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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主创新,企业自主创新

作者: 猫宁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4日

企业自主创新篇1

  具有现代特征的科技自主创新包括原始性技术创新、集成性技术创新、引进性技术再创新三种途径,包含了组织和支持技术创新战略和技术创新活动的综合性过程,是经济空间中诸多因素共振融合的结果,具有内生化和外部性特征。

  第一,技术自主创新是国有企业内部生产要素重新组合后所导致生产函数的一种变化,它既是企业增强综合实力和持续竞争力的内在要求,也是由企业内部创新系统充分参与的科技研发和成果产业化的过程。因此,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是企业一种内生化的能力,加强内部环境建设是国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最直接的支撑条件。目前,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内部支持系统已初步建立。据有关部门统计,2004年,中央国有企业技术人员158.8万人,占企业职工人数的16%,用于技术创新的费用总额为767.9亿元,企业获得发明专利1265项。然而,由于缺乏完整的内部创新系统和有效的创新内在动力,目前国有企业内部自主创新系统存在以下弊端:科研开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左右,仅处于勉强维持阶段;80%的科技人员集中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国有企业科技人员严重不足,创新型科技人才较为匮乏;银行出于自身经营风险考虑而对技术创新贷款的投人越来越审慎,国有企业科技开发资金自筹只占20%,难以形成“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长效创新机制;创新主体所获得的创新收益与其创新贡献无法匹配,创新动力严重不足,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自给率低;高新技术产业在整个国有企业产业中所占的比例还有待于提高;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消化与物化机制不完善,科技成果实现商品化的比例为10-15%,远低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以上这些问题已经成为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的主要制约因素。

  第二,技术创新在概念形成、研究开发、商品实现等一系列过程中需要不同的资源作保证,国有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被激活的强度依赖于所处的外部科技环境。UNESCAP于1989年提出:科技环境通常可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物质基础设施和支持设备的状况、科技人才和研究开发经费存量、生产制造体系的科技水平、科技知识和信息的储备量、在某一专业领域的技术先进程度、宏观环境对科技发展所提供的保障程度7个指标来衡量。我国必须建立起一个资源配置最优化,创新要素整合最大化、配套服务最完善的支持系统。目前有利于国有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外部环境已经形成,产学研合作机制日趋完善,在2004年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中,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完成的项目占51.4%。然而,政府与企业管理者之间的委托关系仍未清晰,政府在技术创新中所处的主导地位还没彻底改变,企业治理结构还有待于建立和完善,创新主体的长期化创新行为还缺乏有效激励,技术创新能力与企业经济效益关联性仍旧不太明显,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完整性与有效性有待于加强,科技自主创新所需的市场环境和融资机制没有完全建立,等等,致使国有企业的科技自主创新的外部支撑环境仍然不够完善与规范。

  二、构建国有企业技术自主创新体系的现实意义

  首先,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国政府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世界科技发展趋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基本特征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就是要把科技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推动力量,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中心环节。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据2006年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2006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9752亿元,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8396亿元,占全部的37%;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18784亿元,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8072亿元,占全部的42%。作为国民经济支柱的国有企业应该构建国有企业技术自主创新体系,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其次,国有企业获得了一定的发展,但是这种增长依赖于资金高投入、资源高消耗、技术高引进。中国国有企业大多采用以“高消耗、高投入、高污染”为特征的传统发展方式,在资源有限、单纯通过扩大规模和扩张数量求得高速增长已难以为继的情况下,就变成了不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法。我国国有企业的创新以模仿性创新和引进型创新为主,随着国际市场竞争的激烈,一些涉及国防安全的关键技术、主导产业的核心技术、科技发展的尖端技术是难以模仿和引进的。因此,构建国有企业技术自主创新体系,提升国有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就成为国有企业获得国际竞争力、实现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同时对推动经济增长由资源驱动向创新驱动的战略性转变发挥重要的作用。

  最后,构建国有企业技术自主创新体系,提升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可以运用高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改进传统产业,加快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提升,从而实现中国产业结构的现代化。

  三、国有企业技术自主创新支持系统的构建

  构建国有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持系统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包括以下基本方略。

  (一)基于国有企业内部因素的科技自主创新支持体系的构建

  第一,明确创新策略,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指明方向。科技自主创新包括原始性创新和模仿性创新两种模式。一方面,由于国有企业技术创新起步基点低,发展层面不均衡,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还需要继续发挥,国有企业的技术创新策略需要循序渐进,模仿性创新模式具有成本低、风险小等优势。可以在实力不强的国有企业内部推行。另一方面,企业产品的高附加值主要是由核心技术创造的,有实力的国有企业可以在某些有优势的领域内推广原始性创新模式,积极构筑技术创新、技术扩散、装备改造、产品开发、管理流程再造的反馈回路,抢占产业发展的制高点。

  第二,优化人才结构,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人才支撑。创新性科技人才因其高增值性和特殊禀赋性而被看作是技术创新的主导力量,为了将创新型人才蕴藏在企业的各个创新领域内,必须要加强创新型人才的层次性建设:培养科技预见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技术创新的骨干力量;培养科技决策水平高、项目管理能力强的管理人才作为技术创新的领军人物;培养职业素质高、技术能力强的员工队伍作为技术创新的基础支撑。

  第三,创新分配激励,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构建长效机制。为了促使科技自主创新行为的长期化和持久化,国有企业要通过分配体制的创新承认科技人才的人力资源价值。国有企业应进行自主创新产权激励,探索将智力科技资源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剩余价值分配的有效措施,倡导按照知识所有权进行的收入分配,推行知识认股、新增净资产股份奖励、股份期权等方式,激励国有企业通过技术自主创新来培育核心竞争力。国有企业可以将科研经费投入比率、发明专利指标等换算成自主创新评分纳入到国有企业领导人的考核体系之中,和其年薪、奖金、晋升直接挂钩。国有企业要根据技术创新项目的技术含量、难易程度、贡献情况等因素确定技术人员的分成比率,使科技人员在完成技术创新项目后都能得到预期收益。国有企业要逐步建立起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长期津贴制度,使其摆脱年度短期绩效考核所带来的种种困扰,集中精力潜心于需要长期努力才能获得成功的创新性研究之中。

  第四,进行制度创新,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供制度保障。国有企业要继续推进科技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生产要素高效流动、创新资源合理配置的技术创新运行体制。国有企业要调整企业股权结构,尽快建立起具有强烈的自主创新意识、鲜明的现代企业制度特征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引进能为企业带来融资新渠道和关键技术的战略投资者,推动投资主体向多元化发展。国有企业要创新项目的管理机制,坚持创新项目负责人负责制,使负责人在批准的计划任务和预算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减少管理环节与管理层次而提高创新能力。还要全面控制和监督技术创新项目的工作进度和使用成本,规避因研发工作的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所引发的投资风险。

  第五,完善科技评价,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供动力机制。在技术创新项目未开展时,国有企业要优化立项评价指标标准,突出创新在基础研究和高技术前沿研究立项中的位置,加强对创新性的创新项目、非共识性的独特项目以及集成性的交叉项目的支持力度。在技术创新项目中期,国有企业要根据技术创新测度对更具创新前景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在技术创新项目完成之后,对于项目结果的评价指标应落实在关键性技术和核心技术之上,高技术前沿研究成果的评价要侧重于发明专利数量,基础研究的成果侧重于成果的影响因子。

  (二)基于国有企业外部环境的科技自主创新支持体系的构建

  第一,推进国家创新体系的构建。为提升国有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必须建立“以政府为引导、以企业为主体,以产学研相结合为基石的”的技术创新体系。首先,为实现政府的宏观指导,政府应对科技管理从“以计划规划和项目管理为主”的微观管理向“以制定政策和营造环境为主”的宏观指导转变,从战略层次上推进以提高战略性产业国际竞争力为目标的集成性创新,集合力量在具有战略意义、发展潜力和差异化优势的领域内实现技术跨越。其次,为了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科技开发和技术创新的决策主体、投入主体、研究主体和利益主体,政府必须使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成果获得强有力的产权保障,并将政府职能定位于为企业技术自主创新提供良好环境的角色活动之内,财政科研投资应从以科研机构为主转向以企业为主,逐步使我国科技体制由政府主导型转变为企业主导型。最后,为了迫使科研机构积极与企业结合,充分发挥创新网络结点的技术扩散作用,国家应该减少资助没有企业资金参与的科研项目(重大基础研究、战略研究除外),促使科研机构和国有企业共同组成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科技成果源与吸收体之间建立长久合作关系,加强科技自主创新价值结点的链接,形成开放式、集群化、系统型国家技术创新体系。

  第二,调整国有产业经济结构。高新技术产业的兴起无疑将掀起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浪潮,产业结构调整将成为推动国有企业进行技术自主创新的支点。目前我国工业经济的总量和增量的获得主要依赖于传统产业,国有传统产业在目前工业化进程中依然有着较大的发展空间,运用高新技术促进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是国有企业技术自主创新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国有企业要不失时机地加速发展有市场需求和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服务业,生产出有高新技术附加价值的产品,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适应能力与国际竞争能力。

  第三,优化技术创新资源配置。技术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会增加技术创新的碰撞结点和交流流量,大大增加技术创新成功的概率,因此,技术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会提升国有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能力。首先,建立包括科技基础设施平台、科技公用信息平台、科技公共数据平台在内的国家技术创新平台,构建科技项目数据资料汇交系统、科研设备共享机制、科技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体系等,为国有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公共性基础技术、权威性通用资料信息和先进性实验基础设施,发挥科技资源的最大效能。其次,建立开放式的技术创新研究网络,既可以形成各类创新主体的优势组合,又可以合理配置国家有限的科技资源,还确保了国家各大科技计划之间的相互衔接,切实避免计划的趋同性和立项的重复性。同时,集中优势力量完成技术预见,通过整体化预测和系统化选择确定具有战略意义的研究领域,利用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来实现技术创新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企业自主创新篇2

  引言

  创新驱动是我国现在及未来很长时期的重要发展战略。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自主创新能力成为决定企业市场竞争、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未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就是以自主创新为核心内容的发展。但当前企业在推进自主创新的实践中,仍然困难重重。

  一、企业自主创新的难点

  (一)体制要求高,缺乏创新意识。由于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以数量和规模取胜的宏观经济环境,导致了我国自主创新体制不完善,缺乏持久发展动力,自主创新空间布局和投资结构分布也不尽合理。创新主体的活力和动力不足,企业没有从创新的“后台”走向“前台”。企业没有广泛建立和形成技术创新的战略联盟或协作关系,集成创新意识不强,存在“小成即满”、“小富即安”的心态,缺乏长远的战略眼光,创新动力不足,创新意识不强。

  (二)科技要求高,缺乏创新基础。从宏观层面看,科技创新、科技管理的统筹协调不够,有限的科技资源没有得到优化配置。从中观层面看,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其流通的渠道和方式不健全,科技中介作为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的桥梁沟通能力还较弱,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机制尚未真正建立。从微观层面看,企业自主创新尤其是原始创新少而弱,缺乏重大原创性的科研成果,缺乏具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导致了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先天性发育不良、创新后劲不足,有“制造”无“创造”,有“产权”无“知识”。创新基础极为不强。

  (三)人才要求高,缺乏创新人才。人才是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关键,缺乏人才的企业,技术创新难以进行。仅就企业而言,许多企业普遍缺少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精神的优秀人才,给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特别是高水平的技术创新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影响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加之,企业内部激励制度不完善,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企业员工从事创新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导致企业留不住大量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这种人才流动和流失更加拉大了企业人才缺口。

  (四)成本要求高,缺乏创新资金。企业缺乏自主创新又一突出的问题就是资金问题。企业要自主创新,资金量大,周期较长,且风险大,成本自然高。改革开放至今,企业为抢占眼前的市场,不得不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重复的简单再生产中,用于自主创新的资金所剩无几。企业自主创新离不开金融的重要支撑,然而融资资金因投资技术创新的风险大就望而却步,企业融资途径和数量受限,得不到更多的资金扶持,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没有技术优势,企业的持续发展举步维艰。

  (五)市场要求高,缺乏创新氛围。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逐渐成为技术创新的主角,但因其过于追求数量和速度,缺乏依靠自主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和动力,普遍存在重引进、轻消化,重模仿、轻创新的现象。社会也尚未真正形成鼓励创新、支持创新的意识和氛围,对创新重要性的片面认识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二、企业自主创新对策

  (一)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经济学家熊彼得认为,创新就是采用一种新产品、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开辟一个新市场、企业实行一种新的组织形式以及寻找半成品的新来源。无论是哪个方面,企业的主体作用都不可动摇,政府、其他组织或个人都无法代替企业的主体作用。霍利斯•钱纳里同样认为,从发展经济学角度看,由要素驱动到投资驱动,再到创新驱动,进而到财富驱动,其主体无一不是企业。企业只有作为创新的主体,才有主动权和决定权,这样的创新才有源动力和持久性。而我们现在的情况不全是如此,在创新的诸多领域,政府在做基础研究,成功后转化到企业,企业不需要拥有研究人员和研发技术,当然也不需要承担研究失败的风险,不去研发的企业丧失了自主创新的基本功能,更谈不上企业作自主创新的主体,丧失自主创新主体作用的企业,自然没有竞争力,更没有持久性。必须要改变这种现状,政府还位企业去自主创新。

  (二)重点攻坚“科技”关键。抓自主创新,就必须一手抓投入特别是企业投入,一手抓应用,两手都要硬。要发展新兴产业和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科技是关键,一点折扣也不能打。德国工业尤其制造业世界领先,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德国在基础科学方面的成就相当显著,有103位德国人获颁诺贝尔奖,尤其是物理、化学、生物学或医学等科学领域。二是技术人才十分广泛,其职业学校和双元制教育为德国培养了比比皆是的技术人才。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结合得天衣无缝,科技的支撑作用不言而喻。德国国家在科技方面的投入为GDP2.8%,其中62%进入企业,德国企业在科技方面的投入为利润的34.8%,仅巴斯夫一个企业,就拥有10多万研发人员,如此高强度投入和科技规模,进一步支撑科技在世界的领先地位和对工业经济的贡献作用。比较而言,在基础研究方面,我国占有世界领先水平一席之地,但应用研究方面,差距很大。我们的科技投入在纵向上有很大增长,在横向上国家投入比例仅为德国的60%,企业投入仅为德国企业的1/6.

  (三)始终抓住“人才”根本。人是生产力的决定因素,人才对国家和民族的兴旺发达起决定作用。强调人才,一是人才培养,二是人才使用。我们的科研人才不在少数,但技术人才寥寥无几。自主创新是来自于实践中的提炼和升华,来自于基础研究与应用技术的高度结合,当务之急是改变人才培养方式,让更多拥有科研成果的人才零距离接触生产实践,强化工业经济之基,牢固自主创新之本。再看人才的使用,我们当前面临技术人才稀缺与技术人才不够坚持频频“跳槽”的双重困难,这其中,对人才的激励不够、对人才劳动的尊重不对等是原因之一,同时,对人才研发失败的宽容不够以及风险责任共担的意识不浓也是重要原因。要自主创新,就必须解决“人才是根本”中的这些问题,珍惜爱护人才、激励尊重人才、培养造就人才,三者同等重要,缺一不可。

  (四)牢牢把握“市场”标准。企业生命在创新、创新的标准在市场,企业创新的目的在于拥有更先进的生产力,进而挤占未来市场和拥有更多的市场份额,创新能否形成生产力,市场来作评判,市场不认可的创新就不是真正的创新,市场才是唯一的标准。创新也不是简单地否定一切传统和过去。“空客”的现有订单还有7000多架等待生产,而它现在每年的生产量仅为600多架,即未来10年的生产都不用愁,它为什么不超量生产赚取更多利润?“奔驰”为满足个性化需求,长达半年才交货,它为什么不去提升效率早日交货形成更大产值?这其中道理就在于坚持创新的标准在市场。因此,任何的自主创新,都要分析市场、依赖市场并接受市场检验。反观我们有很多的科研技术处置高阁,除了转化体制上的原因外,不能满足市场标准是关键原因。只埋头研究,不抬头看路,结果只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企业自主创新篇3

  一、设立*市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每年由市财政安排一定的创新资金,专项用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产学研合作,新产品开发,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专利申请、专利实施等方面的奖励和补助。

  二、大力发展科技型企业。积极支持企业申报金华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省、金华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被认定为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化示范企业、专利示范企业的,奖励企业5万元。

  三、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

  1、鼓励、支持各级高新技术企业和优强企业建立研发中心或技术中心。研发中心或技术中心首次被认定为部级、省级、*市级的,分别补助20万元、10万元和3万元。市级研发中心与技术中心由市科技局与市经贸局联合认定,省级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以省科技厅和省经贸委认定为准。

  2、要求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开发费达到销售收入的5%及3%以上,其他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以上,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的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

  允许企业加速研究开发仪器设备折旧。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但不计提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可采取适当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政策。

  四、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1、积极支持和鼓励企业实施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包括高技术产业化及专项项目、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火炬计划项目、星火计划项目、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及各类科研计划、技术性贸易壁垒攻关项目、重点产品质量赶超计划项目等)。对列入上述项目无上级资金补助的,根据项目实际给予补助,部级项目补助5-20万元,省级项目补助2-5万元。

  2、列入省级以上新产品经鉴定或评审确认的,部级新产品补助5万元,省级新产品补助2万元。上述新产品被认定为省高新技术产品的,再补助1万元。

  3、重点培育现代植物药、新型纺织、新材料、电子信息、有色金属延伸、绿色化工、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上述行业企业优先申报各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化示范企业和专利示范企业等。支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每年组织5-10项传统产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每项给予5-10万元的资助。

  五、支持企业开展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积极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力量,为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科技合作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项目及金华工科会签约项目。每年从工业企业与高校院所科技协作项目中,评选5-10项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每项按合同实际付款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对产学研合作开发并列入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视项目性质和具体情况给予补助。以上单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六、积极支持研发自主知识产权。积极支持企业和科技人员研发专利技术。对获得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限*、*、*)、国内发明专利、国内实用新型专利、国内外观设计专利分别奖励1万元、5000元、2000元、1000元。鼓励专利技术产业化,对引进发明专利或自主专利技术(除外观设计)形成产业化,首次实现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的给予2-5万元的奖励。

  七、推进技术标准化工作。加快建立优势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引导和扶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对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八、鼓励创建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对以骨干企业牵头建立的市级以上行业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给予专项支持。支持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区域行业检测中心和以行业科技服务为重点的中介机构建设,对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中介机构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九、市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负责。项目申请单位根据市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条件向市科技局、市经贸局等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市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有关部门初审后统一报市科技局汇总。市科技局审核后提出资金安排意见,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十、同一项目同一年度符合本意见多项资助的,原则上按“就高不重复”给予奖励和补助。

企业自主创新篇4

  根据企业传统产业升级和强化管理的需要,围绕市局“百户配套企业成长计划”等中心工作,积极开展“银河培训工程”和“智慧之光”系列活动。针对热点、难点课题,邀请国家层面高端人士,举办各类培训班,讲座会,说明会,主办、承办《互联网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科技信息推广应用“一站式”服务项目暨专利文献实务》大型讲座会,参会企业500多家,参训人员有千人之多。中国智慧科学院院长,北京大学名誉教授胡宝钢,现场就利用互联网作为孵化载体和平台,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和平台经济与学员进行了互动,解答与会人员的提问,既保证了培训质量,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先后还与其他服务机构合作,主办或联办了一系列主题培训活动,与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联合举办了《平台网络操作培训班》、与宝鸡乾通税务师事务所举办了“财税汇算清缴”等培训班、一年来共组织举办各类培训活动62场次。组织举办多场中小企业人才招聘会,帮助企业解决人才不足的难题,服务企业1060余家,为中小企业输送了急需人才。

  二、送好科技,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技术创新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也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按照市政府“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以统筹科技资源完善创新体系为先导,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积极开展工作。

  (1)整合优化科技创新资源。我市拥有一大批国家、省及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大型企业研发机构平台组织体系比较完善。我们主动联系,借助市上在激活军工科技资源的协调机制,加快了整合优化科技资源,破解了科技资源分离、分散、分隔的“三分”现象和共享利用的难题,为实现科技创新形成了合力。

  (2)增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专利意识。为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专利创造和运用管理能力,在市科技咨询服务中心的大力支持下,给100多家中小企业免费安装了专利数据库系统软件,这套国外软件,帮助企业全面了解世界科技发展动态,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加速了科技新成果的推广运用有着积极作用。

  (3)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为扩大宣传效应,助推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我们充分发挥特约服务机构的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化建设服务。并与市科协、市专利局等单位联合举办了三场大规模的技术创新、专利信息利用等科技咨询服务活动。借助西安、杨凌的科技优势,推进区域科技融合,实现产学研合作,促成了5户企业与西农大、西工大等院、所达成了产学研合作协议。

  (4)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充实加强了市中小企业专家咨询团,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吸纳了一批有理论、有实践经验的学者、专家作为新生力量,投入其中,形成了百名中小企业专家咨询团。组织咨询团的专家开展上门服务,深入金台、陈仓、渭滨、高新技术开发区、岐山等县区的50多户企业会诊解析,从企业发展、制度建设、管理提升、项目开发、技术创新等方面进行咨询服务。同时还组织了多场次中小企业管理提升研讨会,研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问题。实施的多项惠企之举,让企业少走了弯路,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成本,节省了科研周期和经费,增强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三、送好金融,助推企业提速增效

  融资难是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大瓶颈,而与金融单位打交道手续太多,时间太长,效率太低,办事太难,往往处于尴尬的境地。针对融资难的问题,我们进一步强化了与金融单位的协作联络机制,进行专题研讨,探索新的融资模式,丰富了产品品种,拓展中小企业融资范围,畅通办事渠道,打开了银行便利之门。首批向金融单位推荐中小企业400多户,使烽火电缆、海浪锅炉等企业通过专利权质押获得450多万元的贷款,打破了无形资产不能质押贷款的坚冰,有效缓解了科技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通过与市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长安银行等金融单位合作,除贷款外,推出了股权债权、应收账款、票据、债券等多项新的融资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有多渠道的资金支持,满足了一大批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同时,在市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协调帮助下,多次组织开展政府、银行、企业、担保机构融资对接大型活动。定期进行金融产品推介,有效实施了企业、项目和资金的链接,2013年协调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累计投放贷款210余亿元,增强了金融资源供给。目前,我们正在乘胜追踪,争取与宝鸡建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设立相应的金融服务平台,承担相应的服务业务,通过多途径、多渠道为中小企业开展融资服务。

  四、送好法律,最大限度的防止各类问题的发生

  企业处在市场经济的主战场,经贸活动,项目投资,业务往来往往容易产生摩擦,引起经济纠纷。为了避免企业遭受经济损失,减少不必要的麻烦,预防各类问题的发生,成立了宝鸡市中小企业维权投诉中心,并与国文律师事务所合作,让其长期进驻并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援助的服务模式,已协调解决企业在土地、劳务用工、经济纠纷等方面的问题。同时在平台网站上设立了企业维权栏目,在《宝鸡日报》发表普法文章10余篇,利用传媒载体,加大了社会普法宣传,提倡文明和谐。针对部分企业法律维权意识淡漠的问题,先后5次开展送法进园区、进企业等系列活动,法律咨询100余次,办理案件10余起,有效的维护了企业正当权益,净化了企业发展环境,让小举动带来了大收获。

  五、送好便利,促进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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