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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优缺点,资产证券化

作者: 猫宁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5日

资产证券化优缺点篇1

  【关键词】信贷资产证券化;资产信用;有效途径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特点

  信贷资产证券化本身是银行间接融资与证券直接融资相结合的一种业务。和其他融资方式相比,资产证券化有其自身的独特之处:1.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一般相对较好,同时进行信用增级,因此融资成本一般低于以企业整体为基础的融资方式。2.通过证券化资产“真实销售”和“破产隔离”,设立风险防火墙。3.把部分未来预期现金流状况较好的资产剥离,或者对不同资产进行组合搭配,进行资产重组。

  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优势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拓展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目前,由于商业银行信贷规模的限制导致中小企业贷款难以有效保障,同时又缺乏规模效应、市场竞争力相对较低以及无形资产稀缺,大多数中小企业无法发行股票和债券融资。而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则可将小企业贷款的专营模式与资产证券化技术相结合,通过资产证券化的平台和工具,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引导到间接融资市场上。这样既充分发挥间接融资模式下商业银行熟悉企业及直接融资模式下投融资行为高效等方面的优势,又发挥市场在风险分散和资源优化配置上的优势,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一种新的混合式的方案,从而构筑起中小企业在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之间的桥梁,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的整体融资成本。

  (二)信贷资产证券化缓释商业银行资本压力。过去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偏重于分子管理法,重点考虑如何增加资本,而信贷资产证券化则是对庞大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实施“瘦身术”,通过缩小分母提高资本充足率,降低存贷比,缓解银行资本饥渴。由于当前实施的存贷监管办法未覆盖证券化资产,因此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可腾出银行自身信贷额度,提高放贷能力,为中小企业提供可持续的服务。信贷资产证券化扩大了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空间。商业银行作为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可充当贷款管理机构、托管机构和结算机构,采用收取管理费、托管费和结算收入等方式增加中间业务收入,从而改变商业银行盈利模式。

  (三)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解决银行负债和资产在利率和期限、结构上的非对称矛盾,通过合理的贷款转让定价提高信贷业务总体收益。通过利率趋势预测,在升息前出让低息贷款,并在升息后重新放贷,可取得利率变动收益。同时,信贷资产证券化也给银行理财业务发展提供了机遇。

  (四)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信贷资产证券化使风险由存量化转变为流量化,通过风险定价和转移技术实现金融功能由资源配置转变为风险配置。商业银行通过将拟退出的区域、行业或企业的信贷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转换为在市场上可交易的产品,可以快速实现信贷退出,有利于分散和转移信贷资产风险,优化信贷资产结构。

  三、信贷资产证券化面临的问题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良性发展离不开成熟的金融市场,离不开完善的法律、信托、税收等环境,目前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仍然面临现实的困难。

  (一)市场制度不够健全。我们国家的金融和证券发展还没有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还没有建立起信贷资产证券化所需要的值得投资人信赖的独立的法律法规框架。市场不够成熟。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分为两类:一类是由银监会审批监管的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和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证券化,其产品主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一类是由证监会审批监管的证券公司发行的企业资产证券化,其产品主要在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系统挂牌交易,两个市场不能互联互通,限制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目前,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一级市场投资受限,二级市场尚未形成。

  (二)定价机制不够完善。商业银行内部的投资授信体系多是基于单个客户或单笔贷款,对资产包的投资授信机制尚未建立起来。而我国利率没有完全市场化,尚未形成清晰准确的债券资金收益率曲线,缺乏评估证券化资产风险和产品定价的科学方法。

  (三)分散风险功能发挥不够。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既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者,又是最主要的投资者,很多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是银行间互相持有,市场没有形成足够的专业风险投资人主体,不利于分散风险。

  (四)证券化产品吸引力不够。由于包括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养老基金、保险机构等机构投资者的市场准入受限,使得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投资者类型单一。很多投资者对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不熟悉,一些大机构对流动性较差、期限较短、规模较小、风险较高的中小企业信贷证券化产品投资兴趣不大。另外,中介机构服务能力不够也是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所面临的问题。目前我国信用评级运作还不规范,评估机构发展相对较弱,缺乏统一的评估标准和评估一致性,难以做到独立、客观、公正。

  四、创新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有效途径

资产证券化优缺点篇2

  [关键词] 资产证券化 金融工具 融资方式

  资产证券化源于美国上世纪70年代末的住房抵押证券,是世界金融领域内的重大创新之一。80年代以后,资产证券化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开始流行,其应用范围已经从最初的住房抵押贷款扩展到企业的应收账款、信用卡应收款、汽车贷款、租金、版权专利费、消费品分期付款等领域。目前,资产证券化浪潮已经席卷全球各国,演变为一种国际化的趋势。

  一、资产证券化的内涵及基本运作过程

  资产证券化(Asset Securitization)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现金流收入的金融资产转换成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行为。其核心在于对金融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的分离与重组,使其定价和重新配置更为有效,从而使参与各方均受益。

  资产证券化的基本运作过程如下:(1)原始权益人(贷款出售银行)通过发起程序将可预见的现金流资产组合成资产池。(2)由原始权益人或独立第三方组建特设信托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简称SPV),然后以“真实出售”(true sale)方式将原始权益人的证券化资产合法转让给特设信托机构,在转让过程中通常由信用增级机构通过担保或保险等形式对特设信托机构进行信用增级(credit enhancement)。所谓“真实出售”,是指贷款出售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一旦原始权益人发生破产清算,资产池不列入清算范围,从而达到“破产隔离”(bankruptcy remote)的目的,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3)特设信托机构以受让的资产为支撑,经信用评级机构评级后,聘请投资银行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 security,简称ABS)募集资金,并用该资金来购买原始权益人所转让的资产。(4)服务人(通常由原始权益人兼任)负责向原始债务人收款,然后将源自证券化资产所产生的现金转交受托人,再由受托人向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支付本息。

  二、我国开展资产证券化的积极意义

  到目前,我国间接融资仍然占社会融资的绝大比重,商业银行基本上是整个社会的信用中心、资金分配中心和风险中心而资本率低,高度负债经营和自身风险承担能力有限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共同特点。就现阶段而言,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依然是长期性资金占用不断增加及存量不良贷款的大量沉淀而形成的现金流和资本充足率不足的压力。要想使我国商业银行健康、稳步发展,寻找一种有效的机制缓解这种压力和风险已显得尤为必要。资产证券化将有助于形成这样的机制。

  1.加强资产流动性,提高银行盈利能力。资产证券化的初衷就是使缺乏流动性的资产组合起来变现和出售,以尽快收回资金,提高银行资金利用效率,增大货币的扩张效应。在传统的信贷管理方法下,短期存款负责与长期贷款资产期限的不匹配,增加了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如果将贷款证券化,使长期被占用的银行贷款转化为证券出售给投资者,则整个金融系统就有了一种新的流动性机制,银行就可较快地收回资金,扩大融资来源渠道。同时,可以利用收取本息与转交托管人的时间差可获得浮利收入、附加收入等。另外,资产证券化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流动起来,释放了银行资本,用于其他较高边际收益的项目,这不仅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还将增加银行更多的潜在利润。

  2.有效规避风险,增进银行资产安全性。证券化的金融制度不但提供了高度的资产流动性,导致了大量替代品和投资机会的产生,而且为银行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提供了有效手段。通过证券化组合、出售、购入,商业银行的风险被分散给了其他投资机构和单个投资者,提高了银行系统的安全性。资产证券化还为银行处理不良资产提供了一个新的解决途径。

  3.改善信贷机构,优化银行资源配置。通过建立资产证券化市场,实现贷款等资产的流通转移,回流资金,银行可以获得新的投资机会,在较大程度上盘活资产、优化信贷结构和转移信贷风险,并可在降低风险的同时保持对地区和行业的相对优势,扩展其他业务,实现规模经济。同时信贷资产证券化作为商业银行配合货币政策实施提供了更多的手段。

  4.开拓银行业与证券业合作的新领域。资产证券化的推出,改变了传统银行以“吸存放贷”为主的角色,使其同时具有“资本经营”的职能。首先,资产证券化带来了融资方式的创新,贷款资产组合多样化能满足不同投资者的要求,从而达到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其次,证券化可以使商业银行通过在市场中较好地匹配长期和短期的投资者与融资者,真正发挥金融中介的作用。第三,资产证券化可以拓展证券公司的业务领域,在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上,已经有许多资产证券化所需的结构化工具被创造出来,如抵押担保债券,高级或附属证书结构及过手证书结构等都是最常用的资产证券化工具。这种多元化、合作化的发展趋势,将有助于国际金融业由分业到混业经营的实现。可以说,无论是从金融机构的角度,还是从投资者的角度,抑或是从金融体制改革的角度,推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都是有利的,因此,资产证券化在我国也会成为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

  三、我国实施资产证券化的难点

  资产证券化是一项复杂、专业化程度高、技术性强的系统工程,它要求得到法律、信用评级、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等多方面的支持。由于目前资产证券化在我国仍是一种融资工具的创新,缺乏实践经验,因此法律、信用评级、会计和税收制度尚难以对资产证券化形成支持,此皆成为我国开展资产证券化的障碍。

  1.机构投资者参与的法律障碍。一种金融工具能否顺利推销,需求是一个决定性因素。由于资产支持证券的复杂性,期待个人投资者成为资产支持证券市场的投资主体是不现实的,机构投资者应占据资产支持证券的主体。但是,目前我国法律却严格界定了机构投资者的准入资格。如《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仅限于银行同业存款、买卖国债及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面,从而明确界定了保险资金不得用于购买企业债券及抵押贷款证券。目前我国养老基金介入证券市场也只是处于试验阶段。如能在法律上允许保险基金和养老基金进入由政府担保的资产支持证券市场,对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开展无疑是一个强劲的需求。

  2.信用评级与实现信用增级的障碍。信用评级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它不仅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而且决定着发行人筹资成本的高低。而目前我国的信用评级制度还很不完善,一是许多评级机构的体制和组织形式不符合中立、规范的要求;二是缺乏被市场投资者所普遍接受和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发展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必须完善和规范我国的信用评级制度,这方面可考虑与国际著名评级机构如标准普尔公司和穆迪公司进行合作。

  3.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的障碍。资产证券化过程涉及到许多会计问题,而目前我国尚未有资产证券化的实践,因此相应的关于资产证券化的会计处理制度也是一片空白。此外,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也涉及到税收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资产销售的税收和特设信托机构的所得税处理两方面。根据我国现行的会计和税收法规,结合资产证券化本身的特性,制定相应的会计和税收制度将推动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开展。

  四、我国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政策建议

  除了证券化参与主体的努力之外,要更好地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政府还应该从立法、税收、会计准则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建议根据市场的发展情况,分阶段、逐步地改善资产证券化的法律、制度环境,提高政策明朗度,降低资产证券化的不确定性和交易成本,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

  1.加快完善法律环境建设。鼓励商业银行进行资产证券化的探索和试点,与此同时,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推进我国资产证券化进程。如探索用信托模式发行证券,借鉴美国的税收优惠措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一些做法,对SPV的法律地位尽快予以明确,允许信托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充当SPV。此外,还需完善相关会计法规制度等。为降低立法成本提高效率,可以考虑首先对资产证券化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逐一分解研究,看看这些问题是否可以在现行法律的基本框架下,通过制定层级效力较低的规章的形式加以解决。例如,可以通过人民银行制定的《资产证券化管理办法》来解决有关债权通知、抵押权转移、资产证券化公司的设立等问题,可以通过证监会制定的《资产支撑证券发行与交易办法》来解决有关发行与交易的问题。通过这些办法先进行试点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再制定更高层次的法律和法规,这样可以尽快推动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同时总结经验加紧《资产证券化法案》的立法进程。

  2.明晰会计、税收方面的支持政策。明确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会计、税务、报批程序等一系列政策问题。参照国际会计标准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资产真实销售标准,制定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销售、融资的会计处理原则,以及交易后资产负债与留存权益的会计处理方法。豁免特殊目的公司和信托交纳实体所得税,避免对投资者、发起人和特殊目的载体的双重征税,对于发起人在不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因折扣销售而产生的损失应从应税收入中扣除。在资产转移过程中,豁免发起人转移资产的营业税和印花税。

  3.明确资产支持证券的性质并解决可交易性。建议明确资产支持证券可以采用债券和信托凭证方式。对于债券性质的证券化产品,纳入《证券法》的管辖,建立资产支持证券的注册、审批及信息披露制度,明确和简化特殊目的公司发行证券的审批程序,规范资产支持证券私募和公募发行的条件、方式。对于信托性质的证券化产品,修改《信托法》,允许特殊目的信托发行资产支持信托证书,明确信托证书的证券性质,提高信托证书的流动性。条件成熟时允许特殊目的信托发行无纸化、可集中交易的信托权益。

  4.培育机构投资者并规范中介机构行为。扩大投资基金、保险基金、商业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范围,使其成为资产支持证券市场的投资主体。允许外国投资者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或将资产转移给国外特殊目的载体,明确外资投资和国际证券化有关的结售付汇问题。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和信用评级制度,着重培养几家在国内有权威性、在国际有影响力的资信评级机构,建立完善的资产评估标准体系。加快发展担保市场,规范中介机构的运作及其市场行为,加强对资产证券化市场的监督。

  参考文献:

  [1]Asset-Backed Perils and Perils,Treasury and Risk Management,November 1996

  [2]Bernadette Minton,Tim Opler and Sonya Stanton,Asset Securitization among Industrial Firms,Ohin State University,November 1997

  [3]朱武样邓海峰:资产证券化原理及在我国运用探讨。《金融时报》,1997年9月1日、8日、15日

  [4]张超英翟祥辉:资产证券化。经济出版社,1998年。

资产证券化优缺点篇3

  【关键词】 资产证券化;次贷危机;运行机理

  资产证券化(asset securitization)大概是近年来金融实践和金融创新领域最为惊心动魄的事件。自资产证券化诞生以来,发展迅速,在美国的金融市场上三分天下有其一,并成为金融创新浪潮中崛起的一种主流融资技术,同时“这种信用体制也逐渐在全球范围内确立起来,正在改变全球的金融结构和信用配置格局”(李传全,2001)。正当资产证券化如日中天走向神坛被人顶礼膜拜的时刻,次贷危机席卷全球,恐慌肆虐,次贷危机的一个关键元凶恰恰就是过度的资产证券化,让人们充分见识了资产证券化狰狞和残酷的一面。

  到底资产证券化是天使还是魔鬼。资产投资的一个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收益和风险永远成正比。应用于资产证券化,就应该是如果它让人人感觉到它就是个天使,或许正是它魔鬼的一面没有被发觉而已。当前严重的金融危机或许正是个机会,让人们更深入地分析资产证券化的运行机理,对它带来的经济效应进行更为客观和真实的理解,让我们能发挥它天使的 “善良”而抑制其魔鬼的“本性”。这便是本文试图达到的目的。

  一、文献综述

  (一)国外关于资产证券化的研究现状

  美国学者Gardener对资产证券化给出了一个非常宽广的定义:资产证券化是使储蓄者与借款者通过金融市场得以部分或全部地匹配的一个过程,或者提供的一种金融工具。在这里,开放的市场信誉取代了由银行或其它金融结构提供的封闭的市场信誉(张超英、翟祥辉,1998)。由此定义,资产证券化又可以分为一级证券化和二级证券化,前者主要指商业票据、公司债、股票等,后者就是所谓狭义的资产证券化,即文中所要讨论的。

  有“证券化之父”之称的Frank J。 Fabozzi 认为资产证券化是一个过程,通过这个过程将具有共同特征的贷款、消费者分期付款合同、租约、应收账款和其他缺乏流动性的资产包装成可以市场化的、具有投资特征的附息证券(赵宇华,2007)。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则将资产证券化定义为一种融资技术:即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大多数情况)进行组合并转化为一种更自由地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和出售的融资工具。总的说来,资产证券化就是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稳定未来现金流的资产作为基础资产,通过结构重组和信用增级,发行可供资本市场投资的证券的一种融资方式。

  资产证券化为什么产生?与其它金融工具相比它具有哪些优势?西方学者给出了各种各样的解释:

  原因一:降低融资成本。Steven L。Schwarcz(2007)认为资产证券化融资比直接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的成本要低,同时由于“真实出售”以达到“风险隔离”,将证券化资产从原始公司的整体风险中隔离开来,降低了投资者的风险和信息获取成本。Claire A。Hill 指出资产证券化化解了信息不对称问题――柠檬困境。资产证券化使投资者专心关注作为证券支持的资产,而不必担心“柠檬”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只要“柠檬公司”提供符合条件的资产,它就能较为容易的获得低成本融资。

  原因二:在风险厌恶者和风险偏好者进行风险再配置,改进效率。Benveniste和Berger(1987)则提出风险转移的假说,即通过进行证券化使风险从回避型投资者向中立型投资者转移,能够实现帕累托改善。他们还认为固定的存款保险费率作为一种引起道德风险因素,促进了证券化,因为存款保险费率固定,会激励银行偏好于持有风险,创造融资,选择相对安全的资产进行证券化。

  原因三:缓解流动性风险。以银行为例,证券化能够改善贷款的可逆性,提高贷款的流动性。从资产方流动性风险来看,实现债权转让能够显著降低银行贷款的非流动性,这有助于平衡借入资金,改善作为衡量流动性风险敞口的融资缺口。这样看来,通过获取债权转让上的必要技术和形成证券化通道(conduit),能够在流动性冲击后将资产负债表上的债权及时进行证券化的银行,它的流动性风险就低。Gorton and Haubrick(1990)也就流动性风险和证券化的比例等进行了分析。由于在证券化过程中,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不匹配性(mismatching)小,降低了证券化的成本,因而表现出银行能够供给流动性。在传统型银行情况下,与存款的流动性相比,利用这种资金进行的贷款的流动性相当低,表现出了不确定性和流动性风险。

  (二)国内关于资产证券化的研究现状

  何小峰(2001)提出了广义的资产证券化概念,他指出:即使在美国,最广义的说法也是“二级证券化”的思想,第一级证券化是指实物资产的证券化,第二级证券化是金融资产的证券化。他们认为资产证券化包括最广泛的四种类型即现金资产的证券化,如以现金为始点的证券投资或投机的过程;实体资产的证券化,如企业发行股票、债券及其他证券并上市交易的过程;信贷资产的证券化,如住房抵押贷款支撑的证券化、资产支撑的证券化等;证券资产的证券化,如证券投资基金、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各种金融衍生工具的发行、上市与管理的过程等。台湾学者陈文达、李阿乙和廖咸兴(张朝英,2004)给资产证券化的定义是:企业单位或金融机构将其能产生现金收益的资产加以组合,然后发行成证券,出售给有兴趣的投资人,借此过程,企业单位或金融机构能向投资人筹措资金。

  对于资产证券化的动因,张超英(2004)认为通过信息技术新成果和统计新手段进行信用风险分析的监督技术进步改善了市场的不完善性,使得经济主体间能够运用某种方法以证券形式直接确立债权债务关系的空间被进一步充实。李曜(2001)指出资产证券化是对融资技术与理论的创新,进行资产证券化的企业可以降低融资的信息成本和管制成本,并可以减少企业的资本成本以增加企业价值,并对“资本机构理论的基石――MM理论――提出了挑战”。李传全(2003)认为资产证券化不仅是一般意义上的金融产品创新,更是一种信用体制的创新,是不同于传统的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的第三种信用制度。资产证券化综合两种传统信用体制的优势为一体,把市场信用的资产组合功能与中介信用的投资者组合功能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体制上的杂交优势,降低了信用交易成本。

  刘炜莉、朱宝宪(1999)通过实证分析得出规模较大和有较差的信用质量的公司更倾向于通过资产证券化进行融资,已经开始进行资产支撑证券化的公司仍有较大可能继续进行证券化融资,资产支撑证券市场中存在规模经济。流动性是证券市场的生命力所在,市场流动性的增加不仅保证了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转,也促进了资源有效配置和经济增长。刘荻(2002)提出证券市场流动性的四维即速度(交易时间)、价格(交易成本)、交易数量和弹性。并分析了影响市场流动性的因素和衡量流动性的方法。

  中国的资产证券化实践先于理论的探索。早期的资产证券化实践可以追溯到1992年三亚市丹洲小区将800亩土地作为发行标的物,以地产销售和存款利息收入作为投资者收益来源而发行的2亿元地产投资券。在此以后,资产证券化的离岸产品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中国的离岸资产证券化项目如珠海高速公路、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和中集集团应收款等,为国内的证券化实践提供了成功经验(李曜,2001)。

  二、主要思路

  文中通过理清资产证券化从资产的“真实销售”到经过各种技术处理变成能够在资本市场上具有投资特征的证券的过程,分析资产证券化给交易各方带来的收益和影响,将其促进效率的一面和增加风险的一面进行比较,找到能够改进其现有运行机制效率的一种帕累托改进。

  (一)资产证券化的过程

  一个完整的资产证券化过程通常包括以下五个步骤:

  第一步:发起人(sponsor)将应收账款出售给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即特殊目的载体),这里的出售必须是“真实出售”,目的是防范证券持有人对发起人的追索权和发起人破产时对应收账款的要求权以达到风险隔离的效果。

  第二步:SPV将购买的应收账款进行组合以便其能够支持特定期限和收益可供投资的标准化证券。由于SPV在整个资产证券化过程的特殊作用,对它有一些特别的规定以防止其破产:如果SPV由发起人所有或控制,设立独立董事降低其自愿性破产的风险;限制债权人强迫SPV的非自愿性破产;防止实质性合并(即合并发起人和SPV的资产和债务);限定SPV的业务范围,即其不得经营与资产支持证券无关的其它一切业务。

  第三步:信用增级。SPV设计的标准化证券必须达到一定安全等级才能被投资者接受,这时就需要信用增级。主要的增级手段有:金融机构的担保,如银行信用证或保险公司保险,使证券在违约时投资者能得到一定的补偿。一般来说进行担保的金融机构的信用等级至少不能低于证券本身的安全等级;发起人的超额担保,超额担保会增加发起人的负担,在实践中并不常采用;优先/次级结构,证券被分为优先证券和次级证券,只有在优先证券被偿付之后次级证券才能得到偿付,次级证券的利率一般会高于优先证券以补偿其承担的高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次级证券为保证优先证券的偿付提供了支持,同时投资次级证券的机构和个人(不像前面的增级机构需要具备一定的信用等级)不需要任何信用等级,要做的仅仅是足额支付购买次级证券所需的资金,优先/次级结构增级方式越来越受到欢迎。

  第四步:信用评级。投资者对复杂的证券产品很难判断优劣,这项工作就交给专业的评级机构,在美国主要的评级机构有:标准普尔(S&P)、穆迪(Moody’s)、惠誉(Fitch)。证券的投资级别从Aaa一直到C分为九个等级,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偏好选择不同投资等级的证券。

  第五步:证券的发售和售后服务。SPV的独立性和业务单一性决定它不可能单独承担起证券的构造和发行工作,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便承担融资顾问和证券承销商的职能,使证券得以顺利发行。投资者购得证券以后,由于证券的现金流是由应收账款的资产池来支持,分散的投资者不可能去监视资产池的运营状况和收取本金和利息,这时候就需要有专业机构来做这些工作,这些专业机构被称之为服务人(servicer),服务人通常有发起人来担任。服务人缺乏内在激励机制可能对资产池管理采取消极态度,投资者过于分散不能有效监督服务人的行为,受托管理人(trustee)便应运而生,受托管理人便是资产证券化交易中投资者利益的代表,负责关注资产池的运营状况和监督服务人行为,同时代为管理服务人交付的本金和利息。

  通过以上五个步骤,一个完整的资产证券化过程便宣告完成(图1是资产证券化交易各方之间关系的一个流程图)。

  (二)资产证券化的经济效应分析

  资产证券化所表现出来的顽强生命力和蓬勃生机,提示我们这种融资技术具备了其它融资技术所没有的强大优势,这些资产证券化拥有的独特力量到底是什么,将从微观(证券化交易各方)和宏观(主要是货币政策)两个角度来分析资产证券化带来的效率改进以理解资产证券化的神秘力量。首先来看市场交易各方从资产证券化中获得的收益。对于发起人而言,资产证券化使发起人在两个方面受益:

  一是通过应收账款的真实出售,获得了资金和流动性,转移了风险。对于面临流动性短缺的公司,及时地补充流动性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生存至关重要。流动性还代表着投资和赢利机会:试想有一家公司有一笔一年后到期应收账款100万,如果将其出售给SPV可获得95万的现金。现在有一个投资机会,年受益率是10%,假设公司没有其它可以动用的流动资金,该公司应该进行资产证券化吗?答案是肯定的,如果其出售应收账款并进行投资,相比继续持有应收账款,它可以额外获得4.5万的收益。事实上,商业银行就是这样做的,将出售抵押贷款获得的资金再贷款放大获利能力。应收账款毕竟代表的是未来的现金流,存在不确定性,出售它则可以消除这种不确定性。

  二是获得一种新的融资途径。现有的融资方式有股权融资(如股票)和债权融资(如公司债),资产证券化可以被认为是资产融资,让企业多了一种融资方法可以选择。通常选择多了可以改善选择方的福利,至少不会恶化他的福利。如那些难以获得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的企业,只要能提供合格的资产就能获得融资,资产证券化会改善这类企业的福利。有人认为资产证券化可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增加企业价值,甚至对MM理论提出了挑战(李曜,2001)。这是一种误解,资产证券化不能在整体上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MM理论对资产证券化仍然有效。

  例如有一家公司拥有A资产(风险资产)和B资产(优质资产),市场价值分别是40万和60万,账面价值均为50万。如果将B资产进行证券化来融资,可以获得60万,高于账面价值50万,但是考虑企业的再次融资,企业剩下的资产是A,它只能获得40万,低于账面价值,企业的实际价值不变。资产证券化后企业的整体融资成本没有降低,企业价值也没有增加。

  SPV作为投资者和发起人的中间人,使得投资者获得投资机会,发起人获得融资,它将为提供这种服务而收取一定的费用;投资银行作为融资顾问和证券承销商,通过自己的专业服务,获得了收入和拓展了业务范围;增级机构分担投资者部分或全部风险以获得承担这种风险的必要补偿;评级机构根据专业技能给予证券的客观评级,指导投资者判断复杂证券化产品的优劣,同时收取费用;服务人和受托管理人凭借自己的信息优势和规模效应为投资者提供售后服务也能分享证券的一部分收益;投资者则由于多了一种风险较小和收益不错的投资机会福利状况得到改善。

  资产证券化还完成了风险在交易各方之间的再分配,例如发起人在“真实出售”应收账款的同时,也消除了应收账款的不确定性,金融机构担保和某些投资者购买次级证券通过承担部分风险为普通投资者提供一定的保障。总的看来,资产证券化将风险再分配,使得交易各方通过自己的专业优势都获得了好处,促进了分工协作形成规模经济,是一个帕累托改进,促进了效率。

  在这里需要单独分析一下评级机构的角色,证券化产品十分复杂,很多投资者是参考评级机构对证券的评级意见后购入证券化产品的。如果评级机构能够对证券化产品给予准确客观的评级,以确保其没有缺陷能够达到必要的投资等级(这正是评级机构的职责所在),投资者的风险会在可控范围内。这样的假设显然存在问题:

  首先,评级机构是否有足够的能力对证券化产品做出准确判断?评级机构永远是根据现有的信息来作出判断,它永远不可能收集到所有的相关信息,并且证券化产品提供未来的现金流,未来的情况总是存在某种不确定性,要求评级机构做出100%准确的判断是不可能的,甚至近似准确也极为困难。

  其次,评级机构能否有足够的激励做出客观的判断?评级机构会面临囚徒困境难题,设想市场中只有两家评级机构A和B,所有的证券化产品都必须经过它们的评级,SPV可以自由选择那家评级机构的服务,如果A和B都坚持客观评价或都选择隐瞒事实,它们平分市场份额;如果A坚持客观评价而B选择隐瞒事实,B将获得全部生意,反之亦然。评级机构的评价必须在坚持客观和隐瞒事实之间做出选择,A和B面临的支付矩阵如下表:

  从图中可以看出A和B存在一个占优策略,A和B必将都选择隐瞒事实以免开罪SPV而失去生意。这时候投资者的收益却会受到极大的损害,特别是在投资者购买了存在缺陷的证券化产品时。A和B之所以采取(隐瞒、隐瞒)的占优策略,是因为投资者的收益跟它们无关,投资者的支付状况不反映在它们的支付中。事实也证明,当前的次贷危机爆发造成巨大灾难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便是评级机构没有履行作为独立机构的职责,反而有欺诈行为,其道德风险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如果设计一种机制使得评级机构获得的支付和投资者获得的支付挂钩,无疑将极大限制评级机构的行为。

  在分析资产证券化对宏观经济的影响之前,有必要来看一下数量方程式:

  MV=PV

  方程式中的V指一年中M被交易的次数,其越大则表明M流动速度越快。资产证券化会加快M的流动:假设发起人把证券化所获得的资金以企业存款的方式存入银行,银行将存款放贷给又需要的企业和个人,再将企业和个人贷款证券化以获得进行放贷的资金,如此循环下去。相比没有资产证券化的情形,M的流动速度无疑会大大加快,V的变动必将引起数量方程式中其它变量的变动。

  在短期中,如果央行的货币供应M不变,短期内工资和物品价格具有粘性,物价水平P也不变,V的变动将引起产出Y的同比例变动。由于资产证券化会加快货币流通速度,即V变大,短期内总体经济的产出会增加。长期中,产出Y将保持在自然增长率水平,可视为恒定,物价水平P具有伸缩性,如果货币供应M保持不变,货币流通速度V的增加意味着物价P的等比例增加,即长期中资产证券化会引起通货膨胀。

  美国经济自2001年以来进入了一个繁荣周期:经济高速增长、货币政策宽松、通货膨胀水平保持在地位,与其相伴的是对资产证券化的空前热情和证券化投资被拥有巨额外汇储备的国家所接受。美元通过美国贸易逆差源源不断流入国外,又通过证券化投资源源不断回流美国,全球共享了几年高增长、低通胀的“黄金时光”。好景不常,通胀形势在07年迅速恶化,实体经济也在今年严重受损,经济增长大幅放缓,这似乎也佐证了上面“资产证券化在短期增加产出,长期中引起通货膨胀”的观点。事实上,在1978年到1995年的18年中,中国的广义货币增长率远远超过国民生产增长率与通货膨胀率之和,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在此期间中国的货币流通速度降低了(易纲、吴有昌,1999)。

  三、结论与建议

  第一,资产证券化使企业获得流动性和得到一种新的融资方式,从而改善了企业处境,但并不能降低企业整体融资成本,MM理论依然有效。

  第二,资产证券化实现了风险的再分配,通过使市场交易各方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促进分工协作形成规模经济方式达到一种帕累托改进,促进了效率。

  第三,评级机构面临囚徒困境,必须使投资者的收益反映在评级机构的支付中以防范道德风险问题。

  第四,资产证券化在短期会促进产出增加,长期中则会引起通货膨胀,导致产出的波动。

  这便是本文期望得到的结论,仓促之间,有些地方还是不够严谨。如资产证券化不能降低企业的整体融资成本,可能没有对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投资者会对进行资产证券化的企业给予正面评级从而改善企业融资环境这个问题引起足够重视。另外,在没有实证分析就得出“资产证券化在短期会促进产出增加,长期中则会引起通货膨胀,导致产出的波动”的观点显得十分大胆,不是为学的态度。虽说初生牛犊不怕虎,但只有胆不进行深入分析和思考,就只能称之为鲁莽了。希望在以后的学习中能充实知识,改进和完善上述观点,使之科学严谨,经得起检验。

  资产证券化在当前遭遇重大挫折,对它的各种批评如潮,人们谴责资产证券化榨干了投资者的积蓄,谴责金融大亨的贪婪无度。确实,如果可以的话,华尔街的“金融天才”们甚至愿意将他们自己打包处理证券化,以获得流动性进行更疯狂的投资。但资产证券化只是个工具,贪婪或许就是人的本性,歇斯底里的谩骂没有任何意义。找到资产证券化的缺陷,将贪婪限定在可控范围内,反思造成当前危机的根源,改进它的运行机制才是可取之道。

  参考文献

  [1]Lawrence M。 Benveniste, Allen N。 Berger, Securitization with recourse: An instrument that offers uninsured bank depositors sequential claims,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September 1987.

  [2]张超英,翟祥辉。资产证券化:原理、实务、实例[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

  [3]赵宇华。资产证券化原理与实务[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4]李曜。资产证券化――基本理论与案例分析[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5]易纲,吴有昌。货币银行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6]何小峰。对资产证券化税收制度安排的博弈论分析[J]。经济科学。2001(6)

  [7]刘炜莉,朱宝宪。中国开展资产支撑证券化融资的研究[J]。管理世界。1999(3)

资产证券化优缺点篇4

  资产证券化回顾

  资产证券化于20世纪60年代诞生于美国,80年代从住房抵押资产证券化扩展到其他的金融产品和领域,80年代末,“出口”到欧洲、加拿大、拉丁美洲、澳大利亚及亚洲。美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是一个相应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和完善的过程,其涉及和专享的法律或法规包括:《联邦证券法》(1933年)、《证券交易法》(1934年)、《信托法》(1939年)、《统一商业法典》(1953年)、《存款机构放松管制和货币控制法》(1980年)、《二级抵押贷款市场法》(1984年)、《税收改革法》(1986年)、《联邦住宅企业安全和健全法》(1992年)、《关于金融资产转移、服务及债务的会计处理》(即财务会计准则125号公告,1997年)、《金融服务法》(1999年)、《美国会计准则140号》(2001年)、《美国会计准则156号》(金融资产和负债服务会计),以及最后的46号准则——《可变利益实体的合并》等。

  国外先进的金融创新产品与其说是金融工具不断创新,不如说是金融法律、法规不断深入和发展的结果。最为重要的是,系统、清晰、缜密和具有连续性、可扩展性的金融法律、法规对金融创新是不可缺少的。

  资产证券化是“天使”还是“恶魔”?

  对于美国2007年次贷危机引发的大范围金融危机的根源,曾经众说纷纭,甚至有人把其归咎于资产证券化,并认为资产证券化应付主要责任。随着美国经济开始显示复苏迹象,现在比较公认的解释是出于以下几个原因和它们间的合力:银行、金融机构过于迅猛的房贷规模和不恰当的审批和放贷程序,资产质量和逆向选择,次级按揭贷款衍生过度,财务报表上的欺诈以及监管不力和信用评级机构的不尽职等。一言以蔽之,可以引用2007年被排在“100句最伟大的电影台词”、由影星迈克尔·道格拉斯在影片《华尔街》中扮演的贪婪成性、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股市大亨戈登所说的——“贪婪不好听,但是个好东西”。

  因此,美国金融危机的“元凶”是美国华尔街投资银行家的贪婪本性和监管缺失。资产证券化不可否认地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不能因噎废食,彻底否定这一金融创新。

  证券化流程与产品结构演化

  资产证券化的第一步是资金池入池标准和资金池本身的建立。证券化信托基金池包括两个组成部分:投资者权益和资产卖方权益,如图1所示。

  卖方权益一般在资产池中占到全部资产的10%,最低点至少要达到5%~6%。卖方权益是资产卖方为保持资产池的流动性和出于对投资者权益部分的保护,起到对流动风险和投资风险“缓冲器”的作用。作为资产证券化的第二步——投资者权益部分产品设计,投资者权益可按照融资成本和偿付的优先权进行产品分层,如图2所示(以美国美信银行欧洲区资产证券化某单为例)。

  欧美资产证券化的信托结构包括资金池和产品结构,证券化信托结构的演变(图3)对我国未来资产证券化和类证券化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资产证券化整体结构的演变经历了从单一结构的信托基金到集合型信托基金,再到全能灵活型信托基金三个阶段。单一结构的信托基金是在欧美资产证券化发展最初期采用的模式。其主要优点是一池一单,资产清晰,可具体辨认和追索。缺点是结构简单,难以形成规模和批量化发行,且发行成本高。而集合型信托基金则弥补了单一结构信托基金的不足。由于是一池多单,可降低整体发行成本。一旦信托整体法律结构设立,就可进行批量和大规模发行。我国现在很多类资产证券化理财产品大多采用这种模式。由于一池多单,再加上国内披露不透明和不同风险类型的资产混搭,曾广受质疑,更被冠以“庞氏骗局”的标签。

  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及监管环境

  2005年下半年,我国银监会与人民银行先后颁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为信贷资产证券化在国内发展提供了法律基础。2005年底,中国建设银行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产品,拉开了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帷幕。资产证券化在中国一开始就分为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企业资产证券化两类。信贷资产证券化由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监管,证券化产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企业资产证券化由证监会监管,证券化产品在交易所市场交易。

  如果2005年到2007年是中国资产证券化的第一次浪潮,则2008年可以认为是中国资产证券化的第二次浪潮。2008年全年,不仅发行的频率,而且产品的数量和发行金额都远超2005年、2006年和2007年(2008年发行规模达到302亿元,接近2005年到2007年发行总额)水平,而且发行机构也突破性地从以往的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扩展到汽车金融公司这一非传统金融机构。然而,正在中国资产证券化“再上一层楼”之时,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金融风暴波及到中国。资产证券化在当时处于风口浪尖之上,更被“妖魔化”。全球资产证券化业务嘎然而止,方兴未艾的中国资产化也不可避免地被叫停。

  在千呼万唤和利率市场化推动下,人民银行、银监会和财政部于2012年5月中旬《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重启信贷资产证券化。此次终于决定“出手”,相关政策、监管机构显得十分谨慎,首期信贷资产证券化额度仅为人民币500亿元,占银行业总贷款余额的不足1%。另外,在制度设计上,采取风险自留(发起机构须持有不低于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的5%)、信用评级(要求两家评级机构同时进行评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应建立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加强对投资风险自主判断,减少对外部评级的依赖),从而“卡住”证券化过程中的风险。此通知的最大亮点是扩大了投资人群体,且单个机构持有单只证券不超过40%的上限,意在引入更多的投资者且缓释投资者有限、同质化及商业银行互持现象。此后,国开行于2012年9月率先发行101亿元大单(占全部额度的1/5)、交通银行(发行30亿元)、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发行20亿元)和中国银行(发行30多亿元)都迅速跟进。

  一石激起千层浪,沉寂了几年的资产证券化在资本市场开始发酵。2012年8月,交易商协会下的资产支持票据(ABN)也迅速落地。从而在资本市场上形成了资产证券化的三种存在形式:证监会监管的企业资产证券化、银监会监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及交易商协会下的资产支持票据。对于企业资产证券化,券商“垂涎已久”,积极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依托发行资产支持证券。2013年2月26日,试点九年的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终于获得正式“名分”。中国证监会的《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宣布券商开展这项业务仅需要具有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没有净资本规模和综合评级等门槛。这看起来门槛低,但获得高质量的基础资产仍将考验券商的综合实力。此外,阻碍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和批量化发展的因素,还是相应政策、监管的不足,以及相应服务机构(如信用评级机构)等公信力的缺失。

  国内理财业务

  就在国内资产证券化发展受阻,企业融资困难加大(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储蓄增速加大而可供投资产品和渠道的缺乏与银行息差收入变窄的形势下,银行理财业务横空出世,独领,尤其受到中小银行的追捧,成为银行中间业务的重要收入来源,如图4所示。

  从图4不难看出,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的理财产品发行占比和收益率均超过国有银行。在业务发展上,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更依赖理财产品来创造中间业务收入。

  目前,国内的理财业务可大致分为五种类型:第一种是银行产品的资产池和资金池(准资产证券化)。资产池是根基于银行贷款资产(可扩充于银行其他资产),通过发售不同期限的理财产品持续募集资金,类似于西方资产证券化资产池,采用动态管理方式,维持资金和资产的平衡。资产池产品具有资产重组、期限错配和区别定价的特点。而目前备受各界关注的是资产负债匹配、流动性强弱和基础资产的信用三个重要环节。资产池和资金池的运作如图5所示。第二种是通道类型理财业务,是银行借助泛资产管理机构(如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私募和信托)等资产管理业务平台,间接实现投资人对银行信贷资产和其他类资产(如票据)的投资。在投资过程中,泛资产管理机构并没有提供主动资产管理业务,仅作为连接投资者和其他资产的桥梁。目前,此项业务已被监管机构叫停。第三种是分级型理财产品。这类似于上文提到的西方证券化产品结构中优先级和次级的设定。分级型产品是指把一个特定的投资组合,分为两种不同的风险份额。优先份额享有优先收益分配权,一般按约定的固定收益收取;次级份额则是在收获投资组合的净值的基础上,扣除优先级本金和约定的固定收益后的剩余价值。当然,在优先级和次级之间,还可以设计夹层份额,其收益和风险特征也自然介于二者间。第四种是结构性资管理财产品,是利用基础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工具进行的不同投资组合而得到的金融创新产品,即通过将大部分资金投资于固定收益产品,小部分产品进行衍生品投资,实现在保本或保最低收益的目标下博取可能的高收益。第五种为不附加改变产品收益属性条件的主动管理型产品,包括权益类产品、债券类产品、混合型产品等,类似于基金管理。

  对策建议

  国家监管部门要在顶层设计上下功夫,高屋建瓴地出台一整套统一的资产证券化法律、法规,整合资产证券化和类资产证券化的理财业务,防止和避免“头疼医头、脚痛医脚”和缺乏整体思路及打补丁式的政策,帮助中国的“影子银行”及理财产品“入笼”。

  银行、企业与帮助企业发行证券化产品的证券公司要做到持续性、批量化发行,做大资产池,保证优质资产源源不断地通过资产证券化流程与投资者对接,充分发挥资产证券化的优势,助力中国金融改革及国际化。

  要严格监管职能和监管程序,对所涉及第三方服务机构(尤其是信用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物所、信用担保机构等)严格审查,提高准入门槛和后续督察,并嵌入连带、追索责任。

资产证券化优缺点篇5

  一、引言

  我国航空运输业从1950年发展至今,运输总周转量从1950年的157万吨到2010年的427.1亿吨,增长了24000多倍,旅客运输量也从1.04万人剧增到2.3亿人。同时,颁证运输机场数目、运输飞机数目和全行业总收入也均有明显的增幅。面对我国航空运输业的快速发展,资金作为其首要因素,在未来的几年,各航空公司迫切需要选用合理的融资方式以达到最高的融资效率。但是,目前我国的航空运输业普遍存在着以下几点融资困境:资产负债率普遍偏高,融资结构不合理,政策约束力大等等。同时,航空运输业可用的融资方式也十分有限,主要包括:租赁融资、国外出口信贷、银行贷款、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等。因此,本文提出了机票收入证券化这一新的融资方式。

  二、航空运输业融资方式创新———机票收入证券化

  (一)机票收入证券化概念阐述

  机票收入证券化在狭义的资产证券化的范畴内,属于非信贷资产证券化。所谓非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把欠流动性但有未来收益的信贷资产经过重组形成资产池,并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一次完整的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基本流程是:发起人将证券化资产出售给一家特殊目的机构(SpecialPurposeVehicle,SPV),或者由SPV主动购买可证券化的资产;然后SPV将这些资产汇集成资产池;再以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在金融市场上发行有价证券融资;最后用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来清偿所发行的有价证券(见图1)。而本文所指的机票收入证券化就是指未来的机票收入作为一项相对缺乏流动性又有未来收益的资产,将它转换成一种流动性高的金融产品并出售给投资者,在不增加负债的前提下使得航空公司获得融资的一种方式。

  (二)机票收入证券化的优势

  1.增强机票收入的流动性

  对航空公司来说,机票收入证券化将相对缺乏流动性的未来机票收入转变成流动性高、可在资本市场上交易的金融产品。通过机票收入证券化,航空公司一方面可以在不增加负债的前提下补充资金,加快资金周转,用来进行另外的投资,同时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另一方面,机票收入证券化可以使航空公司在流动性短缺时获得负债融资以外的救助手段,为整个航空运输业增加一种新的流动性机制,提高机票收入流动性水平。

  2.融资成本低

  融资成本包括资金成本和融资费用。这里,先从资金成本入手。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而言,资产证券化将特定的资产风险替代了企业的整体风险,有可能降低企业融资的资金成本。无论是债权融资还是股权融资,它们所依赖的都是企业的整体经营风险,而企业存在的风险是多种多样并且是相互影响的,另外信息不对称的影响等都使得我们不能准确地评估企业的价值,因此,投资者通常会通过一定的折现来规避风险。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这样就提高了企业融资的成本。而未来的机票收入,作为航空公司一项比较稳定的主营业务收入,它的价值较容易预测,以机票收入的风险来替代整个公司存在的风险,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航空公司的融资成本。

  此外,对于航空公司通过银行或者其他的机构来发行专项资产证券一定会存在融资费用,这些费用包括构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费用、信用增级的费用、信用评级的费用以及其他各项的服务费用。但是,我国航空公司目前还没有实现机票收入证券化这项融资方式,所以,在这里无法准确地估量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融资费用总和。但是,以我国首项真正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为例———我国联通CDMA网络租赁费收益计划,可以看到资产证券化在融资成本上给企业带来的优势(如表1)。

  由表1可以看到,我国联通的这项资产证券化融资的融资费用仅为0.6%~0.8%,并且总的融资成本要明显低于其他各项的负债融资和股权融资。同时,也可以避免增发股票所导致的股权分散、股东控制力下降等缺点。尽管联通的此项案例与本文提出的机票收入证券化从行业等各方面来讲都存在巨大的差异,但是仅融资费用较其他融资方式低这一点来看,是毫无疑问的。

  3.优化航空公司资本结构

  机票收入证券化可以使得未来的机票收入以发行证券的方式得到融资,这就直接优化了航空公司以负债为主的资本结构。我国的航空公司受间接融资方式的限制,其资本结构以大量负债为主,在前文中已将各大航空公司的负债比例列出,其数值均维持在80%左右。通过机票收入证券化融资,航空公司不会增加资产负债表上的负债,从而可以改善自身的资本结构。同时机票收入证券化还有利于航空公司盘活资产,提高资产周转率。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使作为航空公司的单一债权人的银行和租赁公司能够出售债权,从而缓解航空公司的过度负债问题,大大改善其资本结构。

  三、机票收入证券化的假设分析———以海南航空为例

  (一)机票收入证券化的融资总额

  客运收入是海南航空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平均比重大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1.37%,而本文所指的机票收入也就是指客运收入这部分。根据海南航空2010年的财务报表以及对航空运输业需求增加的现实,海南航空预测在2011年将要达到240亿元的主营业务收入。按照91.37%的比例进行计算,那么海南航空在2011的客运收入,也就是机票收入将达到219.29亿元。同时,为了完成该项经营目标,海南航空预计所需要的资金需求约280亿元人民币。根据本文所提出的创新融资,海南航空可以充分利用219.29亿元的未来现金流入,通过机票收入证券化,将这部分资产转化成能利用的融资项目,以缓解280亿元的高资金需求。

  (二)机票收入证券化的融资成本

  2011年海南航空共取得305.61亿元的融资金额,其中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约243.18亿元人民币,也就是说取得总融资金额中约79.57%是由负债融资取得的。同时,海南航空由于筹资而支出的融资成本和其他相关的资金占用高达42.02亿元人民币,即16.60%。可见,目前海南航空的融资成本是相当高的。相反的,本文提出的机票收入证券化却以较低的融资成本为优势,由于目前还没有航空公司采取这种方式筹集资金,此处的融资成本参考前文中提到的我国联通CDMA网络租赁费收益计划,在这项成功的案例中,我国联通仅用了约3.5%的融资成本取得了95亿元的资金。同样的,对于航空公司来说,机票收入证券化这项融资创新不会带来很高的融资成本。尽管联通的该项资产证券化在融资成本方面取得了优势,但与本文提出的机票收入证券化相比,在证券化对象、公司所处的环境、融资现状等各方面都有巨大的差异,但不容否认的是,联通的该项创新融资成本与联通其他的融资成本相比,具有明显的降低成本效果。这一点相信在航空公司也能体现出来。

资产证券化优缺点篇6

  1月15日至17日,国内首单汽车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在银行间市场完成发行,定名通元。

  这一产品由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下称上汽通用金融)发起,华宝信托为受托人。2008年第一期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证券化信托产品(下称通元一期),资产池由上汽通用金融发放的32947笔个人汽车贷款组成,总金额为19.93亿元。

  通元一期产品分为优先级19.01亿元和次级0.92亿元,次级部分由上汽通用金融全额持有。而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亦分两个等级,规模分别为A级16.66亿元和B级2.35亿元,预期加权平均期限分别为0.84年、2.14年,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信用评级分别为AAA级和A级。

  截至2007年末,银监会共批准成立九家汽车金融公司,资产证券化将为其提供新的融资渠道。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沈炳熙亦表示,通元一期的成功发行,标志着国内资产证券化试点正向纵深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从住房抵押贷款和一般信贷资产扩展到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试点机构也从银行类金融机构扩展到非银行金融机构。

  但是,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仍面临市场狭窄的局限。根据目前监管政策,证券类、保险类及社保类资金尚无法购买资产证券化产品。业内人士指出,银行本应是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主要卖方,但此前多单银行类资产证券化产品普遍存在自买自卖、彼此捧场的情形,不符资产证券化产品发展的初衷,无法达到风险分散的目的。

  「融资瓶颈

  作为首单汽车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起人,上汽通用金融也是银监会核准开业的第一家汽车金融公司。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18日,由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分别持股40%、40%、20%。

  上汽通用金融初始注册资本为5亿元,后增资到15亿元。其主要业务包括为个人及公司客户提供购车贷款、为汽车经销商提供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等。借鉴外方股东国外相关业务经验,上汽通用金融的汽车抵押贷款业务有严格的贷前征信检查和审批,贷后亦对资产实施五级分类管理。

  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上汽通用金融资产总额68.63亿元,资本充足率16.91%,不良贷款率0.06%。截至2007年末,银监会共批准成立九家汽车金融公司。已开业的八家公司资产总额为285亿元,其贷款余额255亿元,不良贷款率0.26%。

  有关人士介绍,截至2007年11月底,上汽通用金融已与547家汽车经销商展开合作,并在国内143个城市开展个人汽车抵押贷款业务。2007年11月底,上汽通用金融发放在外的个人汽车抵押贷款的未偿本金余额超过65亿元,累计发放个人汽车抵押贷款94672笔。

  虽然发展前景颇为乐观,公司亦早在2005年就实现盈利,但资金来源受限始终是公司的一大困扰。

  “注册资本金只有15亿元,这远远不能满足上汽通用的汽车贷款需求。”中信证券一位人士介绍。按监管要求,中国的汽车金融公司此前的资金来源仅包括: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转让和出售汽车贷款应收款业务和向金融机构借款。

  2007年下半年,在银行收紧信贷的背景下,汽车金融公司开始寻找对策。上汽通用金融则希望借ABS获得资金,增强流动性,继续扩展业务。

  2007年底,通元一期的发行获得相关监管部门许可。此次发行融得的19亿元缓解了公司的资金紧张,亦为更多汽车金融公司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

  「三级信用结构

  《财经金融实务》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通元一期近20亿元资产池中,资产分别来自深圳、上海、北京、广州、青岛、沈阳、东莞、成都、苏州等26个城市,涵盖了通用汽车下属的别克、雪佛兰、凯迪拉克和萨博四款车型。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对通元一期ABS 的定价分析显示:优先层A档的发行规模为16.66亿元,加权平均回收期限为0.84年;中间层B档评级为A级,发行规模为2.35亿元,加权平均回收期限为2.14年。A档和B档都是浮动利率,付息频率为月度,本金为过手式偿还。

  1月16日,华宝信托公告称,通元一期优先A级产品基本利差为1.55个百分点,发行利率5.69%;优先B级产品基本利差为2.5个百分点,发行利率6.64%。

  按照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的评定,通元一期A级产品信用级别为AAA,B级产品信用级别为A级。这一分级是按偿还次序来划分的。

  为了给信用增级,通元一期采用了由上汽通用承揽全部0.92亿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

  大公国际报告显示,通元一期A级产品获得B级证券和次级证券16.42%的信用支撑,B级产品获得次级产品4.62%的信用支撑。这意味着,只有在A级产品本利分别得到偿付后,B级资产支持证券方可获得分配;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收益未完全实现之前,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不得参与信托财产收益的分配。

  由于次级产品由上汽通用金融包揽,如出现违约情况,公司将承担主要损失。此外,公司亦设置了各类准备金账户,并用超额利差对优先级证券本金提供支持,进一步完善了增级措施。

  上述信用支持结构并不意味着通元一期完全没有风险。信用评级报告指出,“如果该汽车制造商在未来由于汽车质量问题导致车辆召回或其他问题的出现,则可能直接对汽车抵押贷款的按期偿付产生不利影响。”

  「市场渠道待拓

  通元一期获批发行,意味着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证券化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对于缺乏融资渠道的汽车金融公司而言,不啻为一剂融资良方。

  然而,目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交易市场空间仍然狭小,ABS、MBS的发展都受到了严重的挑战。此前银行发行的资产证券化项目,买家都是商业银行;本次通元一期项目,仍是由银行类金融机构支撑起来整个交易。

  发行后的结果显示,通元一期的认购倍数为1.18倍,仅略高于实际认购量。据了解,通元一期的主要买家仍为商业银行。知情人士透露,在通元一期中,缺乏多元投资渠道的小型金融机构和资金充裕的大银行成为主要买家,股份制银行因资金紧张购买很少,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则不见踪影。

  “由于市场参与主体过少,证券类、保险类以及社保类资金由于行业管制,无法直接投资到资产证券化项目中来,导致资产证券化这一项目因为缺少买家而无法形成足够大的交易市场。”一位债券交易员介绍。

资产证券化优缺点篇7

  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统计,截至2015年第2季度末,全国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达15.87万亿元,自此跨入了“15万亿元时代”,比2015年第1季度末环比增长10.13%,比2014年第2季度末同比增长27.16%,信托行业总体发展趋势稳中向好。但我国信托业持续发展的背后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第一,我国信托行业核心业务模糊,缺乏像银行、券商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核心业务,虽然信托业投资领域涉及面广,但是“全而不精”,没有发挥自身专业化的优势,只能提供通道服务,报酬率低。第二,信托产品滞后的流动性一直是信托发展的羁绊,信托产品二级市场发展缓慢,虽然法律层面规定受益权可以转让,但具体落实层面缺乏明文规定,可操作性差。第三,信用体系的薄弱给信托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到期兑付风险、管理风险、道德风险束缚了信托的长足发展。第四,来自银行、券商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日益激烈,严重挤压了信托的盈利空间。资产证券化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它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在盘活存量资金、优化资源配置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资产证券化凭借着其强大的创新能力为各类金融机构提供了大量的业务拓展机会和发展转型契机。2005年我国正式开始进行资产证券化试点,金融机构纷纷借助资产证券化实现发展转型,但主要集中在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参与度不高。资产证券化具有风险隔离和资产独立的特征,对安全性有极高的要求,而在信托制度下,信托财产具有资产隔离特征,这和资产证券化资产独立制度十分契合,信托公司应该抓住资产证券化发展机遇,实现自身转型升级。

  二、文献综述

  国内外关于资产证券化条件下信托业的发展机遇和对策尚未有系统性的研究,但对资产证券化的运用和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的策略研究已经十分成熟,信托公司可以借鉴资产证券化运用的普遍性策略和商业银行的经验,并利用自身“资产隔离”特征的天然优势,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关于资产证券化的运用研究,胡威认为,资产证券化是金融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是一种新型金融形式,他将资产证券化整个过程分为五部分,并阐述了资产证券化对企业、金融机构、市场各交易方产生的经济效益,包括使企业获得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把金融机构的风险转移给投资者,加快了市场上货币流动速度。[1]郭朝晖指出,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加深了政府对资产证券化的认识,也让金融机构重新审视资产证券化,通过分析爆发的原因,得出资产证券化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为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提供了经验和教训,分别从证券化监管、资金池、信用评级三个方面给出了建议。[2]ZoltanPozsar把资产证券化定义为“发起—分销”模式,认为传统的“发起—持有”模式加大了金融机构风险敞口,导致风险过于集中,而资产证券化“发起—分销”模式把风险向投资者进行分摊,系统性风险大大降低。[3]学术界对资产证券化条件下商业银行对策的研究已经非常深入。陆岷峰分析了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风险特征,并针对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标的资产质量不高、市场不成熟、相关人才匮乏、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分别从法律法规、标的资产、信用增级、人才培养方面给出了对策。[4]秦建文指出资产证券化为金融机构业务创新提供可能,但其实施过程中有诸多困难。因此资产证券化应选择具有稳定现金流的资产,产品设计要充分考虑类型、期限、利率、信用级别等因素。[5]张心泓指出,资产证券化具有增加盈利能力、增强流动性、转移和分散风险的作用,并从风险控制的角度给出了建议,通过完善风险控制机制、构建科学信用评级体系、完善法律法规、培养专业人才来开辟新的发展渠道。[6]盖永光认为,信托模式可以很好地解决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资产隔离问题,通过分析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研究资产证券化开展的可能性,并就信托模式运用下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提出对策,提高基础资产质量、分优先级和次级进行信托产品出售,增强信用评级,提升管理服务人水平,选择合格投资对象。[7]Kaniadakis认为,英国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是资产证券化重要的创新形式,丰富了资产证券化的内涵,商业银行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时,要注重证券化发起人、产品设计、信用增级、合格投资者等环节的风险把控。[8]综观上述国内外研究可知,资产证券化条件下商业银行对策研究已经非常深入,但对于信托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的路径选择研究却鲜有涉及,对其研究停留在框架层面,没有提出具体的对策,对于信托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也缺乏专门性和系统性的分析研究。本文的创新点就在于此,提出了信托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的具体对策,并前瞻性地将互联网思维嵌入到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过程中。

  三、资产证券化是信托业实现转型升级的突破口

  (一)我国信托行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1.核心竞争力不强

  我国信托行业的盈利模式比较传统,主要依靠融资性项目带来的报酬收入,报酬率低。长期以来,信托公司一直想打造“金融超市”,实现金融业务的全覆盖,但效果差强人意,面对银行、券商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往往处于下风,没有形成自己核心业务优势,竞争力不强。

  2.信托产品流动性差

  由于缺乏信托公司及产品评级体系,缺乏统一的信托登记制度,尚未形成专门的流动转让管理办法,产品没有标准化,缺乏信托产品流通的交易市场等,信托产品流动性滞后严重阻碍了信托业的长足发展。目前,我国信托类产品二级市场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具体的转让方式、场所、手续并没有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信托产品的转让只能局限于信托公司内部的撮合。

  3.信用体系薄弱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影响了信托行业的发展。信托业务中信用风险具体体现在:信托计划开始前,为了骗取资金,用资方提供虚假材料;信托计划进行中实际用资方可能会脱离合同约定使用资金;信托计划兑付时,资金使用方可能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报酬和收益。信用风险给委托人和受益人带来了极大损失,限制了信托的发展,而且,由于失信导致投资者没有足够的安全感,对信托的投资热情下降,也阻碍了信托的发展。

  4.竞争日益激烈

  近些年,我国信托行业普遍实行综合化发展战略,极力打造一个多元化、跨市场、多手段的全能型“金融超市”模式。但由于相关政策、从业人员的素质、信托自身的发展程度的限制,当信托公司面对来自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互联网金融的竞争时,均无业务竞争优势。银行凭借长期以来形成强大的客户群体,在信贷领域有着明显的优势;在投行业务上,虽然法律规定信托公司可以开展企业重组并购等业务,但相对于证券公司,其在专业化程度方面存在较大差距;长期以来,信托依靠高收益来吸引投资者,但互联网金融一大特征就是高收益,根据网贷之家统计数据,2015年9月网贷行业综合收益率达12.63%,在此情况下,信托公司高收益优势正在逐步丧失,面临严峻竞争局面。

  (二)资产证券化为信托业转型升级带来的机遇

  1.升级经营模式

  信托公司传统的经营方式是设立信托计划,募集资金,连接投资者和资金需求方,通过提供资金通道赚取手续费,具体利润以服务费为主。而资产证券化“发起—分销”模式提供的二级市场,使得信托公司可以开展融资性批发业务,同时依靠资产方和负债方获取流动性。信托公司有破产隔离机制的天然优势,资产证券化使流动差的资产转变成高流动性资产,获取的“流动性”就进入了资产方,拓宽信托公司获取流动性的渠道。

  2.拓宽盈利渠道

  长期以来,我国信托行业依靠融资类信托中的项目融资获取收益,但近几年,融资类信托占比不断下降,这种盈利模式欠缺多元化且不可持续,容易产生系统性风险。“发起—分销”模式是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核心环节,这一模式分散了风险,将风险转移给投资者,也使得信托公司资产期限更加多元化,在资金撮合中起着“中转站”的作用,即信托公司有更多的能力去创造“流动性”,赚取利差收入。

  3.增强流动性

  产品流动性一直是信托公司发展的羁绊,并且近几年信托行业的不良资产也在逐年增加,长期积压会导致经营风险,而资产证券化可以盘活存量资金。信托公司可以将流动性差、期限长的债权打包进行重组,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变成高流动性资产,并且可以提前收回本金,投入到高流动性的领域,提高资产的流动性,降低系统性风险。

  4.分散风险

  信托公司传统的盈利模式是先找到好的项目,有稳定的还款来源,然后设立信托计划,募集资金供用资方使用,但是,当一个项目出现问题,会爆发局部性的系统性风险。而通过资产证券化,信托公司可以将风险转移给投资者,降低系统性风险发生的可能。资产证券化将呆滞资产打包处理,盘活了存量资金,同时把呆滞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剥离,提高了信托公司运营的稳定性。

  (三)信托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分析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指债务人到期无法还本付息的风险。由于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尚不成熟,资产证券化业务参与各方信息不对称,对融资项目的了解不够深入,缺乏风险识别能力,容易产生道德风险,资金需求方很容易利用虚假材料骗取资金,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不利于证券化业务的开展。

  2.利率风险

  市场的利率是不断变化的,市场利率的上升会导致投资者的收益减少,降低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同时,利率的上升会使得社会闲散资金流向商业银行等其他储蓄机构,分流了社会资金,导致潜在客户变少,所以证券化产品的利率是吸收投资者投资兴趣的关键。

  3.经营风险

  在信托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初期,为了吸引投资者往往将具有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打包进行销售,这虽然增加了流动性,但会导致呆滞资产的积压,长期来看会形成经营风险。此外,信托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经验匮乏,专业性和娴熟度较差,业务开展过程中难免出现问题,导致经营风险。

  四、资产证券化条件下我国信托业的发展对策

  (一)信托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的总体思路

  首先,发起人将打包资产出售给信托公司;第二步,信托公司将资产进行证券化操作;第三步,对证券化产品进行信用增级;第四步,由专业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工作;第五步,证券化产品的销售。

  (二)信托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的对策

  1.选择优质基础资产

  开展资产证券化的首先步骤是基础资产的选择。资产对象的优劣也决定了信托公司信用风险的程度,为了降低信用风险,证券化的资产必须具有稳定持续的现金流和稳定的还款保障,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标的资产的选择,这些因素主要包括资产未来现金流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还款来源的稳定性、资产的损失可能和违约率,以及获得这些信息的难易程度。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法规和金融环境,信托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可选择的基础资产有融资租赁、合同、租约、企业应收账款、贷款债权、银行不良贷款等。

  2.灵活设计资产证券化产品

  信托公司设计证券化产品时,应考虑标的资产的特性,对不同类型的资产进行差异化设计。首先要考虑产品利率,市场利率是波动的,如果采取固定利率,将会面临市场利率风险,不利于业务的开展,为了降低利率风险,应在无风险利率基础上,加上一定的风险溢价,具体溢价根据市场状况而定;其次要看产品类型,我国信托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时间短,由于投资者对产品的了解不够深入,很难接受过于复杂的金融产品,初期应设计相对简单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到投资者了解并接受证券化产品后再进行复杂的证券化产品布局。最后要考虑发行期限,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导致人们对投资产品的期限要求更加多样化,信托公司应设计更加灵活多变的产品,满足不同投资者对于投资期限的要求。

  3.完善信用评级体系

  目前,我国缺乏完善的证券化产品信用评级体系,没有统一的信用评级标准,这会影响证券化产品的信用级别,阻碍信托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首先,应对优先级证券进行担保偿付,次级证券通过自己认购提供担保,通过差异性的担保措施增强优先级证券的信用级别。第二,通过和国外先进评级机构合作,或者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在本土设立高水平的信用评级机构,提高对证券化产品信用评级的权威性。第三,建立完善的信用评级制度,由于评价标准的差异,对同一产品会导致不同的评级,应通过一家或几家权威的国外评级机构来增加信用评级的可信性。第四,要提高证券化产品的信息透明度,让投资者充分了解产品的结构和风险,形成对证券化资产的约束,提高安全性。

  4.规范资产证券化实施环境

  良好的环境是信托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前提,为使信托公司能够顺利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必须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体系。一是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监管,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二是尽快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资产支持证券原债权人和新债权人的权利义务,明确资产支持证券的购买及持有比例。三是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管理,从资产信用评级各个环节把控证券化资产的质量关。四是进一步推进我国信托行业的自身改革进程,增强信托公司的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加快向现代信托公司转轨进程。信托公司具有“资产隔离”的天然优势,加速其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增强其活力,提高其素质,无疑是十分重要的,这也是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进行融资的基础。

  5.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

  我国信托行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刚刚起步,对高质量、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十分迫切,亟需人才驱动信托业创新发展。第一,坚持“引进来”战略,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经验丰富,人才储备充足,通过人才流动的方式可以改善信托公司资产证券化人才匮乏的局面;另一方面,国外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较早,形成了充足的人才储备,信托公司可以高薪聘请国外具有会计、金融、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提高从业水平。第二,坚持“走出去”战略,“引进来”战略往往会产生较高的适应成本,且引进来的人才难以适应信托公司新体系,所以信托公司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通过将内部人才送到国外高校研究机构进行培训,或者送到国外具有丰富资产证券化经验的金融机构进行学习锻炼,提高其专业和从业技能,只有通过“外引内训”不断加大教育投资力度,才能培养出信托公司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6.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销售方式

  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各行各业纷纷借助互联网创新营销模式,实现线下销售向线上销售的转变。我国信托行业互联网运用程度远低于银行、保险等其他金融机构,它的兴起为信托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提供了途径。一方面,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共享性,投资者对于证券化产品的了解会更加深入,产品的信息透明度大大增加会减少信息不对称的影响;另一方面,信托公司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产品的销售可以降低信托公司的经营成本。信托公司可以自建平台盘活资金,或者与互联网公司合作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五、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信托业是我国经济发展中重要金融形式,信托行业在整个金融行业中作用越来越大。当前,我国信托发展过程中遇到诸多问题,核心业务缺乏、产品流动性差、竞争激烈等一系列问题突出,迫切需要寻找新的出路。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其发展已经相当成熟,为我国信托业开展资产证券化提供了基础条件,但其开展也存在潜在的风险。面对资产证券化的浪潮,信托公司必须抓住机遇,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选择优质资产进行产品设计,应对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经营风险、利率风险,在产品设计后,通过信用增强保障投资者利益,完善资产证券化实施环境。借助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浪潮,信托公司可以把互联网思维嵌入到资产证券化整个业务流程中,创新销售模式。

  (二)建议

  第一,加强投资者教育,证券化产品由于其复杂性很难被投资者接受,信托公司应通过现场培训、网上宣传等方式不断提高投资者对证券化产品的了解,逐步培养合格的投资者。第二,加快信托资产证券化产品二级市场建设,为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流通扫除障碍,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第三,信托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时,可以通过自建互联网金融平台或者与互联网公司合作,打通线上销售渠道,拓展证券化业务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胡威。资产证券化的运行机理及其经济效应[J]。浙江金融,2012,(1):62-66.

  [2]郭朝晖,周虹。基于美国次贷危机视角的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J]。特区经济,2008,(12):107-108.

  [4]陆岷峰,张玉洁。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风险特征与管理对策[J]。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2010,(3):7-10.

  [5]秦建文,黄嘉。后金融危机时期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发展研究[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2):33-37.

  [6]张心泓。契机与风险并存———资产证券化对商业银行是一把双刃剑[J]。会计之友,2011,(20):104-105.

资产证券化优缺点篇8

  关键词:风电融资

  一、风电发展的现状与前景

  能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人类生产和生活必需的基本物质保障。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能源的需求也越来越高。长期以来,我国电力供应主要依赖火电。“十五”期间,我国提出了能源结构调整战略,积极推进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供应,改变过渡依赖煤炭能源的局面。风能是一种可再生清洁能源,风电与火电相比,不仅节能节水无污染,而且对保护生态环境大有好处。2005年我国通过《可再生能源法》后,我国风电产业迎来了加速发展期。2008年我国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15.3万千瓦,2009年容量达到2200万千瓦,按照目前的发展速度,2010年风电装机容量有望达到3000万千瓦,跃居世界第2位。到2020年我国风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亿千瓦。届时,风电将成为火电、水电以外的中国第三大电力来源,而中国也将成为全球风能开发第一大国。

  二、风电项目目前融资方式及存在问题

  (一)风电融资成本偏高

  风电的融资成本主要是贷款利息。由于风电的固定资产投入比例较大,资金运转周期较长,一般为6-10年,造成风电项目建成后财务费用居高不下,形成的贷款利息较高,为企业的经营发展带来沉重的债务负担。

  (二)风电生产缺乏优惠信贷政策支持,融资相对较难

  虽然风电属国家鼓励发展的新兴产业,但目前仍执行一般竞争性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利率,贷期相对较短,而且缺乏优惠信贷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对风电项目的贷款要求必须有第三方进行连带责任担保,使风电企业融资更加困难。

  (三)风电融资方式单一,融资风险高

  风电项目目前至少80%资金靠债务融资,资本金仅20%。大规模的债务融资不仅导致风电企业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贷款过度集中,资金链非常脆弱,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而且影响企业再筹资能力,降低企业资金周转速度,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因此,融资方式的优化、融资渠道的拓宽已经势在必行。

  三、风电项目融资方式的优化

  (一)采用BOT项目融资模式

  BOT即英文Build(建设)、Operate(经营)、Transfer(移交)的缩写,代表着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项目融资是上世纪70年代兴起的用于基础设施、能源、公用设施、石油和矿产开采等大中型项目的一种重要筹资手段。它不是以项目业主的信用或者项目有形资产的价值作为担保获得贷款,而是依赖项目本身良好的经营状况和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现金流量作为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它将项目的资产而不是业主的其他资产作为借入资金的抵押。项目融资是“通过项目融资”,而非“为了项目而融资”。

  1.BOT项目融资模式特点。BOT项目融资与传统意义上的贷款相比,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项目融资中的项目主办人一般都是专为项目而成立的专设公司,只投入自己的部分资产,并将项目资产与其他财产分开,项目公司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公司。贷款人(债权者)仅着眼于该项目的收益向项目公司贷款,而不是向项目主办人贷款。二是项目融资中的贷款人仅依赖于项目投产后所取得的收益及项目资产作为还款来源,即使项目的日后收益不足以还清贷款,项目主办人也不承担从其所有资产及收益中偿还全部贷款的义务。总之,项目融资的最重要特点,就是项目主办人将原来应承担的还债义务,部分转移到该项目身上,即将原来由借款人承担的风险部分地转移。

  2.BOT项目融资模式的优缺点。优点:一是扩大借债能力。项目主建人的偿还能力不作为项目贷款的主要考虑因素,是否发放贷款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来决定。借进的款项不在主建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主借人的资信不会受到影响。二是降低建设成本,保证项目的经济效益。三是充分利用项目财务收益状况的弹性,减少资本金支出,实现“小投入做大项目”或“借鸡下蛋”。四是拓宽项目资金来源,减轻借款方的债务负担,转移特定的风险给放贷方(有限追索权),极小化项目发起人的财务风险。缺点:对项目发起人而言,基础设施融资成本较高,投资额大,融资期长、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合同文件繁多、复杂,有时融资杠杆能力不足,母公司仍需承担部分风险(有限追索权)。

  (二)ABS资产证券化融资

  ABS(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意为资产证券化)是项目融资的新方式。ABS融资是原始权益人将其特定资产产生的、未来一段时间内稳定的可预期收入转让给特殊用途公司(SPV),由SPV将这部分可预期收入证券化后,在国际国内证券市场上融资,给投资者带来预期收益的一种新型项目融资方式。

  1.ABS资产证券化融资的特点。ABS资产证券化融资有两个特点:一是ABS融资方式实质上是“公司负债型融资”。由于ABS能够以企业本身较低的信用级别换得高信用级别,与银行贷款相比,不仅节省融资成本,且能使非上市公司寻求到资本市场融资渠道。二是ABS发起人出售的是资产的预期收入,而不是增加新的负债,因此既获得了资金,又没有增加负债率,也不改变原股东结构。

  2.ABS资产证券化融资的优缺点。优点:一是门槛较低。企业只要拥有产权清晰的资产,该资产又能够产生可预测的稳定现金流,现金流历史记录完整,就可以以该资产为支撑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二是效率较高。通过破产隔离,资产证券化变成资产信用融资,即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级别与发起人或是SPV本身的信用没有关系,只与相对独立的这部分资产有关。投资者只需根据这部分资产状况来决定投资与否,避免了对一个庞大企业全面的经营、财务分析,投资决策更加简便,市场运行效率得到提高。三是内容灵活。资产证券化可以做相对灵活的设计:融资的期限可以根据需要设定;利率也可以有较多选择,甚至可以在发行时给出票面利率区间,与投资者协商而定。四是成本较低。资产证券化的资金成本包括资金占用费(票面利率)和筹资费用(根据现行标准测算,年成本约1%)两个方面。只要达到一定规模,这些成本要显著低于股票和贷款融资,也略低于债券融资。五是时间更短。资产证券化受国家支持,只需证监会审批,时间仅需要两个月到半年;而债券发行需向发改委审批额度,证监会批准,审批时间长达9个月到一年。六是资金用途不受限制。资产证券化融入的资金,在法律上没有用途限制,可用于偿还利率较高的银行贷款。这一点和债券融资也有很大区别。七是不改变资产所有权。目前资产证券化模式下,企业出售未来一定时间的现金收益权,但实物资产所有权不改变。八是能改善资本结构。资产证券化是一种表外融资方式,融入的资金不是公司负债而是收入,能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资信评级。缺点:由于我国信用评级的不完善和我国法律环境存在的缺陷,可能会加大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成本。

  (三)采用PPP融资模式

  PPP融资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共民营合伙制模式)”,是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的形式。通过这种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有利的结果。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而是项目的监督者和合作者,它强调的是优势互补、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

  1.PPP融资模式的特点。PPP融资模式不仅意味着从私人部门融资,最主要的目的是为纳税人实现“货币的价值”,或者说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PPP融资模式主要有5个特点。一是私人部门在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一个项目时通常更有效率,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并且更容易创新;二是伙伴关系能够使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各司所长;三是私人部门合作者通常会关联到经济中的相关项目,从而实现规模经济效应;四是能够使项目准确地为公众提供其真正所需要的服务;五是由于投入了资金,私人参与者保证项目在经济上的有效性,而政府则为保证公众利益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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