但是这两个德育大纲中提出的目标,未能明确提出和规定大学、中学的各项德育工作的更加细化阶段目标,因而这两个大纲提出的关于中学和大学各项德育工作目标的规定,存在着阶段性特征和要求不明确及表述不够具体并缺乏操作性的不足之处。

  1.1.2 大学、中学政治理论课的教材内容及教学方式上存在着简单重复、脱节的现象,大、中学校德育方法单一、陈旧,现有的德育手段急待改进。目前有的初中理论课教材编写方式成人化,内容偏多偏深。对于一些在大学、中学都必须讲授的基本政治观点,如何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知识程度和思想实际,循序渐进地展开教学,目前还缺乏整

  体考虑。高教和普教在课程设置和教材编写上相互沟通少,几乎没有联系,而且某些大学政治理论课没有统一的教学大纲。教材由各校自己编写,甚至有一所高校同一课程编写两三本教材的现象。另外,在政治理论和基本观点的教育内容和方式上重复、脱节。在教学形式和方法上,从中学生、本科生到研究生,中间有一个过渡时期,高等学校容易忽视这一点,没有及时引导他们适应大学生活,中学、大学及硕士生和博士生的政治理论课在教学方法上,几乎是相同。界定不明晰,差别不明显。Ⅲ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德育未能充分强调和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强调师生互动,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手段,有机地将德育过程运作为贴近实际、健康向上的道德品质动态生成的过程,研究生教育阶段的有些教育方法有悖于以上这些原则,带有本科生教育阶段的影子。影响了德育效果。

  1.2 大学与中学的教育思想不完全一致,未能将素质教育的思想贯穿于大、中学校的一切教育阶段。

  1.2.1 大学与中学的教育思想不完全一致,道德认知、道德责任、道德人格的要求不够明确和统一。首先,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未能将素质教育的思想贯穿于大、中学校的一切教育阶段,尤其是未能将素质教育的思想贯穿于中小学的各个教育阶段。相比之下,目前在素质教育思想宣传和实施力度上前者比后者要强;也可以说现在还存在大学与中小学阶段的素质教育不够衔接的问题。其二,目前我国大、中学校对学生的道德认知、道德责任、道德人格教育和培养的缺乏必要的计划性、整体性和连续性,致使三个不同年龄层次及阶段的道德教育目标、任务和具体实施方案在内容上衔接不起来,这是当前我国大、中学校德育及其衔接工作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其三,大、中学校周边的文化环境亟待净化。无孔不入的现代传媒对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这里要强调的是尤其是中小学生泡网吧(许多是非法的网吧)、沉湎于网上聊天室,或曾光顾,阅读图书和音像市场不健康书刊和音像制品,这给他们今后的成长留下了阴影。本该在中小学德育中解决的基础文明及起码的人格教育未能解决好,到大学和研究生教育阶段再进行诚信教育、艰苦奋斗教育、“三观”教育等,其效果受到影响。

  1.2.2 大、中学校德育及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方法的不衔接,忽视品行和能力的培养,在高级中等教育与大学之间反映得比较明显。受应试教育思想的影响,高中教师着重强调学生对德育知识的理解,忽视了品行和能力的培养,把课本上的教学内容讲解得十分细致,反复交代做题及考试的技巧;学生的学习方法基本上是预习、听课、复习、做作业,始终围绕着教师所讲的德育及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内容和教科书,教学方法的不衔接,很少进行查阅参考资料、参观访问、调查或独立进行实验等富有创造性、主动性的学习活动,与大学教学方法相比差异较大,相互联系、过渡和衔接的环节较为缺乏。此外,大学阶段有些教育方式事实上是扼杀学生的创新,基本上是辅导员、班主任“抱着走”。研究生教育阶段学生的独立性强,处于一种松散的管理状态,有些本科一毕业就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离开导师的指导几乎寸步难行,容易将自己局限在导师的研究领域。

  1.3 德育实施的具体途径缺乏整体规划和明确分工,没有注意与其他各种途径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1.3.1 大、中学校对学生思想品德评定标准不一,德育及思想教育的工作方式及渠道上存在较大差异。首先,目前中小学毕业生的品德评定内容不一、标准不一,某些品德要求标准呈现幼稚性。表达方式不一,而且学生的个性特不突出,评语大同小异,有“千人一面”的现象,缺乏个性,难以“导向”和“选择”。有的学校甚至使用含混的文字,有意拔高或隐瞒实情。这样的品德评定既缺乏准确性,又没有可比性,不仅使中学德育失去了导向机制,而且也使大学在招生工作中难以贯彻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其次,在班集体的建设和德育管理上,中学严格有余而放手不足,大学放手有余而管理不够。中小学主要是班主任一体化,大学则有思政教师和班主任两重结构。在工作方式上,中学班主任往往采取的是保姆式的封闭型管理,学生接触社会少。由于大、中学校缺少相互了解。客观上造成刚跨入高校的新生面对突变的环境,一时难以适应。而在大学里,班主任比较超脱,往往注重了放手让学生自我管理,而放松了必要的管理教育。在德育管理方法上本科生与研究生基本相同,仍然摆脱不了“活动式”、“运动式”和“说教式”的管理方法。

  1.3.2 大、中学校学生干部的选拔和培养上出现局部的滞后和无序状态。抓好学生骨干的培养对搞好大、中学校的德育工作有着重要意义,而学生干部的培养又是一个不断递进与发展的过程。现在对大、中学校学生干部的培养本身就缺乏明确的层次性要求,而对学生干部的使用指导上又存在较大的差异。中小学的学生干部对老师的依赖较多,教师指定的因素较多,而大学的学生干部能够比较独立的开展工作,有较浓重的“竞选”色彩,其间缺少一些过渡的环节。更主要的是,目前大中学校间尚无必要的渠道沟通学生干部的情况。大学在物色学生干部时,往往因情况不明或不实,而影响对干部的选拔和“接力”式的培养。一些中学生干部进入高校后因无法适应新的工作环境而逐渐退出干部队伍。

  1.3.3 大、中学校德育的社会实践要求雷同,缺乏层次性。目前社会实践已列入大学、高中的必修课,但明显地还处于探索过程,效果还难以落实。如军训中的军事理论教学,大、中学校无统一安排,中学甚至无教材。下农村锻炼,大中学校在目标、内容要求等方面都无明确要求,缺乏层次性和联结性。社会考察也是如此,大学、中学缺乏各自的特点与“角色化”的联系,有的甚至流于形式。此外在大学阶段,本科生和研究生阶段的德育工作都要求学生参加一定的社会实践,但在内容、目的、要求、组织形式等方面无明确地阶段性要求,缺乏更为细化的层次性。各校组织的较多的社会调查、为民服务、下乡或下基层等实践活动缺乏不同教育阶段的各自特点及“角色化”的联系,有的甚至流于形式。

  1.4 在德育教育及管理中注重形式,轻视效果,德育效用“空泛”、“乏力”和“失灵”等实效不高的现象严重。

  1.4.1 大学德育效果实效不高的现象值得关注,目前迫切需要解决“言传身教”的问题。“身教重于言传”这是大家公认的,但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不利于青年成长的现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但有的家长起着不好的表率作用,使学校的德育工作轻而易举地付诸东流。大学里每位任课老师都应该是学生的德育老师,但老师中只教业务、不管德育的现象比较普遍。教育学生要诚信,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的第一德育老师,我们有许多优秀导师以自己的学术和人格影响着学生一生的成长,但也有个别导师不能很好地履行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他们将研究生看成单纯的劳动力,让学生自生自灭;有的业务上吃老本,不注重知识更新,科研

  上急功近利;也有的导师只教书不育人。

  1.4.2 大、中学校德育方法单一、陈旧,现有的德育手段急待改进。从中学生、本科生到研究生,中间有一个过渡时期,高等学校容易忽视这一点,没有及时引导学生适应大学生活,“两课”教育往往是我说你听、照本宣科、没有讨论,而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又得不到解决,因此将老师讲的东西置若罔闻,或仅仅为了考试得分数,记在笔记上,而未进入脑海里,使“两课”教育“失灵”。本科生的辅导员大多是毕业不久的年轻教师,他们本身涉世不深,“对付”学生本领不多,往往按照上面的布置去执行,这也影响了德育效果。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学生思想相对成熟,一般具备了自我判断、自我教育、自我控制的能力。因此这一时期德育更应强调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强调师生互动,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手段,有机地将德育过程运作为贴近实际、健康向上的道德品质动态生成的过程。日前,研究生教育阶段的有些教育方法有悖于以上这些原则,带有冷科生教育阶段的影子,影响了德育效果。

  2.大、中学校德育不衔接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及相关基础理论探析。解决目前我国大中学校德育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学校德育教育合理的衔接,首要任务是在全面、准确了解德育教育不衔接现状的基础上,揭示出青少年德育教育不衔接问题产生的原因,从而为下一步提出解决德育不衔接问题的原则与对策建议奠定扎实基础。如上所述,德育不衔接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和多层次的,按照这些原因的作用和性质进行区分,大致可分为本质层面原因(主要包括具体原因、基本原因、根本性原因)和非本质层面原因(主要包括直接性表层原因)两大类。在前面的论述中,主要对目前我国大、中学校德育不衔接问题产生的直接性表层原因及具体原因和基本原因进行了初步分析,它不仅涉及到非本质层面的原因,而且还涉及到本质层面的一些原因。目前我国教育界及理论界对德育不衔接原因的研究较多地集中在对非本质层面原因的探讨上,也有许多关于本质层面上原因(具体原因、基本原因)的探讨。

  应当特别指出,以上所述当前大、中学校德育衔接工作所存在各种问题的形成具体原因和基本原因及其特殊本质,从根本上讲都是德育衔接一般本质和基本规律的体现和表现形式。从这种关系及意义的角度上讲,我们认为未能科学地把握和遵循德育衔接的基本规律(尤其是指狭义上的德育衔接规律),未能正确认识和处理德育活动与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发展的矛盾,尤其是两者之间及其在具体实践中发生的冲突和对立,是导致近几年大、中学校德育工作中不衔接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另外,未能正确体现和严格遵循德育衔接的一般本质和基本规律是导致产生所有德育不衔接问题的根本性的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原因。我们目前不乏关于德育不衔接问题产生的本质层面上的具体原因、基本原因的理性探讨,缺乏的却是于德育不衔接问题产生的本质层面上的根本性原因的理性探讨,即主要是关于大、中学校德育衔接问题本质内涵和基本规律的理论探讨。我国教育界、理论界对德育不衔接本质层面原因研究较少,而且也主要是一种关于德育不衔接问题特殊现象的特殊本质的分析,而对于德育衔接一般本质层面理论问题研究很少,尤其是对德育衔接的本质、基本规律、基本矛盾及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系统研究及可借鉴的理论资料几乎是空白。

  加强关于德育不衔接问题产生的根本性原因即大、中学校德育衔接问题本质及规律的理论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首先,关于大、中学校德育衔接问题本质及规律的理论探讨对于正确地制定德育衔接的根本方法,合理的构建起一个关于解决大、中学校德育衔接问题的科学方法论体系具有价值和意义。如何使德育衔接方法更加科学、有效是贯穿于德育衔接方法论基本问题研究过程中的中心线索和根本任务,这种关于德育衔接方法科学化、有效性问题的理论探讨,从其学科基础上看,它是属于德育衔接方法论问题研究的范畴。加强德育衔接方法科学化及有效性问题研究或者说是德育衔接方法论的研究,我们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大、中学校的德育衔接问题解决的基本方法和具体对策从何而来的问题。要科学的揭示大、中学校的德育衔接问题解决的具体对策理论依据,这就涉及到关于大、中学校德育衔接问题产生原因与解决方法的关系问题。科学认识德育衔接的本质、基本规律、基本矛盾及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不仅可以正确揭示德育不衔接问题产生的本质层面上的根本性原因,而且对于提出有效而切实的解决实际问题的根本方法、基本原则和具体对策提供直接与间接的理论根据,成为解决大、中学校德育衔接问题整个过程中起着承上启下作用的重要环节。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推出这样一个结论,目前我国大、中学德育衔接工作存在问题及其未能有效地彻底解决,与我们未能深入研究和正确揭示德育衔接的基础性理论问题及德育衔接的特殊本质和基本规律有很重要的关联,它实际上成为目前大、中学校德育工作中不衔接问题产生的根本性原因,这也是问题存在主要症结所在。我们认为。对德育不衔接原因的研究不能仅满足于或停留于上述这些层面,而是要多做些深化性、开拓性和创新性研究,即是要大力展开对德育不衔接本质层面原因的探索,尤其是关于对德育不衔接根本性原因(本质层面)。所以说如何加强关于大中学校德育衔接本质和规律的研究,是目前我国德育实践给我们提出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因此它自然也成为大、中学校德育衔接问题产生原因的研究的重点内容。以下是我们对大、中学校德育不衔接问题产生的根本性原因进行研究所涉及到的主要问题及其基本结论:

  2.1 关于大、中学校德育衔接概念的界定。严格地讲,德育衔接是近几年我国教育理论研究者根据新的实践要求和理论概括而提出的一个新概念。它意味着大、中学校德育教育理论研究进入新的阶段。目前我们在学校德育教育理论研究中,对有关大、中学校德育过程的理论研究很重视并有较多研究成果,但是对其中包含的“德育过程的阶段衔接”即德育衔接理论的研究还很少,很不适应德育实践的发展和需要。但是,由于过去我们一直没有明确提出德育衔接概念,因此也没有十分明确的把大、中学校德育衔接问题从关于德育过程的理论研究中分离出来,并进行专门的系统研究。在这种研究中,现在一般只提德育过程的概念并对其有明确定义,还没有明确提出大、中学校德育衔接的概念并较少直接在德育衔接概念的名义下研究关于德育过程的相关问题。由于从客观存在的角度看,德育衔接是德育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我们认为,从比较准确和较为严格的意义上说,所谓的“大、中学校德育衔接”应该被认定为它是关于大、中学校德育过程的阶段衔接这一表述的一种简称,而后者是其前者的全称。按照辩证逻辑的下定义的方法,所形成的德育衔接概念(狭义)是一个辩证的具体概念,这样我们就可以将大、中学校德育衔接定义为:学校德育过程的各阶段即从中小学到大学是一个整体,德育教育的每一阶段不仅具有不

  同于其它阶段的特点和质的区别,而且这个阶段之间是相互联系、前后相随、互为因果及不断发展的。如果要用精炼的语句把上述作以简捷的概括,即是:大、中学校德育过程及各阶段之间是独立性、连续性及整体性的辩证统一。

  2.2 关于大、中学校德育衔接规律的表述与划分。目前我们对德育过程规律的研究很重视并有较多研究成果。但是对其中包含的“德育衔接规律”理论的研究还很少,很不适应德育实践的发展和需要。(上述所谓的“德育衔接规律”的表述,我们认为应该被认定为它是关于德育过程的阶段衔接规律这一表述的一种简称,而后者是其前者的全称。)目前我们对德育过程规律的研究很重视并有较多研究成果,但是对其中包含的“德育过程的阶段衔接规律”即德育衔接规律理论的研究还很少,很不适应德育实践的发展和需要。在这种研究中,现在一般只提德育过程的规律,还没有明确提出德育衔接规律的概念并较少直接在德育衔接概念的名义下触及这个问题。由于从客观存在的角度看,德育衔接的规律是德育过程规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我们认为,从比较准确和较为严格的意义上说,所谓的“德育衔接规律”应该被认定为它是关于德育过程的阶段衔接规律这一表述的一种简称,而后者是其前者的全称。可以这样说,德育过程规律和德育衔接规律即广义的德育衔接规律和狭义的德育衔接规律之问,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客观存在着一种特殊的一般与个别的对立统一的关系。正确揭示狭义上的德育衔接规律的特殊性内容,尤其是科学地阐释德育活动与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发展之间相互区别、排斥和相互对立及其在当前的具体表现,对于正确认识目前大、中学校德育工作中不衔接问题产生的根本性原因具有很重要的理论意义。

  2.3 关于大、中学校德育衔接方法层次划分及其内在关系的性质。德育衔接问题产生的原因大致可以归结为具体原因、基本原因及根本原因三个方面,从其性质上讲,它们都属于德育衔接问题本质层面上原因的认识,其中前者(具体原因)属于浅层次的本质方面的原因,而后两者(基本原因及根本原因)都属于深层次的本质方面的原因。因此,根据德育衔接问题产生原因性质和分类及其本质层次原因的结构特点,相应的可以把关于德育衔接问题的正确解决方法大致划分为根本方法、基本原则和特殊方法(具体对策)三大层次。这里所说的德育衔接的“根本方法”,实际上是指解决德育过程的基本矛盾即教育者提出的德育目标与受教育者思想品德现状矛盾的方法,是在德育衔接工作全过程中都起指导作用的方法。它规定了其他方法和原则运用的方向、准则和要求,在德育衔接方法论体系中,具有特殊重要地位,起着导向、规范的作用,它是德育衔接原则、具体方法及对策制定的理论依据。

  大、中学校德育衔接的根本方法、基本原则与具体方法及对策措施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辩证联系,德育衔接的根本方法、基本原则在德育衔接具体方法及对策措施的形成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总体上讲,这种关系的特点可以简述为间接性与直接性统一。大、中学校德育衔接的根本方法、基本原则,不能直接对德育实践发生作用,只有转化为作为个别层次的德育衔接的具体方法和对策建议才能发挥实际作用。大、中学校德育衔接的根本方法、基本原则作为一般性方法,它同客观实在的德育过程及其阶段衔接的联系是间接的,是通过一系列具体方法和对策建议来实现的。大、中学校德育衔接的根本方法、基本方法和对策建议的作用特点是由它们之间存在的共性和个性关系决定的,这种关系也就决定了此类德育衔接的根本方法、基本方法对具体方法和对策建议起着指导的作用。大、中学校德育衔接的根本方法、基本方法作为一般性和特殊性方法为具体方法和对策建议的制定和应用,提供了基本的理论依据,作出了基本的规定,使其具体方法、对策建议在制定和应用时能够有所遵循。在实际的道德教育活动中,一个成功和有经验的教师往往可以在“不假思索”的情况下将德育方法的运用搭配得天衣无缝,从而有效地达到德育目标。但这种似乎“不假思索”的主要是建立在一系列由思考、审慎抉择组成的有关道德教育方法实际运用的教育经验积累基础之上,这种道德教育的经验和具体方法实际上已包含和体现了关于道德教育的某种本质、规律和根本性方法的认识。当然,当人们还未认识德育教育规律和还未掌握根本性方法的时候,也可能提出一些在…定程度上符合德育规律的原则和措施建议,但这些原则和具体方法不是在对德育规律自觉认识的基础上提出的,而是根据德育经验提出的,是德育经验自发地符合了德育规律,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不稳定性。

  3.解决大、中、小学德育教育不衔接问题的基本原则及对策措施。针对当前大、中学校德育衔接工作现状,分析其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科学有效的具体方法即对策措施是本项课题最终目标。根据前述德育衔接根本方法、基本方法和具体方法之间辩证关系的原理,德育衔接具体方法的形成过程即是揭示大、中学校德育衔接问题的特殊本质和规律并把它转化为操作方式和操作程序的过程,从实质上讲,它还是一个从前提到结论的推出过程、思维运动的过程,大、中学校德育衔接的根本方法、基本方法和具体方法之间客观存在着判断之间的联结,体现为由一个或一些判断(与根术方法、基本方法所包含的客观要素相关内容)的向另一个判断的过渡和转化。在这整个演绎推理过程中,德育衔接根本方法、基本方法作为这一推理的前提都将成为制定德育衔接具体方法直接或间接的理论依据。以上我们对大、中学校德育衔接的本质和规律及根本方法等问题进行了科学的表述和具体阐释,为制定其德育衔接具体方法提供出较为完整的理论依据。以下我们针对大、中学校德育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德育衔接根本方法、基本方法及辩证逻辑关于归纳、演绎推理的基本原理为指导,参考全国近几年关于大、中学校德育衔接问题调查和研究的大量相关文献资料,提出和制定出一套关于解决大、中学校德育教育不衔接问题的基本原则、具体方法及其对策措施。

  3.1 德育活动要与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发展实际状况相符合,教育者制定的德育目标及其内容、结构、层次、序列等要符合大、中学校不同年级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发展的水平及特点。

  3.1.1 科学地构建适应全面素质教育要求的德育目标及内容的体系,制定与中小学相衔接的火学德育目标。首先,以中小学、大学德育层次系统为书,进行横向贯通,纵向衔接,切实有效地构建适应全面素质教育要求的大中学校德育体系。为此,大、中学校首先要从德育的目标、内容方面整体构建德育体系,以保证德育要素在大中学校各个教育阶段的完整性和连续性,逐步确立大、中学校再年龄段道德认知衔接、道德责任衔接和道德人格衔接的目标。其次,对于大、中学校德育的各阶段性目标,要各有侧重,年级目标要具体明确、知行统一。要根据大学生和中学生的年龄特点、知识水平和成长规律有所侧重,不可求全。大、中学生在校的每个教育阶段都必须保证德育内容结构的序列性和完整

  性、渐进性和层次性,克服倒挂、脱节、简单重复和脱离实际的问题。再次,在德育目标上,建议有关教育部门提出相应明确的方向,参照和对应“中学德育大纲”及德育工作的一些要求,也相应的对大学的德育工作制定更加细化的大纲,作出更为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使中学的“大纲”目标与要求和大学的“大纲”目标内容更好的衔接起来。为大、中学校德育过程及其阶段衔接创造良好的条件。

  3.1.2 对大、中学校及高等教育中本科生和研究生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目标、课程设置和教材编写要有通盘的考虑和安排。首先,要根据现阶段我国大、中学校的具体培养目标,明确各自思想治理论课的任务和要求。建议高教和普教主管课程教材改革的职能部门要加强联系,相互沟通,统筹安排,逐渐形成一个既有不同层次要求,又有内在联系的大、中学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科学体系。目前要抓住中学新教材的编写和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大纲重新修订的契机,做好大、中学校政治理论课教学目标、课程设置和教材编写相互衔接与配套的工作。其次,逐步形成一个既有不同层次要求又有内在联系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政治理论教育科学体系,处理好高等教育中不同教育层次之间政治理论课的衔接配套问题。

  3.1.3 合理地构建大、中学校德育教育的基本途径及具体方法的体系。首先,合理地整体地构建大、中学校德育教育的基本途径体系,这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其他各科教学、育人、班主任工作、党团组织和学生会工作、劳动与社会实践、课外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把课堂教学作为大、中学校德育的主渠道,同时注意将以上各种途径密切配合,要针对相应的内容,有主有次,协调配合,发挥各自的功能并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德育任务,使其在时间、空间、人力、物力上得到保证要求德育途径。其次,合理地构建大、中学校德育教育的具体方法的体系。高等学校内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好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德育工作,包括德育的管理体制、德育队伍建设、德育经费的落实等,通盘考虑学校的德育工作。不同层次教育阶段的德育工作既有区别,又有内在的联系,充分利用学校和社会的德育资源,形成不同教育阶段的特色德育工作。高校内部的德育工作队伍。可实行不同岗位的交流和轮岗,并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使德育队伍的思想、观念及工作方法适应学生的需要,跟上时展的步伐。

  3.1.4 完善高等学校的政治理论课教学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首先,规范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三个教育阶段的政治理论课教学体系,明确了各自的教学内容,使三个阶段的教学内容有内在联系,但又不重复。明确三个不同教育层次的教学内容本科生规定的政治理论课必修课。此外,可根据不同类别选修其他课程,思想品德课不需作为一门单独的课程开设,而将思想品德教育渗透到本科生的各门课程和各个教育环节中。其次,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办法,解决好大、中学校政治理论课的衔接问题。大学本科阶段的政治理论课教育老师讲课时,要学生结合思想和社会实际重点讲解基本理论和基本观点,结合所学的基本理论和观点,提出问题,师生共同讨论,教师可作适当的引导。但由学生思考和回答。硕士生课程自始至终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采用启发式、研究式、讨论式的教学方法,紧密结合专业学习、科学研究和学生的思想实际,避免简单灌输抽象的理论。博士生课程应在学生自己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有关原著和选读现代科学技术革命有关代表著作的基础上,进行专题研讨,并与组织博士生参加社会调查及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请企业家、政治家、社会活动家作报告。对于有争论或正在探索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让学生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教师应该用严谨、科学的态度介绍不同的学术观点和自己的见解,与学生一起讨论,以达到师生互动、教学相长。

  3.2 正确认识德育衔接工作所具有的系统性、整体性特点,德育过程的运行要坚持计划性、有序性和连贯性的有机统一。

  3.2.1 各级领导要形成共识,把加强大、中学校德育衔接工作作为必须齐抓共管的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首先,要确定协调大、中学校德育工作的职能部门,成立研究机构,编印信息,制定相应的制度、计划。要提倡高校政工干部和中学政工干部的互访交流、调查研究,定期举行研讨会。积极支持有利于加强大学与中学德育工作有机联系的各种改革措施。此外,要确定本科生和研究生德育工作的职能部门,明确各自职责,明确不同教育阶段的德育目标、内容、要求,制订相频的制度、计划,编印信息,加强督促和检查。不断提高大、中学校教师的德育素质。目前,要在高中毕业阶段和大学低年级建立一个相互适应的“过渡期”。中学的高中阶段应改变封闭式、保姆式的管理方式,大学应改变全方位开放的管理方式,对处于过渡期的青年学生都应采取“管中有放,放中有管”的方式,当然“管”和“放”的程度应视学生的成熟程度而有所不同。特别是对高中三年级与大学低年级学生应有一个渐变的适应过程。建议在重点中学高三年级开设“大学生生活、学习指导”选修课,实施适应性的超前教育;逐步形成大、中学校班主任定期交流制度,其中包括定期的专题座谈交流,研讨观摩;试行大、中学校双向的“见习班主任制”;举办大、中学校班主任共同参加的短期培训活动,了解衔接的内容、措施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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