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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作者: 猫宁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9日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篇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按照学校合同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合同管理原则

  (一)各类合同的制定、实施和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合同法以及省市有关规定,依法办事。

  (二)合同是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凡参与合同订立、实施和管理的部门及个人必须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坚决维护学校、公司利益。

  (三)合同管理实行的原则是:归口管理、分类实施。合同管理归口部门是行政办公室。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管理与实施。

  (四)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二、合同签订流程

  (一)合同的起草:合同起草公司(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合同文本应做到条款清晰、标的’准确、责任分明。

  (二)合同的审核:合同由要约事件的责任部门委派专人初审,并经责任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学校资产管理处合同管理科或公司法律顾问,申请法律顾问进行审核。合同要约责任部门负责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学校法律顾问意见修改合同,并将修订稿报送行政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报送合同管理科或法律顾问进行复审,经复审通过后,履行会签程序。

  (三)合同的会签:合同提交领导审批前,必须实行严格的会签制度,未经会签的合同文件不得提交校领导审批和对外发送。

  1.会签程序:合同文件首先由合同要约责任部门进行初审会签,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盖章后,报送行政办公室;其次,由行政办公室按照公司领导指示确定应会签的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最后,会签单返回行政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公司领导。

  2.合同会签制度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程序,会签部门应认真审阅合同文本,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合同要约责任部门在收到不同会签意见,认真研究后将研究结果通知会签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报送至行政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将合同报送至合同管理科,进入送审批准程序。

  3.部门会签时间一般情况下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合同的签订:行政办公室负责将公司合同审批单、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同会签单提交公司领导,公司领导签字、盖章后,行政办公室将合同审批单、合同正本原件(一份)备案,必要时还需交资产管理处合同管理科备案。

  (五)合同发送:合同是公司重要的机密文件,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保密规定,控制发送,

  非责任部门不得持有合同文本。对外因工作需要发送合同文本时,必须经主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篇2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重要的作用,公司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区域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第四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第五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第六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七条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规范和法律认可的统一合同文本。

  第八条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第九条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总经理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一条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并由法人代表直接签订或授权总经理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原则上由综合办公室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经各级主管审查并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十四条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十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区域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十八条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十九条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第二十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二十一条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二十二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二十三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二十四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妥善处理。

  第二十五条合同纠纷应由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第二十六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未作规定的,以国家相关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分管部门的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二十七条在处理纠纷时,分管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加强联系,及时沟通,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统一意见,统一行动。

  第二十八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第二十九条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第三十条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一条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第三十二条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三十三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三十四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第三十六条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由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综合办公室、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查阅相关合同,合同借阅须

  经总经理批准,并保证合同内容不外泄。

  第三十七条公司所有合同均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第三十八条综合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

  第三十九条其他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篇3

  物业项目公司工作记录管理制度

  为保证岗位工作质量和服务效果,根据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和岗位工作需要,结合管理实际,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记录是岗位工作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直接反映岗位的工作过程和工作成绩。

  二、各种工作记录编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从为工作服务的角度进行编制,部门工作记录按照实际需要,由部门负责人逐步完善。

  三、各岗位工作记录的检查监督由各部门负责实施,部门负责人抽查,月评,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按照考核进行处罚。

  四、保持岗位工作记录整洁完整、不缺损,不得在记录本上乱写乱划,不得撕扯记录本(纸)挪作他用。

  五、记录书写工整,按时间顺序,事情发生的先后进行记录,反映内容应清楚准确,不得出现与事实不符的内容。

  六、岗位工作记录属于内部管理资料,未经允许不得借阅。

  七、岗位工作记录本使用完毕后,由部门主管负责整理,交行政人事部统一归档。

  八、岗位工作记录包括交接班记录、运行操作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缺陷记录、维修记录和各种检查、检验、测试记录等。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篇4

    一、目的

  规范管理处物业管理服务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提供服务的质量能满足业主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物业管理处属下人员服务质量的内部检查。

    三、职责

  1、管理处各岗位人员负责辖区各项工作的日检。

  2、各区域主管负责分管工作的旬检。

  3、管理处主任负责组织管理处每月工作的月检。

    四、工作规程

  1、日常管理

  (1)管理处每日按要求对责任区至少进行一次巡视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包括:

  a、公用设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功能;

  b、辖区内各装修施工队有无违章作业现象;

  c、有无私占用、使用公共场地现象;

  d、辖区及楼宇内环境是否保持清洁、卫生;

  e、园区绿化植物完好情况。

  小区主任根据栋数、人员配置及工作侧重点情况合理分工巡楼任务、(包括主任、管理员、机电、收款员、保安队长)。管理员每日将巡检结果记录在日巡楼记录表、小区卫生情况检查表、小区绿化情况检查表内。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管理员应及时向管理处主任反映,由相关部门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2)、工程机电维护

  机电人员每日对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巡视和记录,工程机电主管对其进行检查后签名,对记录或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进行处理。

  (3)、保安

  保安队长每日对保安员工作进行检查,将检查如实记录在《保安一日工作记录表》内。对发现的不合格项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旬检

  各区域主任、机电组长、保安队长每旬分别对各范围内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在对应记录表上作出相应的小结和评价。

  3、月检

  (1)、管理处主任会同机电主管每月最后一周周末组织相关人员对机电设备房进行检评,以设备的保养完好及设备和房屋的‘清洁为主要评比内容,并进行设备的运行、保养、维修等考评记录。

  (2)、管理处主任会同保安大队根据《保安员考核规程》对保安队进行月检,并在《保安工作月检表》上作出相应记录、评价。

  (3)、管理处主任会同质管部每月底对管理员的纪律、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并进行管理人员考核评比记录。

  4、对返工或返修后的服务过程由检查人员按标准要求重新验证并做记录。

  5、记录的归档和保存

  (1)、日检旬检记录由管理处各岗位负责归档和保存,保存期限为1年。

  (2)、月检记录由部门主管负责归档和保存,保存期限为3年。

    五、相关记录

  1、《日巡楼记录表》

  2、《小区卫生情况检查表》

  3、《小区绿化情况检查表》

  4、《设备运行记录表》

  5、《设备保养记录表》

  6、《设备维修记录表》

  7、《一日工作记录表》

  8、《保安工作月检表》

  9、管理人员考核评比记录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篇5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指定防火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其职责是:

  1.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1.2组织逐级防火责任制,落实有关防火措施;

  1.3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1.4监护动火作业;

  1.5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消防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走廊、楼梯)要时刻保持畅通;

  1.6定人、定时、定措施,同时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纲要;

  1.7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2、实行用户防火责任制,各业主为当然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

  3、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及堆放家具和其他杂物。

  4、不得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风设施。

  5、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6、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电器、燃气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切勿明火试漏。

  7、大厦内商铺必须按每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一只灭火器(小于30平方米配备一只,大于30平方米配备2只以上),并放置于易于取用的固定位置。

  8、大厦范围内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品,烟头及火柴要随时弄熄。

  9、用户进行室内装修,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保证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并按规定每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一只灭火器,如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市消防管理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并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3只灭火器。

  10、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做好防护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作业。

  11、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告知物业公司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气开关、燃气阀门和门窗,迅速离开大厦;用户及其他人员应迅速有序地从楼梯疏散,切勿惊慌拥挤。

  12、各用户应服从消防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篇6

  1、资产管理包括资产的保管、保养、使用、维修及支付保养、维修的各种支出。

  2、资产实行分级管理。所有资产由财务部列帐记载,其中工程、机电、设施类物资由工程部管理,涉及各使用部门的由部门保管;其他物质由综合事务部管理。

  3、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或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电器、机械、运输工具等为固定资产;不属于固定资产而价值较高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办公使用的消耗性物品为办公用品;其他消耗性物品为物料。

  4、所有固定资产和非消耗性物品按使用部门归类登记;属个人使用、保管的非消耗性物品按使用人归类登记。

  5、各种物资应设仓库保管,仓库应分品种、规格和型号设帐记录各种物品的收、发、存情况,并按月向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部报送月报表。

  6、各种物品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检修。由使用部门提出检修计划,经批准后,由对口部门安排检修。

  7、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时,使用部门应立即报告管理部门维修。损坏严重时,必须报告公司领导。

  8、低值易耗品和非消耗性物资发生损坏时,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以旧换新。属人为损坏者(包括需维修的)由责任者进行赔偿。

  9、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报废时,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表,经综合事务部组织相关部门鉴定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报废,由归口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所有物品进行检修、报废时均需到财务部备案。

  10、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按国家的每一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率10%确定其残值后,按直线法计提折旧,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停止使用的`,自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不补提折旧。

  11、各种低值易耗品在领用后,原则上一次性摊销。但数额较大的,按使用时间摊销。

  12、购置各种物品必须办理进库验收手续;领用各种物品必须填写领料单,经部门主管签批后办理领用。库存物品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或变质,应立即查清原因,报告主管领导。情况严重的,应报告公司总经理。

  注:

  1、固定资产的定义--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或者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的物品。

  2、低值易耗品的定义--不属于固定资产,而又价值较高或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

  3、办公用品的定义--办公使用的消耗性物品。

  4、物料用品的定义--进行管理所需使用的消耗物品。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篇7

  为使公司重要的文件资料保存完整保密和使用方便,特制订本制度。

    一、档案的分类:

  1、一般保密文件:公司的规划文件、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书、合同书、项目方案、公司注册文件、通知、通告、来往信函、与公司有关的政府文件法律文件等。

  2、专业技术文件:专业技术图纸、说明书、资料、文件、书籍、软件。

  3、机密文件:上述专业技术文件以及年度计划、统计文件、财务凭证、财务报表、审计文件、经营情况、劳动工资和人事档案等。

  4、公司对外签订的重要合约,须交一份给总公司备案。

  5、有关公司发展的图片、录像、实物等,均属档案保管范围。

  6、除有特别规定外,档案资料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二、存档:

  1、合同按照《合同管理规定》由指定人保管,其他档案由行政部指定专人保管。

  2、档案管理员须按照第一条的分类情况,将文件资料分类存档保管。

  (1)如存档文件资料为传真件时,必须复印一份存档。

  (2)凡涉及经济利益的来往函件、政府文件等资料,原则上应长期保存;其他文件视其价值确定保存期限。

  (3)档案的归档要及时,除特殊情况外,要求一项工作结束后存档。归档文件应保证其齐全完整,如有短缺应立即追查归入;文档的处理手续要完备,如有遗漏立即补办。

  (4)文件的电脑存档。

  (5)公司发出的文档都要在电脑中保留副本,并按文本文件归档方式命名保存。

  (6)电脑文档信息要按年度进行存盘处理,将重要的信息资料转存软盘或光盘,并存放于磁盘盒内妥善保管。

    三、借阅:

  1、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可直接借阅一般性档案资料,如借阅机密资料,须经经理批准。

  2、其他员工借阅与本职工作有关的资料时,可直接借阅;如借阅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档案资料或机密资料,须经本部门主管和行政部主管同意,必要时,需请主管副经理批准。

  3、借阅时,原则上只允许在公司内使用,并办理借阅手续,当天借阅当天归还;机密文件和绝版文件只能在存档处查阅,不予借出;如特殊情况确需借出时,须由经理签字后方能借阅。

  4、借阅的。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及私自复印。如确需复制,一般资料,须经部门主管批准;机密资料,须经公司经理批准。

  5、机密资料,必须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摆放;如因个人原因致使机密文件丢失或泄露机密的,其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必要时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保护公司的利益。

    四、专业技术资料的管理

  1、专业技术资料除另有规定外,公司指定技术部门专人管理。

  2、属于工作需要而发给有关部门的技术文件资料,在领用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实行“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管理人员每月负责将已发放文件资料的情况书面通知行政部。

  3、长期领用的文件资料,责任人必须妥善保管,不使用时要及时归还。同时,技术部门的文档管理人员必须每季度末对借入的文件资料进行一次核对。如发现有丢失,必须书面通知行政部,并上报公司经理办公室。原则上因丢失文件而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视情况扣罚¥200元及以上,具体处理结果由公司经理视其造成的影响酌情处理。

    五、文档的销毁

  1、除物业公司经理外,任何人无权私自销毁公司任何档案资料。

  2、每年底清理档案后应将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销毁,销毁时应先报请公司经理批准,登记留底并抄送一份给总公司办公室后方能销毁;销毁时,应焚烧或使用碎纸机,不得随意丢放。

  3、经批准销毁的档案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编制销毁清单,经主管副经理签字后,由专人负责办理。销毁清单应作为档案资料长期保存。

    六、档案立卷

  每年年底清理公司所有文档,将已经办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的文档组合成案卷;立案时应编制卷内文件的顺序号、文件号、责任人、题名日期、页号等,并附立卷登记表一份。

    七、附则

  1、员工离职时,必须将所领借文档资料全部归还,由相关管理人员签字接收。如有丢失,则按7、3条的规定扣罚责任人。

  2、档案资料转移时,必须报请主管副经理以上批准,并办理交接手续。

  3、凡违反本规定的,除已有规定外,每次给予¥50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

  4、随时接受总公司档案管理负责人员对我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篇8

    一、物资验收入库

  (一)物资入库前,仓管员要亲自同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验收。根据物品规格质量标准,外观质量鉴别,取样检查以及一般常用材料价格方法验收。以下情况不予验收入库:

  1、对采购的呆滞、积压、质量低劣材料严格把关不予验收入库。

  2、对采购的无使用对象的特殊材料不予验收入库。

  3、对一般材料超储备定额悬殊的不予验收入库。

  4、对短线物品的储备应视用途所需,不能超过1--2个月的用量,超出者不予验收入库。

  5、验收成件包装物资要进行抽查,凡质量、数量、规格、品种与材料清单不符的不予验收入库。

  6、验收数量不足的,应由采购员及时补回。

  7、以上入库所造成后果由仓管员负责。

  (二)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能投入使用。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财务部主管和采购经办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请求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三)物资检验合格后,仓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送货单上的要求签字。

  (四)入库时,仓管员要认真如实填写《入库单》、《领料单》,入库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送货单一起交财务部记帐。

  (五)对暂时不能退回的不合格物资,应隔离堆放,并作好标识,严禁与已入库的物资混杂在一起。

    二、物资的`储存与保管

  (一)物资的储存与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并标明物资名称等;上架的物资应根据区域划分进行摆放,并标明物资名称、编号等。要分开食用与非食用分开,常用与非常用分开,工具与材料分开,整齐统一。货架存放做到上放轻、下放重,中间放常用。

  (二)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放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物资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查点方便,成行成列,排列整齐。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领用方便。

  (三)仓管员对仓库物资应根据其自然属性和仓库的实际情况,认真保管,严格做好防火、防盗、防投毒、防鼠、防虫蛀、防锈蚀、防变质、防受潮、防桶漏、防失油、防尘污、防老化、防凝固、防受冻、防变形、防破损等工作,使公司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

  (四)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仓管员应及时报告财务部,并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准擅自处理。保管员不得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行为。

  (五)仓库所存物资未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一律不准出库。

  (六)仓库要加强安全保卫措施,禁止非仓管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仓管员应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三、物资发放

  (一)仓管员应按推陈出新、先进先出、按单领取、严格控制的原则发放物资,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放,四减数。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发放失效、霉变及其他差错等损失,仓管员应负责。

  (二)仓管员在发放物资时,应严格审查派工单、采购计划审批单,确认是否经仓库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否则,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

  (三)仓管员在发放物资时,应与领物人认真清点,当面检查所领物资质量等,并与使用人在出库单或领用单上签字确认。未经签字确认,物资不准出库。

  (四)物资发放完毕,仓管员要认真填写《出库单》或《领料单》。《出库单》或《领料单》需经领物人签字确认。工具借用人要填写《工具出借登记表》,所有凭证仓管员应认真妥善保管。

    四、物资盘存和台帐

  (一)仓库原则上每月25日前完成盘存一次,核对帐目和实物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必须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并提出和实施纠正失误的措施。

  (二)盘存时,由仓管员负责,仓库所属部门另派人协助,财务部派人监督。

  (三)盘存完毕后,仓管员应向采购员提出各类物资的合理库存量和目前库存量,以便采购员及时进行采购,保证各部门工作需要,同时降低库存成本。对过期、失效等物资,在查清责任后要及时报财务部作报废处理,并办理有关报废手续。

  (四)仓库应对各类物资分门别类建立物资台帐,严格台帐登记制度。

  (五)每月末制作《库存盘点表》,根据表内数据,做到月初库存+当月入库量=月底结余十当月出库量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交财务会计记帐。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管理标准

  1、库房建有标牌,仓库规章制度,仓管员岗位职责。

  2、物品标识明确,安全方便,摆放整齐。

  3、三净:物品干净、货架干净、库房干净。

  4、库房利用率60%以上。

  5、帐本清晰明了,帐实相符。

  (二)仓管员须知

  1、仓库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

  2、材料领用、入库手续、报表填制与统计。

  3、库存物资的代号、名称、标记、规格、型号、产地。

  4、库存物资的保管、保养方法。

  5、库存物资规格质量标准、外观质量鉴别,取样检查方法。

  6、物资简单的性能用途。

  7、一般常用材料的价格。

  8、面积、体积、容量的计算,各种换算。

  9、各种工具的使用。

  10、仓管员每周要就物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回访,若发现虚报及挪作他用的,要及时报告主管按规定进行处理。

  11、仓库员必须严格计量器具的标准,定期送计量局校验一次。

  12、记帐要做到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收货、盘存及时。

  13、允许范围内的误差和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都要及时上报,以便做到帐、物、资金一致。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篇9

    1.目的

  通过制订管理员工作规程,从而使管理员的各项工作得以正常而有序的进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服中心管理员。

    3.职责

  3.1负责业主房屋装修时的巡视检查工作;

  3.2负责对楼宇空置房屋的管理;

  3.3监督楼宇内的清洁、保安、维修、园艺等工作的开展;

  3.4协助对业主档案进行管理,掌握住户基本情况及做好住户的调查、巡访工作;

  3.5对本楼宇住户当面咨询和投诉等事项进行处理;

  3.6负责楼宇内各标识的使用和维护管理;

  3.7做好对住户信件、报刊等的分发工作;

  3.8对小区业主/住户综合费用的催缴;

  3.9积极配合搞好社区文化活动和办好小区宣传栏以及各类通知、通告等的张贴;

  3.10负责楼宇的每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处理;

  3.11协助工程维修队对空调安装进行管理;

  3.12协助对业主房屋相关遗留问题的跟进、协调和处理;协助工程维修队做好业主验房工作;

  3.13积极处理有关本岗位的报事内容,同时协调监督本楼宇其它报事申报内容的完成情况,每周对报事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3.14协助前台做好对业主的接待与服务工作;

  3.15协调住户间的关系,并及时处理住户间的纷争;

  3.16对客户特约服务请求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完成;

  3.17做好管理处与住户之间的沟通,加强物业法规知识宣传。

  3.18协助对楼宇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设施的巡视检查。

    4.工作程序

  4.1费用的收缴

  4.1.1费用包括

  4.1.1.1物业管理费

  4.1.1.2水、电、气等公用事业费;

  4.1.1.3有偿服务费

  4.1.2流程

  收银员计费-在缴费清单上打印出当月各项费用---片区管理员做好缴费通知---业主和住户到收费中心缴费---未按时缴费的由管理员发出催缴通知书。

  4.1.3费用拖欠的处理办法

  4.1.3.1对已收到催缴通知的业主但仍未及时缴费的,由管理员发出限期缴费通知,并通知滞纳金已开始计算;

  4.1.3.2限期内仍不缴费的,管理员应主动上门访问,询问业主不缴费的原因和事由,管理员应做好耐心的解释和说明,若业主对物业管理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应向其道歉并询问业主的真实想法;

  4.1.3.3管理员上门访问催缴仍不能解决问题的,助理应亲自上门拜访并妥善协调处理业主和住户不缴费的原因。若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缴费,应讲明不缴费的利害关系;

  4.1.3.4仍然拒不缴费的,客服中心应会同管理处主任协商解决办法。

  4.1.4协助收银员做好月、季、半年、年度的收费情况统计工作,并将统计情况报助理和管理处主任;

  4.1.5每月自来水等公用事业费及特约服务费收缴应达到100%,物业管理费收缴率达到95%以上。

  4.2装修管理

  4.2.1装修巡检

  4.2.1.1负责每天进行一次辖区所有住户装修巡检,查验是否有违反装修规定的’地方,并认真填写《装修巡检表》,装修管理规定参见《装修管理作业标准规程》、《住户手册》之相关规定;

  4.2.1.2对装修巡检时发现的违反装修规定的地方,要求施工方现场整改,如出现重大违规(如破坏承重墙、外立面、厨卫防水层等),则应填写《装修违规整改通知单》,递交业主处理;

  4.2.1.3每周星期六上午,将统计后的业主房屋装修及验收情况报助理;

  4.2.2装修验收

  4.2.2.1会同工程队,做好装修完工后的检查验收工作,填写《装修审批及竣工验收表》并请业主和施工负责人签字;

  4.2.2.2将装修相关资料表格整理后归档保存;

  4.3标识的使用和设置

  4.3.1标识类别;

  4.3.1.1楼栋号标识;

  4.3.1.2楼层标识;

  4.3.1.3门牌号标识

  4.3.1.4进出入口标识;

  4.3.1.5电梯标识

  4.3.1.6信报箱标识;

  4.3.1.7公共区域的设施,如:游泳池、运动场、中心广场、游乐设施等的标识;

  4.3.1.8办公区域标识;

  4.3.1.9其它标识,如紧急情况下的状态标识等;

  4.3.1.10安全标识;

  4.3.1.11道路标识。

  4.3.2标识使用对象

  4.3.2.1高层楼宇;

  4.3.2.2会所;

  4.3.2.3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设备;

  4.3.2.4商务中心;

  4.3.2.5办公区域;

  4.3.2.6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需设置的临时标识;

  4.3.3负责以上标识拟定,使用和放置,并负责对其进行维护管理;

  4.3.4增设标识应填写《标识使用清单》报上级审核,经批准后使用;

  4.3.5每日对辖区标识检查2遍,并做好记录。

  4.4投诉处理

  参照《业主和住户投诉处理作业规程》

  4.5熟悉掌握所管理片区内住户基本情况

  4.5.1所住户数,各住户家庭成员构成情况、户主姓名、特长、爱好、职业及工作单位等;

  4.5.2住户产权归属及其变化情况;

  4.5.3房屋租赁及租金情况;

  4.5.4房屋结构及质量状况;

  4.6巡访和回访

  4.6.1积极做好对住户的巡访工作,主动上门为孤寡老幼、残、病等住户提供服务,调动住户参与小区管理,与住户建立和维持良好的关系,听取业主和住户关于物业管理的意见及建议,并做好《巡访记录》工作,确保每日对辖区内住户进行全面巡访一次;

  4.6.2回访:实施管理处组织的业主意见征询活动,通过回访的方式对业主和住户评价做真实性与可靠性检验,同时验证业主对服务质量是否满意。回访方式一般以问卷方式进行,向业主发放《征询意见调查表》、《住户问卷调查表》,同时注意调查表的回收,确保调查表的回收率在70%以上。回访时间一般安排在收缴管理费时进行或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进行。

  4.7巡查

  参照《楼宇巡查管理作业规程》。

  4.8空置房屋的管理

  参照《空置房管理作业规程》。

  4.10社区文化活动的参与

  4.10.1协助做好小区宣传栏内容的布置,主要是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等业主和住户关心的内容。

  4.10.2配合组织社区活动的筹备工作,如场地布置、设施设备的准备、并向业主/住户发出活动通知,做好业户的接待、组织安排工作,同时注意形象礼仪。具体要求参见每次活动方案;

  4.10.3认真配合做好现场秩序维护;

  4.10.4配合做好活动结束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4.10.5做好每次活动的信息反馈收集。

  4.11特约服务受理

  4.11.1当面或电话受理业主/住户和前台接待转交的特约服务请求,并做好详细登记;

  4.11.2根据请求内容派发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受理;

  4.11.3做好特约服务质量的跟踪;

  4.11.4每月28-30日协助前台接待对特约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将统计情况上报。

  4.12积极配合前台接待做好投诉及维修工作有效率及处理及时率的月报表工作。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

  5.1《业主和住户投诉处理作业规程》

  5.2《巡访、回访记录表》

  5.3《缴费通知单》

  5.4《费用催收通知单》

  5.5《装修巡查表》

  5.6《装修违规通知书》

  5.7《装修审批及竣工验收表》

  5.8《业主投诉记录表》

  5.9《空置房屋登记表》

  5.10 《空置房屋巡查签到表》

  5.11 《空置房屋巡查记录表》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篇10

  第一条 责任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部所辖区域。

  第二条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

  第三条 岗位职责

  (一)保安队长的工作职责:

  负责保安队伍的建设、园区安全消防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园区得纪律和规定及保安队内部各项规定,及时把每天所发生异常事件呈报给上级主管,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命令。 具体如下:

  1. 负责维护管辖区域内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联防工作。履行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2. 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处理当班突发事件,如火灾、偷盗等立即报警,并迅速与消防队、治安办部门联系。

  3. 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并明确重点保卫目标,做到点、面结合。

  4. 根据所管辖区域的大小和周边社会治安情况,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并对保安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 密切保持与保安人员的通讯联络,每天不定时巡视管辖区域的安全工作,检查各值班岗位人员的值勤情况并适时进行指导。保安队长对保安岗哨坚持不定时的查岗及查夜,及时指出保安人员的工作失误及不规范的行为。 每日查勤主要有以下内容:

  5. 1 保安仪容仪表;

  5.2 当班保安值班日志及巡逻记录; 物件签收事宜;

  5.3 人员、车辆、物品出入记录;

  6. 完善管辖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检查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情况,保证其能在工作中达到预定的使用效果。

  7. 检查管辖区域内有无妨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有无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及时进行纠正,提出处理意见,跟进处理结果。

  8. 协调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9. 接待投诉,协调处理各种纠纷和治安违纪行为。

  10. 负责对保安人员的管理、督导训练与考核。做好保安人员的出勤统计,业绩考核等管理工作。

  11. 掌握保安人员的思想动态,定期召开队务会议,做好思想沟通工作。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思想道德和各类业务技能培训。

  12. 做好保安队各种内外文件、信函、资料的整理归档;各种通知的起草以及各类案例处理的书面报告。

  13. 以身作则,亲力亲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事项。

  (二)保安人员工作职责及注意事项

  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执行公司的安全、门禁的相关制度并填写相关报表、异常事件的汇报。

  1. 保安人员必须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上岗前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要端庄、整洁,自我检查是否作好上岗准备,遵守甲方单位有关规定在严禁在非抽烟区抽烟,严禁饮酒上班及睡岗。

  2. 维持园区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 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4. 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对夜间送货到园区的客户或司机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企业人员验收货物。

  5. 根据各单位情况,要求立岗的,必须服从保安队长安排。

  6.工作时间:白班时间为上午 7︰00-下午19:00 晚班时间为下午19:00-上午7:00每月正常休息4天,节假日无补贴,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准私自离岗。有私事或生病不能上班须事先请假,经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

  7.站岗要端正,不得缺岗、误岗(迟到和早退)站岗的执勤保安不得下岗、蹲岗,随意走动,不能东倒西歪、说话打闹,也不得有其他的小动作,非遇紧急情况不得走下岗台。

  8. 维持门岗的交通秩序,指挥好进出的车辆,文明值勤,礼貌询问,对 出入区域的车辆、人员及其携带的物品应按规定进行检查并作好登记。

  9.保安人员站岗和执勤时,须穿公司规定的制服,佩戴员工识别证。

  10. 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备,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

  11. 加强防火活动,及近发现火灾隐患苗头,并消除之。应熟记园区内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定期对消防水管进行检查登记,如有发现有失效的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对重要的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12. 保安应该负责门卫室日常清洁卫生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美观。

  13. 监督员工遵守安全守则,规章制度。保安每天下班前须将各类出库单据收齐,送交相关部门备查。配合领导做好下班后值班工作。

  14. 保安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岗,要有饱满的精神执勤。做好工作交接,正确记录当班值班日志和案件笔录,及时提出相关工作报告。

  15. 保安人员必须按照保安队长制定的计划训练时间进行训练,非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篇11

  为了确保分公司车辆安全运行,充分发挥现有车辆的机动性,灵活性,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订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车辆安全行驶、保养、停放的管理

  1、分公司的车辆由行政部管理。行政部负责办理车辆的保养费和养路费。

  2、司机出车必须根据派车单所要求的前往地点、时间、执行任务的事项去完成任务。如有变化,应事先请示或事后报告。

  3、司机执行任务出车时,必须严格遵守政府规定和交通法规,随车人员不能纵容司机违犯交通法规。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4、司机要做好每天的车辆行驶记录(如车公里、车次、行驶小时和所加油料的统计等),月底汇总后报行政部主任。

  5、车辆实行指定司机负责管理,其他人员未经行政部主任同意不能使用车辆。经同意使用的,也一定要交接清楚使用情况。

  6、主管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并做好保养记录,保证车辆正常行驶。保持车身内外清洁、卫生。

  7、车辆维修要到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能修复的零部件尽量修复使用。需要更换的部件先报告行政部,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后购买。

  8、车辆必须按分公司指定地点停放。司机如不按规定停放车辆,所造成的损失(如车辆丢失等)由司机本人负责。

    二、用车申请

  1、分公司领导用车由本人直接通知行政部安排。

  2、各部门用车,要提前申请。市内用车,提前半天申请;市区以外用车,提前一天申请。用车申请单要经部门主任签字后交行政部审批。

  3、行政部根据各部门用车申请单,区分任务的轻重缓急,充分发挥现有车辆的效率,尽量做到经济、合理、高效地统一安排车辆。

    三、交通安全责任条款

  1、安全行车,爱护车辆,做到‘三勤’,保持车容整洁和性能良好,出勤率达95%以上。

  2、发生行车事故,视情节轻重并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判决书》意见确定其责任:应付损失费在1000元以内的,罚其修理费的10%;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至2000元以内的,罚其修理费的15%;损失费达2000元以上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另定百分比进行处罚,但不得低于20%;对造成伤亡事故者,处罚不在本文规定之内,另按交通事故处罚原则及有关规定处理。

  3、未经领导同意出私车造成的事故,一切修理费和赔偿费都由本人负责。如保险公司赔款后,财务可按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为标准,向其本人扣罚总金额的50%。

    四、出车补助

  1、市内出车。不分出车次数及行驶里程,每月发给司机出车补助150元。

  2、长途出车。单程在80-120公里以内,每天补助20元,单程超过120公里以外的,每天补助30元。在外住宿的,按出差规定报销。

  3、业余时间出车,按有关规定发加班工资。

  4、行政部凭派车单,按月统计,作为司机业绩考核依据。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篇12

  为了规范工装申报、制作流程,明确工装配备标准,进一步加强工装的日常管理,充分利用期限内工装,现将有关内容规定如下:

    一、职责分工

  (一)行政人事部:负责工装的整体控制及管理

  (1)、负责组织工装统计及工装领用通知的发布;

  (2)、部门上报工装制作需求的审核并参与工装款式核定;

  (3)、部门工装日常管理的抽查;

  (二)物管部:工装到货后,库管负责工装的验收入库,材料会计做好凭证,并按照申报数量为各部门发放工装、回收、保管应收回工装。

  (二)其他各部门:

  (1)、负责本部门工装的日常管理;

  (2)、按照配备标准上报本部门的工装制作申请;

  (3)、参与工装款式核定。

    二、配备标准及使用年限

  具体配备数量及使用年限:

  (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客服部等科室人员:制服1套;使用年限1年。

  (2)、保安部:制服2套,包括帽子、外套、裤子、腰带、鞋、尼子大衣,冬季配发棉帽及棉大衣 ;使用年限2年。

  (3)、工程部:制服2套、衬衣2件、绝缘鞋(特殊工种使用);使用年限2年。

  (4)、保洁部:制服2套,使用年限2年。

    三、新制作工装的押金收取办法

  1、按照配备标准(具体工装价格以厂家实际价格为准),每人交纳工装成本价的30%,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上交总公司财务。

  2、工装的使用期满后,工装归个人所有,同时返还30%,工装使用期未满年限离职,工装进行折旧扣除相关费用,具体折旧计算方式如下。

  3、应承担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1)应承担金额=工装价款-(工装价款/可使用月份×已使用月份)

  (2)工装价款:参见工装采购价格。

  (3)可使用月份:参见工装使用年限规定,将使用年限换算到月。

  (4)已使用月份=工装上交时间-工装领用时间,满15天按一个月计。

    四、工装的申报及制作

  公司每年组织冬、夏2次集中制作,其他时间除新项目开业需要外,一般不组织大规模集中制作;特殊情况需临时制作工装的通过行政人事部上报工装制作申请,待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制作。

  (一)工装申报条件

  1、新入职、新调岗员工及新晋升管理人员在到岗后应先在库存工装中进行调配,确实无合适工装的入职满1个月后方可申报工装;

  2、工装未满使用年限但因个人原因破损严重或不能使用需申报工装的,工装申请人补足破损工装折旧额后,方可申报新工装;

  3、工装满使用年限的,由行政人事部审核无误后,方可上报制作。

  (二)工装申报、制作程序

  1、夏季批量工装申报制作时间为3月初,工装全部到位时间为5月1日前;冬季批量工装申报制作时间为7月初,工装全部到位时间为10月1日前;新项目开业所需工装于开业前4个月着手申报及制作工作,工装于项目开业前1个月全部到位;临时制作的工装到位时间为制作申请中约定的交货时间;

  2、各部门首先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行政人事部按照工装配发规定严格审核无误后提交总经理签批;

  3、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提交总公司,经总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将工装配备标准提交公司的相关部门联系厂家制作或购买;

  (三)工装的入库验收及发放

  1、制作厂家交货时,公司财务部库管按照约定的服装材质、样式、数量及价格验收货物并清点入库;

  2、公司行政人事部收到厂家新制作的‘工装后,及时通知物业公司其他部门,按照事先上报的数量及服装类型发布领用通知。

    五、工装日常管理

  (一)工装应专人负责,统一管理、调配,其他部门及个人均不得私自调换、调配。

  (二)新发放的工装各部门按照统一发放的记录格式进行及时、完整的登记。库管及材料会计做好记账凭证。

  (三)因员工调入、调出而发生的工装流入、流出,项目间应及时交换信息,库管做好登记,以保证工装信息的准确性。

  (四)离职员工应及时交回原岗位工装,并保证工装干净整洁、可利用,若未上交工装或上交工装不整洁的,则承担该工装未折旧完的工装价款。公司库管或部门资产管理员在进行工装回收时,需逐一核查,对出现问题的,兑现应承担金额。

  (五)配备后勤服装人员,辞职后工装带走,并承担未折旧完的工装价款,员工工装使用满一年(自发放之日至辞职之日满一年),工装即归个人所有,未满一年者,按照公式进行折旧。行政人事部在进行离职单内工装意见填写时,需将应承担金额核算准确,并签字确认。

  (六)其他员工(保洁、安管、工程)辞职后,应交回原岗位工装,并保证工装干净整洁、可利用,返还押金;若未上交工装或上交工装不整洁的,则承担该工装未折旧完的工装价款。库管在进行工装回收时,需逐一核查,对出现问题现场兑现应承担金额。

  (七)工装满使用年限需发放新工装的,在新工装到位后,原工装归个人所有。

  (八)所有收回工装应有序存放、妥善保管,以备调用。

    六、相关处罚

  (一)未按期限申报工装造成工装制作延误的,给予部门负责人50元经济处罚。

  (二)工装申报条件审核有误而导致误报工装的,给予行政部人事经理50元经济处罚。

  (三)出现多报及漏报工装的,给予50元经济处罚。

  (四)应扣工装款项,未按规定扣除的,由相关责任人代为扣除,并给予50元经济处罚。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篇13

  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保安队伍、加强所辖区域的保安管理。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

  3.1部门经理保安工作的全面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

  3.2保安主管负责保安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建议和培训。

  3.3保安班长负责保安工作的具体实施。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来访人员的管理

  4.1.1任何来访人员进入小区(大厦)、须在来访登记处进行登记。

  4.1.2来访人员必须服从小区(大厦)管理人员的合理管理、不得无理取闹、发生争执由管理处协调解决。

  4.1.3凡来访人员不可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进入小区(大厦)。

  4.1.4执行公务的部队、公安、政府公务员等人员、因公进入小区(大厦)、也应出示证件并登记入册。

  4.1.5无明确探访对象的人员、在未明来意之前、不得进入小区(大厦)。

  4.1.6来访人员进入小区(大厦)内应爱护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

  4.1.7小区(大厦)内所有设施、游乐场地等、只为住户开放、来访人员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使用。

  4.1.8所有推销、收破烂等闲杂人员、未经管理处允许、不得进入小区(大厦)。

  4.1.9外来参观人员如事先未与小区管理处取得联系、应请其办妥手续后再进入小区(大厦)。

  4.2进场施工人员的管理

  4.2.1所有施工人员凭管理处签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入小区(大厦)。

  4.2.2保安员在检查《临时出入证》时、应核对相片、施工人员姓名、证件有效期及管理处公章。

  4.2.3若出入证丢失、施工人员应到管理处补办证件后方可通行。

  4.3内部员工管理

  4.3.1内部员工应自觉服从保安人员的治安管理、主动提供配合。

  4.3.2内部员工须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和专用电梯。

  4.3.3内部员工离开辖区时、如有必要、应自觉接受安全检查。

  4.3.4内部员工在辖区内各项活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安员在各自工作岗位范围有权指出员工各种违章违纪现象。

  4.4要害部门(位)的管理

  4.4.1凡能影响全面安全的部门(位)均为要害部门(位)、包括: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消防中心、财务部、文件资料室和总经理室等、要害部门(位)要有明显标识。

  4.4.2其它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要害部门(位)、需经值班人员批准方可进入。

  4.4.3凡在要害部门(位)工作的人员要忠于职守、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认真学习岗位技术、消防知识、熟悉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4.4一切要害部门(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

  4.4.5消防设施、器材要加强管理、经常检查、保持完好、严禁移动或挪作它用。

  4.4.6机械设备、线路管道、仪表、阀门、开关等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

  4.4.7主管需定期对要害部门(位)的安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5对拾遗物品的管理

  4.5.1员工在小区(大厦)内捡获任何物品都必须及时交到管理处。

  4.5.2管理处当值人员在接到物品时、必须将所捡物品进行详细记录。

  4.5.3所拾物品均由质检员负责保管并张贴拾遗物品启示通知顾客。

  4.5.4贵重物品保留一年无人认领时、由部门经理上报公司另行处理、一般物品保留三个月无人认领时、由部门经理做出处理决定并报公司备案。

  4.5.5顾客认领失物时、须说明失物的内容、失物地点和出示其他有效证明后方可签字认领。

  4.6控制中心的管理

  4.6.1控制中心是整个大厦的控制枢纽、负责对接收到的信息进行处理、及时调度、安排有关人员执行。

  4.6.2控制中心人员必须熟悉大厦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和特长、熟悉大厦基本结构、设备、器材布置及其控制范围。

  4.6.3了解各类人员每天工作安排及行动去向。

  4.6.4通过各类通讯设施、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有关事宜及与公司的工作联系。

  4.6.5受理顾客投诉、及时调配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4.6.6密切监视、熟练操作消防控制主机、及时处理火警、故障信号、并做好记录。

  4.6.7检查消防控制主机回路、分区、隔离点、故障状态及原因、检查消防联动柜监控性能及信号灯状况。

  4.6.8通过监视器密切监视出入大厦人员情况、发现可疑问及时通知附近有关人员注意和处理、并记录在案。

  4.6.9做好大厦公用房、设备房钥匙的管理。

  4.6.10指挥处理任何紧急情况、下达作战方案、必要时通知有关领导或向社会机构求援、并做好详细记录。

  4.6.11协调好保安、保洁管理工作。

  4.6.12每天7:00收听新闻及天气预报、8:00~22:00按规定音量播放背景音乐、检查控制中心各设备是否处与正常位置。

  4.6.13做好交接班记录。

  4.6.14顾客装修或专业技术人员需暂时隔离某报警点时、应积极配合、及时恢复并做好记录。

  4.6.15严格遵守设备保养计划。

  4.7对停车场的管理

  4.7.1小区(大厦)内停车场属于私家停车场、原则上外来车辆不得进入。

  4.7.2顾客可根据需要向管理处申请租用车位。

  4.7.3顾客申请经管理处经理审批后、签订《停车场车位租用协议书》。

  4.7.4停车场保安凭管理处签发的《车辆出入证》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出入证》上须有车主及其车辆的相片、姓名及车牌号码、车位号码、车主房间号码等资料、若资料有所变动、应及时知会管理处重新办理。

  4.7.5经同意进入小区(大厦)停车场的外来车辆、须服从车场保安的调度指挥、不得乱停乱放、扰乱车场秩序、若出现不服从管理者、保安员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进行处理。

  4.7.6外来车辆停放时间超过半小时应按收费标准收费。

  4.7.7出租车接送顾客进入后应马上离开如需等候、应停靠在指定位置、司机不得下车离开停车场或在小区范围内走动。

  4.7.8进入车场的所有车辆都必需经车场保安员进行车辆外观检查、并做好记录。

  4.7.9车场内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保安员应立即保护现场、通知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到现场处理、必要时须请交通部门进行处理。

  4.7.10车场内车辆若发生故障、小型维修可在车场内进行、维修完后应清理周围环境、其它维修禁止在车场内进行。

  4.7.11车场内车辆如出现漏、滴油情况、车场保安员应立即通知车主进行检查并处理、若通知不到车主须将情况上报部门主管、并按排保洁员进行清理。

  4.7.12车场内严禁试刹车、驾驶练习。

  4.7.13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要追究车主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4.7.14因保安员原因造成车场内车辆损伤、追究保安员责任、情况严重时将追究刑事责任。

  4.7.15违章处理方法采用警告、锁车、罚款等形式。

  4.8对参观游览客人的管理

  4.8.1进入小区(大厦)的参观游览客人应衣冠整齐、注重礼仪、爱护小区(大厦)环境。

  4.8.2参观时应在指定范围内活动、按指定路线行走。

  4.8.3参观游览客人不得在小区(大厦)内高声喧哗、不得成群结队、堵塞交通。

  4.8.4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4.9突发事件的管理

  4.9.1保安当值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当值主管及其他同事联系。 4.9.2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由当值主管组织人员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

  4.9.3保安员对刑事犯罪现场进行保护、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后将可疑人物交公安部门处理。

  4.9.4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4.9.5如纠纷是由顾客与我方意见不和而产生、我方当事人应礼貌地进行解说并等待上级领导到场处理。

  4.9.6保安员因队友处理纠纷事件到场协助、首先应了解事情的原因、发生经过、当事人的身份及申诉的理由、再行协助处理。

  4.9.7当值主管到场后应了解情况、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对纠纷双方进行劝解、以缓和事态、如事态不得以解决、应将纠纷双方请到管理处、以将事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4.9.8部门经理对纠纷双方进行处理、调解、如若不能得以解决、将当事人双方交有关部门处理。

  4.9.9如若出现伤亡现象、部门经理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并将伤者送到医院、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4.10物资放行的管理

  4.10.1由顾客到管理处办理物资搬运申请手续、管理处当值人员需详细填写搬运物资名称及搬运顾客资料、若非顾客本人办理、须有顾客在《物资搬运放行条》上的签名或委托书、当值人员除查验申办人的身份证外、还需与顾客本人联系确认。

  4.10.2由质检员核对、追收尚未交缴的各项费用、并签字认可。

  4.10.3由保安员随申请人到现场核实所搬货物与申请内容是否相符、保安员登记搬运车辆车牌号、司机证号、身份证号、手续完善后、予以放行。

  4.11夜间查岗的管理

  4.11.1夜间查岗工作是保安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目的在于检查高管理处的保安员夜间工作状况、保证夜间的保安工作质量。

  4.11.2夜间查岗按照计划制定和人员配置情况分为“a级检查”、“b级检查”和“c级检查”三种、a、b级检查事先必须制定年度检查计划、为保证查岗情况的。真实性、须对制定的检查计划设立相应的保密范围。

  a。“a级检查”系全公司范围内的检查、计划由品质管理部运每年12月出31日前制定完成、报管理者代表审批、由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担任查岗人员、计划保密范围至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及品质管理部、由品质管理部于计划实施前段时间24小时内通知查岗人员、由管理者代表监督执行、“a级检查”必须保证每年至少六次。

  b。“b级检查”是以各部门为单位的内部检查、计划由各部门经理于每年12月出31日前制定完成、报品质管理部审批、由主管级以上人员担任查岗人员、计划保密范围至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品质管理部及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于计划调节24小时内通知查岗人员、由品质管理部监督执行。“b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

  c。“c级检查”系无计划不定时的临时性突击检查、通常在特殊情况下进行、由品质管理部或各部门经理临时决定检查范围、查岗人员和查岗时间的组织安排。

  4.11.3若检查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因人员变动或其他原因需改变时、由原计划编制部门负责调度、安排。

  4.11.4夜间查岗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a。 保安员夜间工作状况

  b。 通信设备使用情况

  c。 保安员准备配戴情况

  d。 交接班记录

  4.11.5查岗人员须据实填写《夜间查岗情况登记表》、并由接受检查的当值人员签字确认、查岗人员需将填好的表格于检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交还发表部门(人)。

  4.11.6检查结果的处理

  a。 品质管理部须对a级检查的结果进行全公司范围内的通报、并负责监督有关部门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

  b。 各部门经理须对b级检查的结果进行部门内部通报、并监督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于检查后一周内提交品质管理部备案、品质管理部根据b级检查的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全公司通报。

  c。 由品质管理部组织的c级检查结果处理方式同a级检查、由部门经理组织的c级检查结果处理方式同b级检查。

    5.监督执行

  由管理者代表对保安工作管理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6.支持性文件

  《保安岗位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篇14

  1、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2、开车前,驾驶员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3、驾驶员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4、驾驶员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严禁驾驶员行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酒后开车;

  2)严禁超速行速;

  3)严禁超载行驶;

  4)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碰车时,不得超车;

  5)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6)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7)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的行为;

  6、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地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7、在施工现场驾驶车辆时,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8、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9、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弯;

  10、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11、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锁闭车门窗,司机返回停车场取车,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意外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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