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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确认函有模板,确认函

作者: 猫宁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8日

合同确认函有模板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 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的具体事项详述如下:

  二、乙方接受委托并应甲方的要求,指派 律师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

  三、乙方承办律师应当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四、甲方应保证委托的事项合法并对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只能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该成果泄露给与本案范围和目的无关的其他第三人。

  五、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对乙方的询问、了解作客观的陈述。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证据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真实的证据,并对虚假陈述作真实澄清。甲方拒绝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六、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与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协助,如签署有关协议、法律文书、证实委托关系等。

  七、乙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可终止委托。

  八、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九、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背景资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十、乙方以下列方式向甲方交付完成委托事项的工作成果(供选择,可选择一项或多项):

  1、专项咨询意见;

  2、调查获取的证据;

  3、法律意见书;

  4、法律建议书;

  5、律师见证书;

  6、法律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一、甲方随时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确有必要的,乙方应甲方要求可出具阶段进展报告。

  十二、差旅费及第三人收取的有关费用的处理:

  ?一〉乙方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所需差旅费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供选择)

  1、已包含在律师服务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双方协商差旅费用概算为 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预付;待本合同委托事项办结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费用清单及有效开支凭证结算。

  ?二〉鉴定费、审计费、公证费、翻译费、复印费及其它必要的中介费用,行政机关、司法部门或相关组织、行业协会收取的有关费用,由甲方预付,乙方按实际支出和有效凭证核销,多退少补。

  十三、律师服务费的支付按以下方式处理:

  1、律师服务费人民币共 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付清。

  2、甲方逾期付款,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日息万分之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律师收取律师费,应出具本合同项下的法定结算凭证发票。

  十四、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项违法或违背律师职业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十五、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无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约,若甲方中途解约,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乙方不予退还;若乙方中途解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为联络和送达方便,各自确认的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按上述地址的送达均视为合法有效的送达,一方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依上述地址的送达仍为合法有效送达。

  十六、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师协会请求调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七、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或交付工作成果之日止)。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双方签字或签章后于 年月日生效。

  十九、特别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确认函有模板篇2

  委托人(客户):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有意转让其名下的百分之百的股权,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有意收购。

  2.股权转让方合法拥有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居住用地,地块编号______________。

  a)客户愿意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委托代理人代理第1条约定的代理事项;b)代理人愿意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接受客户的委托。为此,双方经友好协商,协议如下:

  第1条代理事项

  1.1由客户委托,代理人代理的事项是:a。向委托人推荐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b。向委托人介绍目标公司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c。参加全程谈判;d。起草相关合同文件等。

  1.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代理人应成为客户在上述代理事项中唯一的代理人。

  第2条

  2.1

  第3条

  3.1委托权限代理人接受客户委托处理第1条事项的权限为:一般代理。事务执行代理人将指派______________律师具体执行第1条约定的代理事项,

  代理人并将在必要时自行或根据客户要求另行指派其他律师或律师助理协助工作。

  3.2代理人应根据客户的合理指示,依法尽职尽责执行事务,维护客户的利益。

  3.3代理人在客户的授权权限内进行代理行为,其法律效果由客户承受。

  3.4代理人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工作期限,无特殊情况,代理人的工作期限为九十个工作日(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

  3.5委托代理事项办理完毕的标准,委托人与被收购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完成股权变更手续。

  第4条

  4.1费用客户应按规定向代理人支付代理费,代理费为股权转让总价款的1.5%。

  4.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前款中的费用仅指律师费用,不包括下列应由客户承担的费用。

  a)办事费用,将包括代理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额外支出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及其他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者相似的所有费用或支出;

  第三方费用,将包括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行政机关,其他专业机构或任何第三方收取的行政规费、专业费用及其他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者相似的所有费用或支出。

  4.3除双方另有约定,代理人根据本条收取的律师费用和其他费用不予退还。

  第5条

  5.1费用支出第4.1款约定的律师费用,客户应在本委托人与被收购方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后五日内支付至代理人指定的银行账号。

  第6条

  6.1相互报告委托人应尽其所能,向代理人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所有证据或相关资料,并尽力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6.2代理人应不迟延地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项的最新进展,并提专业意见供委托方参考。

  第7条

  7.1保密任何一方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知悉或取得的另一方的资料的信息,应视作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除非法律要求事先取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不得将其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7.2本合同终止时,如任何一方要求,另一方应将因履行本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的资料不迟延地返还。

  第8条

  8.1争议的解决双方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尽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诉讼。

  第9条

  9.1期限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自一份,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于代理事项处理完毕时终止。

  第10条

  10.1完整性本合同构成双方迄今为止唯一的全部的协议,并替代双方此前达成的任何书面的或口头的约定。

  (以下无正文)

  委托方(客户):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年__月__日

  签约方式:______________

合同确认函有模板篇3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合法拥有 (以下简称“承租单元” ),甲方同意将该承租单元租予乙方。出租房屋的总建筑面积共计131平米。承租单元经营范围只限承租方在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办公之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2 年。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办公室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交纳期限

  租金:

  1.租金: 3000元/月 。 日标准租金 100元/日 。乙方以季度为付款单位,即每次支付三个月租金。

  2.合同签约后乙方应在 3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预付三个月的租金,起租日后该笔租金自动转为合同起租首季度租金。续后乙方应在每公历月的前10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全额缴付当季度的租金。

  3.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之外乙方应付的其他相关费用。

  4.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乙方须按第一条约定的日标准租金,按实际承租日期将差额补齐。

  5.若乙方未能在每公历月的前 10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按时支付应支付的当月全额租金,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缴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即按实际拖欠租金的自然天数计算直至向甲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之日为止)。

  6.如乙方逾期超过应付租金日3 天,仍未支付所欠租金及滞纳金,甲方除有权收回承租房外,乙方还须支付:应付租金日至退回承租房屋日止的租金、滞纳金、同时按所欠租金加收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保证金:

  7.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1个月的标准租金和1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作为支付租赁房屋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4000 元。

  8.如乙方在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则甲方应于租赁期终止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9.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要求将支付甲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因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或物业管理中心的物业管理费、滞纳金等费用或因乙方责任造成他人损失赔偿损失方的赔偿金的抵扣、冲抵或赔偿费用。

  10.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依据约定解除本合同时),所付保证金不退(不可抗力除外);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保证金。

  物业管理费、其他各类费:

  11.物业管理费月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合计:*元/月)。

  12.不足月物业管理费按下列办法计算:(物业费月标准×12÷365)×租用面积×本月实际天数。

  13.在承租期内,乙方应自觉履行交纳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以及水电费。

  14.上述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等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

  15.物业管理费、水费和电费的交付办法和时间与交付租金办法和时间一致,由甲方代收。

  第四章 交房标准、改造、装修及维护

  4.1 乙方在合同签定后,按约定向甲方缴纳完毕保证金、租金后,甲方开据《入住通知单》,乙方持《入住通知单》前往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对于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该批复手续的办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相关机构自行进行,甲方应协助办理相关甲方应尽义务的手续。

  4.2 双方同意承租房屋的交付,按附件二所述标准办理交验手续。

  4.3 承租房屋若是由大厦统一安装的商业入户门,乙方在装修时不得改动,如必须改动应征得甲方、物业管理中心的同意并取得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4.4 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交还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装修补偿。

  4.5 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或申请进行承租房屋改造、装修时,应按物业管理中心要求客户入住、改造、装修的规定,完善审批备案手续,并须认真阅读与大厦装修有关的技术要求,遵守大厦《装修手册》、《客户手册》的规定。

  4.6 乙方的装修方案未获得物业管理中心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和经营用品的安装及摆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装修材料的,乙方须声明对装修材料的安全性负责,并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4.7 乙方应确保其装修工程不会对承租房屋和大厦结构以及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且不会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大厦或正常使用单元房屋。如因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违反规定,乙方应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4.8 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对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或中央空调系统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使用不当、维修不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4.9 承租房屋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若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户内甲方权属的各种设备发生损坏,甲方可以代为维修,但必须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4.10 对于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第五章 承租房屋交还

  5.1 无论属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乙方无需把承租房屋恢复到原交房装修状态。

  5.2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自行拆除其对承租房屋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置,否则,该附加装置甲方有权处置,甲方对该附加装置移走或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搬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洁。否则,该物品的遗失、损坏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房屋内的留置物品及由保洁公司对该承租房屋进行保洁,处理留置物品所发生的费用及房屋清洁费由乙方承担。

  5.4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时,如甲、乙双方同意, 保留乙方在承租单元内的任何内部装修、装饰或附属物,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第六章 双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6.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承租房屋,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之约定。乙方应遵守附件三《业主临时公约》及物业管理中心制定的维护大厦运行的其它制度和规定;甲方有责任监督、检查、督促物业管理中心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务。

  6.2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监督委托的物业管理中心为承租房屋提供正常使用的能源及其它应具备功能,使公共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6.3 在承租期内,除本租赁合同所述乙方违约情况外(或不可抗拒事件的发生),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承租房屋。

  6.4 乙方承租房屋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及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规章及相关管理规定,依法经营,管理承租场所,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并严禁乙方利用房屋进行违反法律及不道德的行为;若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损失赔偿的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5 乙方须依据本合同约定时限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各项应缴纳费用。若乙方违约,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中心有权在向乙方发出最后书面通告7天后的情况下,截断承租场所之电力、空调、水、燃气及其它设施的服务或供应等,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包括重新接驳费用)及开支均由乙方承担。

  6.6 乙方须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大厦物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并在入住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大厦相关的物业管理文件。

  6.7 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让、分租给第三方。

  6.8 乙方须遵守中国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防火、卫生、市容的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中心制定的安全、卫生、市容规则。

  第七章 合同续约、终止

  7.1 合同续约

  7.1.1 租赁期届满,甲方有权收回承租房屋,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日将承租区域完好交还给甲方。乙方如有意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商洽要求函,在双方达成共识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7.1.2 如乙方未在承租期终止日前3个月向甲方发出正式书面致函,甲方可视为乙方不再续租,在此种情况下,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陪同有承租意向的第三方在不得影响乙方正常办公情况下进入承租房屋视察,且甲方有权在租赁期满后立即将承租房屋租赁给第三方。

  7.2 合同解除、终止

  7.2.1 双方已履行完成本合同项下双方责任和义务,且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7.2.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确认本合同可以终止。

  7.2.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可以解除本合同。

  7.2.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5日的。

  2、交房时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7.2.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超过3日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转租给第三方、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7.2.6 除7.2.4条款、7.2.5条款内容发生解除合同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约定可以解除、终止合同情况发生时,可按约定解除、终止合同。

  第八章 违约及违约责任

  8.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者违反本合同条款内容,给对方造成损失或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除本合同条款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和赔偿以外,对未约定或未告知造成的损失,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据实进行赔偿。

  8.2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提供证明,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进行赔偿。

  8.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8.4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第三章约定时限支付应交费用,且以超出3.1.7条约定补足租金、滞纳金及应交的其它费用之限时,在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再次通知给予乙方交纳宽限期 5 日内仍未补齐时;属于乙方已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采取必要的维权措施,以避免甲方损失不再继续扩大。由此乙方违约引起的任何损失及连带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5 除本章违约责任外,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及违约责任。

  第九章 特别约定

  9.1 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洪水和战争。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抗力的范围是:由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火灾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包括政令、法律),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

  9.2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某条款不能执行,双方均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的损失,需免责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免责书面函(需提供证明材料),在其证明得到证实后,可不计违约责任。

  9.3 在承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单方面可控制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发生全部或部分损坏而不能使用,在上述损坏发生后的30日内,经双方协商可以选择:

  1、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 。

  2、修缮承租单元确定修缮所需的时间。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直至重建或重修结束之日。

  9.4 租赁期内承租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甲方应负责本合同在乙方与新的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9.5 本合同的相关税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支付。

  第十章 通知、变更

  10.1 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对方最后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视为文件已被送达。

  10.2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房屋所述的地址。

  10.3 双方同意除本合同有约定以外,如再发生变更之内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任何口头通知或电话、传真件均不作为本合同变更之依据。

  第十一章纠纷解决及适用法律

  11.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和内容的效力、履行及依法修订不受影响。

  11.3 本合同如有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内容,该内容无效,但不影响其他内容的有效性。本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事宜,双方均遵照国家(及北京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11.4 本合同的构成、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第十二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空格部分的填写的文字(不得涂改)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的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两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且甲方收到本合同2.2.1条款保证金全额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章 补充约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合同确认函有模板篇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商议,达成以下租赁协议:

  一、房屋位置及面积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办公楼________层转租给乙方作办公应用。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2.租赁时间为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房钱每月为(大写)人民币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_____元)整。乙方租满一年后,从第二年开端,房钱每年递增_____%。

  4.房钱以国民币统一结算,按__________结算,先______后______,每月_______日前接清。

  5.在签订折同时,乙访向甲方接缴押金(大写)人民币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_____元)整。该押金在乙方租赁期满无违约走动撤退退却还。

  6.租赁期满乙访持绝租用,甲方应优先乙方租用,房钱按__________履走。

  三、甲方的权害任务

  7.在折同生效后,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租赁物接付给乙方应用,在乙方租赁期间为乙方折理应用租赁物供给方即。按约定收与房钱。

  8.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对租赁物的折理应用,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正原房屋装建及结构。9.甲方有权禁止,并请求乙方又还原状,赔偿丧失。乙方征得甲纷泮准,并有书面证明,畸形应用时属做作磨损的损坏除外。

  10.甲方有权害监督乙方安全和消防管理。

  11.如因原出租方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企业整体出让或政府方案等非己为原因,写字楼出租制成折同不能持绝履走时,折同自走终止,甲乙双方鹰不追究责任。

  12.甲方应协助供给给乙方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干证照所需的各种材料。

  四、乙方的权害任务

  1.在法律划定各折同约定领域内应用租赁物,不受甲方干涉。

  2.非经甲纷泮准不得转让、转租租赁物,不得改变租赁用处。

  3.按约定接缴房钱,如超过__________天不接房钱,甲方有权终止折同,收回租赁物。

  4.接收产权单位的安全、消防监督,作佳租赁物的消防安全工作,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成果由乙方负完整责任。

  5.折同终止或双访商一致结除折同后,乙方应在终止或结除后三天内将租赁物返还甲方。

  6.水电费的接缴水电费按真际应用质,每月向甲方结算。

  7.每月按有关划定接缴卫生清算费。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原协议按期支付房钱,写字楼租赁甲方按每日______%收与欠接房钱的滞缴金,超过________天不接房钱,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折同,收回租赁物。

  2.甲乙双方应作佳各应用的财物的安全消防工作,并由____________________购置财产保险或消防器材,并自走承担相应责任。

  3.原折同依法订坐后即有法律束缚力,任何一方违反法律划定和原折同约定结除折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的结决方法

  1.甲乙双方产生正常争议时,原着互谅互让的准则通过友爱协商结决;双方产生特别重大的争议时,通过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国民法院提起诉讼。

  2.原协议经双方代表己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原协议一式_____份,具备平等法律效率,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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